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貞觀十六年(2 / 3)

曆朝曆代百姓們造反,不都是活不下去了嗎?

所謂官逼民反,那可不是嘴上說說,而是每個朝代官場糜爛,對百姓們無盡壓榨欺負,讓他們有冤無處申,沒有活路了,逼不得已反抗。

為何不告官?

何不食肉糜?

所以現在大唐對於膽敢屈打成招,明知道是冤案卻為了錢罔顧人命的那些官員,必然會嚴懲。

這是考核的重要的一方麵。

所以現在的地方官員如果有心要升遷,必然會用心做事。

當然,朝廷也會對官員的生活方麵做出考慮,推行高薪養廉。

如今大唐的俸祿很高了,今年剛剛又進行了一次調整。

就拿國內最多的,也是級別最低的縣令來說,隋朝年間的一個縣令每年祿米大概六百多石到八百石,按照當時的價格大概相當於五六百貫。

但是,以前的縣令可是需要養著很多人的,比如幕僚、衙役、雜役,都需要縣令自己出錢的。

近百人靠著縣令自己出錢養活,那些衙役一個月才兩三百文,但是人數那麼多,也需要二十多貫。

幕僚和班頭你總不能也隻給兩三百文吧?

這幾個人每人一個月就算兩三貫,加一起也要十來貫。

最後縣令自己一個月能夠有十多貫就不錯了,每年大概能落下一百五十貫,養活一家人也就是比普通百姓稍微好點。

但是以前的官場,你總要迎來送往,上官那裏不時的送送禮,免得被穿小鞋,那麼點錢可就不夠了。

然後就隻能想辦法撈錢,從百姓們身上下手。

那些衙役也會同樣做,畢竟他們的錢更少得可憐,養活一家人都不夠,他們有著一身狗皮,所以他們也會選擇撕咬百姓。

從貞觀四年大唐就在逐步修改政策,各種試行本出台,慢慢形成適合大唐的政策。

就比如,地方官員不再發放祿米,不再分配職田,俸祿全部折成錢財,半年發放一次。

按照今年剛調整後的標準,現在七品縣令每年可得俸祿五百到七百貫,按下縣、中縣、上縣不同標準發放。

一個月四五十貫,足以輕鬆養活幾十個人了,最關鍵的,這是指縣令自己的俸祿,如今的衙役也是由朝廷發工資,不用縣令自己掏腰包。

大唐朝廷經過一番詳細調查,按照每個縣不同的情況,各個衙門裏配備不同數量的衙役雜役,由朝廷統一發俸祿。

縣衙門裏三班衙役,仵作,馬夫,更夫,禁卒,民壯,工資各不相等。

最少的一個月也有五六百文,和作坊裏的工人差不多,不算很多,但是活輕鬆啊,又有官府背景。

之所以衙役雜役的工資這麼少,因為他們都是當地的,他們家裏都有土地,他們的家人可以種地養活一家人。

多得比如班頭、捕頭,每個月差不多有三四貫,優秀的甚至還有七八貫,足以養活一大家子人,再加上家裏的那些土地,他們過得更好。

折算下來,衙役雜役的工資是以前的一倍,縣令每年的收入,是以前的兩倍甚至三倍。

一年的俸祿,相當於普通的百姓一家人十來年的收入。

薪酬待遇提高了這麼多,如果還要貪汙,被查出來那就不能怪朝廷的律法森嚴了。

……

十六年八月初三,大吉。

忽然有一個消息,仿佛炸雷一般,震驚天下。

聽說,大唐的嫡長公主要大婚了!

這消息一開始沒有人相信,畢竟從沒聽說過這位公主招駙馬了。

沒辦法,長樂公主如今已經二十一歲了,真真正正的大齡女青年了,但是她的婚事一直沒有音訊。

在大唐,律法規定十六歲是成婚年齡,所以絕大部分人都會提前定親,早早準備。

等到了十六歲,滿足了朝廷規定的年齡,就會馬上成親。

畢竟以前的人,很多都是十三四歲就成親了,十六歲已經很晚了,那些家裏的老人家可是都想著早點抱孫子或者重孫子呢。

傳宗接代,繼承香火,綿延子嗣。

可是自從長樂公主跟長孫衝退婚後,就一直推脫,說什麼都不肯、不願意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