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一 筮法解要(1 / 3)

附錄一

筮法解要

《係辭傳》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如果不算卦,卦又從何來?沒有卦,“吉凶”又從何而知?不知“吉凶”,又怎麼能實現、成就“聖人以通天下之誌,以定天下之業,以斷天下之疑”(《係辭傳》)?誠如朱子之所言:“《易》為卜筮作,非為義理作。”在古人看來,卜筮算卦是《易經》“決疑”定“吉凶”成就“大業”的方法。“文王拘而演《周易》”,是算卦;孔子“韋編三絕”而“玩其占”,也是算卦。“尚氏易學”的開創者尚秉和先生也說:“學《易》者宜先明筮法。”

司馬遷作《史記》,其中的《日者列傳》記有司馬季主精通“數術”,精通《周易》,善演卜筮,其有言曰:“今夫卜者,必法天地,象四時,順於仁義,分策定卦,旋式正棊,然後言天地之利害,事之成敗。……自伏羲作八卦,周文王演三百八十四爻而天下治。越王句踐放文王八卦以破敵國,霸天下。由是言之,卜筮有何負哉!”賈誼也說:“古之聖人,不居朝廷,必在卜醫之中。”至於現傳《禮記·經說》篇曰:“潔靜精微,《易》教也。”這裏的“潔靜”就應了《易傳》之所言“聖人以此洗心”。“洗心”,就是專心至誠,《中庸》曰:

至誠之道可以前知。國

家將興,必有禎祥;國家將亡,必有妖孽。見乎蓍龜,動乎四體。禍福將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故至誠如神。

古人在算卦時,要講“筮儀”,其儀式繁瑣,今天已經不可行,然其最精要處的“潔靜”“至誠”“洗心”,不僅需要我們繼承,而且還要提高與升華。為了深入地理解《易經》的經文,我們謹在此簡要地介紹三種古代經典的算卦方法。

一、蓍草演算

今之讀《易》者不熟悉卜筮,也難通“義理”。古人筮儀講究甚多,總之,就是要潔靜。當然,這裏的潔靜,不僅僅是指處所的潔淨,更多的是指心靈上的清靜。《係辭傳》曰:“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為二以象兩,掛一以象三,揲(shé)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於扐(lè)以象閏。”或曰“大洐之數”當為五十有五,疑“有五”二字在轉寫中脫去。《周易正義》引姚信、董遇雲:“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者,其六以象六畫之數,故減之而用四十九。”“衍”就是演繹、演算。“揲”就是以四策為一組“數”蓍草(策)。據此,當備五十策(或用五十五策)“操蓍占卦”。占筮之法不僅是理解《易》道的前提,而且其本身就是易學的基本內容。但是要指出的是,對於今天研習《易經》者而言,占筮隻是我們深入理解《易經》卦爻辭的方法而已

,絕不應該成為目的。

基於《係辭傳》有關筮法的論述,並結合《左傳》《國語》記載的有關筮法,在此簡要說明“筮儀”如下:

【一變】第一步,雙手合握五十策,並從中取出一根不用,以象太極(或五十五策,去除六策)。餘四十九策。第二步,將四十九策用左右手隨意分為兩部分,此一步為《易傳》所謂“一營”,即“分而為二以象兩”(象征陰陽)。第三步,以左手執左邊之策,右手置右邊之策於案之右側,右手即從右邊之策中取其一策夾持(扐)於左手的小指與無名指之間,以形成天地人“三才”(左手所持象征天,“掛一”象征人,置於案之右側之策象征地)之象。此為“二營”,即“掛一以象三”。第四步,用右手四揲(按每四策為一組數之)左手所執之策,此為“三營”,即《易傳》之所謂“揲之以四以象四時”。第五步,將“四揲”之餘策,或一、或二、或三、或四,夾持之於左手無名指與中指之間,此為“四營”,即“歸奇於扐以象閏”。用右手將揲過之策歸於案之左側。第六步,用右手持起案之右邊之策,以左手四策為一組數之,此為“三營之半”,歸其揲餘之策而夾持於右手中指與食指之間。此為“四營之半”,即所謂“再扐以象再閏”。之後,用右手歸揲過之策於案之右側,合左手“一掛

二揲”之策於案上(第二變時置之不用)。此為第一變,即《易傳》所謂“四營而成易”。注:一變所餘之策,左一則右必三,左三則右必一,左二則右也二,左四則右也四。合之前“掛一”之策,不五則九。或以為,既如此,則右不必再揲,古人以為不可,一則“失陰陽交錯之義”,二則失“來而不往”之禮,心不能誠。

【二變】再以兩手取左右兩部分之策合之,或四十四策,或四十策,複“四營”如“一變”之法,置其左手之“掛一揲二”策於案上(第三變時置之不用)。此為“第二變”。注:二變所餘之策,左一則右必二,左二則右必一,左三則右必四,左四則右必三。合前之“掛一”,其數不四則八。

【三變】又取左右兩部分之策合之,或四十策,或三十六策,或三十二策,再“四營”如“二變”之法。置其左手之“掛一揲二”策於案上。此為“第三變”。

三變形成一爻,合三變掛揲之策,畫爻象於紙上。若三變掛揲之數共十三策,則揲過之策有三十六(49-13),而為老陽,其畫為○,名為“重”,畫陽爻(—);若掛揲之策合為十七,則揲過之策為三十二(49-17),其畫為少陰,名為“拆”,畫陰爻(--);若掛揲之策合為二十一,則揲過之策為二十八(49-21),其畫為少陽,名為“

單”,畫陽爻(—);若掛揲之策為二十五,則揲過之策為二十四(49-25),其為老陰,其畫為×,名為“交”,畫陰爻(--)。

由上述筮法可知,“三變”而成爻,“九變”成三爻,謂之內卦。“十八變”成一卦。然後考其所變,占其吉凶。觀揲過之策有三十六為“老陽”、三十二為“少陰”、二十八為“少陽”、二十四為“老陰”,因皆以“四揲”,故諸數當以四除,依次為九、八、七、六。按筮占之例,筮成之卦為“本卦”,凡遇“老陽”“老陰”,均當使陽變陰,陰變陽,餘則不變,再形成一卦,謂之“變卦”,推斷吉凶應結合本卦及變卦的卦爻辭。若六爻皆變,則取卦辭為占;《乾》《坤》二卦,若六爻皆以老陽、老陰變之,則取《乾》《坤》之“用九”“用六”為占;若六爻逢少陽、少陰而均未變,則以本卦的卦辭為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