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發生在宋朝鹹平年間,開封陽武縣有一個名叫黃大彪的屠夫。黃大彪自幼家貧,他為了養活自己,沒少瞎折騰,可以說三百六十行快被他幹遍了。但是要說真正讓他發家的,還是屠宰生意。黃大彪不但養活了一家老小,還買房置地成了富紳,可以說羨煞旁人。
黃大彪是一個偶然的機會才接觸到屠宰行業的,當初他是在碼頭給人幹苦力,但是辛辛苦苦幹一天,也不過是掙三五個銅錢。有一次他家的狗咬傷了人,眼看狗不能留了,但是自己又舍不得殺吃,於是便請來一個屠夫將狗收走,屠夫見那狗壯實,竟給了他二兩銀子。
黃大彪吃驚不已,自己辛苦幹一個月苦力,還掙不到二兩銀子,沒想到賣一條狗竟然能掙這麼多錢。黃大彪向那屠夫小心打聽道:“冒昧問一下,這狗您收回去之後能賣多少錢?”那屠夫說道:“那要分什麼地方了,倘若是在我肉鋪上當生肉賣,能賣三兩就不錯了。倘若賣到狗肉館,做成鹵好的肉賣的話,少說也能賣四五兩銀子。”
黃大彪像是發現了新大陸一般,從那之後便開始將屠宰當成自己的畢生事業。
黃大彪知道賣狗肉掙錢,便想方設法弄狗肉回來。當時黃大彪囊中羞澀,他並沒有本錢下鄉收狗。此時他想到了一個損招,既然沒錢買,自己幹脆就去偷。
他從野郎中手裏買來麻藥,然後又弄了一些肉丸,等天黑之後便到附近鄉鎮溜達,倘若聽見誰家有犬吠聲,便把肉丸扔進去。那些狗吃過肉丸之後很快麻倒,黃大彪再用長竹竿將狗挑出來,裝入麻袋回家屠宰,次日在集市上售賣。
因為黃大彪做的是沒本的生意,肉價賣得也比別人便宜,所以生意十分火爆,黃大彪也掙了不少的錢財。但是黃大彪偷狗並非長久之計,幾個月下來,附近鄉鎮的狗幾乎被黃大彪給偷光了。倘若去外鄉偷的話,黃大彪又怕人生地不熟被人抓住。
此時黃大彪已經有了不少的本錢,他便想著收些豬羊屠宰來賣。黃大彪收購的價格比別人要高,大家都願意到他這裏賣羊、賣豬,其實他們不知道的是,黃大彪在秤上做的有手腳,原本一頭豬有一百斤的,到黃大彪這隻有九十多斤,而這幾斤落差便是黃大彪白賺的。
等黃大彪將豬羊收回來之後,先是給它們大量喂水,等分割成肉塊之後,接著用細竹簽朝肉裏麵注水,這才拿到集市上出售。那些百姓不明就裏,隻認為黃大彪賣肉給得又多又便宜,都喜歡在他家買肉,黃大彪又狠狠大賺一筆。
如此過去多年,靠著自己的精明能幹,黃大彪買房置地,門麵也買了一二十個,光靠收租子一個月都能有不少的進項。隨著年齡的增長,黃大彪不願再幹屠宰生意。一是因為黃大彪習慣了養尊處優,不願再幹那些髒兮兮的活,二是黃大彪的兩個兒子體弱多病,他想為後輩積點陰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