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瑞芳的一番話讓趙廣清茅塞頓開。
一心想把楊彩鳳送進“笆籬子”裏的他,不得不在現實麵前低頭。
縱使活占林壞得頭頂冒煙,腳底生膿,但他畢竟是三個孩子的父親。
這舐犢之情,在他生命最後時刻演繹得淋漓盡致。
如果不是父愛,他也不會處心積慮為楊彩鳳安排兩次婚姻。
更不會動用私人關係,給趙廣清爭取國有職工的名額。
為了保護他的孩子們能生存下去,必然要保護他們的媽媽。
而且楊彩鳳跟了他十幾年,那份愛,已經刻入骨髓。
此時,已經重活一世的趙廣清,也不得不感歎,人活一世,能擁有這份真愛,令他羨慕。
如果今生可以,他不但要擁有財富,更想擁有一份真愛!
一個他愛的,愛他的女人,生一堆孩子,快快樂樂的生活。
至於鄭剛,也算邪惡梟雄,與活占林有異曲同工之處。
這水性楊花的楊彩鳳,在踐踏自己青春與尊嚴的同時,誤打誤撞的遇到兩個真性男人。
不知道她會不會痛心還是慶幸。
反正在鄭剛被執行槍決的那天,楊彩鳳失蹤了。
……
趙廣清與楊彩鳳的離婚,是在淡江日報上登報公告,結束了長達四年的婚姻存續關係。
法院判決楊彩鳳為過錯方,四個孩子歸過錯方一人撫養。
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全是無過錯方一人創造,有過錯方無權分割。
無過錯方主動將國有職工身份,退還給過錯方。
二人婚姻存續期間,沒有固定財產。
考慮到過錯方是孤兒寡母,公房留給女方居住。
生活用具歸女方所有。
說白了,就是把公房留給楊彩鳳,把鍋碗瓢盆一並給她。
趙廣清重生後賺的錢,跟楊彩鳳沒有半毛錢關係。
這個判決大快人心!
拿著報紙的孫瀚昌手都有點抖,“老商啊,這判決也太絕了吧!”
商運偉也在逐字逐句的看有關《大老板離婚案》的後期報導。
淡江日報連續一周,以頭版頭條整篇幅跟蹤報導了,轟動一時的《老板僥幸逃脫追殺,成功守護巨額財富》的始末。
在1984年,這種裁決引來很大爭議。
雖然當時的社會輿論沒有現在這種豐富。
老百姓也少有發聲渠道,但不代表所有人都會沉默。
總有幾個標新立異的律師頗有微詞。
“嗯,這個楊彩鳳雖說可惡,但她依法還是要享有財產分配權的。”
“她這是不懂法,要是找到我,怎麼說也能分一半家產。”
就是這種思想作怪,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後期,有一部分喪偶女人再嫁,不管什麼情況,隻要男方提出離婚,都要賠償女方一半家產。
導致一些心思過重的女人,專門以這條路搞發家致富。
所以,見多識廣的大局長孫瀚昌,看到報紙後無比感慨。
商運偉之前也為趙廣清捏了一把汗。
現在報紙都公開判決結果,作為前領導兼朋友,他自然替趙廣清高興。
笑得滿臉燦爛的說:“要是法律上有諾貝爾獎,我投一票,這個法官太給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