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大宋基準物價:一般說來,古代貨幣基本以金,銀,銅錢(其實是含銅為主的合金)為主要貨幣。而宋代和後來的明清兩代的銀本位製不同,是銅本位製,銅錢是主要貨幣,金銀是不作為貨幣使用的。銅錢的基本單位為“文”,和“貫(緡)”,一貫合1000文。宋代財政緊張的時候有過800文,850文當一貫的情形。另外還有折二錢,當三錢,當十錢等變相通貨膨脹的時候。比方說楊誌殺牛二那一節,牛二就曾用當三錢來讓楊誌試刀,當三錢顧名思義就是一錢當作三錢,而蔡京當宰相的時候甚至出過當十錢。為了簡化我們的計算方法本文也按一千文等於一貫,1兩黃金=10兩白銀=10貫銅錢=10000文銅錢。
雖然金銀銅的相互兌換率一直在浮動中,但這個假設基本上應該是合理的。當代宋史專家王曾瑜先生在他的《嶽飛新傳》的第7章“克服襄漢”一章中,曾經提到朝廷在給嶽飛的省劄中有:“第四,支付六萬石米,四十萬貫錢,以作軍需。四十萬貫錢以十萬兩銀和五千兩金折支,當時金銀尚未作為獨立的貨幣使用”。從而可見南宋初40萬貫銅錢,相當於10萬兩銀子和5000兩金子。米價基準宋代1市斤是640克。宋代1石合92.5宋斤(沈括的夢溪筆談卷三有,“凡石者以九十二斤半為法,乃漢秤三百四十一斤也”)。因此一石大米就有59200克,即59.2公斤。如果我們不考慮特殊的荒年或大豐收年的話,北宋初期的米價大約在每石300文到600文之間,中期(仁宗年間)在600文到700文之間,南宋初期米價則在2貫左右。那麼以此推算北宋末年宋徽宗期間大約每石1貫左右應該算比較合理的。如果按現今大米價格每公斤2.5元來計算,宋代一石大米59.2公斤合148元,也就是算1貫銅錢合148元人民幣。以這個兌換率來看看宋代官員的薪水。根據宋史職官誌,宋代一個宰相的本俸是月薪300貫,也就是合90000元人民幣,年薪108萬。一個普通從8品的縣令月薪15貫,合人民幣4500元,年薪5萬4千,考慮到宋代一個縣令不過管幾千戶人家,也算不錯了。宋代除了本俸之外,還有職錢,祿粟,?呷艘鋁?,廚料,薪炭諸物,增給,公用錢,給券,職田等名目繁多的津貼。難怪人稱宋代對官員的優厚無與倫比。也難怪宋江削尖了腦袋想招安當官。從水滸上的具體事例來看,這個兌換率也比較合理。第十五回吳用去勸說三阮入夥劫生辰綱時,吳用讓阮小七用了一兩銀子買了一甕酒,二十斤生熟牛肉,一對大雞。差不多就是一兩銀子換300人民幣的樣子。此外,第十回林衝風雪山神廟,陸謙在李小二店裏招待管營和差撥時曾拿出一兩銀子,點了三四瓶好酒,菜隨便上。同樣第四十四回戴宗楊林請石秀吃飯的時候也是楊林扔出一兩銀子讓店家隨便上酒菜。一般來說一個普通小飯館,300元人民幣三個人吃的確是可以隨便點菜了。再看看水滸中其他幾個例子,楊誌東京賣刀的時候,牛二曾說“甚麼鳥刀,要賣許多錢!我三十文買一把,也切得肉,切得豆腐”。30文錢一把切菜刀,也就是人民幣9元,很合理。魯智深大鬧五台山的時候,曾用5兩銀子定製了一根62斤重水磨禪杖和一口戒刀,用的是十分好鐵,考慮這也算是一件上等兵器又是特別定做的,1500元人民幣也不算過分。但是智取生辰綱的時候白勝賣給楊誌一夥的家釀村酒要5貫錢,1500元人民幣就有點太黑心了,也許是因為當時黃泥崗上白酒是稀缺商品,白勝又處於壟斷地位,同時還有晁蓋一夥在競相抬價,才把這桶酒炒成天價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