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我已經記不清我們的相遇了,也不知道我們為什麼會在吵吵鬧鬧中相伴九年之餘。
我們不常相聚,但總記得彼此,今年應該是我們畢業後真正意義上的相聚,我們一起上班,一起下班,一起聊八卦,好像又回到了我們的初中時代。
至於這篇文章我不知道會更新多久,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更新。因為它就是一個平談無奇的夜晚,我和阿甘躺在床上,她突發奇想的說:“不如你把我們的事寫成小說吧。”
我笑了笑說:“也不是不可以,”是的沒錯,我是籍籍無名的網文作者。我以前從來沒有寫過生活類的文章,也不知道我們的生活會不會吸引到各位大佬。
但或許它會成為你深夜打發時間,上班摸魚的必備佳品。
好的下麵是我為大家準備的人物介紹。
首先是作者本人,一個自我認知不太明朗,常常以為自己是個文藝女青年的二貨加路癡一枚。
然後是阿甘,一個集美貌和與沙雕於一體的奇女子。好吧她以前不是這樣的,不過她遭到了社會的毒打之後,練就了一張比長城還要厚上幾分的臉皮,從此在沙雕的路上一去不複返。
再然後是小趙,我們小團體裏年齡最小,思路最清晰,思想最成熟的小可愛。是的她真的是一個小可愛,小小的手,小小的腳,小小的……身高,還有小小的年紀。
現在是二零二三年的三月八日,晚上十點鍾。為什麼我還在更新呢,因為lz今天不上班。
而阿甘還要悲催的打工,是的我有一個朋友叫阿甘,不是《阿甘正傳》的那個阿甘,但她會像阿甘一樣永遠幸運。
文章中總是把相遇描寫的美輪美奐借此來表達主角光環,可其實人一生中會遇到很多人,每一個你遇到且陪你一程的人都是你生命中可遇不可求的“主角”。
而你們的相遇並不會有多麼的曲折離奇,隻不過是一個炎熱的午後,一輛小車停在路邊,她從車裏探出頭對你說了一句:“要不要一起呀同學。”
記得那是炎熱的六月,午後空氣裏都是煩躁的氣息。剛剛升入初中的少年背著隨時可以將腰“折斷”的書包,穿著寬大的校服,艱難的朝小賣部走去,哪裏有可以拯救他們的東西——雪糕。
是不是很慘,這個背著大書包往前走的少年就是我和阿甘。你想象一下下,初中九門學科,加上各種作業本,筆記本,少說得有一二十斤,可不得把我腰給壓斷。
這時候我們的小可愛就登場了,隻見她從小車裏探出頭,朝阿甘喊了一聲:“同學,一起走吧。”
本來準備要去買雪糕的兩人猶豫了一下,最後還是敗給了他六月的太陽公公,被涼爽的小轎車吸引,扭扭捏捏的上了車。
當時的想法已經記不大清了,但是現在想起來隻覺得小可愛身上的散發著天天使的光芒。
我升初中這件事看似一切順利,其實在開學的前一天,也就是遇到阿甘的前一天,我在去認路的路上走丟了。
嗯,我是個不折不扣的路癡(是那種有導航都能走丟的程度),小學離家比較近我媽沒什麼擔心的,但是初中不一樣,學校裏沒有宿舍,每天回家的路程有一些些遙遠,我老媽非常害怕我像小時候一樣走丟,所以頭一天讓我自己去認一下路,結果我就走丟了。
早上八點出發,晚上九點了我老媽才在一個不知名的菜市場門口找到走到腿軟的我。
後來遇到了阿甘和小可愛她們我媽還挺高興,因為再也不怕我走丟了。嚴格來說我和阿甘是親戚來著,可我們在上初中之前確確實實一次都沒有見過。
我的人生一直都在水逆,小時候長水痘差點沒命,好不容易好了又掉進了外婆家的糞坑。直到現在也是,走路能夠平地摔,喝涼水都能塞牙。一點也不誇張的說我能活到現在絕對是上輩子幹了什麼天大的好事。
今天也是感慨萬千的一天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