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幻想過小說裏的愛情,在和貪財好色一起時,紋了對戒,對方簡寫名字,都在右手的無名指。是有給彼此留有後路的紋在戒指都能遮蓋的地方。我的還很正常三個字母,隻是在最後一個字母,紋身師就已經是扭曲的了,大概意思就是不要紋了的意思。不記得第一個紋的是不是我,我們兩個人,他的紋特別端正又濃厚。我的又不是。我就記得最後一個字母時特別淡,還朝別人發了火,隻是覺得人家把我的紋特別不當回事,好像小孩弄的。都很淺,隻有最後一個字母我還讓人家加重了。記憶深刻是因為我最後一個字母燙了又拿刀剜過才淡去。當時一直認為很神聖,沒想過其他的,三金可以摘,紋身摘不了。忘了科技發達,有激光,其實極端的也有煙頭小刀。並不極端,其實我隻要了紋身,和從酒店出發,其他的都沒要,他隻給了紋身。紋身在一天就知道一輩子都能花他的錢,毫無愧疚,並且心安理得。現在紋身師可能看出一個人,他紋並不一致。可能自己經曆過,想讓刻得濃重那個記住,又想讓淡扭的那個在被辜負時有退路。確定並且嚐試分開的時候,那段時間總是跟著強總混吃混喝。從那裏學會的喝酒和抽煙,直到前夫說我不會抽煙,又很快都不接觸了。失眠一直很嚴重後來還摘了心經鐲,以為一切都正常了。
三亞的時候一直想去手工製作戒指的地方去弄個手鐲,後來有個開手工的老板6像一個人。沒想弄戒指,隻是想弄手鐲。就弄一個戒指,已經是第三次戒指了,前夫三結,第一是三金買的對戒,第二是存款我付款買的對戒,第三就是一個大禮物,車禍。戒指的內側刻了兩個人名字簡寫,問想刻什麼的時候,隻要了一個葫蘆,葫蘆福祿的諧音。再側,在名字倒刻得同一個地方我自己刻了不碰!要柴灰抹在上麵才能淡淡的看到。一直告訴自己,是用來遮之前紋身的疤的,最後就很正式的一直戴在右手無名指上,伯母會調侃的說之前的金呢?都笑著說別讓我碰車,現在這個戒指挺好,幾塊錢。大拇指每次都會輕觸不碰兩個字,但是每次摸的時候又會記得那隻手。人與人的悲喜並不相通。
猜想過一種可能,前夫他媽媽並不同意,也一直對我說沒有錢。前夫和我生活也是自己出生活費,他說沒錢可能真的沒錢。那6萬是誰拿的?錢都是借的,誰借的?如果知道真相就好了。那時前夫隻是說確認懷了讓去醫院打掉,並不知道我早就天天在健身房飛奔10公裏。兩個人都知道結束了,他空虛我剛好失去親人,隨口問了一句就輕信了而已。但留了一個可能不確定的遺留問題。狗蛋命大自帶飯碗不代表將他一直放到死位試探就能一直活。防彈衣說防彈,就一直拿ak對著射擊,你說防彈還是不防彈?
三十而立,一生好像就是做什麼都是錯,出生都是。不碰一定不會再錯,猜想等再次能正常握到那隻手時,可能就是刀我的時候。喜歡看人眼睛,但一眼感覺到了頭了唯一一個。青蔥歲月,希望或者但願不要像紋身一樣了,那個紋身隻有十年之久。讀書的時候經常有歌叫十年,十一年。內容都是愛情的傷感,之前不懂,懂了之後已不在年輕。
如果有那樣的大胖兒子,應該叫胖墩。高中時,常與翔一起聊天,就是一個很胖的男孩子?我們總能聊到一起,都在最後一排。我覺得胖墩也一定會白白胖胖,和我那家裏都安排好,隻用在高中跳板的同意翔一樣。成功進入大學,有他自己的仕途。而不要早幺,更不知道名字。
心經鐲再帶上時毀過了,燒過,鐲子上能淡淡彩虹印子在上麵,是火燎過的痕跡。隻是裏麵的心經都正常一點事沒有,它不是純銀更不是純金,是藏銀,在西藏時偶然得到,帶著的那段時間過得確實很順心,隻是手腕一直都有黑黑的印記,後來奶奶去世給了純銀的,她放了一生都沒帶過。一直放著,遇前夫後,也燎了。前夫的準則好像就是真金白銀,撿到無患子時,我自己串了一串佛珠,其實佛珠好時曾說過會去三亞,在情人橋是我身紋八卦手戴佛珠。常理的15顆佛珠根本帶不滿我的手,我的手腕處還是很細的。今天串的時候就又流血了,去三亞的那種感覺淡了很多,對麵的一個房間曾經是什麼也沒有,裝修好了之後,一個月之前看到有人居住,現在又看到了有人居住。有一次我猛然醒的時候看到對麵,對麵就突然的關了燈。那個房子是有問題的,那個房子並不方正。之前一直空空的,牆也沒有。隻有一個牌匾什麼公司很破舊了。我想過那個地方住的話可以觀察到我的一言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