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如此,但是經常會答應這種請求吧,不像你啊。”
於是李俊皺了皺眉頭,盯著吳兆基。
“怎麼啦?”
“我的話是不想答應的,但是說是能提升警視廳的形象,一定要讓我答應,才勉強同意的。”
“誰啊?”
“你當時的科長。”
啊,吳兆基說,“那麼回事啊,那真是對不起了。”
“真是的,不用做這種事就就好了。”
“但是,應該正是因為這個你才可能拿到你母親的遺物的吧。”
“那個嘛,可能是這樣。”
李俊跟吳兆基是警察學校的同期生。
但是在那之後完全走上了不一樣的路線,李俊一心一意專注在搜查領域。而吳兆基在幾個轄區轉來轉去之後,在宣傳科穩定了下來,主要工作是案件事故的宣傳。平時工作的對象不是嫌疑人也不是被害者,而是記者和媒體相關人員。
是李俊聯係的吳兆基,說是想讓他幫個忙,聽了他的話後有點震驚。
在天一閣發生的殺人事件的被害者可能是跟李俊有關係的人,十幾年前,她母親去世的時候,向辦葬禮的人轉告他的住所的人。李俊好像在思考那個人為何會得知自己的住所的。
他搬過好幾次家,她已故的母親應該也不知道他的住所,雖然當時他的父親還在世上,但好像也沒有有誰來打聽過的印象。
警察不會隨便公布自己的住所,李俊也是如此。他在拚命的想毫無關係的人是怎麼查到自己的住所的,因此想起來的是在那之前沒多久接受過跆拳道雜誌采訪的事情。
李俊在全國警察比武大賽以及跆拳道選手權大會上獲得了勝利,所以被做了采訪,當然,那本雜誌上不可能刊登他的住所。
但是跟出版社說了自己的住所,因為要寄雜誌過來所以想知道住所。當時他雖然在警視廳的搜查一科,但並不是總是在廳裏的。
聽李俊說,有好幾次考慮過去問出版社。到現在沒去是因為他覺得如果作為一般人去問的話出版社是不會認真回答你的,所以覺得雖然是私人的事情但不得不使用警察的頭銜了。
聽了這個後,吳兆基想果然是這家夥的風格啊,是個對不合乎情理的無法安心的男人。
話雖如此,但為什麼一定要借助吳兆基的力量呢,問了這個後,李俊回答說是因為不想讓出版社認為是什麼大事情。
如果讓他們知道了是跟某個案件有關,就有可能問不到真話,果然警察就是會考慮到各方各麵之後才會去打聽的啊,吳兆基再次佩服他。
剛才的那個男人,以一副笑臉出現了,“啊你們好,對不起讓你們久等了。”
吳兆基他們也站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