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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中國近現代經濟史(1949-1991)

作者:趙德馨著

出版社:廈門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7-08

ISBN:978-7-5615-5660-3

第八章

將半殖民地半封建經濟形態改造為新民主主義經濟形態與國民經濟的恢複(1949—1952)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1956年,中國的社會經濟形態經曆了兩次轉變。第一次是在1949—1952年間,通過土地改革和接收國民政府的財產,變半殖民地半封建經濟形態為新民主主義經濟形態,同時恢複國民經濟。第二次是在1953—1956年間,通過對生產資料私有製的社會主義改造,變新民主主義經濟形態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經濟形態,同時形成高度集中統一的計劃經濟管理體製和優先發展重工業的戰略,開展大規模經濟建設。

第一節

新中國經濟體製構思的形成

1947—1948年,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武裝力量在全國範圍內轉入反攻,在即將取得全國勝利時,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是:奪取政權以後建立怎樣的經濟體製?1921—1948年28年間中國共產黨的實踐和理論的發展,特別是毛澤東的新民主主義理論,為解決這個問題準備了條件。在1948—1949年,最後完成了新中國經濟體製的構思。其基本原則主要表現在1948年9月張聞天《關於東北經濟構成及經濟建設基本方針的提綱》;1949年3月,毛澤東《在中國共產黨第七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報告》;6月,劉少奇《關於新中國的經濟建設方針》;9月,周恩來關於《人民政協共同綱領草案的特點》等文獻中。最後載入新中國的根本大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以下簡稱《共同綱領》)。

關於新中國經濟體製構思的基本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麵。

一、基本依據

毛澤東在中國共產黨七屆二中全會上的報告中指出,抗日戰爭前夕,現代工業在國民經濟中所占的比重約10%,農業和手工業占90%,這就是中國在革命時期和在革命勝利後相當長時期內一切問題的基本出發點,忽視和輕視這個出發點,就要犯“左”傾或右傾機會主義的錯誤。

1949年,中國已經有了相當比重的現代工業。它主要集中在國民政府手中。接管這些財產歸人民政府所有,變成社會主義性質的國營經濟。這樣,政府就掌握了國家經濟命脈,可以使國營經濟成為國民經濟中的領導成分,並決定經濟前進的方向。忽視這一點,否認國營經濟的領導地位,就會犯右傾錯誤。在國民經濟中占90%的農業和手工業是個體化小生產。中國是小生產的汪洋大海,這是中國經濟落後性的表現。要改變經濟的這種落後麵貌,並適應生產發展的客觀要求,需要把個體經濟組織成合作社經濟。這必須經過長時間的艱苦努力。也正是基於這種落後性,還要在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允許私人資本主義存在和在一定範圍內的發展。忽視這一點,企圖在短時間內消滅私人資本主義和個體經濟,就會犯“左”傾錯誤。

二、經濟形態

在1940—1948年間,毛澤東認為,在未來的新民主主義社會中,將存在國營經濟、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和個體經濟。1948年9月,張聞天在上述《提綱》中提出,除這三種成分外,還有合作社經濟和國家資本主義經濟。1948年10月,受毛澤東委托研究新中國建立後經濟構成的劉少奇,在修改張聞天的《提綱》中,完整地提出新民主主義經濟形態中五種經濟成分及其相互關係的理論。這種理論認為:新中國的經濟將由國營經濟、勞動者個體經濟、資本主義經濟、合作社經濟和國家資本主義經濟等五種經濟成分構成。其中,國營經濟是社會主義性質的,掌握經濟命脈。它的先進性及控製力,使之居於國民經濟的領導地位。個體經濟在國民經濟中占有很大比重,在今後很長一段時期內,就其基本形態來說,還將是分散的和私有的。要鼓勵個體勞動者在個體經濟基礎上發展生產,勞動致富,並根據自願互利的原則組織起來,走上社會主義道路。合作社是組織個體經濟走上社會主義道路的最好形式。各種各樣的合作社在不同程度上具有社會主義性質,它們是國營經濟的得力助手。資本主義經濟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力量,要利用其積極性發展社會生產力。同時,必須對其實行有伸縮性的、恰如其分的限製政策,不能任其泛濫,但不能限製太死,不應該很快地消滅它們。國家資本主義是國家和資本主義的合作形式,是從國家需要出發,吸引私人資本為國家服務,並把私人資本置於國家管理與監督之下的一種經濟形式。國家應在經營範圍、原料供應、銷售市場、勞動條件、技術設備、財政及金融政策等方麵,調劑五種經濟成分,使各種經濟成分在國營經濟領導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共同發展,以促進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

三、發展目標與發展前途

《共同綱領》在“總綱”第三條中規定:中國經濟發展的目標是“發展新民主主義的人民經濟,穩步地變農業國為工業國”。

《共同綱領》中沒有提及社會主義。中共中央在解釋原因時,指出社會主義社會是未來階段,這樣,將新民主主義和社會主義區分為兩個階段,在毛澤東的論著中則明確指出,中國人民將在新民主主義經濟製度下,通過長期的努力,在完成“由農業國轉變為工業國”的基礎上,最終“把中國建設成一個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家”。新民主主義經濟的發展前途是社會主義經濟。在新民主主義經濟的發展過程中,國營經濟、合作社經濟、個體經濟、國家資本主義經濟和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速度各不相同,在發展過程中加大社會主義經濟的比重,增強社會主義經濟的作用,以便逐步穩當地過渡到社會主義經濟。在這個過程中,要反對兩種傾向:一是反對把經濟發展方針看成是發展資本主義的方針;二是要反對冒險主義的傾向,過早地、過多地、沒有準備地便采取社會主義的步驟。關於從新民主主義向社會主義過渡的時間,1948年9月,毛澤東、劉少奇提出向社會主義過渡需要15年時間。1949年夏,劉少奇在天津調查過程中,認為向社會主義過渡需要幾十年時間,即在中國工業發展到產品出現過剩時。

新中國成立之初,國民經濟受到戰爭的嚴重破壞,民主革命的遺留任務仍須完成,從全國看,還不具備立即開展大規模經濟建設的條件。據此情況,毛澤東在1949年12月2日召開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提出:“在三年五年的時間內,我們的經濟事業可以完全恢複;在十年八年的時間內,我們的經濟就可以得到巨大的發展。”他把經濟的恢複與發展分成兩個階段,這就初步形成了實現經濟恢複與經濟發展的戰略部署。

四、根本方針與主要矛盾

《共同綱領》規定,經濟建設的根本方針是以公私兼顧、勞資兩利、城鄉互助、內外交流的政策,達到發展生產、繁榮經濟的目的。公私兼顧,是處理國營經濟與私人經濟關係的原則,在經濟建設中,既要大力發展國營經濟,也要給予私人經濟(主要是指私人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餘地。勞資兩利,是處理私人企業主和私人企業工人關係的原則,既容許私營企業主獲得利潤,也要維護工人群眾的基本權益。城鄉互助,是處理城市與農村,亦即工業與農業、國家與農民的關係的原則。內外交流,是處理中外經濟關係的原則,中國願意在平等和互利的基礎上,與外國的政府和人民恢複並發展通商貿易關係,保護守法的外國僑民的正當權利,使國內市場與國外市場的商品與資本互相交流。經濟建設根本方針的核心內容就是兼顧“四麵八方”(四麵:公私關係、勞資關係、城鄉關係、內外關係;八方:公與私、勞與資、城與鄉、內與外),調動社會各階級的積極性,發揮一切有利於國計民生的經濟成分的積極作用,以達到發展生產、繁榮經濟的目的。這是一種發展市場經濟和互補經濟的方針。

經濟建設的根本方針與對新民主主義社會主要矛盾的認識密切相關。1948年9月的中共中央會議認為,中國革命勝利後,工人階級和資產階級的矛盾是社會主要矛盾。中共領導人在經過對城市的調查和討論經濟建設根本方針的過程中,對這種判斷進行改正。1949年6月,劉少奇提出,在新民主主義建設時期,人民大眾同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三大敵人殘餘的矛盾是社會主要矛盾。這種認識經過1950年6月召開的中共七屆三中全會確認,成為中國共產黨在國民經濟恢複時期的指導思想。

五、運行機製

1948年9月,毛澤東在修改上述張聞天的《提綱》時,加上如下內容:“因為現在我們不隻是有農村,而且有了城市,不隻是有農業和手工業,而且有了大工業和大運輸業,不隻是個體的農民經濟和小手工業經濟,而且有私人資本主義經濟,特別是私人商業資本主義經濟這一切情形,這使我們必須有無產階級的明確而周密的經濟政策與經濟計劃和整套的經濟組織去指導國民經濟建設,絕不容許有任何模糊的混亂,否則我們就不能繼續前進。”“但實行這種國民經濟的組織性與計劃性,必須嚴格地限製在可能的與必要的限度以內,並且必須是逐步地去加以實現,而決不能超出這個限度,決不能實行全部的或過高程度與過大範圍內的計劃經濟。”1948年12月,劉少奇認為,新民主主義經濟中的“各種關係表現為市場問題,因此,中心問題是建立適當的市場關係”。“計劃或組織國民經濟,今日中心在建立工業和農業的靈活適當關係,在內部市場與外部市場來周轉調節這種適當關係,盡可能多地改變我們一切關係為市場關係(過去的關係是供給財政關係),又能很好領導市場。”“誰領導了市場,誰就能領導經濟。”1949年1月,毛澤東在為召開中共七屆二中全會做具體安排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講話指出:“一方麵不要以為新民主主義經濟不是計劃經濟,不是向社會主義發展,而認為是自由貿易,自由競爭,向資本主義發展,那是極端錯誤的。”“另一方麵,必須注意,必須謹慎,不要急於社會主義化。”毛澤東認為新民主主義社會應實行一定程度和範圍的計劃經濟;社會主義的經濟特征之一就是實行計劃經濟。他將計劃經濟與社會主義相等同。毛澤東在中共七屆二中全會的報告中指出:“中國的自由貿易和自由競爭,不是如同資本主義國家那樣不受限製任其泛濫的,也不像蘇聯東歐國家那樣限製得過大過死,而是中國式的。”這裏所說的“自由貿易與自由競爭”,指的是資本主義經濟和市場經濟及其機製。這裏所說的“限製”,一是政策的限製,二是計劃的限製。這在《共同綱領》中有具體的規定。第三十三條:“中央人民政府應爭取早日製定恢複和發展全國公私經濟主要部分的總計劃,規定中央和地方在經濟建設上分工合作的範圍,統一調節中央經濟部門和地方經濟部門的相互關係。中央各級經濟部門和地方各經濟部門在中央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之下各自發揮其創造性和積極性。”這規定了計劃統一調節的作用。當時設想的是在市場經濟環境下計劃調節與市場調節同時發生作用,兩者互補。這就是毛澤東所說的,既與資本主義國家市場經濟“不受限製的自由競爭”不同,也與蘇聯東歐國家計劃經濟“限製得過大過死”不同的“中國式”的經濟運行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