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小孩探監女人棄子(1 / 2)

這是一座灰色的城市,戰爭的硝煙並沒有消散,號角也未曾隨風而去,仔細諦聽,還可以聽到戰車的轟隆聲,隨處可見的是被炮火轟炸後的斷壁殘垣……

一位身材性感,穿著妖冶的年輕女人,拖著一位三歲不到的小孩子,坐上了轎車。小孩上車的時候,小手緊緊地摳著車門的邊緣,顯得不太情願。年輕女人使勁的一拳打在小孩的手上,小孩手一吃痛,鬆開了,整個人被年輕女人扯進了轎車。

小孩痛得大哭,嘴裏嚷著:“不要,不要,媽媽,我不要去……”

年輕女人一巴掌打在小孩的頭上,“啪”的一聲響,女人說:“哭什麼哭!以後有你哭的!這是最後一次了,以後沒人管你了!”

小孩聽不懂媽媽的話,瞪著天真的淚汪汪的眼睛看著媽媽,仍然在抽咽,他的口水鼻涕流到了媽媽嶄新的裙子上,粘糊糊的。

年輕女人發現後,又是一個耳光,小孩“哇”的一聲,分貝高了上去,路上行人都聽到清。

年輕女人對司機說:“司機,去城南第三監獄。”

司機是位三十來歲的男人,他一聽到“監獄”兩個字,微微聳容,可是二話沒說,就調轉車頭,向著城南的方向而去。畢竟,監獄也是人類文明的產物嘛!

小孩哭得累了,就倚著媽媽的大腿,睡著了。小孩就是小孩,眼前的女人對他再凶再狠,畢竟是他的親人——母親,那種與生俱來的血緣關係,任何外力都難以將它抹殺掉的,小孩還沒來到這世上的時候,原本就在母親的體內。

小孩正睡得香甜,被年輕女人擰住了耳朵,小孩“哇”的一聲,醒過來就哭。年輕女人說:“監獄到了,你還睡!我跟你說的話都記清楚了嗎?”

小孩哭著說:“記住了。”

兩人很快地下了車,付賬完畢,司機調頭就走,去拉他的生意去了。

這裏是郊區,十多年前隻有稀稀落落的幾戶人家,政府的政策,要在這裏建一座監獄,那幾戶人家也因此而遷到了城裏。監獄建成後,自然會有部隊遷移至此,他們的衣食住行總不會跑到城裏去買吧,商人也隨之而至,經過幾年的經營,附近已初具規模,要不是因為戰爭,絕不至於如此冷清。

年輕女人牽著小孩,朝著監獄所在的辦公室而去。臨進門的時候,年輕女人又問:“記住了嗎?別忘了哦?忘了有你好看的!”

小孩囁嚅著:“記住了。”

年輕女人說:“那好,你站在這裏別動,我先去一下。”她去辦理手續。

大約過了十分鍾,年輕女人跟著一位四十來歲的警察走了過來,年輕女人朝小孩招手,說:“還愣著幹啥?快點進來,去看爸爸呀。”警察也說:“來吧,小鬼!”

眼前橫著鋼鐵門檻,足足到了小孩的胸口,小孩使勁爬了過去。警察過來牽他的小手,年輕女人笑著對警察說:“麻煩您了,同誌,您帶他進去看看他爸爸吧。”

警察顯然有點不理解,可也不問,帶著小孩進去。

穿過兩道冰冷的窄門,小孩來到了一個小房子裏,四周都隔著鐵欄杆,看起來像是家裏關狗的鐵籠,隻是大了些而已。警察和顏悅色地說:“小朋友等一下,爸爸很快就來。”說完就出去了。

小孩還沒有裏麵的板凳高,瞪著大眼睛,心裏有點發慌,他想到哭,可是媽媽不在身邊,哭也沒有人聽得見。

又等了十來分鍾,裏麵那扇鐵門打開了,小孩的爸爸——一位高高瘦瘦的中年男子,滿臉的胡渣子顯得他又老又窮——在另外一位警察的押送下,走了出來,男人的手中戴著鋥亮的手銬。

警察說:“十分鍾,隻有十分鍾,有什麼話快點說啊。”

雖然隻有短短的十分鍾,男人已經非常滿足了,因為他所犯的是殺人罪,法院所判的是死刑,緩期三天執行,而這麼嚴重的的犯人是不允許探監的,要不是年輕女人花了大筆的金錢,進來探監的又是一位鳥事都不懂的小毛孩,別說是十分鍾,一秒鍾都沒有。

男人將小孩抱到凳子上,自己也坐下來。

男人沒有說話,眼圈紅通通的。小孩也不知道說什麼,隻是叫了聲“爸爸”,然後想起媽媽反複叮囑了的話,他說:“媽媽要結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