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三年之約期滿(1 / 2)

江海市

在整個江海最豪華的總統套房裏。

一名麵色冷峻,氣場淩厲的男子。

手指有規律的敲著座椅的把手,目光眺望著這個江海市嘴裏喃喃道:

“三年了嗎,時間過得可真快啊”

回到江海已經有三年之久了,

男子名叫安辰,自小起沒有關於父母的記憶,一直與爺爺安華相依為命。

三年前,拿了爺爺給的婚書來到江海,成為了江海人盡皆知的上門女婿。

很多人都羨慕安辰不但娶了美嬌妻,而且還攀上了李家這棵大樹,當然也有不少人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的人,說安辰不要臉,堂堂七尺男兒竟然為了榮華富貴入贅他人門庭!

當時,當得知未婚妻是江海望族李家的時候,安辰以為對方不會同意這門婚事的,誰知道李家李老爺子,李宏彥一拍板同意了這門婚事。

還要求他倆擇日完婚,就這樣次月安辰就和李清漪領證結婚了,成為了夫妻,原本安辰覺得如果這樣摟著美嬌妻平淡一生也不錯的安辰,沒想到豪門女婿不是那麼好當的,在家裏李清漪處處不待見他,三年了不要說和她有魚水之歡,連她的手安辰碰到的次數都不超過五指之數。

李清漪,性格強勢,處處要強,雖生的絕美但是並不喜歡安辰,安辰對她來說就是遵從爺爺的旨意不好推脫的枷鎖!

結婚當晚,在安辰以為要完成成長轉變的時候,李清漪冷漠地拿著一紙合同,三年之約拍在了桌子上。

內容是,第一條婚姻期間不準上二樓房間,在家必須衣著得當,不準光膀子。

第二條,不準不經我的同意動我的任何東西。

第三條,不準把人帶回家,期間也不得和別人有染

……

第二十五條,離婚後不得再糾纏彼此。

數下來共有二十五條要求和十多條附加條款。

最後是三年婚姻關係解除報酬200萬華國幣。

不過想到自己爺爺的遺願交代,安辰還是簽下了自己的大名,而且頭也不回地離開,新婚之夜,獨守空房還睡在了客廳。

之後,安辰就在李宏彥為他們準備的兩層別墅小樓住下,隻不過是睡在一樓!

至於為什麼會是三年,是因為李宏彥說結婚三年如果這門婚事真的不合適,就任李清漪自己做主他不再幹涉,這才讓李清漪答應了這門婚事。

一直好奇為什麼爺爺一定要安辰和她結婚的李清漪,從李宏彥那裏得知,是早年安華的爺爺救了李宏彥一命。

但是前提條件是讓其答應讓自己唯一的孫女成為他的孫女婿,李宏彥想都沒想就答應了,畢竟那時候的他哪裏還有什麼孫女,隻有三個兒子,而且三個兒子還尚未婚配呢!

當時李宏彥還調笑道,你怎麼就知道我就隻有一個孫女,我家可有三個男娃子,你就不怕我到時候隨便讓一個兒子生一個女兒糊弄你嗎?不過安華很信誓旦旦地說道不怕,隻要是你孫女就行!

李宏彥雖然說了出來,但也是自己的小心思,不就一個孫女嘛,到時候我家那三個娃子,隨便一個生了女兒不就行了嘛,他也沒有說是哪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