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當俗人,行俗事(1 / 2)

“所以……我這是重生了?”

李牧揉著太陽穴,感受著大腦的記憶,不禁喃喃道。

他也沒想到,這種古老的重生橋段居然發生在了自己身上。

“2008年,5月21號,大一下學期,……還真是重生到了一個合適的時間點啊”

了解到了現在身體的記憶之後,李牧不禁無奈的笑了起來。

重生之前,他已經28歲了,也就是2018年的時候,而重生的契機大概是過勞死吧,

作為一個社畜上班族,連續加班一個多月之後,在那天晚上加班的時候就感覺到了身體的不適,然後就在工位上逐漸失去了意識。

等回過神來,就已經發現自己竟然重生了。

“重生啊……”李牧又思索了起來“既然讓我遇上了這種事,前世一團糟的人生總該變一變了”

回想自己年輕時所做過的蠢事,李牧就忍不住自嘲了起來;年輕時的自己真的是傻的可以。

“今天是5月21號的話,那也就是說,我昨天跟方雨薇表白了!”

自己前世的記憶可能記不清太多關於時代發展的事兒了,但有些事印象太深刻,想忘都忘不了,向方雨薇表白就是一件他一輩子都無法忘記的事兒。

方雨薇跟他也算得上是青梅竹馬,小學一年級就認識了,那時候方雨薇跟著她父母搬家到了他家所在的單元樓對門。

而後,又上了跟他同一個小學,在同一個班級。

兩人一起上學,一起玩耍,一起回家,一直就這麼到了上大學。

李牧在學習上幫助她,生活上照顧她,保護她。

可是在昨天,李牧向她表白,想要將關係定下來;然而卻被發了好人卡。

方雨薇:“你是個好人,但從小到大我一直將你當做我的哥哥……我還沒有戀愛的想法,再等等吧!”

回想起來,自己那時真是傻的可以,回過頭來再看他才意識到從上了大學之後,可能是因為見慣了花花世界,方雨薇的價值觀早就發生了變花,不再是哪個小時候依賴他,粘他的小女孩了。

李牧清楚的記得,在他被拒絕後不到一個星期,他如同舔狗一樣去給方雨薇送早餐,就看到了她在宿舍樓下跟一個男生擁抱親吻,任由對方摟著她的腰離開了。

那時候李牧隻覺得心如刀絞,一段時間茶不思飯不想,還沒有戀愛,卻體會到了失戀的感覺。

然而,大三時,那富二代就給方雨薇甩了,大學期間,還打了兩次胎。

畢業後,方雨薇傍上了一個大款,一個月兩萬塊包養。

畢竟是校花,長得好看身材也不錯,價格自然也不低

而整個大學期間,他也一直在幫著方雨薇,默默付出著。

畢業後,聯係也沒有斷,方雨薇有什麼事找他,他也會毫不猶豫的給予幫助。

直到2018年,也就是在她重生前半個月,方雨薇找到了他。

第三任大款把她甩了,而那時的她已經懷孕兩個月,找到李牧時所說的話,讓當時李牧大吃一驚。

方雨薇:‘李牧,我們結婚吧,我會好好做好一個妻子的;醫生說這個孩子再打掉的話,可能永遠都懷不上了,我想把他生下來,讓你來做他的爸爸,你不是一直喜歡我嗎,現在也是如願以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