一、走進科學世界。
1、化學是研究物質的組成、結構、性質以及變化規律的基礎科學。
2、蠟燭燃燒實驗:
(1)火焰:焰心、內焰(最明亮)、外焰(溫度最高)
(2)比較各火焰層溫度:用一根火柴梗平放入火焰。
現象:兩端先碳化。
結論:外焰溫度最高。
(3)檢驗產生物質:
H²O:用幹冷燒杯罩在火焰上方,燒杯內有水霧。
CO²:取下燒杯,倒入澄清石灰水,振蕩,變渾濁。
(4)熄滅後:有白煙(為石蠟蒸汽),點燃白煙,蠟燭複燃。
3、吸入空氣與呼出空氣的比較:
結論:與吸入空氣相比,呼出氣體中O²的量減少,CO²和H²O的量增多。
4、學習化學的重要途徑------------科學研究。
一般步驟:提出問題→猜想與假設→設計實驗→實驗驗證→記錄與結論→反思與評價。
化學學習的特點:關注物質的性質、變化、變化過程及其現象。
5、化學實驗(化學是一門以實驗為基礎的科學)。
(一)常用的儀器及使用方法。
(1)用於加熱的儀器——試管、燒杯、燒瓶、蒸發皿、錐形瓶。
可以直接加熱的儀器是——試管、蒸發皿、燃燒匙。
隻能間接加熱的儀器是——燒杯、燒瓶、錐形瓶(墊石棉網—受熱均勻)。
可用於固體加熱的儀器是——試管、蒸發皿。
可用於液體加熱的儀器是——試管、燒杯、蒸發皿、燒瓶、錐形瓶。
不可加熱的儀器——量筒、漏鬥、集氣瓶。
(2)測量器——量筒。
量取液體體積時,量筒必須放平穩,視線與刻度線及量筒內液體凹液麵的最低點保持水平。
量筒不能用來加熱,不能用作反應容器。量程為10毫升的量筒,一般隻能讀到0.1毫升。
(3)稱量器——托盤天平。
注意點:①先調整零點。
②稱量物和砝碼的位置為“左物右碼”。
③稱量物不能直接放在托盤上。
一般藥物稱量時,在兩邊托盤中各放一張大小、質量相同的紙,在紙上稱量。潮濕的或具有腐蝕性的藥品(如氫氧化鈉),放在加蓋的玻璃器皿(如小燒杯、表麵皿)中稱量。
④砝碼用鑷子夾取。添加砝碼時先加質量大的砝碼,後加質量小的砝碼(先大後小)。
⑤稱量結束後,應使遊碼歸零,砝碼放回砝碼盒。
(4)加熱器皿——酒精燈。
①酒精燈的使用要注意“三不”:
1)、不可向燃著的酒精燈內添加酒精。
2)、用火柴從側麵點燃酒精燈,不可用燃著的酒精燈直接點燃另一盞酒精燈。
3)、熄滅酒精燈應用燈帽蓋熄,不可吹熄。
②酒精燈內的酒精量不可超過酒精燈容積的三分之二也不應少於四分之一。
③酒精燈的火焰分為三層,焰心、內焰、外焰。用酒精燈的外焰加熱物體。
④如果酒精燈在燃燒時不慎翻倒,酒精在實驗台上燃燒時,應及時用沙子蓋滅或用濕抹布撲滅火焰,不能用水衝。
(5)夾持器——鐵夾、長頸漏鬥。
鐵夾夾持試管的位置在試管口的三分之一處。
試管夾的長頸,不要把拇指按在短柄上。
鐵夾夾持試管時,應該將試管夾從試管底部往上套;夾持的部位在距試管口近三分之一處;用手拿住。
(6)分離物質及加液的儀器——漏鬥、長頸漏鬥。
過濾時,應使漏鬥下端管口與承接燒杯內壁緊靠,以免濾液飛濺。
長頸漏鬥的下端管口要插,入液麵以下,以防生成的氣體從長頸漏鬥口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