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拜已經不再流行,自戀才是社會主流.
我以為自己徒手攀登廣州電視塔的壯舉,會在學校轟動一時,會使自己成為學校年度名人,會使自己擁有無數的粉絲,仰慕者.
所以,第二天上學的時候,我特意細心喬裝打扮了一番,用鴨舌帽+大墨鏡把自己半張臉都遮了起來.
想象中,會有一大幫粉絲堵在校門口,有人舉著我的巨幅照片、有人舉著“韋光輝,我們的蜘蛛俠”的彩旗,還有人揮舞著“韋光輝,我們愛你!”的橫幅,場麵非常瘋狂,極其火爆.
事與願違,校門口冷冷清清,進出的人各個匆匆忙忙,根本沒有人搭理我這個徒手攀登廣州電視塔的英雄,更別提有人找我簽名啦.
"我的粉絲團呢?"我低聲問手上的手環.
"不知道."手環應聲道.
手環=月輪大叔,我們已經約定好,上學期間,他以手環的形式佩帶在我身上;回家後,他以我叔叔的身份,任意逛.
也許是我的偽裝太好了,我的粉絲都認不出我來拉.
一個帶著眼睛的女生,手裏拿著一份廣州晨報,風風火火的從我身邊走過,報紙的頭條清楚的印著我的照片,標題好象是"XX蜘蛛俠XXX"什麼來的,我沒看清楚.
我心裏一樂,趕忙把這個女生叫住,"同學,你等等."
"有事嗎?"該女生停住腳步,口氣略帶警惕的問.
"你認識我嗎?"我說.
該女生奇怪的搖了搖頭.
我摘掉墨鏡,又問:"你認識我嗎?"
繼續搖頭.
我把鴨舌帽和墨鏡都丟到了垃圾筒,指著女生手裏報紙上的照片,說:"這樣,你總該認識我了吧?"
女生恍然大悟,高興的說,"你是,蜘蛛俠?"
"是啊,是啊."我覺得很欣慰,好姑娘,總算認出我來拉.
女生,顯的很高興的樣子,她拉開她的單肩拉鏈包,伸手到包裏翻尋著什麼.
"拿紙和筆要我簽名嗎?"我洋洋得意的說,"我可是不隨便給人簽名的."
女生從她的包裏拿出了個手機.
原來不是要我的簽名,我先是沮喪,後又驚訝起來:"不是吧,難道你想要我的手機號碼啊?我可不是隨便就把手機號碼透露給女生的."
女生根本就不理會我,拿起手機,撥打了個號碼:"廣州晨報嗎?我是XX大學的學生,你們是不是在尋找昨天徒手攀登廣州電視塔的神秘少年嗎?他現在就在我身邊....."
女生還在繼續說著:"你們什麼時候過來?報料的人是不是有獎金拿呢.........."
我的天呢.這家夥根本不是我的什麼粉絲,她是一個財迷,一個八卦周刊的狗仔.再看看廣州晨報的首版完整標題,"派出所尋找神秘蜘蛛俠,知情者請撥131XXXXXXXX"
我的媽呀.三十六計走為上策,此時不走,更待何時?我拔腿就跑.
"同學,你站住."女生電話也不打了,趕忙追了過來.
一男一女,一前一後,你追我趕.這可不是我想要的,粉絲追偶像的生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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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果斷的躲進了教師備課室,關上門,躲在門後麵.隔著毛玻璃,我看到眼睛女生呼嘯的從門口追了過去,她並沒有看到躲在教師備課室門後麵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