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張唯錦最後兩句唱完的時候,幾個女孩甚至都忘記了鼓掌。
“哦!上帝,張,沒想到你的歌這麼好聽,”
“上帝,真的太感人了。”
“哦,沒想到你還是……。”
“我不是,隨便唱的,你別嚇想。”
張唯錦唱完就覺得不妥了,他一個外國人在這邊唱這樣的歌顯然是離職的,沒想到幾個小姑娘情緒這麼高。
張唯錦也不怕幾個女孩子去亂說,她們隻是聽了一遍,記不記住一說,張唯錦死不承認就好了。
趕緊往回拉!小姑娘更在乎什麼?當然是出名了。
就如他之前認識的娜塔莉波特曼一樣。
“你們不是樂隊嗎?我送給你們一首適合你們女孩子樂隊唱的歌吧!哦!忘記問了,你們的樂隊是什麼風格。”
女孩子們也不傻,看出張唯錦不想談論上一首歌。
大姐說道:“當然是永遠的搖滾了。”
搖滾嗎?搖滾就簡單了,燥起來就完了。
好聽的流行搖滾被主流喜歡,卻被搖滾圈鄙視。
說白了就是好聽,又有人聽,賺錢的被鄙視,那些真正的搖滾不好聽,沒人聽,賺不到錢。
這裏麵也有特別的,既好聽,又賺錢,又能讓搖滾圈接受的。
張唯錦腦海中第一個想到的就是《In The End》,可以翻譯成《最終》《終結》。
林肯公園的這首歌,發出後就席卷全球,掀起了一股搖滾風潮。
這就是一首又好聽,又賺錢,還被搖滾圈認可的搖滾歌曲。
張唯錦叫大姐去拿了紙筆,女孩們也想看看這個唱出《答案在風中飄揚》的華夏男孩要幹嘛?
所以都沒打擾他,很快,完成的《In The End》的歌詞編曲就被張唯錦寫好了。
“你們既然以前是樂隊,應該有分工,拿去看看!”
四個女孩接過張唯錦遞過去的紙,看了起來。
很久很久,穀倉裏都安靜的可怕,女孩們是真的組建過樂隊的,都是專業的。
她們即使沒有演奏和唱出張唯錦剛剛寫的這首歌,也是知道給他們一百年她們也寫不出來這種歌曲。
“張!你這是什麼意思,讓我們來表演嗎?”
“不,是送給你們,送給曾經的搖滾少女們。
搖滾精神不死,搖滾信念永恒。
這首歌不喜歡嗎?
那你唱你們拿手的好了。”
說著張唯錦還伸手去拿他寫的歌詞。
“啊!”大姐首先反應過來,死死的把歌詞抱了起來不不肯撒手。
二姐說道:“這首歌真的太好了,可是,可是我們現在還演奏不出效果,對這首歌不公平。”
“沒事,給你們時間,說著張唯錦就走出了穀倉。”
他知道,拿出這首歌後,這幾個曾經的搖滾少女就對他這個男人沒興趣了。
他覺得這次的穀倉派對也應該結束了。
剛離開穀倉,裏麵就傳出了史泰龍女兒們開心的大喊。
“姐姐,我們這次要火了。”
“是啊,爸爸說這位張非常慷慨,真沒想到他會送我們一首這麼好的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