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克,馬上要比賽了,你個黃皮豬竟然還在睡覺?醒醒……。”
一個穿著白色西裝的凸肚子老頭,罵罵咧咧地推搡著一個瘦弱的青年。
陳風被人暴力推醒,一時間有些迷茫。
“不是滿世界遍布喪屍嗎?難道自己被人救了?”
看了看牆上的時鍾:2028年9月10日。
“我這是活在末世爆發的三個月前?”
“我……我竟然重生了?”
前一世,陳風被鄰居們拋棄,喪屍趁機分食了他的身體。
而現在,陳風竟然身在鷹醬國的芝達哥城當奴隸。
融合了身體的記憶,陳風這才了解了事情的始末。
“之所以會在這裏,就是因為自己被現女友柳青青和‘好兄弟’曹義仁聯手做局,先是迷藥迷暈自己,然後賣給跨國人販子。”
“我現在在鷹醬國的芝達哥城?”
“那個推搡自己的老頭應該就是黑心老板丹尼斯。”
陳風剛想到這裏,就被丹尼斯粗暴的聲音打斷。
“shit,你個蠢貨,還在磨蹭什麼?”
丹尼斯走來走去,絮絮叨叨地罵個不停。
“告訴你,這一次,你一定要贏。”
“要是輸了,我就把你拖出去喂狗……”
陳風在咒罵聲中剛洗漱完畢,就被丹尼斯的兩個保鏢塞進了一輛破舊的捷達汽車。
在一聲三響、刹車自帶鈴鐺的噪聲中,陳風被帶到比賽現場。
場地中十八張桌子排成一排,上麵堆滿了食物,分成十八堆。
每個食物堆後麵坐著一位選手,有男有女,大部分是胖子。
周圍人山人海,叫喊聲,口哨聲此起彼伏。
比賽場地的隔離圈邊上,有許多長槍短炮架在那裏,進行現場直播。
再看已經就座的選手次序,左邊第一位的是一個大塊頭,目測體重有四百斤。
他的胸前貼著“1”的數字標簽。
從他往右,每個人胸口貼著一個數字標簽,直到陳風的“18”。
麵對桌子上堆滿的如山食物,如果在一個月前,陳風會高興的要死。
可是現在,他看到這些披薩、熱狗、麵包就想吐。
因為在丹尼斯這裏,陳風隻是做些清掃垃圾的活,一不小心就受罰,挨餓是生活的常態。
一次偶然的機會,陳風被允許參加“大胃王”比賽,獲得了冠軍。
丹尼斯得到了1000鷹醬幣的獎金。
從這之後,陳風就在一個月的時間內,被丹尼斯硬逼著,參加了大大小小七次“大胃王”比賽。
在獲得獎金的同時,陳風的身體也被搞垮。
經常性的胃痛不說,陳風在最後一次比賽後竟然吐血了。
丹尼斯隻為掙錢,他哪管陳風的死活?
僅僅過了三天,陳風就被要求參加這次的“大胃王”比賽。
陳風的護照被丹尼斯扣留,人走到哪裏他就被丹尼斯的人跟蹤到哪裏。
為了活下去,陳風隻能硬著頭皮參加。
……
觀眾席的前排,丹尼斯手提著一個箱子,自信的坐在座位上。
他的後麵,坐著幾個年輕的本地人。
“嗨,哥們,你看那個黃皮膚的十八號小子,那麼瘦弱,來參加比賽是來蹭飯吧?”
“嗯,我也這麼認為,沒有大的胃囊,怎麼吃的下那麼多食物?”
“那個一號好像很熟悉,我好像在一個視頻平台上看到過,他一頓就能吃掉30磅的雞腿……”
丹尼斯聽到這些議論,手心不覺出了汗。
“先生們,女士們,歡迎光臨芝達哥一年一度的‘大胃王’比賽。”
場上的主持人男主持梳個小馬尾,拿著個話筒,侃侃而談。
“今年,我們的比賽選手達到十八位,這也說明我們比賽的影響力越來越大。”
“而且,我們有幸請到了上屆‘大胃王’比賽的冠軍,一號的詹姆斯。”
聽到詹姆斯這個名字,丹尼斯手中的箱子差點落地。
“野獸”詹姆斯:體重四百斤,日常飲食30磅。
他以半個小時吃下50磅的食物的成績,榮獲上一屆的“大胃王”冠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