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的高中時期是很迷戀手機的,因為家庭壓抑的氛圍使我難受,喘不過來氣。家裏也沒有任何的娛樂項目,看電視的時間甚至也會受到管製,玩手機被發現的話也是被父親一頓打。可是,這也不可能阻止我玩手機。因為小小的一個手機是我最簡單的娛樂方式,它不需要付出很多的錢就能讓你享受到快樂,也可以暫時忘卻掉家裏的破事。不去想任何事,隻有玩的生活真的很愜意。
還記得那天,我在一個社交群裏唱歌,然後她覺得我唱的好,就好奇的加了我的微信就這樣我認識了我的初戀:賴雨斯。那個時候我剛上高二,在暑假時我剛遇見她就被她的聲音和顏值所吸引了。我很難不愛上她,就這樣我喜歡上了她……也開始了一段很開心的時光。因為在假期的途中遇見了她,我在學校是住宿生,所以會很久很久的不回家,也接觸不到手機。所以我是很難受的,因為剛開始總是很甜蜜,根本不想和她分開。我們很甜蜜,她也是很普通的一個初中生。(雖然是初中生,不過是因為她上學時間晚實際就比我小了一歲)會很害羞,也不會和其他女生那樣會很做作。
或許,我遇見她的時間不對吧……即使是現在我也很難忘記她。好像每個對象我都很難忘記,我也會同時想好幾個前女朋友,我不知道為什麼。或許有人會說我濫情或者是渣男,可是……我就是很喜歡。而且是說不上來的喜歡,在當時或許表現得不是很明顯但是當她們離開時,我才會把這份情感無限放大。我也很不理解為什麼會這樣。而且我有時候在情感上會特別理智,根本不會陷入愛情中,可是偶爾又是戀愛腦。我不會挽留任何一個正式跟我提出分手的人,因為我覺得這是她們早就在心裏所想好的,我不想逼她們也不想為難我自己。所以每當她們特別認真的提分手時我是真的不會猶豫的同意分手,而且是特別平靜的同意分手的。
我和你們平時所熟知的偶像劇情中不一樣,我不會追回她們。我隻會在最後真的偷偷看她們的朋友圈,最後刪掉她們的聯係方式,但是會留下她們在我眼中最好看的照片用來回憶。包括現在我的手機裏就有她們之前的照片。我有點顏控,這點我承認。我愛一個人的開始就是被顏值吸引過去的,然後才是各個方麵吸引我。我很普通,也很膽小、社恐。在父親和母親他們的思想和行為潛移默化中,我甚至在上高中前沒有去過奶茶店喝過奶茶,去正經的逛過街。這是在現在的我看來很難想象的,從前的那個我在一點點突破自己。我現在在逐漸的打破那個鏡像。從頭再來總比停滯不前好。
我很喜歡賴雨斯,很喜歡很喜歡。她在江西那個地方,而我在河南。中間隔了一個省,但我覺得不是很遠。我在戀愛時看過車票也不是很貴,我承諾她在高考後就去找她。可是……我們沒有撐到那天。我當時真的真的很愛她,為她不知道多少個晚上哭著過來的。
你們或許會說我幼稚,相信這種虛無縹緲的網戀,可是我真的把她當做我的全部。這種愛情放到現在來看我也是不後悔的,不會去嘲笑那個時候的自己。我愛的很單純,沒有任何雜質,也不會摻雜很多的利益,不像現在。會考慮很多東西,反而把事情搞複雜了。
我和她談了一年多的戀愛,很開心。有她陪著我走了很長的一段路,真的很謝謝她。不過,她還是一年多就跟我提了分手。我也同意了,寫到這裏我仿佛看見她原來當時招著手對我說:“我喜歡秋,可是沒有一個男朋友可以陪我度過秋天的,你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