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漆黑的夜晚,李俊澤呆在漆黑的小屋裏,心裏想著夜深了,不用再掩飾淡淡的憂傷,角落裏隻剩下一個我,仔細想想,母親已經離開自己五年了,父親從自己小的時候就沒有管過自己,又重組了家庭很少聯係,想想自己30歲了,一個人在出租屋裏,隻有一台電腦陪著自己,看著電腦桌麵上母親的照片,想起自己小時候母親給我講述著她的故事,那是關於母親的身世。
那是在我12歲那年的某一天,那天外麵下著小雨,跟媽媽吃完晚飯一起看著電視,我跟媽媽說想看看媽媽以前的照片,媽媽就從櫃子裏翻了一會兒,找到了她以前的影集,我看到了媽媽年輕的樣子,我就特好奇的問媽媽,媽媽為什麼姥姥不是你的親媽媽?因為之前我偶然聽到了姥姥跟媽媽之間的談話。
媽媽說:因為媽媽是被姥姥收養的。 我說:那媽媽可以給我講一下小時候的故事嗎?
媽媽說:可以,那是在60年代發生的事。
媽媽一邊翻著照片,一邊開始給我講起了她的故事。
那是在67年一個叫草市的鄉下,聽別人說我自己的親媽,是一個下鄉青年,和另一個男同學一起下了鄉,在一起勞動的這段時間裏,這個男同學經常幫助我媽幹活,相處的時間長了就有了感情,漸漸的就確立了戀愛關係,一段時間後媽媽發現自己懷孕了,媽媽告訴了男同學自己懷孕的事情,第二天媽媽去找他,發現他不在了,接連好幾天都找不到他的蹤跡。
肚子一天比一天大,我媽知道這件事情要瞞不住了,因為害怕不敢跟家裏人說,舊社會打掉孩子不是那麼容易的,未婚先孕是可恥的,可是時間越久越瞞不住,我媽隻好跟家裏人坦誠了,可是我媽的家裏人嫌未婚先孕丟人,就把我媽掃地出門了。
我媽沒辦法找了個熟人,讓熟人幫忙去鄉下找個地方先待產。
一直到68年5月21號的下午,我媽順利的生下了我,我媽的家人找到了我媽,跟我媽說,如果還想回這個家,就把這個孩子送走,我媽沒有別的辦法隻好同意了。
我出生還沒到一小時就被送了人,而來領養我的是兩位老人,因為領養我的時候,兩位老人家已經60多歲了,老兩口一直沒有孩子,養父家很有錢,房子也多地也多,因為膝下無子,之前已經領養了一個閨女,所以看見我也是個女孩,養母就不想領養了,想領養個男孩。
養父說:這孩子也挺可憐的,才出生不一會兒就沒有父母了,咱們這條件好,也不差這一個了,養母不太情願的答應了。
就這樣,我順利的被收養了,那時交通工具還是驢車,養父抱著我上車往回趕,來的時候是大晴天,抱著我往回趕的時候,下起了大雨,可能老天也可憐我為我流淚吧。
到了養父家,雨就停了,養父給我起名叫楚心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