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分之福不為福(2 / 2)

很多人都相信這樣一個傳說一很早以前男女是合體的,但因為觸犯天條而被天雷劈成了兩半。所以人的一生都在尋找他(她)的另一半……而電影和電視劇也常順著這

個思路不斷重複相同的情節,有個特別的人,在某個地方正等待著自己,這是冥冥中的注定,當彼此相遇,幸福也就宣告開始,我們不僅彼此深愛著對方,甚至會忘記別人的存在,無視別人的魅力。這是多麼幼稚的想法和邏輯!美麗動人的女人,英俊瀟灑的男士,或多或少都會在我們心中激起一絲異樣的感覺。隻是人是有理性的動物,應該考慮自己的責任和做人的原則,不應像飛蛾撲火一樣,為了一時的衝動,就做出不計後果的事情來。你可以“恨不相逢未嫁時”,留下一份美麗的遺憾,然後恢複你正常的生活;你可以把他(她)當作偶爾投影在你心波的雲彩,珍藏那一美麗的瞬間,瀟灑地揮手走人。當然,你也有權利重新選擇,進行家庭的重新組合,但你確信現在的愛人不值得你去廝守?即使你想清楚了,做出這樣一種決定,也一定要正大光明地講出來,萬不可苟且行事,否則你的結果一定非常慘淡。

總而言之,我們做人當有該有之責任感,無論男女,對自己必須要有一份約束,在“亂花漸欲迷人眼”之時,靜心想想放縱的後果以及對愛人的傷害,這是一個起碼的道德問題。背叛這東西,於情感中的任何一方而言,都是沉重而難排解的。倘若不是思想上的主觀意願和心靈上的背叛,或許還可以視具體情況得到諒解,

這便是愛的力量。但那傷害卻不會消弭,甚至如影隨形煎熬我們一生。愛雖能包容一時,但受傷的心卻不知能否如往昔般貼緊……可歎: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切記,約束自己!這不僅是對愛人負責,也是對我們自己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