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可漂浮物自救。如被洪水卷走,盡可能抓住固定或漂浮物品。
移動電話可以尋求救援。如情況允許,應將移動電話充足電並使用塑料袋密封包裹,以保證電話的正常使用。
身著醒目的衣服便於搜救人員識別、尋找。選擇衣服時,要注意衣服顏色與附近房屋屋頂顏色、植物顏色相區別。
應對地震
地震發生時應沉著冷靜,不要驚慌。
如果在室內,迅速關掉電源、氣源。蹲下,尋找掩護並抓牢——利用寫字台、桌子或者長凳下的空間,或者身子緊貼內部承重牆作為掩護,雙手抓牢固定物體。如果附近沒有寫字台或桌子,用雙臂護住頭部、臉部,蹲伏在房間的角落。遠離玻璃製品、建築物外牆、門窗以及其他可能墜落、倒塌的物體,例如燈具和大衣櫃等。在晃動停止並確認戶外安全後,方可離開房間。不要站在窗戶邊或陽台上。不要跳樓或破窗而出。切勿使用電梯逃生。
如果在室外,遠離建築區、大樹、大型廣告牌、立交橋、街燈和電線電纜,之後待在原地不動。
如果在開動的汽車上,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盡快靠邊停車,留在車內。不要把車停在建築物下、大樹旁、立交橋或者電線電纜下。不要試圖穿越已經損壞的橋梁。地震停止後小心前進,注意道路和橋梁的損壞情況。
如果被困在廢墟下,要堅定意誌,就地取材加固周圍的支撐。不要向周圍移動,避免揚起灰塵。用手帕或布遮住口部。敲擊管道或牆壁以便救援人員發現。可能的話,請使用哨子。在其他方式都不奏效的情況下再選擇呼喊——因為喊叫可能使人吸入大量有害灰塵並消耗體能。不在封閉室內使用明火。
應對台風、颶風
台風(颶風)到達前,要隨時通過電台、電視了解台風(颶風)移動情況及政府公告,確保門窗牢固,熟悉安全逃離的路徑和當地的避難所,準備不易變質的食品及罐裝水、自救藥品和一定現金,保證家用交通工具可正常使用,並加足燃料,隨時聽從政府公告撤至安全區域。
台風(颶風)來臨時,應緊閉門窗,關閉室內電源,盡量避免使用電話、手機。遠離門窗和房屋的外圍牆壁,躲到走廊、空間小的內屋、壁櫥中,或者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不要外出。
如在室外,請不要在大樹下、臨時建築物內、鐵塔或廣告牌下避風避雨。不要在山頂和高地停留,要避開孤立高聳的物體。
如在水上,應立即上岸。
如在汽車上,立即離開汽車,到安全住所內躲避。
如在公共場所,要服從指揮,有秩序地向指定地點疏散。
未收到台風(颶風)離開的報告前,即使出現短暫的平息仍須保持警戒。
台風(颶風)過後,應注意檢查煤氣、水、電路的安全性,不使用未被確認為安全的自來水,不要在室內使用蠟燭等有火焰的燃具。室外行走遇路障、被洪水淹沒的道路或不堅固的橋梁,應繞行,並注意靜止的水域很可能因為電纜或電線損壞而具有導電性。
特殊地理環境、氣候應對
應對熱帶雨林氣候
提前做好疾病疫苗注射,準備驅濕防暑藥品,多喝些淡鹽水、吃些清淡食品,保持身體健康,提高免疫能力。
防病:準備必要的藥品,如蛇藥片、預防瘧疾藥品、腸胃藥、白藥、酒精、碘酒、藥棉、紗布繃帶等。攜帶充足的飲用水,如需取用自然水源,請務必加熱煮沸。
防蛇咬:用木棍撥打草叢,將蛇驚走。一旦不小心被毒蛇咬傷,不要驚慌,要及時尋求專業醫療救治,並在此前迅速自救。自救處置,應先把傷口上方(靠心髒一方)用繩或布帶縛緊,再用力擠壓傷口周圍的皮膚組織,將有毒素的血液擠出,然後可用清水、唾液洗滌傷口,同時可服下解蛇毒藥片,並用藥片塗抹傷口。
避雷擊:如果在雨林中遇到雷雨,可到附近稠密的灌木帶躲避,不要躲在高大的樹下。避雨時應把金屬物暫存放到附近一個容易找到的地方,不要帶在身上。
防蚊:不穿短衣褲,應紮緊褲腿和袖口。當夜幕降臨時,最好支起帳篷或蚊帳睡覺,以防蚊蟲叮咬。
防水蛭:在鞋麵上塗肥皂、防蚊油可防止水蛭上爬,大蒜汁也可驅避水蛭。喝開水,防止生水中水蛭幼蟲體內寄生。如被水蛭叮咬,勿用力硬拉,可拍打使其脫落。也可用肥皂液,濃鹽水,或用火烤使其自然脫落。壓迫傷口止血,或用炭灰研成末或搗爛嫩竹葉敷於傷口。
應對寒冷氣候
防雪盲:備墨鏡,太陽鏡
防幹:潤膚露和潤唇膏
防凍:風雪天外出應戴上手套、防寒帽、耳朵套。保持腳部的溫暖幹燥,襪子濕了要及時更換,風大時應停止戶外活動。經常按摩揉搓凍傷部位以促進血液循環。在高海拔地區,可補充吸氧,促進血液循環。
應對高原環境
患有嚴重心肺疾病者應避免前往高原地區。
保持良好心態,消除恐懼心理,避免過度緊張。
限製體力消耗,避免劇烈運動,保持良好食欲及體重平衡。
保證充足睡眠,不要暴飲暴食,不要酗酒,剛到達高原地區幾天內不要洗澡。
在專業人員指導下服用抗高原反應藥物。適當吸氧。當反應症狀加重時,應及時到醫院就診。
領事保護話你知
中國公民在國外旅遊或留學時的保護傘——領事保護
一 什麼是領事保護?
答:領事保護是指中國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在所在國受到侵害時,中國駐當地使、領館依法向駐在國有關當局反映有關要求,敦促對方依法公正、妥善處理,從而維護海外中國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
實施領事保護的主體是政府,在國外是駐外使領館。中國目前有260多個駐外使領館,他們都是實施領事保護的主體。
領事保護的內容是海外中國公民、法人在海外的合法權益。合法權益主要包括: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合法居留權、合法就業權,法定社會福利、人道主義待遇等,以及當事人與我國駐當地使領館保持正常聯係的權利。
領事保護的方式主要是依法依規,向駐在國反映有關要求,敦促公平、公正、妥善地處理。依據的法規,主要包括公認的國際法原則、有關國際公約、雙邊條約或協定以及中國和駐在國的有關法律。
二 什麼人可以得到中國政府的領事保護?
答:凡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具有中國國籍者,都可以得到中國政府的領事保護。也就是說,隻要您是中國公民,無論是定居國外的華僑,還是臨時出國的旅行者;無論是大陸居民,還是香港、澳門和台灣同胞,都是我們提供領事保護的對象。
三 出國時持中國護照,現已取得居住國國籍,是否還能享有中國駐當地使、領館的領事保護?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中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凡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者,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因而不再享有中國駐外使、領館的領事保護。
四 正在辦理移民者,是否還能享有中國駐當地使、領館的領事保護?
答:正在辦理移民手續者,在手續完結、國籍變更之前仍是中國公民,是我們提供領事保護的對象。
五 中國公民在何種情況下可以獲得領事保護?
答:根據《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第五條規定:領事職務包括“於國際法許可之限度內,在接受國內保護派遣國及其國民——個人與法人——之利益”、“幫助及協助派遣國國民——個人與法人”等。也就是說,中國公民在其他國家境內的行為主要受國際法及所在國當地法律約束。一旦中國公民(包括觸犯當地法律的中國籍公民)在當地所享有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中國駐外使、領館有責任在國際法及當地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實施領事保護。
六 中國公民在尋求領事保護時應注意些什麼?
答:作為中國公民,如果您的合法權益在所在國受到侵害,或遭遇不測需要救助,您可以就近聯係中國駐外使、領館,反映情況和有關要求。使領館將在工作職責範圍內向您提供領事保護和協助。
權利和義務不可分離。對海外中國公民而言,每位公民都有尋求和獲得領事保護的權利,但也應承擔相應義務和法律責任。主要有:
1.要求中國駐外使、領館實施領事保護時,必須提供真實信息,不能作虛假陳述。
2.在主觀上有接受領事保護的意願。使領館在實施領事保護時必須遵循當事人自願原則,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願。
3.要求不超出所在國國民待遇水平。使領館在實施領事保護時必須遵循國民待遇原則,可以保障當事人獲得與當地人平等的對待,但不能幫助獲得更好的待遇。
4.不能幹擾外交部或駐外使、領館的正常辦公,應尊重外交、領事官員。
5.依法交納辦理各種證件、手續的相關費用。
6.嚴格遵守當地和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
七 當您或您家人所在國家發生恐怖襲擊、嚴重自然災害、政治動亂等緊急情況時,應如何尋求領事保護?
答:1.您應立即與就近的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取得聯係,以獲得最新相關信息並進行注冊登記。如您家人與您失去聯係,請您立即與中國駐當地使領館取得聯係,以獲得最新相關信息,並提供您家人詳細個人信息和聯係方式等,以便使領館協助查找。使、領館將在必要及可能時協助中國公民(含死傷人員)撤離危險區域(不一定是回國)。
2.您應保留好自己的重要證件和記錄,包括護照、出入境記錄、保險和銀行記錄等,並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3.您應檢查護照、簽證是否有效,如需更新護照請即到使、領館辦理。
4.您應將存放家中或隨身攜帶的重要證件和資料雙備份,以防萬一。同時要保證自己駕駛的汽車安全及行駛正常,並儲備必要的食品和藥品。
5.不要消極等待。如尚有安全方式離開,應立即行動。
八 當您在海外發生交通、工傷等事故時,如何處理?
答:如您在海外遇到交通或工傷事故,應立即向當地警方報案或通知雇主,並要求通知您的親友或中國駐該國使、領館。您可要求領事官員敦促所在國當局懲辦肇事者,或協助您通過法律途徑或向保險公司(如您已投保)爭取賠償。
九 當您在海外受到犯罪分子侵害(包括性侵害)時,該怎麼辦?
答:您應立即向當地警方報告,並索要一份警察報告複印件。您還應當與律師或醫生(如需就醫)聯係,也可向中國駐當地使、領館反映情況。領事官員可以向您提供以下幫助:安排適當人員(如有性別要求)聽取您的受害情況並承諾保護您的個人隱私;敦促警方盡快破案;了解案件進展情況;向您提供律師和翻譯的名單;推薦合適的醫院;補發丟失或受損的旅行證件;協助您與家人、朋友或雇主聯係;尋求當地社會救助。但是,領事官員不能調查案件,不能代替您出庭,不能充當翻譯,也不能替您支付律師費、醫療費或其他相關費用。
十 當您在居住國被羈押或監禁時,該怎麼辦?
答:您有權要求麵見中國使、領館領事官員。領事官員將根據您的請求前往探視,並保護您的合法權益,如人道待遇、公平待遇等。領事官員還可以幫助您與親友取得聯係,向您提供當地律師名單。但是,領事官員不能幹涉當地法律程序,不能出麵替您進行訴訟。
十一 當您在居住國受到雇主不公正對待或工資被雇主無故拖欠時,如何處理?
答:您應當依據合同及當地有關法規與雇主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您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您可同時請求領事官員為您提供當地律師、翻譯名單。領事官員將會向您介紹所在國一般的法律信息。
十二 當您持有效護照及簽證在目的地國入境、出境或過境受阻時,如何尋求幫助?
答:您首先應向當地主管部門如實說明入出境或過境事由,同時了解受阻原因。如您不懂當地語言,有權要求對方提供翻譯服務。如果您的請求仍然得不到有關部門的回應,可要求與中國駐當地使、領館聯係,尋求幫助。使、領館領事官員將向有關當局了解情況,視情反映您的要求,或進行必要交涉,但不能保證您一定會被放行。如交涉未果,您應理智接受當地主管部門的決定;如確係受到對方不公正對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證據,以便日後訴諸法律解決。
十三 當您非法進入或滯留他國,既無有效證件,也無經濟來源時,如何辦理回國手續?
答:您應向中國駐當地使、領館如實報告本人真實、詳細情況,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職業、家庭住址、聯係電話、非法出境或滯留經過等。待您的原居住地公安機關核實、確認您的身份,且您的家屬已墊付您的回國費用後,領事官員可為您頒發回國旅行證件並協助購買回國機(車、船)票。
十四 當您的中國護照在海外遺失、被偷或被搶時,怎麼辦?
答:請您即向當地警察部門報案,以便您向當地移民局申請出境簽證時備用,同時持本人有關身份材料及其複印件和照片到就近的中國駐當地使、領館申請補發護照或旅行證,以供回國使用。我們提請您注意:買賣、轉讓、偽\/變造、故意損毀中國護照是違法行為,涉案人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十五 當您在海外遇到經濟困難時,能尋求使、領館幫助嗎?
答:中國公民在國外的費用應由自己負責解決。如果您因被盜、被搶等原因出現暫時經濟困難,可以與中國駐當地使、領館聯係,讓家人通過使、領館彙錢,或通過外交部轉交。
十六 當您家人在海外死亡時,如何處理?
答:1.您可通過領事官員或親友了解家人死亡原因和遺物(遺囑)情況,並從當地有關部門獲得死亡證明書等證明文件。中國駐當地使、領館可應您請求對上述證明文件辦理認證。領事官員不能調查死亡原因。如您對死因有疑問,可聘請當地律師向當地司法部門提出,請其作出合理解釋或重新進行調查;亦可請領事官員協助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轉交您的書麵意見,請其對您的意見予以關注或將您的意見轉達給當地司法機關。
2.如死亡涉及刑事案件並已在當地提起訴訟,您應聘請律師,密切跟蹤庭審情況,同時可請領事官員協助關注案件,並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旁聽庭審。如您對庭審情況或判決結果不滿,您可請律師協助上訴,同時也可通過領事官員協助向當地有關部門轉達您的意見。但是,領事官員不能調查案件,也不能代替您出庭。
3.您可要求前往當地處理有關善後事宜,但一切費用(含國際旅費、食宿及市內交通費)須自理;赴有關國家的簽證、賓館預訂、接送等手續須自行辦理,亦可請有資質的旅行社協助;在國外如需翻譯,使、領館可推薦,但費用須自理。
4.如果您因故(如被拒簽、無足夠旅費等)不能前往當地處理後事,可委托在當地的親友代辦遺體火化、骨灰和遺物送回等事宜;如當地主管部門要求,您應提供經國內公證機關公證並經外交部(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以及有關國家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授權委托書。如當地法律法規允許,亦可委托領事官員代為處理上述事宜(費用需自理),但您應事先提供經國內公證機關公證並經外交部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認證的授權委托書。
5.如果您希望將遺體運回國,中國駐當地使、領館可向您提供辦理運送遺體事務的公司名單。運送遺體的費用很高,需要自行籌集。
6.由於國外法律環境不同,如家屬長期不處理遺體,不僅無助於問題解決,當地有關部門還可能根據當地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將遺體進行埋葬或火化。
7.死亡案件的處理時間可能很長,在這種情況下,您應聘請當地律師跟蹤處理。中國駐當地使、領館隻能在職權範圍內向您轉告當地主管部門所提供的案件處理情況。
十七 當您家人在國外失蹤或遭綁架時,如何求助?
答:應盡快向當地警方報案。您也可向中國駐當地使、領館報告有關情況,包括失蹤或被綁架者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相貌特征和在國外住址等並尋求協助。領事官員將根據您的要求請所在國有關當局尋找失蹤者或解救被綁架者。
十八 當您或您家人在國外突發重病或精神病,如何求助?
答:當您或您家人在國外突發重病或精神病,應迅速撥打當地急救電話,前往當地醫院治療。中國駐當地使領館可以協助提供當地醫院名單;可協助通知國內家屬或單位。如您或您家人要回國治療,經當地醫院及有關航空公司同意,使領館可協助聯係航空公司和陪護人員予以關照。您應承擔機票及陪護等相關費用。
十九 當您與在國外的家人長期失去聯係時,可以請中國駐當地使、領館協助尋找他們的下落嗎?
答:如果您已通過各種途徑長期無法聯係上您在國外的家人,中國駐當地的使、領館可以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提供協助。目前中國政府沒有強製要求所有海外公民到中國駐外使、領館進行公民登記,再加上他們的工作、住址和電話常有變動,因此,中國駐外使、領館協助尋親工作十分費時費力,常常無功而返。有時,即使找到您家人,他(她)本人卻不願與您聯係。在這種情況下,領事官員可以為您傳遞一些信息,或在征得您親友同意的情況下將其聯絡方式轉告給您。
二十 中國駐外使、領館是否可以解決海外中國公民遇到的一切困難?
答:為海外中國公民提供領事保護和協助是中國駐外使領館應盡的義務。領事保護應該在有關國際法、駐在國和中國的法律框架內進行。中國駐外使領館是國家的外交代表機構,在駐在國沒有行政和司法權力,不能使用強製手段,不能代替個人主張其權利,隻能通過外交途徑敦促駐在國依法、公正、公平處理有關案件。使領館積極協助當事人維護合法權益,但不能超越領事職務的權限。
二十一 中國駐外使領館可否替求助公民支付一切費用?
答:如果因被盜、被搶等原因出現暫時經濟困難,公民首先應通過個人彙款等商業方式解決。如接收彙款有困難,可與中國駐當地使、領館聯係,讓家人通過使、領館彙款。如求助公民無法及時得到親朋救助,中國駐外使、領館可以提供小額資助,為當事人提供短期食宿或購買機票回國。受助中國公民須簽署“還款保證書”並提供國內還款人有效聯係方式,回國後及時向外交部或駐外使、領館歸還借款。
中國駐美領事機構的應急電話
附:外交部全球領事保護與服務應急呼叫中心(12308熱線)簡介
12308熱線於2014年9月2日正式啟動運行,全年無休24小時向海外中國公民和企業提供領事保護谘詢與服務。呼叫中心熱線電話號碼為12308(或59913991,在國外撥打方式與撥打北京市電話號碼相同)。12308熱線重點在於“領事保護”,核心在於“應急”,同時兼顧常見領保和領事證件谘詢服務。主要職責有:一是為遇到緊急情況的求助人提供領保應急指導與谘詢,必要時協調有關駐外使領館跟進處理;二是向求助人介紹一般性領保案件的處置流程,並根據當事人需求提供建議;三是在發生重大突發領保案件時,承擔應急處置“熱線”功能,接受社會各界谘詢;四是為中國公民提供領保常識及領事證件
谘詢服務。呼叫中心熱線增加了我公民尋求領事保護與協助的選擇,並不替代各駐外使領館此前公布的領保電話和證件谘詢電話。中國公民在海外遭遇重大事故、自然災害等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緊急情況,可以撥打12308熱線,按“0”再按“9”優先轉人工服務。如有其他領事保護與協助請求,或需要谘詢護照、簽證以及各國安全情況等信息,建議優先登陸中國領事服務網以及中國駐相關國家使領館網站獲取信息,或是通過12308熱線自助語音服務查詢。
第一章 美國生活與法律
引言
2015年3月的洛杉磯地區中國留學生群毆綁架案,不但震驚海內外華人圈,在美國刑事案件中都實屬罕見。該群體霸淩案涉案者眾多,且都是中國留學生。除了已經抓捕歸案的六名被告外,還有幾名涉案留學生聞訊逃回中國而被美國政府通緝。在法庭上,受害學生劉某聲淚俱下地控訴了這些留學生對她犯下的殘暴罪行。
然而,更加讓人難以預料的是,事後案情再升溫,驚爆案外案:一名在逃嫌犯的父親竟企圖賄賂證人,被洛杉磯警方抓捕。根據了解,這名涉案女留學生在得知其他多名涉案人被捕後,本已逃回中國,回到家後與其父親商議,認為如果就這樣一走了之,未來會被檢方通緝,將永遠不能返回美國,實在可惜。於是父親帶著她又回到美國,想私下用金錢賄賂證人,為女兒開脫。然而,美國警方在獲悉其犯罪行徑後迅速將其逮捕,也再次上演了一出中國家長試圖“花錢擺平”,反而搬起石頭砸自己腳的國際醜聞。
當自己的孩子在異國涉入罪行嚴重的刑事案件,可以想像,大多數家長都會亂了陣腳,然而用老舊思維來挑戰美國的法律權威,不惜犯罪來鑽法律漏洞,認為有錢可以買通一切,這般為人父母的言行卻是給孩子做了最壞的示範,叫人難以理解。而當這樣的父母教育出的孩子觸法而不自知,傷人而不自慚,原因何在,也不言可喻。由此反觀,因小事對同胞大打出手的中國留學生,犯案時絲毫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有何不妥,或許這些孩子的成長經曆告訴他們:不管闖什麼禍,隻要有我爸在,分分鍾就能拿錢擺平。可惜,這是在美國,此路不通,畢竟美國是個法治社會!
在許多家長眼中,這類校園霸淩案件在中國司空見慣,美國執法機構何必如此認真?美國傳媒何必如此小題大作?在中國,學校以及當地的執法機構常認為打群架是小事情,最多訓斥一頓,但在美國,這些中國留學生卻麵臨“終身監禁”的嚴重後果。筆者在處理此案過程中,深深感覺到不僅被毆打的劉姓學生是受害者,所有涉案的留學生以及將全部希望寄托在小孩子身上的家長,都是這宗案件的受害者。該案再次為廣大家長敲響警鍾:低齡學子出國讀書的監護和教育問題不容小覷。對於真正希望子女出人頭地的父母來說,如何讓孩子學會在異國他鄉懂得“入鄉隨俗”,尊重法治,並不是一個小課程,而且這需要家長同子女一起學習。
過去二十年來,筆者在美處理過形形色色的刑事案件.過去二三年間,隨著美國對中國遊客簽證的放鬆,加上過去幾年間,來自中國的留學生數量超過三十萬,年齡越來越小,筆者頗有感慨,認為對美國法律的無知是絕大多數在美國求學或生活的中國人誤觸法網的主要原因,因而借此書來加強普法的宣傳,避免這些悲劇發生在我們中國人身上。
入鄉隨俗,了解美國法律
美國是世界上法製體係最健全的國家之一。無論在美國旅遊、留學、生活、工作或創業,都需要與法律打交道。美國的生活與法律可以說是息息相關的。不過,由於東西方觀念及社會文化背景方麵的差異,許多中國遊客、留學生及中國新移民有一種模糊的認識,誤以為凡涉及法律方麵的問題都是有錢人的事情。反觀美國人,生活中像婚喪嫁娶、買賣房屋等大大小小的事情,總是通過律師進行處理。而生活在美國的中國人卻總是在發生問題的時候才去找律師,臨時抱佛腳,結果往往是事倍功半。因此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要養成良好的習慣,未雨綢繆,不要等到出現問題的時候才想起律師。在下列這些情況下,我們都應考慮到法律的後果及影響,最好事先谘詢律師。
◎一 在個人或家庭生活麵臨重大轉折,需要進行決策時,應向律師求助。如麵對結婚離婚、大宗買賣等重大問題時,或處在人生的十字路口需要做出對今後人生產生重要影響的決策時,在不了解法律的情況下往往會走錯路。律師可以提供建議,避免走錯路或繞彎路。預防勝於治療,法律問題也是如此。
◎二 在感到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時候,應求助律師以維護自己的權益。如自己因為膚色、種族或性別等受到歧視時,或沒有得到公平的對待時,求助律師可以爭取到自己的權益。我們中國人在美國畢竟是少數族裔,因為自己的膚色及文化背景常常會遇到不公平的待遇,當遇到不公平待遇時,應據理力爭,通過法律途徑討回公道。
◎三 在別人認為你對他不公平時,應向律師求助。我們中國人都喜歡自己做老板,從雇用職員到開除職員,從與客戶往來到售後服務,都可能出現潛在的問題,比如他人覺得你決策不當、處事不公,或員工認為你對他的待遇不公平,或女性員工指責你“吃豆腐”而涉嫌性騷擾行為等情況發生時,你應該馬上向專業律師谘詢,防患於未然。
◎四 在合約簽字之前,應先讓律師過目。我們中國人都有通病,在簽署合約前盡量省律師費,出現問題時才找律師救火,而這時可能已經為時太晚,因為簽字後的合約已經生效,此時再找律師打官司的花費會更高,而且相當麻煩。若在簽字前找律師,律師可以針對合約作適當的建議,預防未來可能發生的問題。花點小錢,可以避免更大的損失,可謂事半功倍,我們中國新移民應學會這種做法。
◎五 在遇到複雜情況自己無法做主時,應找律師出主意。在生活或工作中經常可能遇到一些複雜的情況,令你無法拿定主意,如購買大型工廠、收購商家或成立公司、解決移民身份問題,等等。大部分民眾很難自己對整宗案件的未來進展及其他變通方法有通盤的了解。求助專業律師不僅可以評估自己決策的法律後果,而且還可以讓律師替自己出些主意。俗語說,當局者迷,旁觀者清。經驗豐富的律師可以成為自己的“軍師”。
◎六 當自己認為對方沒有履行合約,或者政府工作人員違規作業,不按常理操作時,不應委曲求全,應通過律師替自己據理力爭。比如,移民局人員越權要你的電話號碼或在非工作時間向你住家打電話,約你出去吃飯並暗示:如果你不答應他的無理要求,將拒絕你的申請等。某些害群之馬為貪圖私利,利用中國新移民對美國法律不熟悉及華裔移民怕事、喜歡息事寧人的弱點,做出一些超越自己職責或違反職業道德的事情,這時一定要找律師保護自己。
◎七 在被警察逮捕或涉及刑案時,不應病急亂投醫,應尋找專業律師的援助。自從“9·11”事件後,美國對非美國公民的中國新移民不再像以往一樣以禮相待。中國新移民涉及刑事案件,不僅可能因為案件而坐牢,而且還可能影響移民的身份。大部分律師都沒有處理過刑事案件,他們未必能洞察刑案之微妙及其對移民身份的影響,因此當自己或自己的親友不幸遇到這類情況時,大家應仔細比較,選擇能使用自己的語言與自己溝通的專業刑事律師。
在中國中國新移民所涉及的案件中,大部分都是由於中國新移民對美國法律不熟悉或按自己在原居住國的習慣處理問題而導致犯法。例如,東南亞地區的移民喜歡吃狗肉,但是在加州殺狗就會犯法;很多來自中國的移民在購物時把孩子留在車內,由於美國兒童被綁架的情況時有發生,加上加州天氣炎熱,可能導致孩子受傷,因此把孩子短暫放在車裏而無成人照顧也會觸犯法律。
太多的情況是由於中國新移民不懂得美國法律而誤落法網,而很多中國朋友常常以此為理由,說“哎呀,我不知道”,希望求得法官的寬恕。殊不知,大部分法官都會說,“身在羅馬,就必須按照羅馬人的方式來生活”,要在美國生活,就必須入鄉隨俗,遵守美國的法律。因而,在美國,不懂法律不但不能成為你的辯護理由,法官反而會因此加重對你的處罰,以便讓你牢記住這些經驗教訓。
前車之鑒:賭場借錢遭通緝
案例:兒子在洛杉磯讀大學的高先生經常來美探訪小孩,有一次在入境時被移民局扣住,原因是他有通緝令在身。原來他幾年前到賭城拉斯韋加斯玩時向一家賭場借了五萬元,後來沒有還錢給賭場。
鄧洪律師的解說:內華達州的法例大都保護賭場的利益,賭場會讓賭客輕易獲取到貸款來繼續下賭,但是,如果賭客不還錢,內華達州的法例規定欠錢不還為刑事罪。賭場可以將賭客簽署的欠條(marker)移交給檢察官辦公室處理,檢察官辦公室會在全美的犯罪信息中心網(NCIC)放置通緝令。被通緝的賭場債務人必須償還所有的債務才能取消通緝令,否則會被引渡到內華達州接受刑事起訴。
因而,前往賭城的民眾應注意:
1.賭博一定要有節製,不要隨便簽欠條或借錢賭博。
2.如果欠賭場的錢,應盡快與賭場協商解決欠債的問題。宣布破產並不能解決欠賭場的債務。
3.如果拖欠的時間較長,很可能賭場已將債務問題交付檢察官處理,在出國前應向刑事律師查詢是否有通緝令。
4.如果在入境時因為賭場通緝令而被警方扣住,應盡快與刑事律師聯絡,與檢方協商撤銷通緝令,避免被引渡到內華達州。
5.在償還欠款後,要確定刑事案件已被撤銷,以免影響將來的移民身份。
如何避免法律問題的困擾
在美國生活,你除了要了解美國的法律並合理地運用,還要學會一些避免法律問題困擾的知識和技巧,這樣可以減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煩。筆者自1987年來美留學後曾做了近十年的記者,十八年的律師,處理了上萬宗案件,綜合一些心得,提供以下一些建議供大家參考。
◎一 了解並遵守美國法律,絕不能知法犯法,更不能有僥幸的心理。如酒醉駕車、闖紅燈、體罰小孩等,即使警察沒有發現,由於美國民眾的法律意識很強,他們看到你有這些違法行為時,很可能會舉報。例如許多華裔夫妻吵架甚至大打出手的家庭暴力案件,舉報人很可能是美國鄰居或路人。學校的教職員、醫院的醫務人員在懷疑受傷人被家暴或虐待時,都必須依法舉報。
◎二 做任何事情都要三思而行,要考慮到可能發生的風險。你在采取最後行動前最好向律師谘詢,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可能引發的法律後果。
◎三 運用常識或常理(common sense)來做決定。常識或常理可以使你了解到什麼是合理的,什麼是不合理的。比如華文媒體經常會登郵局招聘職員的廣告,如果按常理找郵局的工作,直接去郵局詢問就可以了,沒有必要找中間的公司。這類的廣告大多是騙局,讓民眾支付大筆費用,得到的谘詢和郵局提供的數據並無兩樣。
◎四 在商談重要合約時,一定要有書麵簽字。中國人有個習慣:大家談業務時混得很熟,稱兄道弟;談合作時一拍胸脯,“保證沒問題”。但是在美國一定要按法律程序辦事,“先小人,後君子”,合約上簽字後再按合約的條款辦事,特別是重大的工程或買賣的合約更是如此。一旦簽了字,就要依照合約行事。如果不懂英文合約,在簽字前,你最好找一位自己信得過的朋友及律師幫忙把關。
◎五 購買足夠的保險。在美國,保險被認為是一張安全網。兒童、醫療、住房和汽車等都要有保險,許多中國新移民在剛買車時都覺得汽車保險太貴,不願意買,結果發生交通意外時,倘若是自己的錯,不僅要賠償別人的損失,還可能因為沒有購買保險而被警察開罰單,即使是對方的錯,也因為自己沒有保險而得不到全部的賠償。如果你開餐館,卻沒有購買商業責任保險,萬一客人吃飯時卡到骨頭或員工工作受傷而要求餐館賠償,你的餐館生意很可能就做不下去了。購買必要的保險,才能降低風險。
◎六 要發揚中國人勤儉持家的好傳統,不能濫用自己的信用。雖然美國是一個建立在信用基礎上的國家,信用卡給民眾的生活帶來極大的方便,不過你要記住“羊毛出在羊身上”。開始使用信用卡時可能有種種優惠,但是後來利息可能會很高,因此你要格外小心。
◎七 切記“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有些中國新移民到美國後有過被騙的經曆,但是時間長了以後往往產生了“以前我被騙過、現在要在別人身上撈一把來補償”的想法,因此用以前自己被騙的手法來騙更新的移民。這樣形成的惡性循環,使騙案永無休止地在中國人社區發生,從而讓美國主流社會及執法機構都產生“為何中國人總在騙中國人”的迷思。隻有我們中國人自己改變觀念,以身作則,在受騙後積極教育中國新移民,幫助他們避免重蹈覆轍,才能根除“中國人騙中國人”的問題。
◎八 千萬不要與執法人員爭執,“好漢不吃眼前虧”才能保住你的命。就算警察沒有道理,也不要與其爭執,爭執會造成警方的誤解。由於美國憲法賦予民眾持槍的權利,為了保護自己的安全,警察必須假定他所遇到的每一位民眾都可能是持槍的危險人物。在現場,如果不服從警察的指揮,你可能會被誤會為危險人物。一旦舉動可疑,警察很可能會先發製人,為自己的安全而射擊你的要害,同時為了避免將來的民事索賠,他們會先給你定上某種罪名,以防備你狀告他。因此當警察攔你下來詢問時,你要冷靜,聽從警察的指揮。警察執法不當,也應在法庭上解決。
◎九 不要不理會國稅局。在美國,不報稅是違法行為。即使你或你的公司宣布破產,國稅局也同樣會追上來。獲得綠卡的民眾更要按章報稅,否則你的花旗夢可能因此破碎。
◎十 “兔子不吃窩邊草”,不要在本公司內“吃豆腐”。據統計,發生在公司內部的騷擾案件有上升的趨勢。如在公司內隨便講一個“黃色笑話”,你就有可能被同事指控性騷擾。性騷擾是美國員工告雇主最常見的理由。
◎十一 要承擔起對自己子女的責任。美國對拖欠自己子女贍養費的案子越來越重視,這不僅涉及民事官司,也牽涉到刑事案。生父和生母對未滿十八歲的子女必須承擔共同責任,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自己的責任,檢察官可以以刑事罪進行起訴,其結果將影響當事人取得相關的專業執照及移民身份。
◎十二 應該避免做合夥生意,這類事情的教訓太多。如果生意賺錢,雙方可能在分錢方麵出現問題;如果生意不賺錢,雙方在責任的承擔方麵又會發生衝突。假若你堅持要合夥做生意,一定要“先小人,後君子”,簽署合約,列明各自的責任及分成。
◎十三 “未雨綢繆”,應該對自己的遺產做出預先的安排。遺產往往與死亡聯係在一起,這是中國人所忌諱的。但是在美國,如果遺產不做事先的規劃,在當事人過世後,政府可能會通過稅收的方式拿走很大的一部分,也會引發子女間為爭取遺產所產生的法律問題。
鄧洪律師的忠告:運用常識識別投資騙局
例一:在中國人社區經常遇見的是投資騙案,騙子經常會在華文分類廣告中做出諸多的承諾,如承諾投資不僅可以保本,而且投資報酬率高達百分之二十五。銀行定期存款最高的利息也不到百分之五,何來百分之二十五給你?
例二:有些投資公司知道一些中國新移民急於找工作,便招聘中國新移民,剛開始時給他們高額的薪資,同時不斷給這些新職員施加壓力,讓職員們拉他們的親友投資,親友的資金往往幾個月內就被投資公司“輸掉”。這些人明知道這是違反常理的,但是由於貪心而放鬆警惕,最後上當受騙。
法庭上見!(See You in Court!)
人與人接觸,難免會產生矛盾。如果矛盾得不到化解,就會演變為衝突。不過,美國社會不讚成用肢體衝突來解決問題,當商談解決不了問題時,都會順口而出,“See You in Court!(法庭上見!)”。
正是因為美國民眾習慣用法院來解決問題,因而養活了整個律師行業,使美國成為全球人均聘請律師比例最高的國家。不過,通過律師打過官司的民眾都有同感,不管最後官司勝負,唯一的勝利者往往是律師,因為縱使客戶勝訴,但是扣除所有的開支及律師費用,加上自己花費的時間及精力,往往也是得不償失。如果是敗訴,既要賠償對方,又要付自己甚至對方的律師費用。
因而,近年一種稱為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的“另類糾紛解決方法”開始在法律界流行,受到民眾的歡迎。所謂另類糾紛解決方法主要分三種:第一是談判(Ne-gotiation),第二是調解(Mediation),第三是仲裁(Arbitration)。在采用這些方法之前,你應該和律師商量哪種方法更適合於自己。
談判
談判是一種解決問題的溝通方法。運用談判的方式,可以通過律師或中間人進行溝通,可能會化解諸多的誤會。
因此,發生問題時你最好與對方溝通,如無法與對方溝通,可以通過第三者進行溝通,在媒介上最好用書麵材料的方式,便於留下當時溝通的記錄;也可以通過律師寫信,要求與對方談判,否則將訴諸法庭。
調解
在僵持不下、互不相讓的情況下,當事人可通過第三者來協調解決問題。許多法院都設有調解服務機構,法院也鼓勵律師擔任義務的調解員。調解員分別聽取雙方的說詞,了解雙方的要求,然後反複協調,將雙方的距離拉近,從而達成大家都可以接受的協議。這種方法成效很大,且費用不高,因而越來越受到民眾的歡迎。例如,公司與公司發生糾紛,可以請調解人員做中間的調停,但是雙方可能都要付費。並且,調解員不一定是律師,當事人通過http:\/\/www.abanet.org可以找到合適的調解員。
仲裁
在談判及調解都無法解決問題時,當事人仍可以嚐試一下與法院程序相近的仲裁方法。仲裁官往往是由退休法官或律師擔任,仲裁的過程實際上是非正式的法庭程序,仲裁官聽完當事雙方的證詞後做出判決。很多情況下,法官在正式進行陪審團審理前會要求雙方進行仲裁。
仲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仲裁結果不具法律約束力的,英文稱“Non Binding”,在這種情況下,仲裁的結果是提供第三者的意見,如果任何一方不服,可以不接受仲裁結果,此時,案件就會進入法院的審理程序;另一種是有法律約束力(Binding)的仲裁,仲裁官的裁決就是最終的裁決,雙方都不能拒絕接受。越來越多的合約都規定如雙方發生糾紛,案件需用仲裁方法來解決,如有此類條款,最好是與律師商量,確定仲裁是否為約束性仲裁,仲裁的處理方法將來是否對自己有利。法院大都認為仲裁條款是合法的,因而,合約如有約束力的仲裁條款,簽約者很可能失去法官或陪審團審理的權利。
鄧洪律師的忠告:“私了”未必能解決問題
應該特別指出的是,尋求法庭外解決的問題往往隻涉及民事訴訟。刑事案件是不能“私了”的。所謂刑事案件就是違反刑法的行為,隻有檢察官才有權力決定是否要起訴,即使刑事案件的受害者同意庭外和解,也並不能撤銷刑事案件的起訴。如果被告想方設法與受害者談判私了,反而會被告妨礙司法罪。許多中國新移民由於分不清刑事與民事之間的區別,而私自行動,采用“私了”的方式解決刑事案的問題,不僅問題沒有解決,反而引發出更多的刑事罪名。例如,甲打了乙,乙告訴甲:“如果你不進行賠償,我就報警或找人報複你”,而乙提出的賠償額往往遠遠高出法律允許的賠償金。因此,乙的行為涉嫌勒索,乙由有理變成沒理並觸犯刑法。
法庭上見:美國法院種類
真的要上法庭嗎?
如果通過庭外解決的方法仍未奏效,你就要決定是否要堅持進入法庭來解決。許多民眾誤以為隻要在法院獲勝,敗方就要自動賠償自己的律師費用。其實,在美國,民眾要各自承擔律師費,勝訴後可以要求法院裁決敗方付律師費,但是法官未必會這樣做,因此縱使勝訴,仍要花大筆律師費。
該去哪類法庭?
一旦決定要打到底,你就要對美國的法庭係統有所認識。美國的法院有聯邦法院和州法院兩大類。許多案件既可以在聯邦司法係統審理,也可以在州的係統審理,不同的係統可以有不同的優勢。遇到這類情況時,你最好是請教律師,由律師來決定哪一係統對自己比較有利。
聯邦法院處理的案件都是與美國憲法及聯邦法有關的刑事及移民案件,如移民法、破產、走私人口、商標侵權等案件,以及跨洲際或跨國際案件,如涉及跨州或跨國企業間的商業糾紛且涉及的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案件。聯邦的案件首先在聯邦地方法院(District Court)審理,如果雙方不服,可以上訴到巡回法院,如果對上訴法院仍不服,最終可以告到聯邦最高法院。
美國雖然是聯邦政治體製,但是聯邦政府對各州的自主權及司法權相當尊重。普通民眾所涉及的案子百分之九十都是在所在州的法院進行的,州的法院通過市法院及縣高等法院來處理與民眾日常生活有關的民事及刑事案件。各州立法議員根據自己選民的需要而製訂出各自的州法,因此,各州在同一議題上可能有不同的法律規定。例如,在加州駕車,如果交通信號是紅燈,在沒有特別標注“紅燈不允許右轉”的路口,在安全的前提下,駕車人士可以右轉,但是如果在其他州,紅燈絕對不能右轉。各州對自己的司法係統也有一定的規定。根據案件的性質及所涉及的金額,州政府的法院也各不相同。
一般而言,最基本的法庭為有限管轄權法庭(Limited Jurisdiction Courts),其中包括:地方法庭(Municipal Court)、交通法庭、小額法庭等,受理的案件都屬於情節很輕或所涉及金額不高的案件;其次為普通州法庭(State Courts of General Jurisdiction),也稱為縣法庭(County Court)、高等法庭(SuperiorCourt)、地區法庭(DistrictCourt)等,他們所受理的刑事案件並沒有懲罰的上限,其受理的民事訴訟案也沒有數額的上限,並且大部分的案件都是交由陪審團來裁定。許多地方政府為節省開支,將有限管轄權法庭的功能與普通法庭合並起來,例如,洛杉磯縣將地方法庭合並入普通法庭。
在普通法庭的更上一層,就是州的上訴法院(Courts of Appeal),也稱中級上訴法院(Intermediate Appellate Courts),如果民眾對普通法庭的裁決不滿,可以上訴到此層次的法庭,由上訴法院的法官裁定審理該案的法官是否有誤判或錯判。如果民眾對上訴法院的裁決仍不服,就可以上訴到州的最高法院(StateSupremeCourts),大部分上訴案件都到此為止,但仍有極小部分案件會從此直接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
許多來自亞洲地區的民眾對美國的上訴法院都有誤解,認為可以在上訴法院進行第二次審理或在最高法院進行第三次審理。其實,美國的上訴法院及最高法院都不會將案件重新審理,而隻著重考慮兩個因素;其一,上訴者的律師是否稱職;其二,審理的法官是否濫用了裁決權,即應該作為呈堂的證據被法官擋在法庭之外,而不該作為呈堂的證詞或證據,反而作為了呈堂證據。上訴法院有權直接推翻初審法院的裁決,但是這種情形較少,大部分都維持原判,如發現初審法官在某些重要證據及證詞上有誤判或錯判時,往往將案件退還初審法院,要求重審。州政府及聯邦政府的最高法院並非受理所有上訴案,往往會選出一些爭議性較強,或具有代表性,或影響較大的案件來作出裁決,因為美國的司法係統遵循案例(Case Law),最高法院及上訴法院的裁決及解釋,往往影響到普通法庭的裁決,因而最高法院在選案時格外小心。
何為小額法庭?
民眾最常使用到的法庭是小額法庭(Small Claim Courts)。例如自己在幹洗店洗的衣服受到了破損而店家不肯賠償、鄰居的狗咬到自己而狗主不願賠償、別人拖欠你的錢而遲遲不肯還等糾紛,都可以告到小額法庭。小額法庭不需要請律師,許多州包括加州在內都禁止雙方聘請律師,但是提出訴訟的民眾必須遵守法庭的程序:首先,必須到法庭提交起訴狀並交納規費;其次,必須要將起訴狀及傳票遞交給被告,許多法院都會由庭警提供送傳票的服務,但要收取額外的費用,接著,在一定的時間內,法官就要開始審理這宗案件。
在審理過程中,法官往往隻有幾分鍾的時間來聽取你的陳述,因而,你必須做充分的準備,在陳述時要簡明扼要。首先你要證實對方負有責任,最好是先找到一些法律依據,再呈現一些證據,證實對方是錯的;其次你要有證據證實由於對方的過失而導致自己的損失。
小額法庭的費用低廉,但是有一定的限製。尤其是在數額上的限製,例如,加州和德州的最高限額為一萬元、科羅拉多州和內華達州為七千五百元、紐約和哥倫比亞特區為五千元、阿拉巴馬州為三千元,另外,一些州還限製民眾一年內使用小額法庭的次數以免法庭被濫用。設立小額法庭是為了方便民眾處理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小事,因而程序也相當簡便,民眾可以到當地法院查詢一下小額法庭的程序及收費。
小額法庭不同於一般法庭,除雙方都不能請律師外,法庭不會提供翻譯服務。因而,如果自己不懂英語,最好帶上一位會說英語的朋友來幫忙翻譯。小額法庭的法官也很可能是義務到法院幫忙的律師,如對法官的裁決不滿,有些法庭還允許進入一般的法庭去上訴。
全美五十州開始在網上向民眾提供各類信息,其中包括小額法庭、家事法庭、民事法庭等方麵的數據,有些州法院甚至提供法院的表格、費用以及案件進展情況。查詢各州及地方法院,可到http:\/\/www.findlaw.com。有關聯邦法院的資料及當地的聯邦法院資料的查,可到http:\/\/www.us-courts.gov。
鄧洪律師的忠告:專業人士的保密特權
在美國,有幾個職業是擁有保密特權的,律師與客戶、醫生與病人、牧師與信徒等之間的談話及文件記錄是絕對保密的,這些專業人士不能隨便透漏自己與客戶的談話內容,即使法官也不能下令打破此保密特權。
真假律師之分
在美國對律師有不同的稱呼。初學英語時,大家都知道“lawyer”就是律師,是美國民眾對律師最普遍的稱法。律師的另一種英語稱法是“attorney”或“attorney at law”。還有一些新潮的律師覺得律師的職責是替客戶排憂解疑,因而稱自己為“counselor-at-law”。而在法庭上,法官會稱雙方律師為counselor。不管稱呼如何,律師經過嚴格考試及背景調查合格後,向法院宣誓成為司法係統一員,他們的職責是向民眾提供法律方麵的建議及代表委托人出庭。
律師的資格
為了避免律師到處搶他人的生意,再加上各州法規不一,各州對律師的資格都有嚴格的要求。一般而言,成為律師要具備下列條件:
第一是必須從法學院畢業獲得法學博士學位。法學院分為二類:第一類為美國律師公會所認可的法學院(ABA-American Bar Association),從ABA法學院畢業的學生可以到美國各州去考律師執照;第二類為非ABA認可的法學院,這些學校由所在的州自己認可,從這樣的法學院畢業的學生隻能申請所在州的律師執照考試。
獲得律師資格的第二個條件是要通過執照考試。考試內容主要包括選擇題及作文題,科題包括憲法、刑法、合同法、證據法、民事程序、刑事程序等,大部分州都要連考三天。
第三個條件是必須通過個人背景的調查,以便證明申請律師執照的人的個人品行良好,沒有重大犯罪記錄。
第四個條件是必須宣誓,表明自己願意成為美國司法係統中的一員,並且要堅守美國的憲法精神。
律師的服務範圍
一旦獲得律師執照,律師就可以在所在的州範圍內提供所有方麵的法律服務。但是律師如果要跨州提供法律服務,就必須獲得該州的執照才能在當地的州級法庭出庭。不過,假若律師獲得州執照後,又獲取到聯邦法院的律師資格,他們就可以跨州提供與聯邦法相關的法律服務,例如,目前南加州有許多提供移民服務的律師,雖然他們並沒有加州的執照,但他們在外州獲得律師執照,因而可以在加州從業並隻提供涉及聯邦法或聯邦法院相關方麵的法律服務,如移民、商標、破產等。
一般而言,如果擁有所在州的律師資格,律師可以提供全麵的法律服務。不過,有些律師從事某項專業服務多年,對該類業務已相當熟練,也可以申請該項服務的專家資格。專家資格是由當地的律師公會核發的,往往有執業年限及辦案數量等方麵的要求。但是很多在某些專業很優秀的律師並沒有申請該專業專家的資格,因為他們覺得有了律師的執照後大部分案子都可以接,沒有必要去申請專家的資格。據統計,美國執業律師在三十萬到四十萬之間,擁有專家資格的律師不足百分之三。
鄧洪律師的忠告:花費律師費前的考慮因素
許多與美國企業發生糾紛的中國企業,在與美方簽訂合約時,應選擇在中國有約束力的仲裁條款,一旦經過中國的仲裁,如果美方敗訴,中方可以直接在美國執行該仲裁而避免冗長的訴訟程序。
在花費大筆律師費前,你應先考慮兩個因素:第一,自己的獲勝機會有多大,每位當事人都是在覺得自己有理、別人無理的情況下決定采取法律行動的,但是,最終決定勝負的並非是你自己或你的律師,而是坐在陪審員位置上的普通民眾,因此除了要了解自己的優勢及劣勢外,你也應了解對手的優勢及劣勢,這樣才能做出明智的抉擇;第二,要考慮如果自己勝訴,是否可以獲得賠償,有許多的案件雖然法院的記錄是你勝訴,但是你真正到手的賠償金額可能是零或少得可憐,因為敗方早就轉移財產或者宣布破產了,縱使你勝訴,到手的不過是一文不值的判決書,很可能你花費的律師費用及精力遠超過得到的賠償。
真假律師之分
為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各地政府對律師的從業資格都有嚴格規定,如果沒有律師執照而提供法律服務,屬於刑事罪,輕者罰款,重者坐牢。1986年美國國會通過移民大赦法案,大批非法移民需要律師援助,但因律師過忙或收費過高的原因,大批非法移民可能錯失機會,因而,加州等地的地方政府允許部分懂雙語的人士協助這些移民填表格,這些移民顧問在大赦過後無生意可做,從而開始提供各類移民法律服務。由於這些移民顧問不受律師公會的管理,部分移民顧問公司在收到錢後不辦事,或不懂法例亂辦事,或收到錢後消聲匿跡,使中國新移民消費者利益受損,因而,近年各地政府都立法,要求移民顧問公司向州政府購買保證金,並要在廣告及合約中聲明自己並非律師且不能提供任何法律服務。南加州中國人社區中國新移民被冒牌律師欺騙案件增多,在南加州中國人律師公會等組織的推動下,加州政府2002年通過新的法案,將非律師人士提供移民服務的行為定為重罪行為,被定罪可被判罰1年以上的牢刑。
律師除受政府部門的管理外,還受律師公會(Bar Association)的自律管理。律師行業對英文的BAR格外敏感,首先,可以說是酒吧,律師行業壓力大,酗酒一直是律師界的問題;其次,可以解釋為監牢的鐵杆,如果律師執法犯法,縱使律師也可能Behind Bar(坐牢之意);再次,管理律師的律師公會也稱為Bar,如果被Bar找上門,肯定是律師被客戶投訴了。
作為消費者,要分辯出真假律師,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到所在州的州律師公會(StateBar)的網站上,查詢律師的執照及以往被投訴記錄,如果無法從律師公會中找到律師的記錄,或記錄顯示該律師被處分過,消費者就要格外小心。
如何尋找到合適的律師
保守的英國人士認為律師是一個高貴的職業,打廣告做宣傳簡直是貶低自己,因而英國仍然保持律師不做廣告的傳統。但是,在美國,隨著社會和市場經濟的發展,行業的競爭日趨激烈,律師需要大做廣告才能攬到生意。佛羅裏達州曾有一宗案例,一位律師為了招攬車禍案件,除在醫院門外停泊一輛流動的宣傳車外,還監聽警方通訊係統,有時和警察及救護車同時到達現場,甚至跟隨救護車趕到醫院,目的就是說服受傷者成為他的客戶。結果,佛州法院裁定律師的這種招攬生意的方法不當,而禁止律師使用此方法,從此,許多美國民眾就把部分不擇手段來招攬生意的律師貶稱為Ambulance Chaser(追逐救護車的人)。
在眾多的律師中,如何尋找律師或如何尋找好的律師,有一定的竅門。
◎一 通過親戚或朋友尋找律師,一般是比較可靠的。因為他們有一定的經驗,對他們所推薦的律師的人格、能力和作風都有所聽聞或了解,這應該說是最保險的方法。
◎二 通過自己信得過的律師來介紹同行。一般來說,每位律師都有自己專精的領域,就如醫生一樣,不可能樣樣都精通。一位負責的律師可能會坦誠表示自己對某些領域不了解,但同行都彼此認識,對律師同行的了解也比較深,因而通過律師的推薦,往往可能會找到能解決自己問題的律師。
◎三 可以向律師公會或當地的律師協會查詢。一般而言,律師公會(Bar Association)可以核對律師是否為公會會員,但很難知道其專業能力。值得注意的是,黃頁上有許多律師介紹機構(Attorney Re-ferral),這種機構是由一些律師付費參加的機構,他們設有熱線電話,向客戶推銷付費會員律師的服務。由於他們隻推薦付費會員,因而,很難判斷他們所介紹的律師是否稱職。
如何與律師打交道
在被卷進一場官司,或不小心觸犯法律的情況下,假如自己英文不錯且懂得一點美國法律常識,能否不請律師而自己出庭替自己辯護?
美國法律允許民眾自己出庭替自己辯護,但是在實際案件的處理上,特別是在刑事案件中,法官不會鼓勵這種做法,他們會覺得你是在玩火,就像自己生病,但不想花醫藥費而自己替自己看病一樣。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告堅持自己辯護,法官仍會指派專業律師在旁協助,以免案件在上訴時被指責被告未得到適當的法律援助。
如果案件當事人做自己的律師,往往會出現諸多的問題:
首先,一旦案件進入司法程序,當事人未必清楚案件究竟有什麼法律後果,因為當事人沒有經過特殊的專業訓練,沒有辦法知道官司打輸可能麵臨的後果。
其次,一旦出現法律處於模棱兩可的情況時,當事人沒有辦法去處理,也不具有熟練的調查能力去尋求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或解釋。美國法律中,很多案件的審判是以過去更高一層法院的案例為指南進行處理的。當事人可以找到以往對自己有利的案例來替自己力爭,對方的律師也同樣可以找到對他們有利的案例,但是沒有經過訓練的當事人與對手的專業律師相比,在搜尋案例的能力方麵顯然遜色許多。
另一個不利的方麵是:上法庭猶如打仗,對自己代表自己進行申辯的當事人而言,我方赤手空拳、毫無經驗,而對方是訓練有素且全副武裝的軍人。這樣的決戰不僅不明智,而且結果也可想而知。
因而,美國法律界有一句話,如果律師本人被告而決定自己代表自己來進行辯護,這位律師一定是世界上最笨的律師。連律師都有這樣的經驗之談,民眾在遇到問題的時候,最好還是找自己的律師尋求幫助為上策。
如何選擇到適合自己的律師?
首先應該對律師進行背景調查,通過律師公會網站查詢該律師的文憑,執照,專長及是否受過處分等情況,然後通過電話聯係的方式進行“過濾”。你通過電話可以向律師詢問到該律師的專長、從業的曆史有多久、有無處理自己這方麵案子的經驗或打贏過這類案件的記錄等情況,並比對這些律師所提供的資料是否與自己掌握的資料相符。
第二步就需要與律師進行麵談。但是要記住,你最好不要馬上在電話中就表明要聘用這位律師。談話時要注意有些律師的麵談是收費的。
不要輕信保證
在決定選擇這位律師前,消費者要考慮與律師簽訂合約的內容。委托律師辦案,一定要有書麵文字材料。第一要考慮的問題是,由於法律上不允許律師對案件的結果做出任何的保證和承諾,律師隻能憑自己的經驗估計案件的大致結果如何。如果你所麵談的律師拍著胸膊,口口聲聲保證沒有問題,就要特別小心,因為將來案件可能會有很大的問題。律師違反自己的職業道德來打“保票”,並非表示他對案件有信心,隻能說明律師急於接你這個案,迫切地想從你口袋中將錢拿走。因為所有案件都有諸多的影響因素,律師不可能預料如神,隻能按步就班,隨機應變,全心地解決各種突發狀況。因而你千萬不要輕易相信律師的保證。
聘請中美律師的考慮因素
中國新移民在這方麵往往有兩種極端,一是誤認為美國人在出庭時有優勢,而根本不考慮能否和律師溝通,有時候美國人律師有中文助理,但是助理能否準確翻譯客戶所講的話也無從得知;另一個極端是不問律師所擅長的專業領域,隻要會說中文,不理會中國人律師是否有出庭經驗。其實,最明智的做法是取中美律師兩者之所長,聘請中美律師團隊,既可以利用中國人律師溝通容易之便,又可以發揮美國律師出庭之優勢。
能否與律師溝通?
當事人與律師事實上是一個團隊,律師是當事人請來的“專業槍手”,是幫你做事的,就如你聘請雇傭兵一樣。他能否理解你的狀況、能否聽取你的意見、能否提供一些有用的建議,以及你們能否愉快地合作,等等,都可能會影響到案件的最終結果。因而你在聘請律師時,要考慮到律師的語言、文化背景及自己對他的信任度。
鄧洪律師的忠告:專選擇預付法律服務是否值得?
近年中國人社區開始流行一種叫做“預付(Prepaid)”的法律服務方式,客戶每個月繳納固定的費用,從而可以得到一些基本的法律服務,如寫律師信、在電話上提供服務及找專業律師時給予優惠的折扣等。有人稱這是律師界的HMO(醫療保健計劃),消費者通過預付計劃為自己避免法律糾紛購買了保險。但是這種方式並非適合每個人,由於大部分中國新移民都有語言方麵的問題,預付法律計劃未必有華語的服務,另外,如果你所遇到的法律問題不多或需要特殊的服務,就沒必要每個月付錢了。
律師如何收費
鄧洪律師的忠告:小心免費的律師谘詢
許多中國新移民誤以為律師的首次麵談都是免費的,其實不然,許多免費谘詢的律師可能是通過免費谘詢來招攬生意,所提供的建議未必完全中肯。如果想要中肯的法律建議,你可以付費給律師作為谘詢費用,許多收谘詢費的律師會將談話費算在將來的律師費內。
與律師打交道要十分小心,因為律師動不動就說:“我會將賬單寄給你(I will send you the bill)”。的確,律師和其他專業服務項目一樣,並沒有肉眼可見到的產品,完全靠頭腦、經驗、聲譽及時間來衡量。政府管理部門及律師公會雖然有權管理律師,但是卻無權過問律師的收費,大部分的州在律師費方麵隻規定,律師向客戶收取的服務費應該合理。
究竟律師是如何收費?何種收費較為合理?
律師收費有三種方法:計時收費、分成方法和固定收費。
(1)計時收費
計時收費是每個小時收取一定的費用。一般需要客戶先付一部分定金,存在信托賬戶,律師按實際工作的時間從賬戶上扣錢,如果賬戶上的錢不足,客戶應該繼續往賬戶裏存錢。當事人選擇這種付費方式要小心,要自己多做些準備工作,少花律師的時間;在與律師見麵或通話時不要說些廢話和閑話,因為通話的時間是計費的。
(2)類似中國風險代理的分成收費
“分成”的英文是“Contingency”。客戶不需要預付任何律師費,等到官司獲勝後,律師才從賠償金中分出一定比例的金額作為律師費。車禍、狗咬、不當死亡等人體傷害案件大都采用這種方法。部分州政府對於勞工賠償案的分成比例有所規定,例如,加州規定律師可以得到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涉及醫療誤診及未成年人的侵權案件,州政府對律師的報酬方麵也有一些硬性的規定,不能超過某一比例。但是在大多數案件中,法律並沒有規定上限。一般而言,如果人體傷害案件不需要提供訴訟而直接與保險公司達成和解,律師可分三分之一;如果案件需到法院打官司才能解決,律師由於工作量較大而可能收取賠償金的百分之四十作為律師費用。
使用分成方法時,消費者應與律師談妥一些分賬問題:誰預先支付必要的費用,如法院的費用、做口供的費用及翻譯的費用等;如果案子沒有打贏,這些事先付出的費用最後由誰來承擔。這些問題必須在委托的合同中明確。另外,雙方還應該明確分成的含義,是總收入的分成,還是扣除費用後淨收入的分成等。
(3)固定收費處理整宗案件
固定收費是律師固定收取的費用。許多律師將案件分為多個階段,然後按照每一個階段來收費。固定收費的方式對於客戶來說比較好,因為客戶心裏有底,知道律師費不會是無底洞,知道最壞的情況下自己要花多少錢。在與律師商談固定收費時,消費者要清楚地了解整個案件的程序及步驟,以及每一筆律師費用所包括的服務項目。另外,雙方還要談妥固定費用是否包括了法庭費用、翻譯費用和電話費用等額外或臨時的費用。
鄧洪律師的忠告——請律師該選擇哪種付費方式?
民事訴訟以及上訴案件所涉及的步驟很多,時間拖得很長,律師大都要求計時收費,不過,律師每小時的收費是可以商談的。而刑事案件,以計時收費並非上策,因為有些不肖律師本來早就可以結案,但是會為了賺取更多律師費而故意拖延,相反地,固定收費方式可以促使刑事律師盡快處理此案。不過,刑事律師都習慣先收費,再開始著手,因為他們經常會遇到一些被警察誤會的案件,當案件被撤銷後,客戶都不願意再付費,因為他們認為自己本來就沒有罪,案件被撤銷並非律師的功勞。另一方麵,如果律師處理的結果不如想象的那樣好,客戶也不願意支付律師費,因而專業的刑事律師都會要求客戶先將全部律師費存入律師的信托賬戶,才開始受理案件。
炒律師的魷魚
民眾是因為有問題才去找律師,但是,找到職業道德不佳的律師可能衍生出更多的問題。當客戶遇到不道德的律師時,該怎麼辦?
作為司法係統的一員,律師被州政府及律師公會所管製,且必須遵守律師行業的職業道德,當發現自己律師的做法不妥時,客戶有權隨時解雇自己的律師,但是律師一旦接手案子就不一定能隨時“炒”客戶的“魷魚”。即使客戶不付費,律師也必須經過法官的同意,在保證客戶的利益不受傷害的情況下才可以不再代表客戶。尤其是在陪審團開審前夕,接手的律師可能沒有足夠的時間來準備,法官都不太願意讓案件拖延下去,也因此不太願意讓原來的律師打退堂鼓。如果感覺自己的律師不稱職要換律師時,你應該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 要注意弄清楚律師的費用問題。尤其是使用分成的方法聘請律師時,如果要解聘律師,你應該查一下有無“律師抵押書(AttorneyLien)”,即使被解聘的律師已經做了大量工作,如果沒有“律師抵押書”,縱使後來的律師爭取到高額賠償,被解聘律師以前的工作也是白做。因而,法律允許律師在分成的案件中放置“律師抵押書”,這樣客戶可以暫時不付律師費,等到案件打贏後,新接手的律師與原來的律師分享律師部分的金額。
◎二 當你解雇律師後,即使沒有付費或沒有完全付清律師費,律師也無權扣留你的檔案數據。如果律師對客戶說,你不付錢我就扣留你的檔案或將來移民局的通知,就是違反律師職業道德的。因為案件是屬於客戶的,所有的檔案也是屬於客戶的,並非是律師的私有財產。此外,律師對自己客戶必須忠誠,即使被客戶解聘,也不能采取任何對客戶不利的行動。
◎三 當懷疑這個律師不稱職的時候,你應向其他律師詢問,征求一下第三者的意見,看看有沒有其他補救的方法,讓獨立的專業律師評價你原來的律師做的是否妥當。
◎四 可與律師公會聯絡。每個州都設有律師公會來管理律師,這些公會擁有很大的權力,可以吊銷律師的執照。如果律師擁有外州的律師執照,也可以向律師查詢他們的執照是哪個州的,是屬哪個部門管理,執照號碼是多少等。如果發現有問題,你也可以向發照的律師公會反映問題。在投訴前,你應準備充足的證據,按照發生的時間順序列出與律師交往的經過,找懂英文的親友將經過詳細敘述。
◎五 如果客戶與律師之間發生的問題是出於律師費的糾紛,客戶可以向律師公會提出仲裁的解決方式。所謂仲裁就是看律師收費是否合理,是否需要把錢退給客戶。但是仲裁應該有證據,最重要的證據是客戶與律師的合約。每個州對簽訂合約的要求都不盡相同,如加州規定,收費超過一千元以上,律師必須與客戶簽訂合同,客戶也應該得到一份合同的副本。如果客戶沒有,可以用書麵的方式向律師索取。
◎六 當客戶認為律師在辦案時產生嚴重過失,因而給客戶造成嚴重損失時,客戶可以告律師“失職(Malpractice)”。所謂“失職”,也就是指律師在受理客戶案件時發生職業上的疏忽,客戶必須能夠證實律師沒有履行他所應該履行的職責。
例如,在人體傷害的案件中,如果意外事故是由於政府在修路時沒有放警告標記造成的,很可能是政府工作人員的過失。如果加州法律規定告政府一定要在事情發生後的半年之內提出,但是律師錯過了半年的時效期,受傷的客戶就可能因此而不能向政府索取任何賠償,在這種情況下,客戶可以去告律師。
鄧洪律師的忠告:簽訂中文合約
加州政府為了保障中國新移民與律師打交道時的權利,特別通過律師雙語合約法規。如果律師自己用中文或通過中文助理來商討聘請事宜,律師必須向客戶提供中英文兩份律師合同給客戶。如果律師沒有,或不肯提供,你最好谘詢其他律師,千萬不要簽署自己不明白的律師聘請合約。
第二章 簽證與移民身份
引言
2015年3月,美國聯邦執法機關大規模突擊搜索南加州二十家月子中心,眾多中國孕婦都牽涉其中,不但本人護照被拿走,新生兒出生證明、親人配偶證件遭扣留,更被調查部門約談。
筆者受理代表了其中多家經營月子中心的業者,在代理過程中獲悉,美國移民執法局(ICE)為了此次行動,已籌備有兩年之久,曾派出便衣探員扮作有意來美生子的孕婦,向月子中心收集如何申請簽證、如何應付美國領事官麵談、美國海關的入關攻略技巧、到美國後如何延長簽證、如何申請住院生子、如何辦理嬰兒出生檔案、如何安全返國等相關證據。調查的對象包括在中國招募客戶的中介公司,在美國接應的月子中心以及向孕婦提供服務的在美相關服務行業人員。
近一兩年來,美國政府加大力度緝查非法月子中心,隨著海關處理案例的增加,華人孕婦進出最多的洛杉磯國際機場管控也越來越嚴。而為了順利入境,過去不少孕婦都會先拿一到兩周的短期簽證,進入美國後再找婦產科醫師出具不適航證明,接著透過移民律師辦延期居留的方式在美生產。然而,延期居留這條“計策”,卻並非萬無一失。雖然移民局基於人道立場,有可能準許孕婦延期居留,但一旦有了欺騙嫌疑,在入境的電腦資料中,將記載旅客申請延期居留產子,這與觀光簽證目的不符,重者可算是詐欺起訴,輕者是具移民企圖,未來可拒絕入境。長遠來看,父母一旦有了“移民企圖”記錄,即便孩子成為美國公民,未來父母想要入境美國陪伴孩子,也恐難成行。
此番突擊搜查後,眾多中國孕婦被移民局的官員找去約談後可能不發還簽證,而將孕婦遣送回國;若執法單位認定孕婦為無心之過,也可能要求其轉做汙點證人,允許其繼續留在美國;若孕婦被認定為知情者,則可能變成共謀,麵臨刑事起訴。
事實上,不隻越洋生子的孕婦,其他華人民眾在申請各類赴美簽證過程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更是包羅萬象、數不勝數。近年美國政府放寬了觀光旅遊簽證(B-1 , B2)、留學簽證(F-1)以及投資移民簽證的申請,大批中國遊客以及留學生可以更容易地獲取簽證,不過,與美國駐華大使館以及領事館,美國移民局等政府機關打交道,一定要如實提供資料,才能避免掉不必要的麻煩。
申請哪類簽證去美國比較合適
非移民簽證適用於以特定目的為由,要在美國停留一段時間的遊客、商務人士、學生或專業工作者。美國法律要求,大部分非移民簽證申請人需向簽證官證明,其在自己國家具有牢固的約束力,並在短期停留後會離開美國。
雖然非移民簽證隻允許在美國做臨時短期停留,但“短期”停留時間可能長達數年,如學生簽證或工作簽證等。非移民簽證的類別主要根據申請人訪美的首要目的進行劃分,除極少數例外情況,持該類簽證人員隻能在美從事與其簽證類別相關的事務。另外,獲得簽證並不能保證最終進入美國,持有效簽證的人員還將在美國入境港口接受國土安全部(DHS)官員的檢查,如被懷疑有移民傾向或其他問題,將被拒絕入境。
非移民簽證種類
·商務及旅遊簽證(B1\/B2簽證)
·學生簽證(F和M簽證)
·交流訪問學者簽證(J簽證)
·參與國際文化交流計劃者簽證(Q簽證)
·短期工作簽證(H、L、O和P簽證)
·家屬簽證(F2、M2、J2、L2和H4簽證)
·媒體工作者簽證(I簽證)
·與美國有貿易協議國的投資貿易商簽證(E簽證)
·過境簽證(C簽證)
·外交官員、國際組織雇員簽證(A和G簽證)
·未婚夫\/妻簽證(K簽證)
·船員或飛機機組人員簽證(D簽證)
·宗教工作者簽證(R簽證)
·其他簽證類別
非移民簽證申請步驟
1)確定需要申請的簽證類型,並查詢所在地美國大使館所要求該類簽證的申請條件和申請材料說明。如果所在國家為豁免簽證計劃成員,並且本人出於商務\/旅遊目的前往美國,停留時間不超過90天,則無需申請簽證。
2)填寫DS-160表,並確保所有信息正確無誤。一旦提交表格,將無法進行任何更改。如有疑問,應及時向移民律師或專業人士谘詢,同時牢記DS-160編號以便預約麵談時間。
3)根據所申請簽證類型,支付簽證費,並妥善保管收據,以便通過收據編號預約簽證麵談。
4)預約簽證麵談時間。
5)按照約定時間到美國大使館進行麵談,並隨身攜帶所需材料。
6)如果簽證獲批,護照將寄送至申請人在預約麵談時選擇的指定地點,而申請人則可在簽證有效期內入境美國。
非移民簽證麵談提示
按照美國法律,所有非移民簽證申請人都會被預先假定為有移民傾向,除非申請人能夠說服簽證官情況並非如此。申請人必須證明與國籍所在地有緊密聯係(如所擁有的或將要繼承的工作、家庭、財產、房產和投資等)、在本國有強有力的理由,讓申請人一定不會留在美國,而會在簽證相關事務完成後堅定地返回本國。
另外,如果曾經在美國滯留的時間超過了合法停留時間,申請人要做好準備清楚簡潔地向簽證官解釋,當時是什麼事情導致申請人的非法滯留,並準備好支持性材料。
鄧洪律師的忠告:攜帶現金進出境美國,需如實申報
美國聯邦法律規定,民眾攜帶一萬美金以上的現金進出入海關,必須如實申報。過去,不少來自中國大陸的遊客,由於對該規定不甚了解,在進關時未如實申報,所攜帶的現金慘遭海關當場沒收,最終旅行計劃泡湯,隻能敗興而歸。
70年代,美國聯邦政府設立“反黑連坐法案”(RICO),目標是打擊黑社會犯罪集團利用不法手段洗黑錢的行為,此法案要求任何民眾出入美國國境,隨身攜帶現金一萬塊以上都要申報,並證明錢的來源是合法的,用途也是合法的。一旦違反,輕則將未申報的現金沒收,而如果被發現是累犯或明知故犯,且沒辦法證明錢的合法來源,當事人則可能麵臨刑事起訴。
另外,許多華人在進出美國海關時除了攜帶美金外,身上還可能有大筆的人民幣、港幣以及旅行支票等。鄧洪律師提醒,這項聯邦法規非常嚴格,民眾出入關時所攜帶的金額包括美金、人民幣、其他國家的貨幣,旅行支票、現金支票以及已簽上字的普通支票等,一律算在申報範圍內。
再者,不少民眾誤以為一萬美金的規定是針對一個人的,因此如果一家三口入境美國海關,每人帶五千美金,就不需要申報。鄧洪律師特別強調,全家人的總現金數額超過一萬美金,同樣需要申報。因此,千萬不要抱僥幸心理,試圖用這樣的方法來規避法規,最終隻會給自己惹上更多不必要的麻煩。
如何申請商務旅遊簽證(B1\/B2)
商務旅遊簽證(B類簽證)是提供給短期訪問美國並於期屆滿後立即返回母國的外國人,根據赴美目的可分為兩類:短期商務訪客(B-1),其赴美目的是為參加會議或從事合約商議、購買貨物或代表外國雇主;短期觀光旅客(B-2),其赴美目的是為度假旅遊、探親訪友、尋求醫療服務、休憩或參加社交服務活動。通常情況下,B-1和B-2簽證會合二為一,作為一類簽證頒發(B-1\/B-2)。
美國移民法規定,持B類簽證入境的外籍人士不得在美國工作或者學習(少數情況例外)。另外,所有B-1\/B-2簽證申請人一律被視為“有移民傾向”,除非申請人能夠向簽證官證明自己符合下述條件:
1)赴美目的是短期訪問,比如參加商務\/休閑\/醫療活動;
2)計劃在美停留的時間有限且確定;
3)有足夠資金來支付在美停留期間的所有開銷;
4)在美國境外有居所並具有牢固的社會、經濟聯係,能夠確保赴美行程結束後如期返回。
B-1簽證的具體要求還包括,申請人雇主的主要商業場所及商業利潤來源地在美國之外;申請人不得在美獲得報酬,但在美國之外獲得的報酬可通過美國金融機構支付給申請人,申請人也可在美獲得一些日常津貼。
商務旅遊簽證申請材料(中國公民):
1)有效護照:如果護照將在距預計抵美日期的六個月內過期、已損壞或護照上已無空白簽證簽發頁,應在麵談之前先申請一本新護照。
2)DS-160表格確認頁:在上麵注明中文姓名、中文姓名的電報碼、中文家庭地址、公司名字及地址,並將表格確認頁豎著打印在A4紙上,麵談時攜帶。
3)一張照片:於6個月內拍攝的2英寸×2英寸(51毫米×51毫米)正方形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麵照,並用透明膠帶將照片貼在護照封麵上。
4)簽證申請費收據原件。
5)含有以前赴美簽證的護照,包括已失效的護照。
6)能夠說明為何一定會返回中國的證據:出示經濟、社會、家庭或其他方麵對申請人具有約束力的文件,以幫助證明在美國短暫停留後有意返回中國,例如:戶口本、身份證、雇傭證明、客觀反映每月收入的工資單、有正常規律存取記錄的存折等。
7)邀請信:如果受邀訪問在美的親朋好友,可提供邀請人信息、訪美目的、事先安排的旅行時刻表;如果隻是單純赴美旅遊,則無需出示邀請信。
8)資金證明:證明有能力無需工作即可支付在美停留期間的費用,例如能客觀反映每月收入的工資單、有正常規律存取記錄的存折等。請注意,銀行存款證明單對簽證申請沒有幫助,請不要出示。
9)如果赴美進行商務活動,簽證麵談時可攜帶的文件包括:美國合作方出具的詳細邀請函,說明申請人的訪美目的;與美國合作方簽訂的合同或其他協議;將赴美檢測或購買的設備的相關信息,如產品宣傳手冊或目錄等。
10)如果是赴美探親,需提供材料證明申請人跟邀請人之間擁有真實且一直未間斷的親屬關係,還應考慮提供邀請人入境或移民美國後的身份狀況。相關文件包括戶口本或其他證明真實親屬關係的文件、近年來與美國親屬的合影、親屬的美國護照或綠卡複印件、在美短期停留的親屬的護照複印件及美國簽證複印件等。
11)如果申請人上次在美停留的時間超過入境時I-94卡上的規定日期,請在麵談時出示美國國土安全部批準的延期證明書原件。
請注意,以上材料並非毫無遺漏,而出示所有文件也並非確保獲得簽證。但申請人必須提前做好充足準備,以便能夠在簽證麵談時合理解釋訪美目的和回國理由,並出示相關證據證明自己的陳述。
商務旅遊簽證有效時間:
B簽證持有者在美的合法逗留時間,由海關移民官在簽證持有者入境時決定,如果被準許入境,會被簽發一張I-94卡,上麵會注明簽證持有人此次來美可停留的時間。
B-1簽證時間一般從1個星期到6個月時間不等,通常情況為3個月,特殊情況下可能超過6個月,但不會長於1年。B-1持有者在期限界滿之前,可以進行商務活動需要為由申請簽證延期。
B-2簽證持有者,無論入境時要求逗留時間是多久,移民官一般會給予最少6個月的合法逗留期。特殊情況下,移民官也會給予一年的合法逗留期。當然,B-2持有者入境後也可申請延長逗留時間,但每次延長不超過6個月。
美國根據不同國家的雙邊關係而簽發一次或多次入境有效的B1\/B2簽證,其有效期也分為3個月、1年、2年、5年、10年甚至永久性有效。2014年11月12日,中美互惠延長發放給對方公民的短期商務和旅遊簽證、學生和交流簽證的有效期,因此以商務和旅遊出行為目的、符合B簽證條件的中國申請人,現在可以拿到有效期最長10年的多次往返簽證。然而,每次在美國能待多長時間,還是由海關的移民官來決定。
另外,台灣地區享受美國免簽計劃待遇,隻要持台灣護照的申請人是赴美進行不超過90天的商務旅行或者旅遊觀光,不需申請簽證,但入境美國後,不可以學習或工作,也不得申請轉換身份。
B簽證持有人是否可以轉換身份?
B簽證持有者在美期間可以申請轉換成其他非移民身份,例如H-1、J-1、F-1等。理論上,滿足條件的B簽證持有者也可在美國境內遞交移民申請。但是,在遞交轉換身份申請前需慎重考慮,因為移民局會嚴格審查此類申請,以防申請人利用B簽證作為踏板進入美國,繞過其他更難的簽證申請程序。這種行為一旦被移民局發現,可能構成簽證詐騙,因為最初申請時,申請人沒有真實表達自己的赴美意圖,最終會導致驅逐出境等嚴重後果,未來想再次入境美國就非常困難了。
鄧洪律師的忠告:外國人士能否合法來美生子?
答案是:外國人士可以合法地申請來美尋求申請醫療服務的非移民簽證。美國並沒有特別的簽證來作為醫療服務之用,而將此類簽證歸屬B1\/B2類簽證。
第一,在海外申請非移民簽證的程序
外國人士可以申請商務簽證(B-1),或旅遊觀光探親簽證(B-2),或兩者兼可的B1\/B2簽證。要申請此類簽證,申請者必須遞交DS-160申請表,並在海外的美領事館預約麵談。
申請簽證者必須向簽證領事證實自己沒有移民傾向。領事官員會先假定申請人有移民傾向,申請人必須提供自己與原居地的關係,如就業、財產、家人情況等資料,來證實自己不可能放棄原住地的一切而留在美國。
此外,領事官員還可能要求提供訪美行程的目的、訪美行程的日程表,以及能證實申請人有經濟能力支付這些費用的財力證明。
要獲取到簽證,申請者還必須證實,他們來到美國後,不會成為美國政府的負擔(Public Charge)。領事官員考慮的因素包括申請者的年齡、健康狀況、婚姻狀況、職業、經濟能力、教育程度等。因為美國的醫療費用比其他國家貴很多,領事官員在考慮申請者是否會成為美國政府負擔時,會考慮到申請者到美國後是否會要求聯邦政府、州政府或地方政府提供的醫療服務。
因而,在申請來美要求醫療服務的B-1\/B-2簽證時,申請者在麵談時必須向領事官員提供證據,證明自己不會成為美國政府的負擔。
第二,入境時美國海關邊防官員可拒絕外國人士入境
在美國海關及邊防署(CBP)的官方網站就有關外國孕婦是否會被允許入境一事的官方政策是:在決定是否允許外國人士入境時,CBP人員將考慮到嬰兒的預產期,以及孕婦計劃的留美時間,此外,他們還將要求產婦提供證明,證實自己有足夠的保險來支付所有的醫療開支,並且會如期離開美國。如果證實外國人士沒有足夠的醫療保險來支付所有預見以及意外的醫療開支,CBP官員可以拒絕外國人士的入境。
第三,申請簽證時美國領事官員要看的文件
外國人士要申請非移民簽證入美來尋求醫療服務,美國領事官員可以要求申請者提供以下這些證明:
(a)申請者或其家人願意支付全部開支的擔保證明,並且證實保證人經濟能力的相關證明;
(b)申請者本人或擔保人的所有財力經濟證明;
(c)申請者掌控的資源,足以滿足所有的開支;
(d)美方的醫療機構證明,證實申請者所有的醫療費用將會由醫院方承擔;
(e)如有隨同家人,申請者必須提供所有人員的開支、行程以及開支的承擔人和其財務能力。
第四,入境時海關邊防官員要看的資料
獲取到非移民簽證,並非能保證外國人士順利入境。是否允許持非移民簽證的外國人士入境,最終決定權在海關邊防署(CBP)的官員手上。如果CBP官員認為外國人士有可能成為美國政府負擔(即美國政府部門可能會因為外國人士沒有醫療保險而必須提供醫療服務),CBP官員可以拒絕外國人士的入境。他們會考慮到以下這些因素:
(a)嬰兒的預產期;
(b)外國人士在美國預計的停留時間;
(c)外國人士是否有足夠的醫療保險來支付所有預計及意外的醫療費用;
(d)外國人士是否有足夠的經濟能力來支付所有旅程的費用;
(e)外國人士是否有意圖返回原來的國家。
CBP官員除上述因素外,他們在決定是否讓外國人士入境時還將考慮到外國人士的誠實度,包括申請簽證、入境表CBP 6059 B、海關申報表等資料是否屬實。如果CBP官員認為外國人士提供不實資料,或者沒有足夠的醫療保險或經濟能力來支付所有的醫療開支,他們可以拒絕外國人士的入境。
如何申請學生簽證
美國學生簽證分為兩類:F1簽證和M1簽證。F1簽證發放給赴美進行學術學習的留學生;M1簽證則發放給進行非學術或職業學習的留學生。請注意,本文提到的學生簽證僅針對F1簽證。
要獲得學生簽證,申請人必須首先獲得美國一所合法院校的錄取通知書,以及學校簽發的I-20表格。申請人申請簽證時必須出示I-20表格,同時需證明自己有能力在美國做全日製學生;進入美國並短暫停留的唯一目的是在被錄取的學術機構完成學業;另外,自己有能力支付學費和上學期間所需的生活費用。
學生簽證申請步驟:
1.登陸美國駐中國大使館網站,填寫並完成非移民簽證電子申請表(DS-160);
2.繳納簽證申請費;
3.根據大使館網站指示步驟預約麵談;
4.按照約定的時間到使\/領事館進行麵談。
學生簽證申請時間:
近年來,赴美學習熱度高燒不退,申請簽證的學生數量也持續增長。學生簽證的審理時間可長達兩個月。尤其在每年5、6月份簽證高峰期,一定要提早預約麵談以免耽誤準時開課,特別情況可申請加急處理。同時要注意,法律規定,簽證官不能在學校開課90天之前發放簽證,因此學生簽證也不能在報到時間90天之前申請。
簽證官麵談要點:
1.申請人是個真心想去美國讀書的學生嗎?由於有的申請者提供偽造文件,還有人並非真的想去讀書,隻是把申請學生簽證作為去美國的途徑,因此簽證官要仔細審核I-20表格、畢業證書、學業成績,查找破綻。
2.申請人有錢付學費嗎?有的學生有全額獎學金,也有學生是自費(全部自費或部分自費),簽證官要確認申請人所聲稱的錢款是否真能為其所用。
3.去美國的目的僅僅是去上學而不是去工作嗎?此處的工作是指畢業後的工作,而非上學期間的校內兼職。在學業完成後能馬上離開美國嗎?如果簽證官向某人發放學生簽證,此人必須使簽證官相信他在完成學業後“打算”回國。
學生簽證麵談建言:
要準確預料畢業後的事情並不容易,如果不清楚,你就直說不清楚,坦率承認會使簽證官覺得你誠實可信。簽證官並非要得到一個十分確切的答案,而是要看申請人是否認真考慮了這一問題。你對未來是否有計劃?這一計劃在中國現狀背景下是否可信?你去美國所學課程是否能在中國派上用場?如果你能解釋清楚所學內容今後在中國如何有用,則有助於獲取簽證。
另外,簽證官會看申請人目前在國內的現狀,家庭成員(國內與海外的)都有誰?父母做什麼工作?他們在政府機關、工商企業、教育界所任職務對申請人回國後是否有所幫助?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如何?如果家庭能供申請人去美國上學,父母在國內事業開展得不錯,簽證官也容易相信申請人回國後事業會有所成。假如是借錢去美國上學,那簽證官就很難相信申請人畢業後能馬上回國。簽證官不會根據某個單一條件而做決定,要綜合考慮申請人的全部情況。
如果被拒簽,你要仔細聽簽證官對你所說的話。比如,如果簽證官說你經濟來源不清,下次再簽時你就要帶上說明錢出處的文件;如果簽證官說你無法讓人信服畢業後就回國,那你就仔細想想在向簽證官解釋你的畢業計劃時如何更清晰、更具說服力。如果第二次再來簽時材料無任何變化,結果恐怕還是一樣。
如何申請投資移民
EB-5概況與優勢
對於擁有足夠資產並有意移民美國的外國公民來說,投資移民(EB-5)具有不小的優勢。相對於其他類職業移民簽證,EB-5不要求申請人具有任何學曆背景、投資經驗或企業管理技能;不論國籍,也不需等待漫長的排期,隻要申請人資金來源合法,並滿足投資條件,即可獲得臨時綠卡。由於臨時綠卡和永久綠卡享有相同待遇,申請人的直接親屬(配偶和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作為受益人同時申請調整身份。兩年後,如果申請人滿足有關資金和就業崗位的要求,就能拿到永久綠卡。美國每年約有10000個簽證名額分配給合格的EB-5申請人,其中3000個名額分配給到目標就業區(Targeted Employment Area,又稱TEA)創立新企業的投資人,另外3000個分配給地區中心(Regional Centers,又稱RC)的投資者。
EB-5投資對象與方式
EB-5簽證規定申請人的投資對象必須是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包括公司(Corporation)、有限責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有限合夥(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及其他法人或個人獨資企業。而投資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種:
1)新的商業企業(New Business Enterprise)。申請人可在美國任何地域創立、經營管理一家新企業;或收購一個現有企業並對該企業進行實質性的重建或重組;或投資一家現有企業並使其淨值或員工數增長40%。另外,多個EB-5申請人可同時投資一個企業,但每位投資者的平均投資數額及所創造的工作機會,依然需要滿足移民局的要求。
2)困難企業(Troubled Enterprise)。申請人可收購並經營管理一家困難企業。困難企業是指存在兩年以上,且在投資人提出申請前一到兩年內企業淨資產(net worth loss)虧損超過20%。對於收購困難企業的申請人,沒有增加10個就業崗位的要求,但要在至少兩年內保持現有10個以上的崗位或投資時的雇傭狀態,並使所收購企業其淨值上升40%。
3)地區中心移民方案(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EB-5申請人也可把錢投給移民局核準的“地區中心”,成為項目合夥人或股東。相較於其他投資方式,該方案不要求投資者參與日常公司的管理,另外間接創造的就業機會也滿足移民局對於“創造10個就業機會”的要求。
EB-5投資金額
一般而言,EB-5投資金額不能少於100萬美元。但為了刺激偏遠或高失業率地區經濟發展,移民局規定如果申請人的投資對象屬於“目標就業區域”(Targeted Employment Area),即人口低於2萬的農村地區或者失業率高出美國平均失業率50%的地區,最低投資金額可下調到50萬美元。另外,絕大部分的地區中心的投資門檻是不少於50萬美元。
EB-5創造就業崗位
除了投資資金外,EB-5的另一要求是創造就業機會。一般來說,在I-526申請表格批準後兩年內,投資新企業的申請人必須直接雇傭10個以上全職美國員工;參加地區中心計劃的投資人,需證明區域中心正按照其被批準的商業計劃運營;收購困難企業的投資人,需至少保持投資時的雇用人數。法律規定的美國員工包括,美國公民、綠卡持有者、其他合法移民,EB-5投資人本人和配偶子女不算在內。
EB-5風險評估
有意向的EB-5申請人也應清楚當中所涉及的風險,投資人並非投入50萬元或100萬元就能高枕無憂。首先,投資本身就存在風險,尤其是選擇區域中心進行投資,投資人對區域中心沒有直接控製權,再加上區域中心僅僅是由地方政府批準而非擔保,並非萬無一失,因此一旦投資失敗,很可能血本無歸,永久綠卡也獲批無望。另外,移民局對於申請人的資金合法來源審查嚴格,投下錢去,臨時綠卡是否拿到,也並非定數。而兩年後申請永久綠卡,同樣麵臨層層審核以及被拒風險。
如何申請跨國公司經理簽證(L1)
L-1簽證概況及種類
L-1簽證是短期非移民工作簽證,用於跨國公司派遣外籍高級經理(Managerial capacity)、行政主管(Executive capacity)、或擁有特殊知識的專業技術人員(Specialized knowledge)去美國分公司工作。L1簽證主要分為兩類:L-1A簽證適用於跨國公司的外籍高級經理和行政主管,L-1B簽證則是針對特殊技術人員。
L-1簽證申請資格
在L1簽證申請過程中,跨國公司是申請人,外籍高級行政管理人員或專業技術人員是受益人。受益人在提交L1簽證申請前的三年內,必須在申請人跨國公司的海外機構(非美國境內機構)連續工作一年以上。雖然移民法未對L-1受益人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經驗提出具體要求,但申請人必須證明受益人的教育水平和工作經驗能夠與其職位相符。
跨國公司的海外機構與美國境內機構之間,必須存在母子公司、分公司或附屬關聯企業的關係,有實際資金與業務往來。L1跨國公司也包括非營利性、宗教或慈善類機構。同時,L1簽證也適用於正籌劃在美國設立分公司或辦公室,因而需要將高級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才派遣到美國境內進行籌備的跨國公司。
L-1簽證的有效期
一般情況,對於新成立的美國公司,首次L-1簽證申請的有效期是1年,到期後申請人必須提出延期申請。對於成立至少1年以上的美國公司,首次L1簽證申請的有效期可達3年,到期後也可以提出延期申請,L1延期的有效期也可達3年。高級經理和行政主管的L-1A簽證,最長不得超過7年。專業人才的L-1B簽證,最長不得超過5年。當L-1身份的最長效期到期以後,L1簽證的持有者必須離開美國,至少1年之後,方可重新申請新的L簽證。
L-1跨國公司集體調職簽證
L-1跨國公司集體調職簽證(L-1 Blanket Petition Program)適用於某些滿足移民局條件的大型跨國公司,該項目允許一次申請就將一定數量的經理級高管和具備特殊知識的專業人員派遣到美國公司工作。
L-1簽證優勢
L1簽證不像工作簽證H1B那樣有年度和名額限製,而且申請所需時間相對較短。如果申請人選擇加急處理服務,15天內就可獲得結果。L1簽證雖然屬於非移民簽證,但允許L-1簽證持有者具有雙重意向(移民意向)。因此,L1持有人可以在不影響L-1身份的情況下,通過其他移民途徑(比如傑出人才EB-1A、EB-1B、國家利益豁免NIW、百萬投資EB5等)申請綠卡。而如果條件成熟,L-1持有者也可通過第一優先勞工移民(EB-1C)的方式,向美國移民局提出轉綠卡申請。由於L1簽證轉綠卡周期短而且不受任何移民配額排期限製,是企業家赴美發展和移民美國的首選之一。另外,L1簽證申請人的配偶及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可申請L2簽證隨同入境美國,並可一起申請美國綠卡。
在美國如何調整身份
調整身份概況
調整身份(Adjustment of Status)是申請綠卡過程中的最後一個程序。如果申請人在美國,也符合在美國申請調整身份的條件,就可向移民局遞交調整身份申請,把非移民身份調整成永久居民身份。如果申請人在美國境外或雖在美國境內但不符合調整身份條件,就必須通過領事處理程序(Consular Processing)在居住地的美國使領館申請,獲得移民簽證後進入美國,取得永久居民身份。
調整身份的條件
申請人必須合法入境美國且符合某一特定移民類別申請的條件。大多數申請人通過親屬或雇主提出移民申請,也有人通過難民、政治庇護或其他特殊法律條款而取得綠卡。申請調整身份受到移民排期的影響,隻有申請人排期到了以後,才可向移民局遞交I-485表格(Form I-485, Application to Register Permanent Residence or Adjust Status)。
移民申請和調整身份申請同時遞交
對大多數申請人來說,移民申請(由親屬或雇主遞交的I-140移民申請)必須先獲得移民局批準,申請資格得到確認,才可以遞交I-485表格調整身份。但某些情況下,移民申請和調整身份申請可同時遞交。如果你的排期已經排到或者你的移民類別沒有排期,你可以在遞交移民申請的同時,遞交調整身份申請。美國公民的近親屬(配偶,子女和父母)在申請綠卡時沒有排期,可同時遞交;EB-1和EB-2工作類移民,如果遞交申請時沒有排期,申請人也可在遞交I -140時同時遞交I-485。某些移民類別即使沒有排期,也不允許同時遞交,比如投資移民(EB-5)。另外,在I-485申請的等待期間,申請人還可以同時申請I-131回美證(Advance Parole,允許外籍人士離開美國一段時間後可不需要移民簽證或者非移民簽證重新進入美國的一種文件)以及I-765工作許可(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簡稱EAD卡)。
調整身份期間轉換雇主或工作
2007年克林頓總統簽署生效21世紀競爭力法案(AC21),允許已經遞交I-485的申請人,若符合以下條件,可在等待I-485審批期間轉換雇主或工作而不影響其調整身份申請:
1)由原雇主遞交的移民申請(I-140, 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已獲批準;
2)申請人遞交I-485調整身份申請已經超過180天;
3)新工作,必須和原雇主遞交I-140移民申請的工作屬於相同或類似工作領域。
身體檢查和指定醫生
大多數I-485申請人都被要求進行身體檢查,且必須由移民局(USCIS)指定的醫生完成。申請人可根據其所在區域的郵編,查詢居住區附近指定醫生的信息。如果申請人是通過領事處理程序,也就是在美國境外領事館申請簽證,美國國務院會告知申請人所需的體檢要求。
I-485申請被拒
一旦申請被拒,移民局會為申請人提供書麵決議,詳述拒絕原因。這種情況下,如果申請人的非移民簽證還未到期,可繼續合法留在美國;但如果已過期,申請人將麵臨被遣送回國的風險。移民局下達的裁決不允許上訴,但如果局勢逆轉,例如申請人剛得到某項關鍵性證據可左右申請結果,或移民局最新下達的某項法律條款對申請人案例有利,足以更改判決,那申請人可要求移民局重審。
鄧洪律師的忠告:在美國使用現金,需格外小心
近年中國大陸遊客,蜂擁而至到美國旅遊購物,而且都隨身攜帶大筆現金。然而當中不少人,不是購物途中成為搶匪下手目標,就是現金放在旅館中不翼而飛。針對這樣的不愉快經曆,美國刑事律師鄧洪提醒,遊客在美國使用現金一定要特別小心,不要隨身帶過多現金,出門盡量使用旅行支票或信用卡。像美國當地人,隨身最多攜帶一兩百美金應急,而出門購物大都使用信用卡、借記卡或支票。
另外,民眾在美國銀行存款也需格外留意。“9·11”事件後,美國國會為了反恐而通過《愛國者法案》,要求銀行在收到民眾一萬美金以上現金存款時,必須向監管機構申報並提交STR可疑報告(Suspicious Transaction Report),同時要求存款人提供現金來源的合法證明。然而,有民眾為了減少麻煩,自作聰明將現金分批存入,每次存錢都控製在一萬元以下。鄧洪律師強調,這樣的行為本身已經觸法。
聯邦法規中特別設置“化整為零”(structuring)罪名,就是針對民眾故意將一萬元以上現金分批或分不同賬戶分散存錢以躲避銀行申報的要求。一旦違反,當事人錢款不僅可能全部沒收,還可能觸犯刑法、麵臨牢刑。另外,也有華人民眾在美國將現金通過電彙方式寄回中國,如果一次超過三千美金,同樣要做STR可疑報告,有的彙款公司教唆存款人故意迴避該規定,同樣觸犯了聯邦法律。
鄧洪律師最後提醒,民眾將大筆款項存入銀行本身並不違法,但一定要如實申報,千萬不要為省小麻煩而落得人財兩空,得不償失。另外,中國遊客或華人移民,進出入美國還是建議攜帶小額現金,需使用大筆金額的情況,則選用銀行彙款或銀行卡支取,才最為保險。
留學生在美的三大證件更新與掛失
駕照、I-20以及社會安全碼SSN,對在美留學生朋友而言,可以說是最重要的三大證件了。它們一旦過期或遺失,不但合法居留身份受到影響,日常生活也是寸步難行。因而,保管好自己的重要文件非常重要。隨著科技的發展,民眾可以透過雲端信箱來保存自己的文件,一旦遺失可以將複印本找到,並可以按照以下這些方法來補辦這些重要文件。
一、駕照過期更新
在美國,駕照相當於身份證的作用。它一旦過期,會給生活帶來諸多不便。駕照過期更新規定根據所在州不同,會有細微差別,具體內容可在DMV網站查詢,網址為:http:\/\/www.dmv.org\/renew-license.php。加州主要更新方式如下:
(一)符合以下條件的可在網上更新
1.地址沒變;
2.加州DMV有你的SSN資料;
3.在網上注冊賬號。
一旦符合條件注冊成功,你就可以網上支付更新費。
(二)通過郵件更新
以下兩種文件二選一,完成填寫即可:
1.以郵件形式收到的更新通知;
2.符合郵件更新條件的信息表(DL 410 FO)。
將填完的表格,連同更新費的支票或彙票,通過郵件形式寄到以下地址:
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
ATTN:Renewal By Mail Unit
P.O.Box 942890
Sacramento, CA 94290
(三)通過電話更新
希望通過電話更新的,撥打更新通知上的號碼即可。所需材料:
1.更新通知上顯示的更新ID號(RIN);
2.信用卡或借記卡,用於支付更新費。
(四)現場更新
必須本人親自到場進行駕照更新的情形如下:
1.年齡在70歲及以上;
2.距離駕照過期時間還有60天及以上;
3.前兩次駕照更新都非現場更新;
4.需要進行筆試。
前往加州DMV辦公室並且:
1.填寫駕照或身份證申請(DL44),表格可到現場領取,或撥打DMV電話索取;
2.提供指紋;
3.拍照;
4.通過視力測試;
5.如有需要,需通過筆試;
6.支付更新費。
(五)身處他州的居民
如果駕照過期時,本人身處他州,可要求免費的一次延期,時長為1年。具體做法是,駕照過期前,本人寫信要求延期,信中需寫明:
1.姓名;
2.駕照號碼;
3.出生年月日;
4.加州地址;
5.外州地址。
寫完後請寄至:
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
P.O.Box 942890
Sacramento, CA 94290
二、I-20過期更新
如果不能保持F-1的學生狀態,例如學位結束或學位轉換,就會導致I-20的終止,需要恢複(reinstatement),或出境後重新申請新的I-20再入境。後種方式可能對OPT、CPT有所限製。
(一)恢複I-20適用於以下幾種情形
1.非學生狀態的時長不超過5個月;
2.沒有重複違規記錄,即沒有多次I-20過期;
3.正在或即將在下學期進行全日製學習;
4.沒有非法工作;
5.除I-20過期以外,沒有其他被驅逐出境的原因;
6.I-20過期非本人可控;
7.I-20過期前沒有提交項目延期;
8.非全日製入學申請未能通過。
(二)在申請過程中,必須注意:
1.申請期間必須保持全日製學習狀態;
2.該期間內不享受任何F-1簽證下的工作福利(例如CPT、OPT);
3.可能無法申請或更新駕照。
(三)申請方法
請與學校的國際學生辦公室預約,並帶齊以下材料:
1.學校代國土安全部收繳的申請費,需以支票或彙票形式;
2.I-539表(其中第二部分第1 a題,請填寫“reinstatement to F-1 student status”,第三部分第1題請填“D\/S”);
3.所有之前簽發的I-20表;
4.I-94卡;
5.含簽證頁的護照;
6.財力證明;
7.受贍養者的文件,包括護照、I-94,有I-20的也要帶上;
8.申請人當前狀況及滿足reinstatement條件的解釋信;
9.成績單複印件(非官方也可);
10.如果非學生狀態時長超過5個月,需攜帶支付新的SEVIS fee的收據。
三、SSN辦理掛失
不少留學生朋友,都有9位的社會安全碼,一旦遺失,可要求補辦並拿到原始號碼,如果是被盜用,則可要求簽發新的SSN。SSN辦理掛失免費,但不能在網上進行,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一)準備相關證明文件
1.移民狀態:I-94表或外國護照上的準入章。F-1或M-1學生身份,必須準備I-20;如果是J-1或J-2訪問學者身份,必須準備DS-2019。
2.工作許可:通常,隻有被國土安全部允許工作的非美國公民,可以申請或補辦SSN。F-1學生身份,且允許在校內工作,必須提供學校官方出具的證明信,證明是其本人,有學校學生身份,並顯示雇主及工作類型;此外還需準備雇傭證明,例如最近的工資單、雇主寫的介紹信等,介紹信上必須有雇主的簽名和簽署日期,且說明你的工作、雇傭開始時間、每周工作多少小時、主管的姓名及電話。
CPT期間的學生,請攜帶附有工作頁及學校簽章的I-20。有I-766工卡的F-1學生,請攜帶I-766。J-1學生、學生實習生或國際訪問者,需提供讚助人的介紹信,該信應使用讚助人(如外國學校)的抬頭,並含有親筆簽名。
3.年齡證明:如有外國出生證明,或在10天內能拿到外國出生證明的,必須提供;如不能,其他相關證明,如護照或國土安全部簽發的文件,也可。
4.身份證明:I-94或I-766均可。
注:社會安全部門可以使用同份文件用於兩種證明用途,但申請人必須準備一式兩份。
(二)填寫並打印SSN卡申請表。
(三)郵寄或攜帶申請表及相關材料至當地社會安全部門。
鄧洪律師忠告:未美國公民不要登記投票
美國民眾要參加選舉的投票,首先必須登記成為選民。為了方便民眾登記成為選民並參加投票,加州州長布朗十月間簽署了SB 439法案,並將在明年1月1日正式生效,允許任何去車輛管理局(DMV)辦理或更新駕照、且符合投票資格的加州公民,可自動進行選民登記。
加州州務卿辦公室表示,一直以來,選民登記都是數以百萬加州人無法參與選舉的一大障礙,而新法上路後,民眾去到DMV辦理業務的同時,就可將個人信息自動送達州務卿辦公室進行選民登記,預計將給加州增加幾百萬新登記選民。目前州政府正在著手起草落實的具體措施,但是估計在明年6月份才會全麵推廣。
雖然新法給廣大選民提供了便利,但美國刑事律師鄧洪提醒,到DMV辦理業務,但本身不是美國公民的民眾,在不小心或語言不通情況下,很可能誤入自動選民登記程序,登記注冊成為選民,而這屬於欺詐行為,觸犯聯邦法規,因而,在DMV填寫表格時,一定要看清楚,不具備公民身份,千萬不要自動登記。
另外,明年又逢大選年,政府預計會大肆鼓勵選民登記、踴躍投票,再加上綠卡持有者可以政治捐款,因此很可能有不少搞不清狀況的新移民,響應“號召”而投票,殊不知以非公民身份行使“公民特權”,一旦被查出,會留下永久記錄,為未來入籍引來不必要的麻煩。
第三章 理財法律
引言
2012年報稅季期間,洛杉磯地區一部分中國留學生中流傳著這樣一條信息:留學期間所交學費隻要超過4000美元,就可以拿到美國聯邦國稅局的退稅,不少學生還引用某些同學已通過某某會計事務所拿到了若幹退稅款的實例來證實這一傳言的可靠性。一傳十、十傳百,不久這一信息就在留學生群中散播開來。而南加州多所高校的留學生也都有人陸續向國稅局申請到了退稅,其中人數最多的當數加州州立大學北嶺分校,該校竟有200多名中國留學生通過學校附近的一家報稅公司成功申請並拿到了退稅。
事實上,這些學生所申請的是隻有綠卡持有者和美國公民才有資格申請的美國人機會抵稅額(AOTC),拿F1簽證的留學生並不符合申請資格。而了解到真實情況的同學們,不但感覺受了騙、氣憤至極,紛紛也擔心這樣的記錄會影響到日後找工作以及在美國的身份問題。其中一名劉同學(化名)透露,她當時是聽朋友說拿到了AOTC退稅,於是自己也去申請,並且以為如果留學生不可以領取退稅,會計公司肯定會告訴自己的。根據劉同學的描述,幫她們申請退稅的那家稅務公司是學校附近、兩名墨西哥裔開的一個家庭式的小公司,當時還收了她75美元的手續費。所幸這起中國學生誤領AOTC退稅事件,馬上引起了國稅局方麵以及中國駐洛杉磯總領館的重視。中領館人員也在律師的協助下即時處理,商討出集體補救方案。
這些留學生誤領退稅的行為事實上已構成違法,依法可以被驅逐出境。好在中領館及早采取行動,向該報稅公司施壓,要求其為學生更改報稅,並發律師函警告,如若拒絕,領館方麵將向加州會計師協會報告,或采取法律訴訟,最終才幫學生成功脫困。事實上,不僅僅是申請退稅,留學生以及來自中國的遊客朋友,在美生活與逗留期間所遇到的財務方麵的各種騙局數不勝數。究竟該如何防範,規避陷阱?這一單元,就要為大家詳細說明。
外國人如何在美國購置房產
1.在美購房優勢分析
根據全美房地產經紀人協會數據顯示,中國人目前是美國房地產遙遙領先的最大國外買家,無論數量、銷售額還是成交價都高居榜首。而加州仍然是中國買家最青睞的置業之地。那麼多中國人遠赴重洋來美購房,好處究竟有哪些?
第一,不同於中國房產公有製,買房之後最多70年使用權,在美國房產實行私有製,永久產權。第二,美國房價不算高,甚至低於中國某些大城市的房價。第三,美國房產政策完善,法律健全,房屋產權受到很好的保障。比如房產信息是公開的,購房者可以去政府網站查看意向房產的詳細情況。所有交易信息,也都明確呈報,有效避免炒房等現象的發生。第四,以出租和投資為目的的房產,可獲得較高的租金回報率與穩定的增值效益。第五,美國房產分為獨棟別墅(House)、聯排別墅(Town house)、公寓(Condo)等多種類型,買家可依據投資目的選擇最適合的房型。第六,沒有綠卡,也可在美購置房產。由於法律透明公開,購房程序簡單明了,任何人都可以購買,而且購房人理論上不必親自到美國就可以完成交易。不過,在美國買房與移民沒有直接聯係,外國買家無法因此而獲得綠卡。
2.購房手續與程序
外籍人士購置美國房產,如果是本人親自前往,隻要有護照就行了。如果是委托他人購買,則需給受托人一份公證過的授權委托書(Power of Attorney),並提供一份護照複印件。受托人有了委托書,可動用委托人名下的銀行賬戶中的資金支付購房款,代簽買房合同等法律文件以及代辦過戶手續。
買房的整個過程,要經過層層手續,雖比較繁瑣,但也相對地將房產過戶中的詐欺、違約機會降至最低。由於美國的房產經紀,需取得各州房地產執照才能執業,整體水平與職業素養較高,因此買家隻要選擇一個負責、有經驗的房產經紀,其他事情就不必擔憂。而在加州,買賣雙方經紀人的傭金都由賣方支付,購房者也省去了傭金費用。
3.購房資金支付與後續花費
外籍人士在美購房,可申請貸款。不過賣家和貸款公司對這類貸款申請審查嚴格,因而貸款難度更大。另外,貸款買房要比一次性全現金支付需要更多材料,手續更複雜。一切順利的話,貸款買房的成交時間在1~2個月,而全現金購房最快7天即可成交過戶。同時,由於外國人貸款審批期限長,所以在選擇投資標的物時,比較不容易拿到相對優惠的價錢。
房款支付過程中,如果買家在中國或美國設有公司,資金彙入與轉出應該沒有問題;如果是以個人名義彙款,則會受到外彙管製限製,需分批彙入,也就會耗費更多時間。比較來看,如果購房者在美國的銀行已設有一個賬戶是最方便的,因此購房之前購房者如果有機會來美考察、觀光,建議順便開設一個銀行賬戶;如果沒有,也可使用信得過的朋友或親屬的銀行賬戶。
而購房過程中,需提供的文件也缺一不可。現金買主需準備的文件包括有效的護照和簽證;購房資金證明(國內銀行中英文版的存款證明);在美國當地銀行開設的賬號。貸款買主需準備的文件包括有效的護照和簽證;工作證明、工作收入(單位或街道開具證明,交由公證公司翻譯);自付款部分的資金證明(中英文版的銀行存款證明);在美國當地銀行開設的賬號。
而買家繳付房款,順利過戶後,並不代表就高枕無憂了。在美養房,每年還需支付房產稅、房屋保險、物業費以及維護費等各項開銷。
4.投資房產托管
外籍人士在美購買的非自住房屋,可找人代管。如果是投資出租房產,一般可以有兩種方式:一是業主可將房屋委托給專業經紀人,經紀人會幫忙選擇條件較好的租客;二是交給專業租賃公司打理。
一般而言,美國房地產買賣,是受到法律嚴格規範的經紀人模式,並且有公證公司監管資金和重要文件,很好地避免了騙局的發生。經紀人在合同確認之後就會提供買家一個監管賬戶(escrow account)用來彙款。這個賬戶受到州房產委員會監管,賬戶資金不能挪用,因此非常安全。
另外,外國投資人出售美國房產需繳資本利得稅(所得稅)。在加州,聯邦和州政府共收約25%的所得稅。比如房子買入80萬美金,賣出100萬美金,賣家賺得20萬美金,這所得的20萬美金就需繳納25%,也就是5萬美金的稅。投資人可以找一個可靠的會計師來替自己處理稅金的申報繳納,省去麻煩。
如何建立良好的信用記錄
美國經濟建立在信用(Credit)的基礎上。要租房,房東會要求租客同意查他們的信用記錄;要申請工作,雇主可能會查你的信用;要購買房屋而需要申請房屋貸款,銀行要查你的信用;要申請汽車貸款,汽車經銷商要查你的信用。信用除了決定你是否符合資格申請到貸款外,還決定了貸款的利率。
如何計算信用分數?
在1989年,一家名叫費爾·艾塞克(Fair Isaac Corp)的公司向貸款機構推出一種消費者信用評分方法。該評分方法通過複雜的計算程序來評定消費者的信用度。這個被稱為FICO的信用度評定方法,將最低分定為300分,最高分定為800分。如果你的分數在700分以上,就是信用記錄良好,如果在750分以上,貸款機構會將你當貴賓對待,如果分數在500分以下,誰也不會貸款給你。
在評定你的信用度的過程中,FICO會考慮到以下因素:
你的付賬單曆史:是否準時付賬單,拖延的次數,以及拖延有多長時間;
你的信用使用率有多高:你所獲得的信用額,與你利用該信用額的比例。你動用你的信用額越多,對你的信用越不利。利用率越低,你的信用就越好;
你現時的負債總額:你負債越多,信用就越低;
近期是否獲取到新的信用額:獲取到新的信用額會降低你的信用度分數;
你的信用曆史有多長:信用曆史越長,信用度就越高。
通過以上這些因素可以看出,你的FICO可能隨時都有變動。例如,如果你償還了一大筆債務,你的信用分數就可能會增高。
除FICO分數外,美國三大信用局(Experian, Equifax, Trans Union)從2006年起也連手推出一套類似FICO的信用分數評分製度:Vantage Score。它將信用分數定為501到990分,901到990為A等,801到900為B等,701到601為C等,601到700為D等,501到600為F等。不過此等級製剛推出不幾年,其歡迎程度遠遠不如FICO。
如何獲取到自己的信用分數?
依照聯邦法例,消費者有權利每年從三大信用報告公司處獲取到一份免費的信用報告。比較聰明的消費者會使用分散索取的方法來每隔4個月向不同的信用報告公司索取,而不會同時向3家索取類似的報告。例如,你可以首先向Experian公司索取自己的信用報告,過4個月後,再向Equi-fax公司索取,再過4個月,再向TransUnion公司索取。這種做法,可以使你全年掌握自己的信用狀況。你可以通過三種方式獲取到自己免費的信用報告:
上網:http:\/\/www.annualcreditreport.com;
寫信索取:Annual Credit Report Request Service(P.O.Box 105281, Atlanta, GA30348-5281);
打電話索取:(877)322-8228;
不過,獲取到自己的信用報告,並不表示你會知道自己的FICO分數。雖然FICO分數是依照你的信用報告計算出來的,但是FICO與三大信用報告公司都是獨立的營利機構,要獲取你的FICO分數,可以到http:\/\/www.MyFico.com,支付小額的費用,購買自己的分數報告。
如何維持良好的信用及修理自己的壞信用?
培養出良好的習慣,一收到賬單就馬上支付,絕對不要拖延時間來支付自己的賬單;
盡快將數額較大的貸款償還,貸款數額越大,越會拖低你的信用分數;
關閉舊賬戶不僅不會提高你的分數,反而會降低你的分數,因為關閉舊賬戶會將你原來可利用的信用額度減少。
過多的查信用行為會降低你的分數,如果汽車經銷商、房貸公司經常查你的信用,信用報告公司會認為你可能要申請其他的貸款,同時會認為你可能準備申請破產。
不要過度相信市場上的“信用修補服務”,如果發現信用報告有誤,你可以自己向信用局提供解釋並要求信用局作進一步的修改。三大信用局的聯絡方式如下:
Equifax Information Services, LLC
P.O.Box 740256
Atlanta, GA30374-0256
(800)688-1111
www.equifax.com
Experian
(888)397-3742
www.experian.com
Trans Union Consumer Solutions
P.O.Box 2000
Chester, PA19022-2000
(800)916-8800
www.transunion.com
如何在美國申請使用信用卡
信用卡的出現,為消費者帶來很大的方便,民眾從此不必隨身攜帶大筆現金,隻要及時支付信用卡賬單,可以先購物後付錢,而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不過,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因為過度使用信用卡而成為“卡奴”,根據2008年的統計數字,全美五千三百萬個家庭的信用卡債務欠額共達一萬億美元,平均每個家庭欠一萬八千美元的信用卡債務。
申請信用卡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消費者信用卡債務越來越重的主要原因是信用卡公司所收取的利息過高,手續費用過多。因而,你首先要選擇一家利息較低、手續費較少的信用卡公司。每一家信用卡公司所收取的費用及利率都不一樣,消費者在選擇前應做一些調查。你可以將收到的信用卡廣告信件都收集起來,進行比較,或者上網去進行比價。這些常見的網站包括:Bankrate.com; cardratings.com; creditcards.com; lowcards.com; low-ermybills.com等。
在申請前應仔細閱讀合約上麵印有的極微細文字的條款:
息率(APR):如浮動的年息率是根據什麼來定?何時會有變動?從其他信用卡公司轉來的賬款的年息率是多少?提取現金的年息率又是多少?
年費:有些卡不收年費,但有許多信用卡公司都會收取年費。
免付利息的緩衝期(GracePeriod):收到賬單後過多長時間才必須付款。如果你支付最低的還款額,何時開始計算利息?如果你沒有完全支付全部欠款,剩餘的欠款如何計算利息?
信用額度:信用卡的額度有多高,信用卡公司能否未經你的同意就調整你的上限額度?如果你超出信用額度,信用卡公司是否收取罰款?
欠款條款:是否有環球欠款條約規定?環球欠款條約(Universal Default Clause)是指一旦持卡人拖欠其他公司的賬款,信用卡公司就可以將你的信用卡利率調高或增加罰金。因而,盡管你所拖欠的賬款與信用卡公司毫無關係,但是他們仍然可以調高你的利率。信用卡公司的理由很簡單:你的信用度已下降,風險已增加,信用卡公司不得不調高利率以保護其自身利益。
注意提防信用卡公司使用雙周期利息計算方法(DoubleCycleBilling):三分之一以上的信用卡公司都采用此方法來收取高額的利息。例如,如果你在一月份用了五千美元,二月份賬單來時你一次付清,在二月份間你用了兩千元,三月份賬單來時,你隻付一千美元,仍有一千美元未付,如果你的信用卡公司采用雙周期利息計算方法,你不但要付兩千美元的利息,還要付一月份所用的五千美元信用額的利息。大部分消費者對此做法非常不滿,國會目前正在立法禁止信用卡公司的這種欺騙性的收費。
鄧洪律師的忠告:在美國使用信用卡與提款卡的區別
在美國,幾乎每個人打開錢包,裏麵都會有來自各大銀行的提款卡(Debit Card)與信用卡(Credit Card)。然而日常消費過程中,不少民眾都盡量選擇使用信用卡,而非提款卡,來更大限度地保護自己的權益。
一般情況下,新移民剛來美國不久,還沒有建立起信用,因此銀行隻會為其發放提款卡,上麵大都帶有Visa、Master的標示,外觀看起來跟信用卡沒什麼兩樣。提款卡在超市、餐館等大多數商家都可使用,支付起來比現金方便很多。另外由於提款卡直接與銀行賬戶連在一起,因此持卡人賬戶上有多少,才能花多少,也大大節製了不良消費習慣。雖然乍看之下好處不少,但相對於信用卡,提款卡還是遜色得多。
首先,用提款卡刷卡的同時,商家直接從你的銀行賬戶上扣除消費金額,這樣民眾一旦與商家發生糾紛,想要退貨,往往錢已經被拿走。然而,如果是信用卡,與商家發生爭議,退貨退款就方便得多。再來就是卡被盜用的情況。提款卡一旦被盜用,銀行賬戶上所有錢都能被取走,而銀行方麵卻沒有責任,因為卡落在別人手上,對銀行來說這可能是客戶授權給別人使用,因此不受法律保障。然而,如果是信用卡被盜刷,民眾發現後及時聯絡信用卡公司,向警方報案,最多需要支付50美金的損失,而不少信用卡公司都會免掉這個賠償,並發給客戶一張新卡,也就是說被盜刷客戶不用償付任何損失。最後考慮到在美國每四個人中就有一人身份被盜用的高風險,民眾還是使用信用卡更有保障。
雖然很多新移民及留學生擔心,自己沒有足夠的信用來申請信用卡,但鄧洪律師提醒,其實很多銀行都特別針對這些客戶,提供一種有資金保證的信用卡,允許民眾向銀行申請額度為2000美金的卡,用完再存錢進去,等於用自己的銀行存款做擔保。而且額外的好處是用這種信用卡一段時間後,隻要用完都有準時補錢,信用就會慢慢建立起來,信用額度也能從需要資金做保證,逐漸升級為不需要保證的一般信用卡。因此,留學生與新移民朋友,不妨開戶時向銀行谘詢這類信用卡,順便幫自己建立信用。
在使用信用卡時,消費者有哪些權利
聯邦政府和州政府都製定了信用卡相關法律。但是州的法律受到聯邦法律的約束。聯邦政府的《公平信用卡賬單法案》(Fair Credit Bill Act),詳細規定了消費者所具有的權益及使用信用卡的相關法律,具體內容如下:
◎一 信用卡公司一旦收到客戶的付款,必須在同一天放進客戶的賬戶。信用卡公司不得故意推延來向客戶收取利息或手續費用。
◎二 信用卡公司應向客戶提供14天的付款緩衝期,亦即客戶收到賬單後應該至少有14天的付款時間。
◎三 信用卡公司每年應至少兩次向客戶提交有關客戶權益方麵的告知,向消費者告知在賬單處理時可能會出現的問題及解決方法。如果客戶向信用卡公司提出要公司提供告知權利的資料,信用卡公司應盡快給予響應或解答。
◎四 信用卡公司必須盡快、合理地處理客戶賬單中的問題。信用卡賬單中常見的錯誤或存在的問題包括:未經持卡人本人授權就收取的費用、付款的日期及金額有問題,賬單數額不清楚;通過信用卡訂購的物品,消費者沒有收到或者沒有接受,但信用卡上仍被扣錢;信用卡重複收費,如應該打折扣的沒打折扣,商家繼續在信用卡上扣錢或消費者已經向商家付款但是商家仍在信用卡上收費,或消費者已向信用卡公司付費,但是信用卡公司並沒有將消費者的付費計算入內,或者信用卡公司計算錯誤等。
發生信用卡付費糾紛,該如何處理?
信用卡公司在其賬單上都會列出800免費電話號碼,消費者發現賬單有問題時,拿起信用卡就可以打電話同信用卡公司交涉,但是有時打電話未必能解決問題。在收到賬單時發現有問題,消費者應該在收到賬單的60天之內以書麵的方式向信用卡公司提出核查要求,應在信中標明發生錯誤的事項、金額、時間,陳述信用卡公司處理不當的理由,寫清楚自己的通訊地址和賬號。按法律規定,信用卡公司必須在30天之內答複消費者的書麵查詢,並且必須在收到信的90天內或兩個賬單的循環期後解決賬單上的糾紛。
信用卡公司在處理賬單問題時會采取兩種方法:第一種情況是證實錯誤屬實後,信用卡公司將其改正,償還信用給消費者,同時扣除償還部分的利息;第二種情況是商家收取消費者信用卡費用的數額是正確的,消費者在接到這樣的信息後應在10天內做出決定,要麼馬上支付這筆費用,要麼繼續寫信給信用卡公司,表示自己不服商家所提供的解釋,要求信用卡公司繼續調查。如果仍沒有結果,信用卡公司將要求客戶直接與商家接觸,商家與消費者的糾紛很可能要訴諸法庭來解決。由於州對信用卡的管理比聯邦嚴格,因此一旦出現上述情況後,消費者還可以向州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求援。
萬一信用卡不見了或被盜用,持卡人要負哪些責任?
如果你發現自己的信用卡不見了,可能是被人偷走,或自己遺失,也可能是其他人未經自己同意就擅自使用等時,你必須盡快通知信用卡公司,假如你向信用卡公司報告信用卡不見了,而該卡仍在被使用,持卡人將不負任何責任。如果你向信用卡公司報失時,卡已被他人盜用了,不管被盜用的數額有多大,持卡人最多隻需要付50美元的賠償。如果持卡人擁有多張信用卡,最好是將所有的信用卡號碼及這些信用卡的免費電話號碼列出,萬一丟失,可以馬上向信用卡公司報失。
小孩未經家長同意使用信用卡到網上購物,持卡的家長是否應該承擔責任?應該如何處理?
理論上講,未經持卡人授權而使用其信用卡,持卡人不負責任。但是從另一個角度看,小孩未經允許使用信用卡是觸犯刑法的,信用卡公司可以報警或起訴這個小孩。發生這種情況後家長要做權衡,一種做法是家長不承擔責任,無論小孩使用信用卡花了多少錢,家長最多隻需向信用卡公司付50美元。但是信用卡公司可能報警並刑事起訴小孩。大部分情況下,家長都願意承擔全部責任,並償還小孩持卡所支出的所有費用,以避免小孩被起訴。
如何與收債公司打交道
一般人覺得中國人都有積蓄,一收到賬單就馬上付款,因而很少會出現債務方麵的問題。不過也有些中國人家庭會遇到財務方麵的問題,因為對美國法例不熟悉而吃大虧。
在中國人的印象中,收債公司都是與黑社會有關聯的。但是在美國,社會並不認為欠債是一項犯罪,因而對收債公司的管理也相當嚴格。美國法律禁止收債公司采用任何暴力或威脅行動來收債,同時還對收債行業的慣用手法有嚴格的限製。
如果消費者不幸要與收債公司打交道,首先要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美國聯邦的《公平收債法案》(Fair Debt Collection Act)對收債人員“約法五章”:
◎一 收債人員不能騷擾、威脅和傷害到欠債人個人的人身安全。因此收債人員不能不斷地打電話給債務人,或在電話中使用下流的語言恐嚇、威脅欠債人。
◎二 收債人不能欺騙消費者。他們不能謊稱自己為律師或政府官員,既不能威脅說:“如果你不付賬,我就逮捕你”,也不能說:“我要扣除你的薪水”或“我要拍賣你的房子”,除非真的要采取這方麵的行動。
◎三 收債人不能采取不公平的收債手法。例如使用對方付費(Collect Call)的方式打電話給欠債人、不能故意欺騙說有電報讓債務人去領取、不能故意地將欠債人開出的日期延後支票提早存入銀行。
◎四 不能在不合理的時間向債務人打電話騷擾。聯邦法律規定,除非得到債務人本人同意,否則收債公司隻能在上午八點至晚上九點之間進行聯絡,八點以前及九點以後打電話給債務人是違法行為。如果收債公司知道債務人上班的地方,但是債務人的公司已告知收債公司不歡迎他們的電話,而收債人員繼續打電話騷擾這家公司,也是違法的。另外收債人員不能向債務人的同事、家人和親屬談及債務人欠債之事以詆毀債務人的聲譽,不過收債人可以向這些人詢問債務人的電話及地址等,但是不能說是為了追債。
◎五 如果債務人用書麵的形式向收債公司要求停止打電話,收債公司必須停止。如果債務人聲稱自己有律師,收債公司再也不能直接找債務人,而必須與債務人的律師聯絡,如果繼續打電話找債務人,債務人可以打電話報警申告收債公司騷擾。
美國法律允許收債公司采取合理的收債方法,收債公司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求法官簽署法令,扣除債務人的薪水,但是一次扣除的金額不能超過周薪的75%。如果是用汽車作抵押,當貸款無法被還債時,債務公司可以把汽車沒收拍賣(Repossession)。但是債務公司必須是在平和的狀態下取走債務人的車,不能在半夜三更將門敲開,把車拖走。很多州規定車停在公共場合下才可以拖,車若停在債務人私有財產處,收債公司無權把車拖走。對於債務人的房屋,必須經過法庭拍賣的程序才能沒收,這種情況常在房屋貸款中發生。債務公司一定要證明自己已經花費了兩到三個月的時間與債務人談償還債。
前車之鑒:合法追債與非法勒索的一線差
案例:馬先生和十多位老鄉參加一個標會,沒想到其中的陳姓人士拿到錢就消失了,馬先生花了很大工夫才在舊金山找到陳先生。馬先生怕他再跑,便守候著陳先生,叫他的太太拿錢來還,沒想到他太太報警,警察將馬先生逮捕,並指控馬先生綁架勒索罪。
鄧洪律師的解說:欺詐案件可通過民事及刑事兩種方式處理。民事糾紛必須通過法律的訴訟程序來要求對方賠償,並通過合法的程序來執行;刑事案件必須向警方報案,自己不能私自執法。綁架罪並非一定要將他人綁住或架走,如果使用武力強迫他人到別處,即屬綁架罪;如果使用武力或威脅手段要求他提供資金,即屬勒索罪。中國人所組織的標會不僅不合法,而且常常成為詐騙集團下手的對象,要存錢或要貸款,最好是在受政府管製的銀行及信貸機構進行。
一旦發現自己上當受騙,中國新移民可以向警察報案,請求警察立案調查,刑事起訴涉案人士。如果警察不受理你的報案,你可以請求律師出麵與警察交涉,或者聘請律師在民事法庭起訴涉案人士,將自己的資金追回。
關於債務的問題,如果債務人仍然沒有辦法償還抵押,此時債務公司可以向法官申請房屋拍賣。但是拍賣必須是公開的,而且屋主必須事先收到拍賣通知。
消費者在美國購物的相關法律權利
(1)商店退貨
許多中國新移民都非常喜歡美國的購物方式,貨物購買回來使用幾天後,如果發現不滿意,隨時可以拿回商店退貨,商店服務員也不會問太多問題。不過,在養成退貨習慣後,當商家不給消費者退貨時,消費者往往怒發衝冠。
其實,美國法律在商店退貨方麵並沒有強製性的規定,商家這樣做完全是出於討好客戶。但是如果商家在商店內掛出退貨規定,而客戶符合所有的條件,商家必須按規定退貨。
如果商家向客戶提供“保證滿意(Satisfaction Guarantee)”的承諾,如在店內張貼“AsIs”“No Return or Refund”“All Sales Are Final”之類的告示,商家完全可以拒絕接受退貨或換貨。因此,在付款前,客戶應向商家問清楚商店的退還規定,以免發生不必要的誤會。
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信不信由你,在美國住久了,有時會發現一些“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有一天,郵差按鈴送來一個包裹,裏麵是一些貨物,但是你並沒有訂購這些物品。原來,這是許多美國企業常用的市場推銷手法,其目的是讓你試用。如果你不喜歡可以寄回;如果你喜歡,他們希望你能繼續購買。
其實,你可以將這些不訂自來的貨物當成給自己的禮物。根據美國法律,自己沒有訂但是主動送上門的物品,應該算作禮物,市場推廣公司不能強迫你自己付郵費寄回去。
鄧洪律師的忠告:使用支票格外小心
在美國,銀行都會將客戶的銀行賬戶號(Account Number)與彙款號碼(Routing Number)打印在為其發放的支票上麵。除了銀行之外,事實上任何人也都可以遵照規定的格式印製支票。而支票持有人一旦在上麵簽字並填寫好數額,該支票就正式生效。對於支票的使用,大多數民眾都有常識,不要將支票給無關人士,並且每個月都應查看銀行賬戶開支明細(Statement),確定裏麵的錢沒有被人盜用。然而,即使有了基本的防範措施,民眾在使用支票時,還是有些騙局防不勝防。
美國刑事律師鄧洪介紹,各大銀行為了更好地服務客戶,都會為自家客戶提供一定的方便。雖然客戶存入的支票仍沒有兌現,銀行往往允許客戶先行使用支票的錢款。而許多詐騙集團正是鑽了這個空子,利用他人銀行賬戶進行詐騙行為,同時該類案件也往往利用民眾貪小便宜的心理。例如,有人拿支票找上門,請你幫忙存銀行,聲稱因為他沒有合法移民身份,或者自己宣布破產而怕別人發現自己有錢,請你幫忙存入五千美金,而支票兌現後你可以留下五百美金作為報酬。由於你信用良好,而且銀行賬戶上也有錢,你將該支票存入後很快就能取錢出來。但是,不久之後銀行卻發現存入的是偽造支票,或這些支票的銀行賬戶沒有錢,或者早已被關閉等。屆時,這些給你支票的朋友早已不見,而你卻不得不承擔刑事及民事賠償責任。
鄧洪律師提醒,民眾開支票前,一定要確定銀行賬戶內有足夠的錢款,否則一旦支票跳票,銀行雖會先假定是由於疏忽造成,允許客戶隻繳納罰款,但如果發現當事人是明知銀行沒錢或賬戶已關閉,還連續使用作廢支票或偽造支票,則會報警處理,並追回所有預支金額。因此鄧洪律師再次呼籲華人朋友不要為人代存支票,否則不但被利用作為支票欺詐的人頭,到頭來,人財兩空,還要受到法律追訴。
(2)消費者郵購貨物的權利
在美國,郵購是一種方便的購物方式,消費者通過電話及信件就可以訂購自己喜愛的對象。但是,在進行郵購之前,首先你應該對所選擇的商家有足夠的了解,尤其是對商家退款退貨的相關規定有所認識。
法律規定,商家一定要在廣告中所承諾的時間內把物品寄到消費者的郵件地址。如果消費者在廣告中承諾的時間內沒有收到貨物,消費者可以取消訂購。如果廣告中沒有送貨的時間或消費者沒有與商家商談送貨的時間,法律的規定是必須在30天之內將訂貨郵寄到消費者的郵件地址,否則消費者可以取消訂貨。
CD俱樂部陷阱:
在國中、高中及大學的青少年經常會收到加入CD俱樂部的推銷廣告,廣告聲稱每張隻要九角九分錢,或者是免費,其實大部分CD俱樂部都設有“關門打狗”的陷阱。他們先用非常便宜,甚至隻有幾分錢的CD作為引誘,一般的學生因為可以免費或低價獲得自己喜愛的CD而加入,卻沒有仔細看清楚裏麵的小文字,等後來發現價錢越來越貴,拿出以前的資料一查,才知道自己上當。因為接受了低費或免費的CD,你就必須每年購買一定數量的CD,而這些CD的價錢會是正常價格或比正常價格還高,而要退出俱樂部,仍要交一筆罰款。如果訂購者為未成年人,家長可以與商家聯絡,表示在美國未成年人十八歲以下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因此小孩及家長將不承擔合約中所涉及的責任。
(3)航空公司訂位爆棚
航空公司為了保證飛機的座位滿載,常常通過各個旅行社售出超過飛機座位數量的機票,因此有的旅客到時會沒有座位。有的航空公司可能采取動員乘客主動讓位的辦法,凡是主動讓位的乘客,可以得到現金退款及優惠券。
美國法律規定,凡是預定60座位以上航班的乘客,隻要是已經確認了座位但是由於航空公司的原因沒有辦法搭乘所訂航班,航空公司應該安排以其他的方法使這位乘客比預定到達時間最多晚一個小時到達目的地;如果到達的時間超過了一個小時但是不足兩個小時,航空公司必須給這位乘客單程機票費用的補償,但是機票的金額不能超過200美元;如果超過的時間為兩小時以上,則應該補償雙程機票的費用,但是機票的金額不能超過400美元。
(4)行李丟失或被損壞時
根據聯邦航空法規定,在美國國內航線發生行李丟失或損壞的情況,最高的賠償額為2500元;如果是國際航班,最高的賠償額按每磅9.07美元的標準進行賠償,根據這個標準可以推算出國際航班的最高賠償額不會超過635美元。但是獲得上述最高賠償額的前提條件是:必須能夠證明損失的所有物品都是全新的。另外諸如首飾、現金、電子產品等貴重物品是不在賠償之列的,因而乘客在乘機時應該隨身攜帶這些對象。
(5)網絡購物的安全
在發送自己的個人資料時,首先要注意所使用的購物網站一定是有安全保障的(Security)。安全的網站一般加注“s”的標記,即https:\/,或有鎖的標誌。其次,如果網站填寫表格的選項是“選擇性(Optional)”,盡量不要填。
再次,應當使用一張專用於網上購物的信用卡,萬一發生問題,可以立刻停掉而不至於產生其他影響。
最後,選擇由“BBB Online”和“Trustee”認可的網站購物通常是安全的。因為“BBB Online”和“Trustee”選定的商家都經過了商會的資格審核,相對而言是比較可靠的。
鄧洪律師的忠告:銀行授權書、委托書,不可亂簽
不少新移民,在語言不通又不熟悉美國法律的情況下,風險意識和防範能力不足,往往容易被人利用、騙取錢財。其中常見的一類案例就是,當事人跟銀行簽署授權或委托書,將有關自己銀行賬戶的資金活動全權委托朋友負責,不料朋友隨後起了歹念,利用授權書賦予的權利將自己賬戶內的存款一卷而空。
很多時候,新移民到銀行開戶,往往需要朋友幫忙辦理相關手續,也有留學生朋友,不在美國期間,希望委托朋友代管銀行賬目。這些情況下,銀行往往需要當事人授權。而授權一般通過兩種方式:一種是Joint Account,也就是開戶時加另外一人名字進去,然而相當一部分授權人卻並不了解,一旦加入他人名字,該聯名賬戶人不但可以開支票,也能把賬戶裏的錢都轉走;第二種授權是通過簽授權\/委托書(Power of Attorney),這種情形下同樣有授權人。等到錢不見了,當事人才恍然大悟,更有甚者賬戶被人利用,進行洗錢等犯罪活動。
為了避免成為這類案件受害人,鄧洪律師提醒,第一,開戶時不要亂加他人名字;第二,銀行職員即使講中文,讓你簽的文件往往是英文,而其翻譯未必準確,因此最好讓職員將開戶數據提供一份給你,拿回來請律師或會計師把關,將數據填好,尤其是Power of Attorney這類文件,萬萬不可隨便簽署。同時,也建議你向銀行索取所有你簽署文件的複印件,自己保存起來,未來萬一發生糾紛,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簽了哪些文件,並及時拿給專業人士,查看問題,進行處理。
如何防範和處理身份被盜用案件
盜用身份在近五年間已成為成長最快的犯罪活動。估計每六位民眾中就有一位身份被盜用。一旦身份被盜用,消費者的信用將受到很大的影響,為避免自己成為這些新潮犯罪活動的受害者,消費者應了解如何防範自己的身份被盜用。
防範身份被盜用措施
(1)保護您的社會安全號碼
不要把社會安全卡放在錢包裏隨身攜帶。如果你的健康計劃(Medicare除外)或者其他磁卡上使用到你的社會安全號碼,應該要求這家公司提供不同的號碼,以免外人能從中獲取到你的社安卡號碼。
(2)小心“網絡釣魚”,切莫上鉤
犯罪集團會冒充銀行、商店或政府機構“吸引”受害人上鉤。他們的手法是使用電話、電子郵件和一般郵件,冒充這些機構來索取你的個人資料。除非是你主動聯係,否則不要提供個人信息。如果有人要求查證你的賬號或密碼,不要理會。正當的公司不會以這種方式索取此類信息。
(3)不要將自己的身份信息當成垃圾扔掉
在處理含有個人信息的紙張前,最好用碎紙機將它們粉碎。此外,務必撕碎你不使用的信用卡申請函和“便利支票”。
(4)保管好您的個人財務信息
加州法律規定,你的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公司在與外部公司分享你的個人財務信息之前,需要征求你的許可。你還有權限製你的金融服務公司的關係企業分享你的某些個人信息。
(5)保護電腦避免病毒和間諜軟件
保護家庭電腦中的個人信息:使用複雜的密碼:至少八個字符,同時包括字母、數字和符號,你比較容易記,但是別人很難猜;使用防火牆、防毒和防間諜軟件,並且定期更新;隻從你了解和信任的網站下載免費軟件。
不要安裝不認識的軟件;把Internet Explorer瀏覽器的安全級別至少設定為“中級”;不要點按彈出窗口或垃圾郵件中的連結。
(6)小心瀏覽網絡
網上購物時,要在輸入信用卡號碼或其他個人信息之前查看網址。僅在安全的網頁上輸入個人信息;這些網頁的地址欄中有“https”,而且瀏覽器窗口底端有一個掛鎖標誌。這些標誌意味著你的信息會被加密或打亂,防止被黑客盜取。
(7)每月查看賬單和銀行對賬單
當收到信件時,立即打開您的信用卡賬單和銀行對賬單,仔細查看任何未經授權的收費或提款並立即報告。如果賬單沒有按時寄到,要打電話詢問。這可能意味著有人已經更改了聯係信息以便著手使用你的身份。
(8)要求停收信用卡申請函
預先批準的信用卡申請函是盜取郵件的身份竊賊所覬覦的目標。民眾應該把自己的姓名從信用局營銷名單中除名。消費者可撥免費電話1-888-5OPTOUT(888-567-8688)或上網www.optoutprescreen.com,要求信用卡公司停止寄發這類郵件。
(9)隨時提出質疑
當有人讓你提供對某交易看似不適當的個人信息時,你一定要提出疑問,詢問這些信息如何使用,是否會被分享,如何獲得保護並解釋你擔心身份被盜。如果你對回答不滿意,可以考慮停止與該人或商家往來。
(10)免費查看信用報告
監控信用記錄是保護身份不被竊取的最好辦法之一。民眾每年可以從三家全國性信用局處各獲得一份免費信用報告,它們分別是Equifax、Experian和Trans Union。你可以讓這三家信用局成為你免費的信用監控服務機構,方法是分別索取,即每隔4個月換一家機構(信用局也提供更全麵的監控服務,費用從每年44美元到100美元以上不等,可向www.lifelock.com訂購該項服務),或撥打免費電話1-877-322-8228,或上網www.annualcreditreport.com,索取每年的免費信用報告。
鄧洪律師的忠告:小心保管護照,防止銀行賬戶資料被盜
在美國,銀行允許外籍人士開設賬戶,因此,不論留學生、新移民,還是來自兩岸三地的遊客,隻要持有護照,就能夠在銀行開戶。然而,這項針對外籍人士的便捷服務,卻被不少騙子利用,進行不法勾當。
美國刑事律師鄧洪介紹,很多大陸遊客、留學生與新移民朋友,沒有在美國長期居住且不熟悉美國法律,風險意識和防範能力不足,往往成為犯罪集團下手的目標。華人社區近些年就出現了詐騙集團,夥同某些從事旅遊業的地陪(地方陪同),將外籍遊客護照拿到手,之後複印下來,在當事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向銀行申請開設賬戶,等到賬戶建立好,再存進假支票,或利用賬戶申請信用卡等一係列身份詐欺,騙取錢財。
鄧洪律師提醒,所有來美的留學生及外國遊客,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證件,不要把護照隨便借給別人使用,否則可能被不肖人士拿去開設賬戶或申請信用卡,從事非法行為,未來進而影響當事人再次入境美國或申請移民。另外,旅行途中選擇導遊地陪,也一定要挑選有口碑、信得過的專業機構人士。
發現自己的身份被盜用,如何處理
(1)向三家主要的信用局報告欺詐案件
消費者可通過下列任意一個免費防欺詐電話號碼向三家主要信用局報告身份被盜案件。該自動係統允許你向三家信用局發出欺詐警示通知。這將有助於阻止盜用者以你的名義開設新賬戶。警示期為90天。每一家信用局會寄給你一封確認信,並說明如何索取信用報告。作為身份被盜受害者,你有權免費獲得這些報告。每份報告中將包含一個電話號碼,供消費者與信用局反欺詐部門的工作人員聯絡。Experian:1-888-397-3742; Equifax:1-800-525-6285; Trans Union:1-800-680-7289。
(2)向當地警察局報案
根據加州法律,你可以向當地警署報告身份被盜案件,要求警方出具一份身份被盜報告。在報案時,你應向警方提供一份列有與身份被盜有關項目的信用報告副本,將與身份被盜無關的其他項目塗掉;向警方提供你收集的新證據並加入警察報告內;務必索取一份警方報告副本。你需要將該報告副本送交給信貸機構和信用局。
(3)請求提供有關被詐騙賬戶的信息
當你向警方報告身份被盜案件時,警官可能會向你提供一些表格,供你向信用授予部門、公用事業公司或移動電話服務公司索取賬戶信息。你給盜用者開設或申請賬戶的信貸機構寫信時,應附上此類表格副本以及警方報告副本。
(4)打電話聯絡信貸機構
一旦發現身份盜用者使用自己的身份開設或使用的任何賬戶,消費者應盡快打電話與該機構的信用安全或防欺詐部門聯絡,告知他們你是身份被盜受害者,請他們不要讓你對盜用者開設的新賬戶承擔責任。若你現有的信用賬戶已被盜用,則請求信貸機構凍結這些賬戶,並向信用局報告你的賬戶已“應消費者請求凍結”。若你開設一個新賬戶,應設置一個授權後方可使用的密碼或PIN。你切記不要使用你母親的婚前姓氏或社會安全號碼的最後四位數字作為你的密碼。你要要求信貸機構提供被盜賬戶的記錄文件副本並轉交警方處理。
(5)仔細審閱你的信用報告
你收到信用報告後,應仔細閱讀並查看是否有你不知道的賬戶,查看詢問欄中您未申請信用的信貸機構名稱。你可能會發現有些詢問帶有“促銷”標記。這是因為有些公司從信用局獲得你的姓名和地址,向你提供信用計劃。促銷詢問並不表明是欺詐行為。當你電告身份被盜後,你的姓名將從接收此類信用計劃的郵寄名單上自動刪除。同時,作為一項普通預防措施,你還應當檢查個人信息欄,核對自己的社會安全號碼、地址和姓名。
若發現有任何不理解的內容,你請按報告上所列電話號碼與信用局聯絡,告訴他們你希望阻止或清除報告中任何因身份被盜而產生的信息。你必須發送一份警方提供的身份被盜報告作為此項請求的支持文件。
(6)送交身份被盜宣誓書
信貸機構可能會要求你填寫一份“身份被盜宣誓書”;信用局及大多數主要信貸機構都接受聯邦貿易委員會的“身份被盜宣誓書”。消費者可將填妥的表格副本寄給盜用者以你的名義開設賬戶的信貸機構,同時,可將副本寄給盜用者用你的賬戶付款的信貸機構、信用局及警方。該表格可從聯邦貿易委員會(FTC)的網頁下載:www.ftc.gov\/bcp\/conline\/pubs\/credit\/affidavit.pdf。
(7)寫信給信用局
寫信給每一家信用局,重申你在電話中反映的情況,向他們寄送警方報告副本以及填妥的“身份被盜宣誓書”。提醒信用局務必清除所有因為身份被盜用而產生的不良記錄。消費者應用帶回執的掛號信郵寄,保留每封信的副本。三大信用局的聯絡方式如下:www.equifax.com; www.experian.com及www.transunion.com。
(8)索取額外的免費信用報告
持有警方身份失竊報告的加州身份被盜受害者,有權自警方報告之日起12個月內收到最多12份免費的信用報告,每月1份。向各信用局索取每月免費報告的程序有所不同。
Experian:一次索取您所有免費的每月報告。你可以通過郵寄向Experian索取12份免費的每月報告,地址為P.O.Box 9554, Allen, TX75013。信中隨附一份警方身份失竊報告副本、一份政府頒發的身份證副本(如駕照、州或軍人的身份證明)和一份現行郵件地址證明副本(顯示姓名、現行郵件地址和頒發日期的水電費賬單、銀行或保險對賬單),還需提供姓名、過去兩年的地址、社會安全號碼和出生日期。
TransUnion:每月寫信或打電話索取。TransUnion的郵件地址是P.O.Box 6790, Fullerton, CA92834。你也可撥打TransUnion寄來的信用報告上的免費電話,提供包括你的姓名、社會安全號碼、出生日期和居住證明(如水電費賬單或銀行對賬單)的資料。
Equifax:每月寫信或打電話索取。Equifax Fraud Depart-ment的郵件地址是P.O.Box 740250, Atlanta, GA30374。你也可撥打Equifax寄來的信用報告上的免費電話。
(9)寫信給信貸機構
請寫信給以你的名義開設或使用賬戶的每一間信貸機構,重申你在電話中反映的情況;郵寄一份警方報告副本;塗去填妥的“身份被盜宣誓書”副本中在其他信貸機構開設的所有賬戶的賬號,把副本寄給信貸機構。
(10)考慮凍結信用
防止他人以你的名義開立新賬戶的最有效保護措施就是凍結信用,也稱為安全凍結。凍結意味著沒有你的許可,信貸機構、保險人、雇主或房東不能分享你的檔案。這些機構要動用你的信用時,必須先打電話跟你確定你的身份。
(11)如果你的支票、自動提款卡或銀行賬戶信息被盜用
你要馬上打電話給銀行關閉你的銀行賬戶,用新的賬號開設一個新賬戶並通知銀行,你希望使用一個新密碼存取你的新賬戶,千萬不要使用你的母親的婚前姓氏或社會安全號碼的最後四位數字。你要請你的銀行通知其使用的支票驗證公司,向零售商使用的支票驗證公司報告失竊支票。你亦可與主要支票驗證公司聯絡,請他們通知使用其數據庫信息的零售商拒收你已關閉賬戶的支票,撥打1-800-710-9898與Tele Check聯絡,並撥打1-800-437-5120與Certegy, Inc.聯絡。如欲查詢身分竊賊是否以你的名義開出不良支票,你可撥打1-800-262-7771與SCAN聯絡,或寫信給你的銀行做後續追蹤,最好使用帶回執的掛號信郵寄。
(12)如果有討債公司與你聯絡
你可以告訴討債公司你是身份被盜受害者,你對債務的有效性持有異義,因此不應對此負責。隨後你再給討債公司寄一封信,表述相同的內容,並附上一份警方報告副本以及你從信貸機構取得的任何文件的副本。你可在信中注明:根據“加州民法”第1798.93(c)(5)節的規定,本信函通知索賠人發生了身份被盜案件。請用帶回執的掛號信郵寄。如果討債公司並非原信貸機構,你務必在收到討債公司的第一封書麵付款信函後的30天內寄出你的信函。
(13)如果你的駕照或身份證被盜用
你應立即與當地DMV辦事處聯絡,報告身份被盜用案件,請他們在你的駕駛執照上增加被盜警示標記;然後,打電話到DMV的免費防欺詐電話1-866-658-5758。若盜用者正在使用你的駕照作為身份證,你可能需要變更你的駕照號碼。你可以請DMV安排一次麵談,攜帶警方報告副本、賬單副本或者其他支持您的被盜索賠的證據,以及證明您的身份的有效文件,例如護照、公民身份或入籍證明或美國軍隊頒發的帶照片的身份證。當你符合所有的要求後,DMV將頒發新的駕駛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14)如果你的郵件被盜或地址被盜改
若你認為他人竊取了你的郵件或者以你的名義提出了變更地址的請求,應馬上通知郵政調查員。你可以到就近的郵局,要求向該局的POSTAL INSPECTOR報案。
(15)如果他人使用你的身份犯案
如果你懷疑他人使用你的身份犯罪,而自己卻無辜被起訴,你應盡快聘請專業的刑事律師,向法院投案並提供證據證實犯案者並非你本人。
(16)如果他人使用你的社會安全號碼冒領失業救濟金或者從事工作
如果你懷疑有人用您的社會安全號碼領取失業救濟金,可撥加州就業發展部(California Employment Development Department)的免費防盜竊電話號碼1-800-229-6297。詳情可查閱該部門的網站www.edd.ca.gov。你隻需在網站上搜尋“fraud”(欺詐)一字即可。
有時,盜用身份者會使用他人的社會安全號碼從事工作。你應每年都檢查自己的社會安全收入記錄,查看盜用者賺取的收入是否計入你的賬戶,這不失為一個好方法。你撥打電話:1-800-772-1213,索取一份收入記錄,或者從網頁www.ssa.gov\/online\/ssa-7004.html下載一份“社會安全對賬單請求(Requestfor Social Security Statement)”(表7004)。如果你認為盜用者正在使用你的社會安全號碼從事工作或申請社會安全福利,可撥社會安全防盜竊熱線電話1-800-269-0271,或在線檢舉社會安全福利欺詐,網址是www.ssa.gov\/oig\/hotline\/index.htm。
其他身份盜用消費者信息中心可提供更多的信息: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網站(www.ftc.gov\/idtheft)、身份被盜資源中心(Identity Theft Resource Center)網站(www.idtheftcenter.org),以及隱私權數據中心(Privacy Rights Clearinghouse)網站(www.privacyrights.org)等。
鄧洪律師的忠告:擔保人責任大 追全責需三思
華人傳統觀念是重感情、講義氣,遇到朋友開口,理當義不容辭。然而,如果是遇到被要求幫忙做擔保人,美國刑事律師鄧洪提醒,再親的家人或朋友開口,都請三思而後行。
在美國,不論租房、租車,還是跟銀行貸款,往往都需要申請人有一定的信用。然而很多新移民與留學生,剛來美國信用未建立,因此房東、租車公司以及銀行,會要求信用不夠的申請人,找一個在美居住時間久並且有信用的擔保人(guarantor)共同申請。出於老鄉或朋友關係,很多華人都樂意幫忙新移民或留學生都做擔保人。不過當事人應明確的是,一旦未來雙方發生糾紛、關係變壞,或申請人拖欠租金、沒能力償還貸款,那房東、租車公司以及銀行,就會向擔保人追討債務,因為法律上擔保人承擔和申請人一樣的責任。
鄧洪律師提醒,決定簽署擔保文件之前,一定要考慮清楚,萬一申請人不付款,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擔所有債務以及個人信用受損的後果。另外,應注意自己所簽署文件中,若涉及Promissory Note, Personal Guarantee, Co-Applicant, Co-Signer等字眼的,都已經涉及擔保職責。
美國破產法常識
許多中國新移民由於經濟基礎欠佳,或者不善理財,拖欠信用卡公司或貸款公司金額過大,從而使家庭出現入不敷出的問題。許多民眾往往過早選擇破產的出路,導致十年的不良信用記錄,影響到將來的發展。在選擇破產前,民眾可以向消費者信用谘詢服務社(Consumer Credit Counseling Services)聯絡,這家非營利機構與信用卡公司有良好的合作關係,他們可以替消費者與信用卡公司及貸款機構談判,爭取少還一些資金,或幫你爭取一個合理的分期付款償還計劃。
該機構在每個州都設有辦公室,你可以打電話1(800)388-2227或上網www.nfcc.org查詢附近的辦公室。
對於商家或個人來說,破產是在無路可走的情況下的最後“出路”。宣布破產後,破產的記錄可以保存十年,對個人來說,必然會影響到未來的工作或重新開業。
所謂破產,是指承認債務超過了償還的能力。按照美國法律,破產有三種形式:第一是企業破產(也稱第十一章破產,Chapter11),第二是個人破產(也稱第七章破產,Chapter7),第三是重組(第十三章破產,Chapter13)。
對消費者而言,經常使用的是第七章個人破產。如果申請個人破產,消費者應該向破產法庭提出申請,將自己所有的財產交給法庭處理,同時向法庭提供所有債權人的名單。法庭將向所有的債權人發出通知,說明破產人目前的財產總值,由法庭來決定各個債權人獲得破產者財產的優先權及數額。
消費者也可以使用第十三章重組的方式宣布破產,重組破產(www.ftc.gov\/idtheft)比個人破產的方式更好些。一旦宣布個人破產,馬上會有人告你,如有共同簽約人(Co-Signer),他也逃脫不了債務責任。但是重組破產的方式不同,隻有在確認破產者確實無能力償還債務時,也就是由重組破產方式轉變成個人破產方式時,債權人才可以向共同簽約人追債。重組方式的另一個優點是:破產者在貸款公司的記錄可能會好一些,因為以重組的方式宣布破產,表明破產者有誠意償還債務,隻是暫時沒有能力。
鄧洪律師的忠告:未必一定要申請破產
在考慮破產的時候,消費者應該想清楚采取什麼樣的破產方式更為有利。因為在美國宣布破產太容易了,有很多的人鑽破產法的漏洞。特別是有錢的人,宣布破產後仍然住豪宅、開好車。國會已經開始考慮改革法律,嚴格限製破產申請者的資格,如果申請者在宣布破產前的60天內曾使用信用卡提取了大量的現金或購買了大量的名貴物品,法官可以裁定這是欺詐行為,這樣的債務是不能夠被消除的。
在宣布破產之前,消費者應該與信用卡公司商談,看看有無辦法償還。很多信用卡公司都會做出一些讓步,因為如果持卡人宣布破產,他們可能一分錢也得不到。同時,消費者還可以與消費者信用谘詢服務社聯絡。消費者如果確實要宣布破產,應該找專業的破產律師谘詢,因為宣布破產的手續複雜,隻有熟悉宣布破產的步驟和程序才能真正達到效果。
投資人的權利
中國人社區投資騙案的真相
這些年,來自中國大陸、香港及台灣的中國新移民,由於過去一直習慣於在股市賺錢。移民來到美國後,他們發現語言不通,創業艱難,往往希望可以在美國能繼續以“炒股”為生。殊不知,美國的股票並不像亞洲一樣投機,經手的經紀人不管漲落,每筆交易都會收取豐厚的傭金。再加上,美國國稅局也要分享你的成果,如果你“炒股”賺到了錢而不交稅,國稅局會馬上找上門來。
中國人社區每隔幾年就會爆發幾宗投資公司騙案。大批中國新移民將自己的全部家當壓進去,結果卻血本無歸。大部分的騙案都涉及黃金及外彙的期貨投資,美國證券管理署隻對上市的股票交易進行管理,對涉及海外的期貨交易管理仍不夠健全。這些投資公司往往利用招聘員工的方式來吸引投資者,先用豐厚的薪資及高額的投資回報來穩住員工,然後用業績的壓力迫使員工將他們的親友拉來投資。
這些中國人地下投資公司用投資者A的錢來支付投資者B的投資回報,再用C的錢來穩住A。等累積到一定的資金後,他們再安全地將資金轉移,公司也就人去樓空。許多投資公司根本沒有拿資金去投資,純粹是做假賬來欺騙投資者。今年華爾街爆發的馬多夫(Madoff)詐騙案就是一個典型例子。
也有一些投資公司拿出一文不值的房地產權狀書來提供所謂的抵押貸款投資。剛到美國的中國新移民根本分不清權證書的實際效力,而輕信急於賺取傭金的親友的保證,結果當投資公司倒閉後,要拍賣房地產時,才發現該房地產一文不值,但是後悔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