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學科視野下中國近現代史
基本問題研究
南京大學出版社
圖書在版編目(CIP)數據跨學科視野下中國近現代史基本問題研究 \/ 熊秋良等編
著. —南京: 南京大學出版社, 2020.9
(馬克思主義學院教學與研究係列叢書)
ISBN 9787305233197Ⅰ. ①跨…Ⅱ. ①熊…Ⅲ. ①中國曆史研究近現代
Ⅳ. ①K260.7中國版本圖書館CIP數據核字(2020)第089036號出版發行南京大學出版社
社址南京市漢口路22號郵編 210093
出版人金鑫榮叢書名馬克思主義學院教學與研究係列叢書
書名跨學科視野下中國近現代史基本問題研究
編著熊秋良等
責任編輯盧文婷郭豔娟照排南京紫藤製版印務中心
印刷江蘇鳳凰通達印刷有限公司
開本718×10001/16印張16字數252千
版次2020年9月第1版2020年9月第1次印刷
ISBN9787305233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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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銷售部門聯係調換跨學科視野下中國近現代史基本問題研究總序總序
習近平總書記在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座談會上強調推動思想政治理論課改革創新,要不斷增強思政課的思想性、理論性和親和力、針對性,做到政治性和學理性、價值性和知識性、建設性和批判性、理論性和實踐性等八個方麵相統一。落實總書記講話精神,南京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以“學科建設為龍頭、隊伍建設為核心、人才培養為根本”,全麵深化改革,積極探索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建設與人才培養的新路徑,以科研提升教學水平,以發揮思政課立德樹人的主渠道作用。
在建設世界一流大學與學科的進程中,南京大學思想政治理論課如何能與這一目標相匹配,與南京大學在C9高校中的地位相匹配?這是全體馬院老師經常討論的主題。大家一致認為,改變一個人的思想和觀念需要有人格的魅力,這種人格魅力不僅表現為高尚的道德情操、良好的溝通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對雙一流高校的學生而言,教師還必須有紮實的理論功底與深厚的學術素養,就這一點而言,它比對專業課教師的要求更高。南京大學的思想政治理論課不能僅是一個信息傳播、知識傳授的過程,它必須與學生的能力培養結合起來,教給學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教給學生觀察社會、認識世界的能力。
實現這一目標,需要有學術的支撐。近年來,學院先後召開馬克思主義理論前沿問題、全國首屆“中國近現代史基本問題”等多次全國性學術研討會,討論思政課改革的重點與難點,努力解決統編教材內容的指導性與“雙一流”高校學生需求的特殊性之間的矛盾。所有這一切都是要把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理論成果轉化為思政課課堂教學內容,使學生入腦、入心。為切實提高思想政治理論課的質量和水平,馬克思主義學院以專題教學為導向,全麵深化教學改革:一是要將教材體係轉化為教學體係,增強理論對於生活實踐的說服力,完成知識傳授和價值塑造的任務;二是通過教師集體科研攻關,提升課程理論深度,提高自身理論素養,真正做到理論功底上自信和教學能力上自信。為此,學院結合老師的研究成果,篩選出版了四本輔助本科生教學的研究成果。
《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與實踐問題研究》一書包括四個單元。從意識、存在、生產、實踐等基本概念入手,思考馬克思主義哲學研究的範式轉換構成了本書的開篇內容。馬克思主義是開放的理論體係,介紹德國“新馬克思閱讀”等西方馬克思主義的熱點問題是第二單元探討的內容。紛繁複雜的生活世界構成了馬克思主義需要研究的主題,也是要運用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回答的問題,由此構成了本書的第三單元。以學術彰顯思政課的魅力,本書最後一部分是對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與課程建設的研究。
《跨學科視野下中國近現代史基本問題研究》一書包括政治動員、政治認同、社會記憶、基層政治、兩岸關係等五個單元。從政治學的視角來看,中國共產黨通過建立戰時財政動員體係,塑造勞動英雄,解放婦女運動,有效地動員了廣大民眾積極投身革命,也實現了政黨與社會的良性互動。俄國十月革命後,中國早期先進分子對布爾什維克黨的接受與思考,民國時期黨治文化下的公民宣誓,新中國成立後知識分子的心路曆程,以及改革開放以來黨組織的“吐故納新”,反映了不同曆史時期人們政治認同的特點。從曆史學的視角來看,重要曆史人物的社會記憶、符號界定以及各種紀念活動的開展,起到了表達政治理念和增進他者認同的作用。新中國成立初期的首次全國普選、烈屬撫恤工作以及農業合作化運動等基層政治的深刻變化,賦予了新生政權以優越性與合法性。從社會學的視角來看,2008年以來,社會組織的興起促進了兩岸之間的相互信任和國家認同,為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開辟了新路徑。
《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理論與實踐研究》一書,根據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理論成果及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總體布局來編排。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單元,主要論述了中國道路的目標設計、政策選擇、話語權建設以及中國道路的世界曆史意義;在“政黨與政治建設”單元,主要選取了中國特色政黨製度、政府職能和反腐敗問題研究方麵的文章;在“經濟與社會建設”單元,主要選取中國經濟增長的特點、收入分配問題以及公共財政政策等社會熱點方麵的文章;在“文化與生態文明建設”單元,主要選取了中國傳統文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生態文明理論研究方麵的文章。
《思想政治教育前沿問題研究》一書包括四個單元。“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研究”單元,主要選取有關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認同與踐行方麵的研究成果;“中國傳統德育思想研究”單元,選取了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如何涵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實現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的研究成果;“中國當代德育思想研究”單元,注重選取在全球化、網絡化時代德育如何實現創新方麵的研究成果;“西方德育思想研究”單元,選取了馬克思主義正義理論、西方公民培育理論、情感主義、女性主義思潮對中國德育影響方麵的研究成果。
最後,鑒於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自身的特點,叢書的內容之間很難建立內在的邏輯關係;好在圍繞的主題都是一致的,那就是全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解決培養什麼人、怎樣培養人、為誰培養人的問題。相信本套叢書的出版,有利於提升學生發現問題、分析問題、思考問題的能力,有利於提升學生明辨是非的能力。
王建華2020年7月12日跨學科視野下中國近現代史基本問題研究目錄
一、 政治動員研究
中央革命根據地的財政動員王建華 \/ 003
革命的理想人格——延安時期勞動英雄的生產邏輯王建華 \/ 021
權利抑或責任——革命情境下婦女解放的行動邏輯王建華 \/ 043
二、 政黨認同研究
十月革命後中國早期知識分子對布爾什維克黨的接受和思考熊秋良 \/ 065
“正心誠意”:南京國民政府時期公民宣誓芻議熊秋良 \/ 079
交心運動的政治學分析——基於政黨認同的視角倪春納 \/ 097
吐故納新: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的組織製度化研究倪春納 \/ 116
三、 社會記憶研究
論民國時期中共對孫中山符號的界定與闡釋王楠 \/ 129
新中國成立以來孫中山“逢十”誕辰紀念活動研究熊秋良 \/ 144
魂歸何處?——圍繞秋瑾的記憶博弈王楠 \/ 156
四、 基層政治研究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基層選舉與政治傳播研究——以江蘇省首次普選為例熊秋良 \/ 189
1949—1952年烈屬撫恤工作初探——以蘇南地區為考察對象黃駿 \/ 200
五、 兩岸關係研究
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思維的理論分析楊丹偉 \/ 219
兩岸社會組織:跨兩岸社會的生成機製探討楊丹偉 \/ 232
跨學科視野下中國近現代史基本問題研究一、 政治動員研究王建華\/中央革命根據地的財政動員中央革命根據地的財政動員原載於《東南學術》2017年第5期。
王建華戰爭離不開經濟的支撐,如馬克思所言,暴力本身就是一種經濟力,“刺刀尖碰上了尖銳的‘經濟’問題會變得像軟綿綿的燈芯一樣”《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17頁。。共產革命在中國鄉村全麵展開後,也在以自己的方式塑造著中共戰時的財政政策,並成為決定戰爭勝負的關鍵因素。考察現有研究成果,更多局限於根據地預決算製度、稅收製度、審計製度以及財政體係的介紹,局限於尋根意義上的史料梳理與經驗總結,雖偶有探討問題的文章,也多是歸之於經驗不足的線性敘事,楊菁:《試析中央革命根據地的財政收入政策》,《黨史研究與教學》2002年第4期;王明前:《中央革命根據地財政體係演變新探》,《中國經濟史研究》2011年第2期;曾飛:《中央蘇區稅收的曆史地位及其局限性》,《當代財經》2006年第2期;朱欽勝:《論中央蘇區審計製度建設》,《江西社會科學》2005年第6期;曾光明:《中央蘇區稅收製度的創立特點及啟示》,《求實》2002年第8期。缺少從理論高度思考根據地階級財政與戰爭動員複雜關係的成果。事實上,中共在根據地的財政政策有著製度或者說策略演進的內在邏輯。在中央蘇區,打土豪、籌款子是中共最直接的經濟來源。其後,中華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通過征收統一累進稅建立根據地財政,也就是把財政重擔放在剝削階級身上,但革命的階級財政無法滿足戰爭動員的需要。基於階級革命的實踐邏輯,發行公債與借穀運動就成為解決財政困難的權宜之計。梳理中共財政政策流轉與實現形式,有助於認清階級財政的革命效力,深化對中國革命複雜性的認知。
一、 打土豪、籌款子
20世紀二三十年代,在共產主義思潮影響下,中國江西、廣西、湖南、湖北等社會矛盾相對激化的省份,革命有似隨風飄落的蒲公英種子,到處生根發芽。對鄉村革命者而言,樸素的階級情感使得革命被簡單化為打土豪、分田地。所謂“土豪”,是對鄉村紳士、地主、商家、富農等經濟富裕階層的統稱。在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召開之前,各地新生政權沒有明確的階級路線與經濟政策,財政的主要或者說唯一來源就是打土豪。這一時期,“群眾團體都可自由打土豪,罰募款項”。參見《江西蘇區中共省委工作總結報告 (1932年5月)》,江西省稅務局、福建省稅務局等編:《中央革命根據地工商稅收史料選編》(內部發行),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82—83頁。如1928年11月25日毛澤東在《井岡山的鬥爭》一文中所言,湖南省委要湘贛邊界特委注意士兵的物質生活,至少要比普通工農的生活好些。“現在則相反,除糧食外,每天每人隻有五分大洋的油鹽柴菜錢,還是難乎為繼。僅僅發油鹽柴菜錢,每月也需現洋萬元以上,全靠打土豪供給。時令已至深秋,全軍5千人的冬衣,有了棉花,還缺少布。”《毛澤東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4—65頁。由此可以看出紅軍初創階段軍費來源的單一性,而僅靠打土豪已難以滿足軍隊的後勤補給需要,其後,如何解決經費問題,一直困擾著中共軍隊的生存與發展。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成立後,臨時中央政府提倡發展經濟,恢複生產,征收統一累進稅,以建立經常性財政收入;但國民政府頻繁的“圍剿”,使得根據地經常處於內線作戰的戰爭狀態,群眾的生產與生活均處於一種非正常狀態,稅收的征繳必然會因各種突發情況而中斷,也就是說,打土豪、籌款子仍是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1932年冬,麵對南京國民政府對中央蘇區的第四次“圍剿”,12月28日,中央土地人民委員部發布第1號訓令,批評石城、會昌、於都、寧化、長汀、南廣等縣,混淆階級成分,把地主當富農,富農當中農,甚至把地主當作中農、貧農看待的階級妥協行為,由此可以想象鬥爭的激烈程度與財政的緊張程度。為此,訓令強調,蘇維埃要把隱藏的豪紳地主統統清查出來,沒收他們所有的田地、山林、房屋、池塘,其家中一切糧食、衣物、牲畜、農具、家私、銀錢等也一概沒收。這是因為,如果沒收地主階級的土地,不同時沒收全部財產,就等於保存豪紳地主的殘餘勢力。《中央土地人民委員部訓令第1號——為深入土地鬥爭,徹底沒收地主階級財產(1932年12月28日)》,中共江西省委黨史研究室等編:《中央革命根據地曆史資料文庫·政權係統》(六),中央文獻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553頁。
革命情境下,沒收豪紳地主財產的目的,不僅是為了滿足財政的需要,更是要把革命引向深入,因此,如何分配財產就顯得尤為重要。按照革命流程,蘇維埃查封被沒收人財產後,即召集貧農團與雇農工會討論分配方法,公舉沒收財產委員會,並在群眾大會上表決通過。其後,將財物清查登記,一部分上交國庫,剩餘的分發給運動的參與者。財產分配後,須將沒收數目與分配數目開列公布。這既是一個展示革命成果的過程,也是一個分享革命果實的過程。當工農群眾拿著地主家財產的時候,也就理解了革命為何是被壓迫者與被剝削者的盛大節日。
激發群眾鬥爭的熱情是一門革命的藝術。中央土地人民委員部要求各地蘇維埃“在當地散發沒收來的東西”,目的是吸引群眾的廣泛參與。除現金、金銀、首飾及貴重物品交財政部報解上級,以增加財政收入外,其餘物件如米穀、什糧、牲畜、衣服、帳被、農具等,要盡量散發給當地群眾,“小土豪的東西,以鄉為單位散發,幾個鄉村同被剝削的大土豪,可以斟酌拿一部分東西給附近鄉村群眾”。讓土豪所在地的群眾獲得利益,不僅是要滿足群眾的需求,更是為了打破“地方界限”《中央土地人民委員部訓令第1號——為深入土地鬥爭,徹底沒收地主階級財產(1932年12月28日)》,《中央革命根據地曆史資料文庫·政權係統》(六),第554—555頁。。因為鄉村社會是以家族為中心的超穩定結構,如果任由外鄉群眾把本鄉土豪的東西搬走,當地群眾便很容易被土豪煽動和欺騙,引起族群衝突,使革命異化為鄉村地域性的械鬥。
可以想象,當革命群眾大張旗鼓地去沒收豪紳地主的財產時,如何隱藏財產一定是土豪們抗拒革命的生存本能。為此,中央土地人民委員部要求:對於豪紳地主,除了沒收現存家庭財產外,還要徹底查沒他們“窖藏及寄存外麵之財物”《中央土地人民委員部訓令第1號——為深入土地鬥爭,徹底沒收地主階級財產(1932年12月28日)》,《中央革命根據地曆史資料文庫·政權係統》(六),第555頁。。而如何罰沒豪紳地主藏匿的財產,就成為革命者能否把革命引向深入的標誌。據時任於都縣於南區財政部長的曹金山回憶,1932年,於南區財政部的財政收入,主要是靠打土豪所得,另有土地稅與少量屠宰稅(每頭豬納稅0.5元),此外沒有其他稅收,區財政部的收入要全部上繳縣財政部。區鄉政府的開支,由縣財政撥款,主要用於工作人員的夥食費。按規定,鄉一級有3人,每人每月發50斤穀子,4.5元錢。為解決夥食費,曹帶了900元公債票到瑞金,欲向中央兌換等額現金,中共領導同誌批評他,不能一味要中央解決問題,應自己多想辦法:我回來就向地主豪紳寫款,解決經費問題。那時,在黎村區關了40個經濟犯,就是寫了款的地主豪紳與富農,關了二三個月,都沒有弄到錢。縣裏派我去處理。我去了解情況,四十個經濟犯都說交不出來,我說你們自己講能交出多少。後來,把一個最頑固、最反動的家夥殺了,這樣一來,一天就交來一千多塊銀洋的款子。《於都縣蘇區征收土地稅、屠宰稅情況,訪問曹金山記錄(1977年8月23日)》,《中央革命根據地工商稅收史料選編》,第293—294頁。曹金山所在於都縣的籌款方式,在中央蘇區具有普遍意義。如何向地主富農籌款?按照中央財政部、土地部要求:首先,調查地主富農的家庭,規定罰款、捐款數目,報告蘇區。其次,就要發動群眾催促地主富農捐款。具體而言,地主應該捉拿家人迫其交款。富農不必捉人,隻嚴催交款,但頑固反抗的富農,也可以捉來催款。最後,監督區鄉財政部沒收征發委員會的工作,以防妥協、貪汙及對籌款怠工的現象發生。《中央財政、土地部為籌款問題給鄉主席、貧農團的一封信(1933年9月19日)》,中共江西省委黨史研究室等編:《中央革命根據地曆史資料文庫·政權係統》(七),中央文獻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995頁。
此時,各縣牢房內都關著一批經濟犯,成為蘇維埃解決經濟困難的財源。根據1933年1月29日江西省蘇維埃政府財政部的經濟計劃,博生縣蘇維埃3個月內要籌足5萬元,全縣已經關在班房內的土豪,3個月內要籌足1萬元。如何完成這一任務?在省蘇財政部看來,博生縣隻有二、三區土地分配較好,其他各區都沒有解決,特別是沒收豪紳地主財產做得非常不夠,這是縣蘇工作沒有轉變過來的原因,要保障工農群眾利益和取得第四次反“圍剿”的勝利,就必須沒收豪紳地主所有的財產。
沒收豪紳地主、反水富農財產是各縣解決財政困難普遍采用的方式。按照江西省蘇維埃政府財政部的要求:勝利縣蘇維埃3個月內要沒收財產1.2萬元,已經關在班房內的土豪要籌足8千元。同樣,興國縣蘇維埃要沒收3千元,關在班房內土豪籌足4千元。於都縣蘇維埃應向土豪與反水富農籌款2萬元。其他,如南廣、宜黃、樂安、永豐、公略、尋烏各縣,均規定了應籌足的數目,並盡可能提前完成。《江西省蘇維埃政府財政部三個月財政經濟計劃(摘錄)(1933年1月29日)》,《中央革命根據地工商稅收史料選編》,第177—181頁。雖然沒有進一步的檔案資料,但可以想象,完成這一任務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激烈的階級鬥爭在所難免。
在蘇維埃中央政府推動下,各地方蘇維埃政府試圖建立統一的財政係統,以稅收為經常性收入。問題是,累進稅收入不足以供應財政開支,特別是龐大的戰爭經費。1933年3月,閩浙贛省第二次工農兵代表大會通過決議,批評省蘇打土豪籌款做得異常不夠,批評紅軍部隊沒有將打土豪、籌款子作為軍事行動中的重要工作,批評遊擊隊沒有學會打土豪的技術。大會委托軍區政治部嚴格督促紅軍、遊擊隊,將籌款列為重要工作之一,力爭實現一切經費自給的目標。《閩浙贛省第二次工農兵代表大會——財政與經濟問題的決議案(1933年3月31日)》,《中央革命根據地工商稅收史料選編》,第197—201頁。由此可以看出根據地財政對打土豪、籌款子的現實依賴性。
對革命者而言,打土豪、籌款子還表現為遊擊隊向白區(國民黨控製區)的遊擊籌款,根據檔案記載,這一時期出現了嚴重的“赤白對立”。對此,有學者把其歸之於中共自身問題、國民黨的推波助瀾以及社會革命與社會組織間的衝突。黃道炫:《蘇區時期的“赤白對立”——階級革命中的非階級現象》,《史學月刊》2005年第11期。事實上,所謂“遊擊籌款”,也就是突然襲擊式的籌款,因為革命者稍有遲疑就有全軍覆沒的風險,而時間的緊迫性使得革命者要厘清白區的地主、富農與中農的界限,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可以說,遊擊隊在白區亂打土豪應是普遍現象,而這也是“赤白對立”最直接的原因。1932年12月28日,中央土地人民委員部發布訓令,堅決糾正破壞階級戰線、亂打土豪的現象,否則,必然造成“鋼牆鐵壁的赤白對立”,把自己“閉死”了,這是把群眾送給敵人去利用的“自殺政策”。《中央土地人民委員部訓令第1號——為深入土地鬥爭,徹底沒收地主階級財產(1932年12月28日)》,《中央革命根據地曆史資料文庫·政權係統》(六),第554頁。遊擊隊在國統區打土豪、籌款子的困難表明,解決蘇維埃財政困難,革命者還需另尋新路。
二、 統一累進稅
1931年11月28日,蘇維埃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頒布《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暫行稅則》(以下簡稱:《暫行稅則》),廢除“國民黨軍閥政府的一切田賦、丁糧、厘金、苛捐雜稅”,實行統一的累進稅,稅的種類分為商業稅、農業稅與工業稅三種。商業稅從200元到10萬元,分為13個等級,稅率從2%到18.5%,依次遞增。對於肩挑小販及直接出賣剩餘產品的農民一律免收商業稅。商業資本200元以下的一律免稅。《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暫行稅則(1931年11月28日通過)》,《中央革命根據地工商稅收史料選編》,第54—55頁。工業所得稅,按資本大小,規定稅率征收其利潤,但須較商業稅為輕,為促進蘇區工業發展,暫時免收工業品的出廠稅。《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暫行稅則(1931年11月28日通過)》,《中央革命根據地工商稅收史料選編》,第57—58頁。
根據地稅收以農業稅(土地稅)為主要來源。依據《暫行稅則》,農業稅以主要出產物為收稅標準,副產品暫不征收。地主因沒收全部財產,不存在稅收問題。富農的起征點是貧農、中農一半。《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第1次會議——關於頒布暫行稅則的決議(1931年11月28日)》,《中央革命根據地工商稅收史料選編》,第53頁。具體而言,農民分到土地後,每家每人收獲量以幹穀4擔(每16兩秤100斤幹穀為1擔)以上開始征收,4擔稅率為1%,5擔稅率為2%,依次遞增。對於富農,從2擔起即抽1%,3擔即抽2%,依此類推。《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暫行稅則(1931年11月28日通過)》,《中央革命根據地工商稅收史料選編》,第56—57頁。可見,農業稅征收的原則是將納稅的重擔放在剝削階級身上,實為階級累進稅。中央蘇區的統一累進稅不同於陝甘寧邊區的農業統一累進稅,後者是把農民的各項收入合並征收,以土地常年產量為計稅標準。在稅率上,各階級一律平等。參見《陝甘寧邊區農業統一累進稅試行條例(1944年6月)》,陝西省檔案館、陝西省社科院編:《陝甘寧邊區政府文件選編》第8輯,檔案出版社1988年版,第218—220頁。
在中央蘇區,每個農戶擁有多少土地呢?據1930年贛西南特委書記劉士奇報告,土地革命後,平均每人至少可分穀3擔,至多12擔,五六擔占大多數,個別2擔的多半靠山而居。劉士奇:《贛西南(特委)劉士奇(給中央的)綜合報告》,《中央革命根據地史料選編》(上),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52頁。稍後,毛澤東的農村調查也反映了類似的情況。在興國縣永豐區,第一鄉每人分穀8擔,第二鄉7擔,第三鄉6擔,第四鄉7.5擔。毛澤東:《興國調查》,《毛澤東農村調查文集》,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39頁。在尋烏縣,城郊與城區四廂人口較多,人均分得土地就少,分別是1.8擔和3擔多,而離縣城稍遠一點的雙橋區、龍圖、河角圩,由於人口密度較小,每人就能分得7擔。《毛澤東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33頁。即便以人均7擔計稅,也僅有10斤左右,可以說,稅負確不算高。
按照《暫行稅則》,蘇維埃政府所能征收的稅款是有限的,與財政支出間還有很大距離。1932年7月13日,中央執行委員會發布命令,降低起征點,提高稅率,即富農從1擔起收稅,稅率為4%;中農、貧農從3擔起收稅,稅率為4%。為避免征收實物過程中的短斤少兩,土地稅一律按照稅額折成銀款,不收穀物。同時,收稅一律以實穀計算,所謂實穀不是憑農民報告,是按照分田時,每人分田多少的中等田,在當年年成可收實穀多少為標準(由鄉代表會估量),根據這個標準來決定稅率,各人分得之田,即照這個標準折成實穀,照稅率交稅。穀價由縣蘇按照各區某時期市價(江西是按新米上市的第三圩即6天後的最高市價),分別斟酌規定,並由縣蘇公布。《土地稅征收細則(1932年7月13日)》,《中央革命根據地曆史資料文庫·政權係統》(六),第364—367頁。征收商業稅的期限自1932年7月起,由每年征收2次,改為每月征收1次,季節性生意則改為按次征收,資本在100元以上的肩挑商,同樣納稅。《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執行委員會命令第7號——關於修改暫行稅則問題(1932年7月13日)》,《中央革命根據地曆史資料文庫·政權係統》(六),第359頁。
配合中央執行委員會提高稅率的命令,1932年7月28日的《紅色中華》刊載了公略縣店邊鄉群眾團體要求中央政府提高累進稅額,以充裕戰爭經費的請求書。《店邊鄉蘇群眾團體等要求中央政府增加稅則充裕發展革命戰爭軍費請求書(1933年7月30日)》,《中央革命根據地工商稅收史料選編》,第107頁。遺憾的是,店邊鄉群眾團體的熱情並沒有轉變為全邊區群眾的熱情。對於1932年的土地稅、山林稅,中央財政人民委員部雖屢次催促,但及至1933年4月還沒收清,且短少很多。4月19日,中央財政人民委員部決定,以區為單位設立土地稅檢查委員會,徹查這些問題。《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財政人民委員部訓令第17號——迅速設立土地稅檢查委員會(1933年4月19日)》,《中央革命根據地曆史資料文庫·政權係統》(七),第696頁。 及至當年10月,除瑞金及個別區外,江西其他各縣土地稅的征收還是沒有達到應征數量。根據調查材料,瑞金全縣土地約140萬擔,平均每擔穀價2.2元,收到土地稅10萬餘元;而比瑞金土地更多的會昌、博生、於都三縣隻收到七八萬元。在福建省蘇區域,平均每擔穀價4元,全省隻收15萬元。最讓財政人民委員部不解的是,石城縣7個區隻收2萬多元,廣昌全縣僅收1萬餘元,隻抵瑞金1個區的征收額。
1932年蘇維埃中央政府預計征收土地稅100萬元,實際征收不足80萬元。根據福建與粵贛兩省區以上財政部長聯席會關於稅收工作的檢閱材料,由於國統區的經濟封鎖,蘇區現金(銀圓)缺乏,農民無錢交稅,加之穀子價格低,因此漏稅、瞞稅、拖延欠稅的事情時有發生。同時,稅務組織不健全,有些地方兩三個區合組一個稅務委員會,鄉一級沒有稅務組織,群眾交稅須經過鄉代表、鄉主席或區財政部再轉交稅務委員會。最重要的是沒有充分動員群眾,一些地方僅貼一張布告,發一個通知就算了事,實為官僚主義的領導方式。《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財政人民委員部訓令第24號——為征收土地稅問題(1933年10月6日)》,《中央革命根據地曆史資料文庫·政權係統》(七),第1030—1032頁。如何改變這一狀況?根據財政人民委員部訓令,既要反對認為稅率很輕,征收不成問題的“左”傾樂觀主義;又要反對認為群眾生活困難、要減輕群眾負擔的右傾機會主義。《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財政人民委員部訓令第24號——為征收土地稅問題(1933年10月6日)》,《中央革命根據地曆史資料文庫·政權係統》(七),第1034頁。同時,為方便群眾交稅,1933年9月中央財政人民委員部製定土地稅征收細則,土地稅交錢還是交穀遵循群眾自己的意願。《土地稅征收細則(1933年9月27日)》,《中央革命根據地曆史資料文庫·政權係統》(七),第1013頁。
中央蘇區1933年的土地稅,從10月15日開始征收,收獲較遲地方可推遲一個月開始,限一個半月完成。其後,根據中央財政部報告,土地稅推遲至12月份開始征收。及至1934年1月23日,征收額還不及總數的1\/10,以至紅軍部隊及政府機關糧食供給不足。第二次全蘇大會主席團提出,各級黨部與政府應借鑒擴大紅軍突擊月的經驗,調集最好的幹部組織征收土地稅的突擊隊,學習興國長岡鄉、博生七裏鄉的經驗,事先組織積極分子,帶頭先買先交。同時,建立嚴格檢查及報告製度,鄉的突擊工作每天檢閱一次,向區報告一次;區三天檢閱一次,向縣報告一次;縣五天檢閱一次,向省及中央報告一次。土地稅全部收穀子,不準折穀收錢,以保障紅軍給養,限2月底完成土地稅的征收任務。《關於完成推銷公債征收土地稅收集糧食保障紅軍給養的突擊運動的決定(1934年1月23日)》,《中央革命根據地曆史資料文庫·政權係統》(八),第1295—1297頁。雖然沒有進一步的材料反映任務是否完成,但其後24萬擔的動員任務表明根據地的經濟困境亦非土地稅所能解決。
在城鎮,革命財政不僅表現為沒收地主、資本家的財產,還表現為如何建立新的商業秩序。由於財政動員過程中對商人財產的沒收,根據地商業凋敝,已影響一般群眾的日常生活。為走出困境,1932年4月15日福建省第一次工農兵代表大會通過決議案:對於豪紳地主的住宅和出租的店鋪應一概沒收,歸蘇維埃所有。對於地主兼工商業者,隻能沒收其地主部分的財產,不得沒收其商店和工廠。對於工商業者,隻要他們不違反蘇維埃法令,不反革命,不壟斷操縱市場,應允許其自由營業,不得任意沒收商品,封閉工廠。《福建省第一次工農代表大會決議案(摘錄)(1932年4月15日)》,《中央革命根據地工商稅收史料選編》,第76—78頁。
福建省蘇的經濟政策是為了糾正過去工作中的偏向。問題是,即便是工農群眾,貧困與小生產者的自私性同樣阻礙著商業稅的征收。及至1933年4月,包括瑞金在內的各縣商業稅常常過期不收,永豐、宜黃等縣甚至還沒開始征收商業稅。同時,各處商人還把資本分散以逃避納稅,百餘元資本的攤寮小商,更借口無簿賬可憑,少報資本以達到免稅的目的;而鹽船等流動的季節商人,也多未征稅。在財政人民委員部看來,這些弊端的產生是由於各級財政部與稅收人員對商人的階級妥協,並已造成當年稅收的大規模減少。為此,財政人民委員部發布整頓商業稅的第18號訓令,嚴格登記資本,凡小店及攤寮小商生意滿100元的,即要按照稅率收稅,不得借口資本短少,企圖免稅。訓令同時指出,由於戰費日益急迫,各級財政部與鄉稅務科要時刻采用各種辦法去對付商人舞弊,特別是要打擊那些以為稅收手段太嚴厲,會促成商人不做生意,對商人妥協的右傾分子。《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財政人民委員部訓令第18號——關於整頓商業稅問題(1933年4月21日)》,《中央革命根據地曆史資料文庫·政權係統》(七),第699—701頁。可以看出,商業稅征收過程中遇到了與土地稅相同的問題,那就是被征收對象的消極對抗與工作人員的執行不力。事實上,即便商業稅、土地稅等都能全額征收,100多萬元的征收目標,距離戰爭對經費的需求仍相去甚遠。
三、 從發行公債到借穀運動
為充實戰爭經費,1932年6月25日,中央人民委員會第十七次常會決定,發行短期革命戰爭公債60萬元,利率為周年1分,以半年為歸還期,到期償還本息。本期公債,除在湘贛、湘鄂贛省發行10萬元外,在中央蘇區共發行50萬元,從7月1日至30日發行完畢,公債可以用來繳納商業稅、土地稅等累進稅,繳納當年稅款則無利息。《人民委員會第十七、十八次常會(1932年6月25日、7月7日)》,《中央革命根據地曆史資料文庫·政權係統》(六),第329—332頁。根據當年11月7日財政人民委員部一年來的工作報告,中央蘇區的50萬公債已銷售完畢,有些地方還超額完成任務。《財政人民委員部一年來工作報告(1932年11月7日)》,《中央革命根據地曆史資料文庫·政權係統》(六),第514頁。不過,群眾積極購買公債的背後似乎另有隱情。中央政府財政部發行的公債原定於1933年1月收回,由於條例規定公債可以代現金來繳納賦稅,那些執有公債票的商人、農民(尤其是富農),在繳納商業稅、土地稅的時候,就完全把公債票還給政府。據財政部統計,距離收回的期限還有3個月,也就是當年10月初,50萬公債已經差不多回收完了。由此可以想象,發動小生產者參加革命,特別是提高其革命的自覺性是一件多麼困難的事情。
為緩解財政壓力,1932年10月21日,中央執行委員會發行第二期戰爭公債120萬元,利率為周年1分,期限半年,1933年6月1日起還本付息。《中央執行委員會訓令第17號——為發行第二期革命戰爭公債(1932年10月21日)》,《中央革命根據地曆史資料文庫·政權係統》(六),第482—486頁。為推動公債銷售,10月23日的《紅色中華》刊文,號召工農群眾支持中央政府的財政政策,以滿足前方軍事需要,並建議推遲把公債作為現金抵用與付息還本的日期,以防止那些公債票短期內又回流中央財政。文章指出,推遲公債票抵用與兌付日期是節省經濟的一部分,否則,即便從印刷公債票的費用而言,也是一種無形的浪費。《在新的勝利的麵前——財政經濟問題》,《紅色中華》1932年10月23日。
共產主義革命的正當性源於共產黨是工農勞苦大眾的代言人,因而,對於公債銷售,人民委員會三令五申必須通過宣傳鼓動的方法,動員群眾自動購買,絕對不能強迫指派,以免引起群眾反感。從中共調查結果來看,各縣仍發生攤派命令的現象,會昌某處甚至按照人口均攤,每人6毛。在中央財政人民委員部看來,這簡直是軍閥時代土豪劣紳勒派捐款的辦法,是破壞蘇維埃信仰,脫離群眾的行為,“等於斷送群眾,替反革命製造機會的自殺行為”。可以看出,強調階級群眾“自由購買”公債,是臨時中央政府的一貫主張,遺憾的是,及至11月底,“公債已屆收清之期,各處尚多未交”。為此,中央財政人民委員部要求各地蘇維埃,必須於12月20日以前如數完成公債推銷任務。《中央財政人民委員部訓令第10號——關於發行公債和收集公債款問題(1932年11月26日)》,《中央革命根據地曆史資料文庫·政權係統》(六),第526—527頁。
為紀念陣亡的紅軍將領趙博生,1933年1月,寧都縣更名為博生縣。作為革命老區,該縣要完成8萬公債的銷售任務。及至當年3月,根據博生縣蘇維埃第二次代表大會決議案,除城市區超額完成外,其餘各區都不能推銷完畢,“忽視與遲緩性非常濃厚”。總結問題產生的原因,縣蘇代表大會認為,是由於攤派強迫命令(特別是梅江馬頭等區),忽視政治動員的工作方式。《博生縣蘇維埃第二次代表大會決議案——關於財政與經濟會議的決議(摘錄)(1933年3月)》,《中央革命根據地工商稅收史料選編》,第205頁。同樣的情況還發生在安遠縣,及至1933年4月,第二期公債仍未推銷完畢,為此,縣政府限4月5日一律收清,不許再推延半刻,“萬不能推銷應將原票收回,限4月6日將所收之款及收回原票一概繳送縣蘇財政部,如越期不將款票送來,各該區蘇主席及財政部長都要負完全責任”《安遠縣蘇維埃政府訓令(第8號)——加緊執行目前的緊急的經濟動員工作(1933年4月1日)》,《江西革命曆史文件彙集(1933年—1934年及補遺部分)》,第80—81頁。。從博生、安遠兩縣工作報告可以看出,臨近公債收回日期,第二期公債也未推銷完畢。
中央蘇區發行的債券包括戰爭公債與經濟建設公債兩種。1933年7月22日,中央執行委員會決議發行經濟建設公債300萬元,除以一部分供給軍事費用外,主要用於發展合作社,調劑糧食及擴大對外貿易等方麵。本期公債準許購買者以糧食或現金自由交付,利率為周年5厘,從1934年10月起,分7年支付,同時,分5年還本。《中央執行委員會關於發行經濟建設公債的決議(1933年7月22日)》,《中央革命根據地曆史資料文庫·政權係統》(七),第864—865頁。
較之120萬的二期公債,300萬經濟建設公債的推銷難度可想而知,據各地工作報告,動員過程中不斷發生著命令主義。在於都縣羅坊區,因強派公債,區蘇主席與一個中農自殺,小溪區400餘群眾向外逃跑。1933年9月23日,中央政府向各級政府發出指示信:對於於都發生的“可恥事件”要給以嚴厲的處罰,以糾正推銷公債中的命令主義;但也絕不能如會昌等處把公債擱置起來,不推銷。《糾正推銷公債的命令主義——中央政府給各級政府的信(1933年9月23日)》,《中央革命根據地曆史資料文庫·政權係統》(七),第1003—1004頁。及至11月15日,江西全省收到現款(穀不在內)不到20%,最好的永豐縣也隻達到40%,而楊殷、南豐、太雷、長勝、崇仁等縣則尚未收到分文。根據中共江西省委工作總結,“這一工作驚人的遲鈍和放任”,極大地妨礙了戰爭經費的供給與經濟建設的進行。《中共江西省委關於全省推銷經濟建設公債的初步總結(1933年11月)》,《江西革命曆史文件彙集(1933年—1934年及補遺部分)》,第304—306頁。11月27日,財政人民委員部緊急通令,經濟建設公債延緩至12月底完成,主要目的是給各級蘇維埃以充分的動員時間,避免強迫攤派。《1933年11月27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財政人民委員部緊急通令——經濟建設公債延緩至12月底完成》,《中央革命根據地曆史資料文庫·政權係統》(八),第1176頁。遺憾的是,及至1934年1月23日,發行5個多月的建設公債,交到金庫的穀、款還不及半數,其中,於都、赤水、廣昌、寧化、宜黃、汀東等縣集中穀子不及10%,博生、勝利、贛縣、萬泰、長汀等縣不及30%。《關於完成推銷公債征收土地稅收集糧食保障紅軍給養的突擊運動的決定(1934年1月23日)》,《中央革命根據地曆史資料文庫·政權係統》(八),第1295—1296頁。
蘇維埃中央政府在發行公債的同時,也在尋找解決財政困難的其他辦法。1933年初,麵對國民政府軍隊的第四次“圍剿”,紅軍因糧食匱乏而影響到戰鬥力,如何走出經濟困境?當發行公債也無法滿足軍隊需求的時候,向群眾借穀無疑是中共可能想到的最直接方式。3月1日,中央執行委員會發布第20號訓令,要求地方政府借出各地群眾節省的糧食,供給紅軍,限3月底完成。群眾借穀後,可以中央財政人民委員部印發的借穀票為憑證抵納下半年的土地稅,抵稅有餘的可到區政府領取現款。《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執行委員會命令第二十號——為革命群眾借穀供給紅軍(1933年3月1日)》,《中央革命根據地曆史資料文庫·政權係統》(七),第623—625頁。
為執行中央執行委員會訓令,3月4日,江西省蘇召開擴大的第二次全體執行委員會會議,通過關於財政問題決議案,對借穀運動做出更為具體的規定:所借穀子在縣蘇50裏以內區域的,將穀送到調劑局發糶,由縣財政部與調劑局雙方議價,所得價款送交支庫;其他則在當地拍賣,所得現款送交支庫。《江西省蘇擴大的第二次全體執委會——關於財政問題決議案(1934年3月4日)》,《中央革命根據地工商稅收史料選編》,第187—188頁。中共對根據地的過度動員,使得即便是向群眾借穀也遇到很大的阻力。以安遠縣為例,接到任務後,縣蘇迅速布置下去,明確各區任務。根據龍布區蘇主席團會議記錄,所借穀子分攤到各鄉,限3月25日完成。上林鄉借糧9千斤,金錢鄉6千斤,雙蕪鄉2萬斤,長河鄉2萬斤,壙村鄉6千斤,增坪鄉3千斤。參見《江西革命曆史文件彙集(1933年—1934年及補遺部分)》,第48—51頁。那麼,任務完成情況如何?從4月1日安遠縣蘇維埃政府發布的第8號訓令中可以窺其一斑:對於公債票、稅收、借穀等工作,縣蘇“屢次致信催收”,總不見各區將執行情況報告送來。縣蘇要求各區4月10日前完成任務。參見《安遠縣蘇維埃政府訓令(第八號)——加緊執行目前的緊急的經濟動員工作(1933年4月1日)》,《江西革命曆史文件彙集(1933年—1934年及補遺部分)》,第80—81頁。可以想象,執行過程中一定遇到了問題,因為報送成績是沒有必要遮掩的。及至6月9日,安遠縣蘇維埃發布第3號通令,因戰事緊急,以致紅軍糧食匱乏,到處買米都感到困難,為便利紅軍給養起見,要發動群眾節省糧食賣給紅軍。上濂區150擔,安城區150擔,車頭區100擔,龍布區200擔,天心區100擔,版石區50擔,重石區150擔,龍安區50擔。參見《安遠縣蘇維埃通令(第3號)——節省糧食準備賣給紅軍(1933年6月9日)》,《江西革命曆史文件彙集(1933年—1934年及補遺部分)》,第138—139頁。從動員群眾賣糧可以看出,即便完成了借穀任務,但借糧轉為賣糧本身就說明了動員群眾的難度。
配合借穀運動的是節省運動,1934年4月19日,人民委員會主席張聞天就節省運動發出指示信:“為了充分保障紅軍給養,立即在群眾中開展每人節省3升米捐助紅軍的群眾運動。”假使個別地方、個別群眾食糧比較缺乏,不能完全做到節省3升米運動時,也要使他們完全了解節省一切給予戰爭的戰鬥意義,盡量來幫助革命戰爭,“盡其可能拿出多少米來捐助紅軍”張聞天:《人民委員會為節省運動的指示信》,《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文件選編》(《江西社會科學》1981年增刊),第139頁。。自6月5日中華蘇維埃糧食人民委員部發布動員工農節省24萬擔穀子供給紅軍的命令至6月27日,三個禮拜隻完成動員任務的1\/6,有些還散在鄉代表家裏,沒有集中。為保證7月15日前完成24萬擔節省任務,中央組織局、人民委員會建立分區負責製度,由中央、各省及贛南戰委直接負責各縣的動員工作《中央組織局、人民委員會關於糧食動員的緊急指示——無論如何要在7月15日前完成24萬擔穀的計劃(1934年6月27日)》,《中央革命根據地曆史資料文庫·政權係統》(八),第1679頁。,可以看出,完成任務的艱難。如何建立戰時財政體係,中共還處在不斷探索與嚐試階段。
四、 階級財政的實踐困境
“據天津《大公報》1933年3月22日統計,國民黨區域內捐稅名目共有1756種之多,而四川田賦預征到了1987年,陝西的田賦比國民黨未到時增加了25倍。”《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執行委員與人民委員會對第二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的報告(摘錄)(1934年1月)》,《中央革命根據地工商稅收史料選編》,第255—257頁。1934年1月,毛澤東代表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與人民委員會在第二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上講話時,引用了上述內容。在共產黨人看來,舊式苛捐雜稅是勞動者身陷貧困的最直接原因,赤色暴動成功後,新生政權均會主動取消舊政權的一切捐稅。革命情境下,廢除苛捐雜稅容易,但建立新的財稅體係並非易事。
蘇維埃從維護工農階級的利益出發,提出向著一切國民黨區域去擴大財政收入,向著一切剝削分子的肩上安放蘇維埃財政的擔子,向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去增加蘇維埃的收入。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執行委員與人民委員會對第二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的報告(1934年1月)》,《中央革命根據地工商稅收史料選編》,第255—257頁。根據蘇維埃中央人民委員會1932年7月13日通過的《暫行稅則》,紅軍家屬、雇農及分得田地的雇傭工人、苦力和妻子一律免稅,“貧農收入已達開始征收的稅額,但仍不能維持其一家生活的,得由鄉蘇維埃個別減稅,或免稅”。其他如因改良種子、改良耕種所增加的農業收入免稅;開墾荒地,所收獲之農產品,免稅三年。《暫行稅則(1932年7月13日)》,《中央革命根據地曆史資料文庫·政權係統》(六),第362頁。可以說,這一稅則充分考慮了工農群眾的利益。
問題是,戰爭需要巨額經費的支撐,如何解決蘇維埃的財政困難?麵對國民黨軍隊對中共控製區的反複進剿,向國統區擴大收入與發展國民經濟都變得異常困難,基於此,沒收根據地內一切封建剝削者的財產就成為解決財政困難最直接的方式。為了減輕工農群眾對於戰爭的負擔,除強迫地主義務勞動外,還組織富農勞役隊,在赤衛軍的監視之下,來擔任蘇區內的各項勞役。這種勞役隊是帶強迫性質的。一切待遇也與普通的運輸隊不同。工作時,派赤衛軍去監督他們勞動,並自帶夥食。參見《中央革命根據地曆史資料文庫·政權係統》(六),第522頁。在中共控製區域有多少剝削者?1929年2月,時任湘贛邊界特委書記的楊克敏在《關於湘贛邊區情況的綜合報告》中寫道:“邊界的經濟,本來是一個小農經濟,自耕農甚多。”楊克敏:《湘贛邊界的經濟狀況——關於湘贛邊蘇區情況的綜合報告(1929年2月25日)》,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中國現代經濟史組編著《革命根據地經濟史料選編》(上)(內部發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5頁。也就是說,在根據地,豪紳、地主隻是社會結構中的少數,依靠沒收他們的財產解決經費問題,顯然是不夠的,特別是當剝削者被消滅以後,如何通過正常的稅收維持新生政權與軍隊的有效運轉,就成為革命者必須麵對的問題。在共產黨人看來,統一累進稅是世界上最優良的稅法,因為它為了保護工農階級的權利,把稅賦的重擔放在富農身上。在肯定累進稅先進性的同時,必須看到工農階級才是社會的主體,即納稅的主體。但是,對這一群體提高稅負則與蘇維埃廢除舊式苛捐雜稅的革命目標相背離,也有損革命的正當性。
如何走出階級財政的實踐困境?蘇維埃政權首先想到的是發行戰爭公債。通過發行債券解決財政短缺問題是經濟生活中常見的現象,其前提是政府要有償付能力。對於財政上入不敷出的蘇維埃中央政府而言,公債的付息還本是無法完成的任務,如何破解這一難題?據1933年4月28日臨時中央政府財政人民委員部布告,由於各地群眾團體請求延期還本,將款移交戰爭經費,已經人民委員會批準:“明年6月1日還本,今年9月1日付息。”《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財政人民委員部布告第5號——二期公債付息問題(1933年4月28日)》,《中央革命根據地曆史資料文庫·政權係統》(七),第722頁。可以想象,作為革命政權組織延伸的群眾團體的請求,顯然是中共主張的民主表達。問題是,雖然公債還本推遲1年,付息推遲3個月,但有了時間節點,就意味著兌付壓力的存在,如何擺脫這一壓力,中共還需要尋找新的破解方法。
1934年5月14日的《紅色中華》刊文:“自本報號召退還當期革命戰爭公債以來,在廣大群眾熱烈擁護之下,已經退還了90餘萬元。”二期公債原定6月份償還,但“一直到現在為止,群眾退還公債的潮流,並未低落”,該報收到此類退還消息,“日有數起”。文章透露,為明晰對這一問題的處理辦法,記者專訪財政人民委員林伯渠,林強調對於未退還的公債,已經準備款項,將按期連本帶息如數發還。但仍有不少群眾與團體向財政部提議,將二期公債償還時間再行延期,使群眾有充裕的時間繼續退還公債,以補充戰爭經費;同時,用二期公債來購買經濟建設公債,以幫助蘇維埃的經濟建設。財政部由此決定:“凡願意繼續退還的仍可退還,凡未退還的到期公債均可調換經濟建設公債。”《財政人民委員林伯渠關於二期公債的談話》,《紅色中華》1934年5月14日。如此,二期公債以群眾主動放棄兌付而告一段落。從《紅色中華》號召退還公債這一行為本身可以看出,推動這一運動的主體仍是中共及其領導下的蘇維埃與群眾團體。當然,如借穀運動,組織動員的民主形式均表現為群眾自願的請求。《人民委員會第三十六次常會(1933年2月26日)》,《中央革命根據地曆史資料文庫·政權係統》(七),第619頁。
考察群眾退還公債的熱情,無疑是中共嵌入式動員的結果。毋庸置疑,革命動員可以激發部分群眾的參與熱情,但民眾的被動參與決定了運動本身的冷熱不均。早在1933年4月9日,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財政人民委員部就發出緊急通令:公債票過期不能結束,土地稅、山林稅、商業稅尚未完全收清,打土豪也未按計劃做到。這種情形,使得中央財政非常緊迫,結果會影響前方紅軍的吃飯問題。而工作人員的退讓妥協是問題產生的直接原因。《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財政人民委員部緊急通令——關於富農捐款與群眾借款問題(1932年4月9日)》,《中央革命根據地曆史資料文庫·政權係統》(六),第227—228頁。可以想象,拒絕妥協的動員方式,必然是立場鮮明的階級鬥爭,如中共領導人所言,收集糧食是殘酷的階級鬥爭,“隻有用對付破壞擴大紅軍和歸隊運動的階級敵人一樣的殘酷的鎮壓,去對付破壞收集糧食運動的階級敵人”,才能發動群眾、說服群眾,完成收集糧食的運動。陳雲:《為收集糧食而鬥爭(1934年1月27日)》,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檔案館編《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1921—1949)》第11冊, 中央文獻出版社2011年版,第157頁。
問題是,殘酷的階級鬥爭並沒有解決戰爭動員中的問題。在萬泰縣,1934年2月份,就有2600名群眾逃往根據地外,在縣蘇看來,這是由於泰和城內的敵人經常向邊區鄉鎮發動進攻,欺騙和逼迫群眾逃跑的結果。為防止群眾逃跑,萬泰縣蘇一方麵不給群眾打路條,另一方麵是捉到反水分子,就到群眾中公審,依從群眾意見執行槍決。但及至3月份,群眾逃跑的現象不但沒有減輕,反而加重了。4月3日,中央人民委員會給萬泰縣蘇主席團發去指示信,批評縣蘇領導上的錯誤,蘇維埃的工作人員,不論在推銷公債、擴大紅軍或收集糧食方麵都采取了嚴重的攤派與強迫命令的辦法,沒有任何宣傳鼓動、解釋說服的工作,坐禁閉,罰苦工,差不多是這些工作人員對付群眾的唯一辦法。《人民委員會為萬泰群眾逃跑問題給萬泰縣蘇主席團的指示信(1934年4月3日)》,《中央革命根據地曆史資料文庫·政權係統》(八),第1554—1555頁。
從批評與自我批評出發,強調社會動員的群眾路線是中共改造自我的一貫主張。這是因為,作為工人階級先鋒隊,保護工農利益就是維護自我生存的基礎。麵對戰爭動員中的問題,各級蘇維埃政府也一再阻止亂打土豪,特別是打到中農、貧農身上的錯誤,為此而受到批評的幹部也不在少數。問題是,戰爭的殘酷性使得侵犯中農甚至貧農利益的現象,幾乎又是不可避免的。從打土豪、籌款子到統一累進稅,從推銷公債到借穀運動、節省運動,偏向與糾偏交錯進行的背後,是中共既要保護工農群眾的利益,又要依靠工農群眾來解決經費不足的政策糾結,如毛澤東所言,“組織革命戰爭,改良群眾生活,這是我們的兩大任務”毛澤東:《關心群眾生活,注意工作方法(1934年1月27日)》,《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1921—1949)》第11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1年版,第152—153頁。,完成兩大任務,必須注意工作方法。但如何把群眾生活與革命戰爭統一起來,確非革命的一日之功。
及至1934年3月26日,中央人民委員會發布第十四號命令,從4月1日起,除前方紅軍部隊、補充師每日每人食米1斤6兩不變外,紅軍後方機關、軍區警備區、兵站、紅校、國家企業的工作人員,黨校與蘇維埃大學等學生,長夫班、通訊員,每日每人食米1斤2兩,每月(按30日計算)穀子50斤,政府工作人員每日每人食米1斤,每月穀子45斤。《人民委員會命令(中字第十四號)——為批準各級政府紅軍後方機關國家企業學校等工作人員請求減少夥食穀子事(1934年3月26日)》,《中央革命根據地曆史資料文庫·政權係統》(八),第1483—1484頁。通過減少糧食供給來解決經濟困難,表明根據地的財政動員體係已無法滿足戰爭的需要,也就是說,中共在中央蘇區的工作失誤,不僅是軍事上的,也是經濟上的。王建華\/革命的理想人格革命的理想人格原載於《南京大學學報(哲學·人文科學·社會科學)》2016年第5期。
——延安時期勞動英雄的生產邏輯
王建華勞動英雄的選拔與表彰發端於蘇聯的斯達漢諾夫運動,可謂共產革命的產物,但延安時期的勞動英雄評選與表彰運動,有著自己鮮明的特色,並且對於中共全麵執政時期的各類勞模評選,乃至國家榮譽製度的建立都產生了深遠影響。考察現有研究成果,更多的是再現勞動英雄在促進根據地經濟發展、社會治理過程中所發揮的積極作用,卻缺少對運動本身的深度思考;馬克·賽爾登:《革命中的中國:延安道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年版,第248—250頁;韓曉莉:《抗戰時期山西根據地勞動英雄運動研究》,《抗日戰爭研究》2012年第3期。餘敏玲:《形塑“新人”:中共宣傳與蘇聯經驗》,(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15年版,第262—270頁。偶有學者從勞動英雄的典型個案出發,在曆史發展的長時段中,展現勞動英雄在國家與社會變遷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功能,但局限於人物本身的曆史敘述,無法揭示社會發展與製度成長的複雜過程。行龍:《在村莊與國家之間——勞動模範李順達的個人生活史》,《山西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3期。本文將係統考察延安時期勞動英雄生成的理論與實踐邏輯,全麵審視勞動英雄在中共根據地社會動員中的作用,管窺英雄塑造對未來國家建設的多重影響。
一、 尋找英雄
皖南事變後,重慶國民政府停發中共軍餉的同時,對陝北進行經濟與軍事封鎖,延安方麵隻能通過增加稅賦維持生存,但稅賦征收過重勢必動搖執政的根基。1942年清明已過,穀雨將臨,根據地的春耕運動仍未發展起來,部分農戶因“負擔關係”,逃避搬家。據中共中央西北局調查,延安搬家躲避的八百多戶,安塞五百多戶,其他縣份亦有。《西北局關於春耕運動中一些問題的指示》,中央檔案館、陝西省檔案館編:《中共中央西北局文件彙集(1942年)》甲2,第113頁。如何走出生存的困境?陝甘寧邊區政府建設廳要求各縣政府幫助群眾按戶做生產計劃,以擴大生產,同時希望通過表彰努力生產的典型人物,來提高群眾的生產積極性。《邊區建設廳關於農戶計劃的研究》,陝西省檔案館藏,檔案號:6—665。美國學者馬克·賽爾登認為勞動英雄是在1943年大生產運動高潮中應運而生,顯然是沒有看清英雄生成的實踐邏輯。見馬克·賽爾登:《革命中的中國:延安道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年版,第249頁。但是,典型難覓,時任《解放日報》記者莫艾曾感慨:自從春耕運動開始以來,我們就在農村中訪問這樣一個對象,好介紹出來,讓大家向他學習,向他看齊,一兩個月以來,我們走過了不少的農村,各個主要城市的縣上、區上、鄉上,我們也都調查過,好的例子很多,可總難找出一個,能叫每一個人心裏都折服的勞動英雄。莫艾:《模範英雄吳滿有是怎樣發現的》,《解放日報》1942年4月30日。莫艾和同事的努力還是有了回報,在延安縣檢查春耕的區長聯席會上,柳林區區長鄭重地提出了吳滿有的名字。順著這個線索,莫艾前往離延安縣政府所在地約60裏的柳林區第二鄉吳家棗園,尋訪這位可能的英雄。吳滿有,1893年生,陝西橫山人,1928年逃荒到延安,土地革命後,分得一座荒山,經營農活,日子過得日漸紅火。1941年共收糧食34石,繳公糧14石3鬥,公草1千斤,購買公債與鹽代金815元。在莫艾眼裏,吳滿有是一個虎背熊腰的彪形大漢,雙手粗碩有力,熱情而好客。為了充分了解這個人物是否符合勞動英雄的標準,莫艾召集吳家棗園的14戶村民,詢問吳滿有的情況,得到眾人的一致稱讚。從吳滿有家裏養著5頭牛、1匹馬、1頭驢以及百來隻羊的殷實家底可以看出,吳是共產革命後富裕起來的農民,多交公糧應該是出於個人的意願,莫艾由此發現了陝甘寧邊區第一個勞動英雄的典型。莫艾:《模範英雄吳滿有是怎樣發現的》,《解放日報》1942年4月30日。
隨著《解放日報》對吳滿有事跡的宣傳報道,各級政府與新聞工作者又發現了楊朝臣、趙占魁等一批勞動英雄。在陝甘寧邊區建設廳看來,根據地生產運動創造了大批勞動英雄,因無統一標準,未經選舉等原因,有的尚未被發現。為了把所有符合邊區政府標準的勞動英雄都選拔出來,發揮英雄人物的示範作用《選舉勞動英雄和模範生產工作者,建設廳發出詳細指示,人民勞動英雄應占總額半數以上》,《解放日報》1943年10月24日。,1943年10月14日的《解放日報》刊發了勞動英雄的評選條件:積極從事農業、工業、運輸、打鹽及紡織等生產,成績突出;推動他人生產,並獲有成績;恪守政策法令,擁護政府和軍隊,熱愛邊區。按照規定,勞動英雄應經過選舉產生按照選舉辦法,屬於農村的,以自然村或行政村為單位,召集居民大會選舉之;屬於部隊的以連為單位,召集全體指戰員大會選舉之;屬於廣場與合作社的,以廠或社為單位,召集全體職工大會選舉之;屬於機關、學校的,依此采取相同的選舉辦法。見《勞動英雄與模範生產工作者及其代表選舉辦法》,《解放日報》1943年10月14日。,但各級政府還是把其作為社會動員的一部分,更多地采用自上而下的辦法推選勞動英雄。在安塞縣,據縣政府趙科長介紹:要開縣的勞動英雄會議,事先有通知到各區,區上都說,合這樣標準的沒有人,預定要到會八十人,但報到的人很少。許多區如六區離縣八十裏路沒有帶人來,當即叫回去找人來;七區原準備叫回去尋人的,以後來了一個人;四區來了二十多人;一區也是臨時下去尋人的,這樣共來了八十多人。……我和高部長(縣委宣傳部長)都是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因事先沒有材料,人到後,隨時看材料,隨時審查。當時感覺這樣的困難:審查不合格的,但是政府找來的,怎辦呢?如果退回去,對本人影響不好,但提成勞動英雄後,群眾又要說話,而且當時就有些群眾有不好的反映了,當時審查有八九人的條件太普通了,隻選不是二流子……但當時審查的任務是審查好的,從中區分等級以資獎勵,而非審查壞的,隻到最後才將壞的審查了一下,均未退回。《關於勞動英雄的幾個問題》,陝西省檔案館藏,檔案號:6—1—242。所謂“合這樣標準的沒有人”,反映了小生產者與中共製定的勞動英雄標準之間有一定的差距。與《解放日報》記者們經過幾個月的走訪發現吳滿有不同,當英雄選拔變成社會動員的一部分時,勞動英雄的產生就似擴兵、征糧工作,它是任務導向,而非原則,或者說標準導向。根據趙科長的談話,安塞縣級勞動英雄的指標是80人,任務分解到各區後,按照任務找人就成為產生英雄的最直接方式。安塞縣勞動英雄的產生方式在根據地具有普遍意義。邊區建設廳檔案記載,“有的是經過草草調查采訪而物色的,有的隻在幹部會議上經某人提出而通過”;有的是由區鄉幹部推薦,經縣上追認指定的;有的經縣上通知下去,區鄉臨時送上來的;也有為開獎勵大會,幹部臨時派人強拉上來的;個別勞動英雄雖經群眾選舉產生,也是上級事先提供候選人名單。《關於勞動英雄的幾個問題》,陝西省檔案館藏,檔案號:6—1—242。
毋庸置疑,推薦過程中,一些積極生產的農民會被選拔上來,但時間的緊迫性,必然產生“拉夫”現象拉夫,指舊政權特別是軍隊強拉民夫做各種雜役。,這也就是安塞縣勞動英雄選拔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安塞縣政府對不合格的英雄“均未退回”,暗含了陝甘寧邊區第一屆勞動英雄參差不齊的政治素質。基於此,就可以理解當地群眾對這一群體的不同看法:認為勞動英雄是“官封”的、有勢力的人,認為“公家說誰是勞動英雄,誰就是”,也有的認為“勞動英雄是政府捧的”。在一般群眾看來,公家“封”的勞動英雄是要替公家說話的,因而害怕勞動英雄;在勞動英雄看來,在群眾中推動政府布置下來的工作,幫助訂農戶計劃,創造模範村,勢必耽誤生產,由此產生“兩頭不認賬”的英雄,即群眾不認可勞動英雄,後者也不認同自我,隻有政府說他們是英雄。《關於勞動英雄的幾個問題》,陝西省檔案館藏,檔案號:6—1—242。總結勞動英雄選拔過程中的問題,在邊區政府看來,這是自上而下的選拔方式造成的,也背離了中共一貫倡導的群眾路線。
1944年陝甘寧邊區勞動英雄的選拔,改由自下而上的選舉產生。據邊區建設廳的材料,出席勞動英雄大會的榮耀與物質獎勵的刺激,激發了小生產者的選舉熱情,部分群眾開始爭當勞動英雄,“過去怕當英雄哭鼻子的,今年自動也來競選了”。在新正縣,還出現父親為兒子競選,婦女與男子競選,群眾大膽批評競選人,鬥爭假英雄的熱鬧場麵。延川群眾擁護折碧連當英雄,說如果公家不獎,我們自己獎,折碧連娘家清澗群眾也有這種說法。 經過選舉,出席第一次邊區勞動英雄大會的代表落選了41.4%。其中,安塞落選48%,固林落選79%(24人,落選19人),成為落選比例最大的縣。《勞模的產生(運動發展簡況)》,陝西省檔案館藏,檔案號:6—1—240。每一個光環易人的背後,都有著組織的動員與群眾的考量。可以想象,選舉過程中,既有當選者的喜悅與歡呼,也有落選者的失望與歎息,而這,恰是共產黨人最希望看到的動員場景,因為它體現了英雄選拔政策的有效性。
對中共而言,尋找英雄的目的不僅是為了服務於生產動員的需要,更是為了鞏固局部執政的社會基礎,如林伯渠所言,發展勞動英雄不僅是動員生產,還兼顧著改造農民,為黨服務的目標。《林主席在邊區勞動英雄代表大會上的閉幕詞》,《解放日報》1943年12月29日。也正是基於此,在1944年訪問延安的《新民報》記者趙超構眼裏,勞動英雄的選舉既是民主的,又是“不民主”的,選舉的方針與辦法都要體現黨的意誌,為中共的目標服務。為著“農業第一”,著重選舉農業上的勞動英雄;為著鼓勵私人生產,群眾中的勞動英雄應占半數;為著鼓勵軍人生產,部隊英雄應占1\/4。在趙看來,尤其可以代表共產黨人色彩的是在階級成分上,按照規定,“要選舉貧農和中農,至於富農,原則上是沒有被選資格的”,唯一的例外便是“革命後發展起來”的富農,也應該有幾位,為的是告訴老百姓,“這些英雄都是受過共產黨的恩惠而發財的”。可以說,中共通過對選舉人條件的限製,實現了“在民主的方式中增強黨性”的目的。趙超構:《延安一月》,上海書店1992年版,第208—209頁。1944年初,重慶外國記者多次聯名上書蔣介石,要求準許到延安采訪,蔣被迫同意,但提出兩個條件:一、不隻到中共區域,也要到西北的非中共區參觀;二、在中共區域至少住三個月,以便詳細考察真相。5月17日,在重慶國民政府領隊的帶領下,包括趙超構、G.斯坦因在內的中外記者延安訪問團前往延安,後者在中共區域住了五個月。
二、 塑造英雄
1942年4月30日,《解放日報》在頭版頭條刊發了《模範農村勞動英雄吳滿有連年收糧特多,影響群眾積極春耕》的特訊,表彰吳滿有能夠把自己的命運跟邊區的命運緊密結合在一起,能夠把自己的命運“跟昨天的土地革命,今天的民族抗戰緊密的結合在一起”《模範農村勞動英雄吳滿有連年收糧特多影響群眾積極春耕》,《解放日報》1942年4月30日。。把一個普通農民的勞動事跡刊登在如此顯著的位置,這在《解放日報》的曆史上還是第一次。5月6日,該報又從模範公民的視角,表彰吳滿有不僅努力耕作,勤於家務,而且熱心公益,服務社會。作為鄉參議員,對於政府的一切動員工作,總是自己先做模範,來影響群眾。作為抗屬,非但不願受政府優待,反而自己擔任優抗主任,做事周到,使全鄉抗屬安心。作為勞動英雄,雖然家境日漸豐裕,但並不自滿,不但早起晚睡,連年開荒,而且用自己的經驗告訴群眾,“多種多收,對公家有好處,對自己更有好處”所謂“公家”,泛指根據地各級政府與群眾團體。。作為模範公民,他不僅多出公糧,還善於幫助村民發展經濟,動員村民多交公糧,說:“八路軍保衛咱們的邊區,人家在前方流血,我們不過隻多流些汗。”《吳滿有——模範公民》,《解放日報》1942年5月6日。吳滿有的事跡經過新聞工作者的藝術化處理,達到了一個模範公民應有的高度,此後,又被迅速改編為故事、詩歌、秧歌劇以及木刻畫等藝術形式廣泛傳播,吳由此成為根據地家喻戶曉的人物。
讓吳滿有成為根據地群眾學習的榜樣,不能僅靠先進事跡介紹,還需要有宣傳熱點。1943年2月28日,《解放日報》刊登了安塞縣模範退伍軍人楊朝臣寫給吳滿有的挑戰書:第一,今年開荒五坰,要把草樹連根拔掉,並且要掏一尺多深。第二,糞要漚得好,翻兩三次,每坰地上糞十袋。第三,鋤草四次,圍(培)土要好到苗杆不倒。第四,保證牲口不生病,菜要種得好,糧食要比去年每坰多收一鬥。第五,和民眾關係一定要好,要幫助群眾解決困難。第六,我是受移民優待的,三年不交公糧,但我能夠做的公益事,要熱心參加。我是一個共產黨員,是八路軍的退伍軍人,你是邊區的農民勞動英雄,我很讚成你的光榮,所以咱們就競賽吧,挑戰吧!從邀請雙方所在地的縣長、區長作見證人,邊府建設廳高、霍正副廳長作評判員可以看出,這次競賽是經過精心組織的,而代寫挑戰書的就是莫艾,為了表現挑戰書的真實性,他讓楊親筆在挑戰書上寫下“楊朝臣給吳滿有帶信”幾個大字。拿著這封挑戰書,莫艾就從安塞去了延安縣的柳林區,挑戰書的送達應該有著儀式的渲染,因為“當楊朝臣給吳滿有的挑戰書到達吳家棗園的時候,全村的人都被這個新鮮的運動興奮起來了”,以至“在山上刨梢的陳明壽,在窯裏紡紗的高家婆姨,都非常難得的放下了他們的工作,探問競賽的情形了”。吳滿有更是高興,一麵張羅招待傳達消息的來賓,一麵把挑戰者的住址和姓名,貼在窯壁上。大家在歡笑聲中,提出要把個人競賽變成集體的競賽。同樣,在莫艾的幫助下,吳滿有複信楊朝臣接受挑戰並希望發展成兩個村莊的競賽。可以看出,楊朝臣與吳滿有的勞動競賽,離不開莫艾的“穿針引線”。此前,因報道吳滿有的先進事跡,莫艾第一次受到毛澤東的熱情召見,並與其共進午餐,而毛澤東關於“有出息的革命知識分子,就是要走與工農相結合的道路”的教導李春林主編:《光明日報曆任總編輯文選》,光明日報出版社1999年版,第286頁。,無疑極大地鼓舞了莫艾宣傳工作的積極性,有了這份熱情,就有了上述創造性的動員手段。
為什麼以吳滿有和楊朝臣為典型?從《解放日報》社論可知,他們是勞動隊伍裏兩種不同類型的代表。吳滿有的特點是多開荒、多施肥,適合於地廣人稀的延屬、關中、隴東與三邊地區。楊朝臣的特點則是深開荒,勤漚糞,適合於地少人多的綏德、米脂與榆林地區。《生產大競賽》,《解放日報》1943年3月3日。雖然1943年陝甘寧邊區勞動英雄的產生方式還存在著諸多問題,但這絲毫不影響中共塑造英雄的熱情,其後,根據地出現了一大批吳滿有、楊朝臣式的勞動英雄。據《解放日報》報道:蟠龍區二鄉韓家溝馬福選是組織勞動力的模範,領導變工隊已有五年曆史,受其影響,附近村子的群眾都要求參加變工隊。烏陽區一鄉張家屯高福雲是組織二流子參加生產的模範,領導18個二流子劄工,一年改造了14個二流子,並計劃把全區的二流子組織起來參加生產。王丕年:《延安縣勞動英雄大會上的幾個典型範例》,《解放日報》1944年2月10日。移民老英雄馮雲鵬,1943年安置174戶移難民,創建了4個行政村、14個自然村,把孟家溝20裏長、10裏寬的一座大荒山變成了良田,“過去稀無人煙的地方,現在變成了五穀滿堆的繁榮農村”馮雲鵬還有一套幫助移難民查清壞人的辦法,他會看來人的“麵色是不是麵黃肌瘦的難民,看他手上有沒有‘死肉’,看他日常動作像不像莊稼漢,看他講話是說邊區好,還是專門挑撥離間,看他對邊區的心熱不熱,看他生活節省不節省”。參見《高崗同誌在西北局招待勞動英雄大會上的講話》,《解放日報》1943年12月11日。。二流子出身的劉生海,思想轉變後,對公家特別好,主動出了5鬥公糧和35斤公鹽;《陝甘寧邊區二流子的改造》,新華書店出版(無日期),南京圖書館藏,第32—37頁。運輸勞動英雄楊山,愛護牲口,節約政府經費,等等。《運輸勞動英雄楊山,愛護牲口,節約公費》,《解放日報》1943年2月18日第2版。在陝甘寧邊區參議會舊址(延安市)的圖片陳列室裏,至今還陳列著一張7歲女童吳萍參加紡紗比賽,一天能紡1兩紗的照片。雖然無從考證這個故事有多少虛構的成分,但不能否定的是它作為精神符號的意義。從兒童到軍人,從生產到紡織,從領導變工到安置移民,從改造二流子到二流子參加生產,英雄塑造體現在根據地生產建設的各個方麵,充分展示了中共社會動員的政策導向意義。除勞動英雄外,1943年陝甘寧邊區還獎勵了22位模範工作者,也就是縣級及以上的領導幹部,包括機關生產的模範,以身作則的模範以及領導群眾的模範,毛澤東為獲獎同誌分別題詞,其導向意義不言而喻。
英雄形象的塑造離不開政治儀式的編排與操演,在視聽衝擊、空間延展與精神想象中能更好地建構起英雄人物的象征意義。1943年11月26日,陝甘寧邊區第一次勞動英雄與模範工作者代表大會在延安召開。據《解放日報》報道:中午12點半,(寶塔山)山下的會場上紅纓槍、國旗、錦旗林立,五顏六色的旗幟在耀眼的陽光中隨風飄蕩。不同於傳統政治儀式的權力展示,當天的主席台前,排列著吳滿有、申長林、黃立德、馮雲鵬等勞動英雄的肖像,其榜樣的象征意義是不言而喻的。這些代表來自根據地生產建設的各條戰線,對他們的歡迎儀式從英雄選出之時就已經拉開帷幕,按照陝甘寧邊區建設廳的指示,被選出的勞動英雄,其在生產建設上的事跡,通過《解放日報》、《邊區群眾報》以及畫報、壁報等方式宣傳,以示表彰。同時,地方黨政機關工作人員派代表到當選英雄家裏道賀。從《解放日報》刊文可以看出,對於出席邊區代表大會的勞動英雄,各級政府還組織群眾慰問,舉行歡送儀式。《陝甘寧邊區政府建設廳指示信》,甘肅省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室編:《陝甘寧革命根據地史料選輯》第1輯,甘肅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72頁。
當各縣的勞動英雄彙聚延安時,也預示著整個儀式高潮的到來。組織者對這次會議的精心準備,可以從參與者的精神麵貌窺其一斑,報載:“全體大會人員,均著嶄新冬裝,精神飽滿,步武整齊,進入會場。”這些被組織化的參與者包括各機關、部隊、學校、團體的成員,還有從附近30裏外聞訊趕來的村民。陝北的崎嶇山路,險要、狹窄,長距離徒步行走十分艱難,這些參與者的積極參會少不了基層政權的組織動員,而這又是必不可少的。因為英雄人物形象的塑造需要他人的在場與圍觀,沒有了觀眾,英雄也就失去了光輝。
正式會議開始前,控製儀式節奏的暖場鋪墊是必不可少的。午後1時,在邊府辦公廳廣場上,延安大學宣傳隊演出了《向勞動英雄看齊》、《趕騾馬大會》、《兄妹開荒》等多個秧歌劇,既渲染了氣氛,也使得觀眾對正式會議的開始充滿了期待。勞動英雄們看完節目後,即追隨在毛澤東、朱德、高崗、賀龍、林伯渠與李鼎銘的巨大畫像後麵,寓意著在中共的領導下,才能完成抗戰的任務。《兩大盛會昨隆重開幕,二百位勞動英雄三萬群眾熱烈參加,朱總司令林伯渠主席等發表演說》,《解放日報》1943年11月27日。強大的視覺衝擊,離不開聲音的渲染,其中,既有西洋樂器的演奏,也有喧天的鑼鼓。從震耳的掌聲與歡呼聲中可以想象圍觀者之眾,而英雄的出場也有了“眾星捧月”之感。
午後2時,會議正式開始,林伯渠、賀龍、高崗等依次發言,中共社會動員技術的成熟還表現為邀請了老同盟會員、抗日愛國將領續範亭致辭。續感慨:“向勞動英雄代表致敬,比向老師行禮,向家長行禮都要快樂,他們才真正是人民的代表。”勞動英雄的社會地位再一次被拔高,有著超越家長與老師的榮譽,成為僅次於革命領袖的英雄人物,顯然,續範亭對英雄的讚譽有著顛覆傳統價值倫理的衝擊性。《兩大盛會昨隆重開幕,二百位勞動英雄三萬群眾熱烈參加,朱總司令林伯渠主席等發表演說》,《解放日報》1943年11月27日。對共產主義政黨而言,與守舊傳統決裂是其與生俱來的精神品質,並因此而受到傳統勢力的詬病,如果通過共產黨人之口表達這一主題,無疑會受到守舊勢力的批判,續範亭的表達具有界定英雄形象高度的意義,無論群眾能否接受這一高度的英雄形象,中共都有了回旋的餘地。重要的是,通過組織表彰使得平凡人物有了不平凡的光環,個體的人格魅力也正是因為他人的崇拜而高大起來。
塑造英雄的目的是要為黨的政策服務,因而,英雄的意願表達就成為整個儀式的高潮所在,而這一高潮的到來同樣需要一個預熱的過程。在此後20天的會期裏在馬克·賽爾登的著作中,陝甘寧邊區第一次勞動英雄大會會期兩周的論述,與史實不符。參見《革命中的中國:延安道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年版,第249頁。,勞動英雄與中共領導人有了近距離交流的機會。據趙超構事後采訪,那情形是:“毛主席,朱總司令和咱們拾糞的粗手抓握(握手)起來啦,各個機關都請咱們吃啦喝啦,首長還輪流給咱們看酒啦,好像顯得自己弟兄一樣親熱,真是平等啦,左一杯右一杯,把咱們鬧醉了。”咱們說:“醉了,不敢喝了啦。”首長都笑著說:“一定要喝,你們是光榮的勞動狀元呀。”趙超構:《延安一月》,上海書店1992年版,第211—212頁。可以看出,對勞動英雄的宴請也成了政治儀式的一部分,每個勞動英雄都參與其中,並看到自己扮演的角色。儀式的戲劇性質不隻是界定角色,它還喚起個體的情感反應。大衛·科澤:《儀式、政治與權力》,江蘇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14頁。平等而融洽的交流氛圍為勞動英雄的情感表達做了最順暢的鋪墊,根據《解放日報》報道,拉開這一帷幕的是以吳滿有為代表的延屬分區勞動英雄們向領袖的獻詞:敬愛的毛主席:我們都是工人和農民,從我們的祖先到我們的手裏,不知多少年多少輩,在舊社會裏被壓得透不過氣……我們好幾輩子,從沒有人能給我們指出一條路:這條路,就是要窮人翻身,要耕地的,喂豬的,紡花的當英雄,勞動的果實歸自己享受,你帶著我們走上光明幸福的道路,這是我們子孫後代的幸福道路……我們親身體驗到你是中國人民的救星!以後我們更要用一切力量來動員組織生產,發動革命競賽,保證任務的完成……我們禁不住高喊:中國共產黨萬歲!毛主席萬歲!在以吳滿有為代表的延屬分區45名勞動英雄代表引領下,綏德、關中、隴東、三邊等分區以及中直軍直邊直留直勞動英雄及模範生產工作者代表均向毛澤東獻詞中直軍直邊直留直,即中央直屬機關、軍隊直屬機關、邊區政府直屬機關以及留守兵團直屬機關的簡稱。,憶苦思甜,表達翻身得解放的精神愉悅,表達努力生產,保衛邊區的決心。同時,無一例外地表達對毛澤東的敬仰與崇敬之情,從勞動人民的救星、中國人民的救星到 “中華民族的舵師” 《勞動英雄獻詞一束》,《解放日報》1943年12月3日。。經過延安整風,毛澤東黨內的領導地位由此可見一斑,當然,通過英雄之口表達這一主題,不僅突顯個人對組織的忠誠,突顯個體努力生產的熱情,也給圍觀者以最好的政治教育。政治儀式的中心本是展示當權者的威儀,此刻卻成了勞動者的舞台。閉幕式上,在吳滿有的號召下,各地代表決心把自己的鄉變成模範鄉。同時也在向公眾傳遞著訊息,那就是號召全邊區人民都來參加競賽。與會代表的熱情隨之轉化為《勞動英雄公約》,它是針對勞動英雄的綱領性文件,內容涵蓋發展生產、領導變工、擁護軍隊與遵守政府法令等多個方麵,在莊嚴、熱烈的氛圍中,革命政治的劇場效應達到了高潮,也成為整個會議的畫龍點睛之筆。發展自己經濟,幫助別人生產。領導變工劄工,創立模範鄉村。爭取耕二餘一,自己首先完成。擁護咱們軍隊,搞好自衛民兵。肅清漢奸特務,遵守政府法令。切忌虛偽誇張,永當勞動英雄。參見《勞動英雄公約》,《解放日報》1943年12月29日。
根據地的勞動英雄塑造,雖有吳滿有、楊朝臣等鮮活的個體形象,但更具有超越個體的典型意義,可以說,繪就了革命年代的群英譜,呈現的是英雄人物的群體形象,目的是塑造革命的理想人格。他們有著共同的特質,如彭真所言,在革命隊伍裏,從夥夫到幹部,大家都是為人民服務的,工作崗位有分工,但大家都是同誌,不是誰比誰高貴,“世界上最卑鄙最下賤的是自私自利。為人民服務是世界上最高尚、最偉大的”。勞動英雄“不是天生的”,是建立在為人民服務,對工作認真負責、不斷進步上麵的。這是中共的特點,而這一特點又集中體現在勞動英雄的身上。《彭真傳》第1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2年版,第290—291頁。
三、 榜樣的力量
1943年12月26日的《解放日報》刊發社論,強調陝甘寧邊區勞動英雄代表大會給根據地群眾指明了努力的方向。那就是,每個公民都要像吳滿有、陳德發、石明德那樣,不但自己發展生產,而且組織全村的變工隊,組織模範村、模範鄉,推動大生產運動,力爭人人豐衣足食;像馮雲鵬、張清益那樣,晝夜不停地幫助新來難民,為籌劃義倉,“甚至犧牲了自己家庭的一部分生產”;像閻開增、馮光琪那樣,為了保衛邊區,堅決地和特務破壞分子做鬥爭,像申長林、孫萬福那樣,擁護軍隊,努力完成政府的各種動員任務。《邊區勞動英雄代表大會給我們指出了什麼》,《解放日報》1943年12月26日。社論逐一介紹了在生產、運輸、變工、移民、擁軍等各領域的先進人物,目的就是呈現英雄人物的群體形象,使得生活於其中的每一個人都有學習的榜樣。當根據地的報紙與牆報上寫滿了勞動英雄的先進事跡,當鄉、區、縣乃至邊區勞動英雄大會在各地召開時,勞動英雄在鄉村社會裏就有了特殊的身份與地位。據趙超構觀察,回到鄉裏,勞動英雄便成為中共的“發言人”——說“共產黨”,說“毛主席”,說“組織起來”。見過世麵的勞動英雄自然成為群眾中的首領,村長、鄉長都要找他商量工作。對勞動英雄而言,政府有了貴客,得趕去陪客;開群眾大會,要坐在主席台上;變工、納糧、辦合作社,總是頭一個出來說話;村裏來了難民,得幫忙安插。一句話,“勞動英雄現在是出人頭地了,群眾相信他,政府看重他”趙超構:《延安一月》,上海書店1992年版,第212—213頁。。趙超構對勞動英雄的認知難免有不夠深入之處,但能夠給一位外來者留下如此印象,本身就說明中共塑造英雄的成功,或者說,榜樣的力量已經感染了圍觀者。
對一般群眾而言,勞動英雄是鄉村生活中的新生事物。據《解放日報》報道,1943年初,晉西北召開勞動英雄大會,獎品是三頭肥豬、十隻綿羊和一頭六七尺長的大犍牛。青年女作家莫耶在參加了晉西北的勞動英雄檢閱大會後,發現當那頭“戴著滿頭花彩像新娘子似的”大犍牛,跟著勞動英雄在人海中擠著走過時,人們興奮的眼神似乎在議論著它的主人可能是誰。可以想象,麵對主席台上的風光,以及物質獎勵的刺激,部分群眾一定有著成為英雄的衝動。莫耶:《勞動英雄檢閱大會——晉西北生產建設的一個縮影》,《解放日報》1943年1月25日。這種衝動在陝甘寧邊區建設廳的檔案裏得到了印證。勞動英雄楊正興從延安開會回到延川後,他的兄弟楊正平不服氣地說:“受苦,我還不如他?非和他比賽不成!”於是,種了很多棉花,沒有拾糞的工具,就用手來代替。楊正興越是講述在延安的風光禮遇,他越不服氣,越努力生產,第二年也當上了勞動英雄。《勞動英雄與模範工作者的作用》,陝西省檔案館藏,檔案號:6—1—241。從其後根據地出現的一大批勞動英雄可以看出榜樣的示範作用。毋庸置疑,幾乎每個勞動英雄的身上都有著這樣或那樣的缺點,但這對於1940年代初身處陝北的中共而言,無疑找到了破解困局的一劑良藥。在延安文藝座談會的最後一天,朱德稱讚莫艾采訪、報道勞動英雄吳滿有及其開展的勞動競賽,推動了邊區的農業生產,其社會價值不下於20萬擔救國公糧(1941年陝甘寧邊區征收農業稅的總數)。李春林主編:《光明日報曆任總編輯文選》,光明日報出版社1999年版,第292頁。
朱德對莫艾的表揚更多的是為了鼓舞士氣。根據地經濟狀況的好轉是與中共邊區工作重心轉移到生產戰線上分不開的,也是黨政軍各部門共同參與勞動的成果,至於勞動英雄在大生產運動中的作用,則有似廚師手中的“配料”,或者說催化劑。在吳滿有這些人的推動下,1944年1月上旬,延安縣召開勞動英雄大會,柳林區二鄉向何莊區二鄉提出合作競賽,目標是:(1) 開荒任務提早完成。(2) 組織劄工隊6個,計42人;變工隊20個,計218人;另以97個全勞動力, 90個半勞動力,再加上100犋牛,組織耕牛變工隊。(3) 組織54個婦女上山開荒。(4) 全鄉二流子要全部轉變,參加劄工隊。全鄉生產總隊長是吳滿有,鄉長任副隊長,行政村主任為中隊長,自然村主任為小組長(發表出來的文章中沒有這一注釋)。何莊區二鄉在回應挑戰的同時,所訂計劃更為具體,譬如:保證3個二流子轉變過來,冬季每天打柴300斤,拾糞10斤,每人打糧3石,保證學校新增學生8名等。在這兩鄉帶動下,金盆區三鄉、川口區六鄉要和柳林區二鄉競賽,蟠龍區向何莊區提出挑戰。為了發揮榜樣的力量,在大會閉幕式上,吳滿有上台號召所有勞動英雄與他比賽,當場就有二十幾人應戰,有的是個人計劃,有的是全村計劃,從而把生產的熱情推向高潮。王丕年:《延安縣勞動英雄大會上的幾個典型範例》,《解放日報》1944年2月10日 。趙超構由此感慨:有了勞動英雄,才有生產競賽、模範公民、模範村、模範鄉;有了勞動英雄,才能激勵群眾,將“群眾的最後一滴汗血都吸收到生產運動上去”,根據地才產生了在工頭的皮鞭之下都不能實現的勞動奇跡。趙超構:《延安一月》,上海書店1992年版,第208頁。
對中共而言,榜樣的意義不僅是要促進經濟發展,更是要通過他們來提高根據地群眾的思想覺悟,認真執行政府法令,把生產和軍事緊密地結合起來,把自己的命運與邊區的生存與發展統一起來。陝西省檔案館編:《陝甘寧邊區政府大事記》,檔案出版社1991年版,第221頁。對於民眾普遍反映的過重的公糧負擔,吳滿有質樸地說:“革命剛開始,我啥也沒有,政府不叫我繳一顆糧,隻叫我好好生產,現在我不愁吃,不愁穿,我有我就多繳些,我這份家當,是革命給我的呢!”柯藍:《吳滿有的故事》,《解放日報》1942年8月13日 。通過《邊區群眾報》記者柯藍的作品,吳滿有所發揮的政策宣傳功能得到了自然流露。在新正縣,二區雷莊村張清益因組織村民開荒,辦“義倉”,以備荒年救助,被評為邊區特等勞動英雄。受到表彰的張清益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邊區禁用法幣,老百姓提出疑問,張便解釋,“國民黨那裏不用邊幣,誰用了還要坐禁閉、砍頭”,邊區自然也不能用法幣。通過發揮勞動英雄在政治、經濟與社會生活中的標準作用、骨幹作用與橋梁作用,《勞動英雄與模範工作者的作用》,陝西省檔案館藏,檔案號:6—1—241。幹部與群眾之間的溝通更為順暢,中共在根據地的執政地位得到鞏固。如趙超構所言,勞動英雄製度的最初動機,隻是為了提高勞動效率,“現在的成果卻已大大的超過了這最初的目的”,英雄們不但成為群眾學習的模範,而且成了共產黨和民眾之間的橋梁。他們的活動使得邊區民眾在共產黨執政下仍能發生平等的感覺,也的確提高了農民的自尊心,使得他們樂於追隨共產黨的政策。趙超構:《延安一月》,上海書店1992年版,第215頁。
勞動英雄生動質樸的形象也給西方記者留下了深刻印象。在與趙超構同行的《曼徹斯特衛報》記者G.斯坦因眼裏,吳滿有身體結實、聰明和藹的眼神透著和善的笑容,誠實的麵孔書寫著中國農民的典型特征,是“別人無法模仿訓練的”。吳對於問題直爽而實際的答複,使斯坦因深信,這位可以和重慶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齊名,和毛澤東、朱德並列的勞動英雄,已經“成為中國農民善良、健全、前進的象征”,成為克服鄉村古老落後思想的成功典範。G.斯坦因:《紅色中國的挑戰》,上海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49頁。從吳滿有等根據地群眾身上,西方世界看到了紅色政權對國民政府的挑戰。可見,塑造勞動英雄不僅促進了生產發展,改善了幹群關係,也提升了中共局部執政的形象。
四、 政治訓練與調適
1944年底,晉察冀邊區在選舉出席陝甘寧邊區召開的英模大會代表中,一級英雄李勇因驕傲而落選,為此,時任中共晉察冀分局代理書記的程子華向毛澤東彙報了這一情況。毛澤東在肯定晉察冀分局處理結果的基礎上,強調李勇的驕傲,是由於中共領導幹部未能對他多做教育,以致這類現象在陝甘寧邊區也發生了,各地還會發生,“其責任主要地不是在他們本人,而是在於領導他們的人,此後,凡當選的英雄模範,須勤加教育,力戒驕傲,方能培養成為永久模範人物”《毛澤東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46頁。。為了一個落選英雄,中共晉察冀分局書記直接向毛彙報,而毛又鄭重回信,如此高級別的對話,反映了英雄模範素質不高的普遍性,也說明了對他們進行政治訓練的重要性。
回溯曆史的真實,小生產者出身的勞動英雄與中共的革命理想人格間必然有著或大或小的距離。在延安勞動英雄選舉大會上,蕭軍見到了吳滿有,與《解放日報》描寫吳滿有是一個猿頭虎背的質樸農民不同,在他看來,“吳滿有中等身材,麵貌顯得機智,清秀,動作輕便,不像一般畫像與刻像那般沉重、蒼老”蕭軍:《延安日記(1940—1945)》下卷,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第587頁。。從現在可以查閱的吳滿有影像來看,蕭軍的描述應更為客觀,版畫與敘事中的吳滿有形象,顯然是經過了藝術化的處理,以突顯農民英雄的質樸本色。 在選舉中,蕭軍發現吳的神情很不安,有一種“不屑”的神氣。因為他對一些選出人全不熱烈舉手,縣委王丕年似乎問他為什麼,但他顯得倔強,以不理會的樣子看著那黑板,微笑著,臉有點發紅,不看和他說話的人。蕭軍猜想吳對於其他候選人一定有“一種心裏不屑讚同的驕傲感”。作為政治上的典型,產生這種身份的優越感,是可以理解的,據邊區建設廳調查結果,有些勞動英雄品質不壞,但“由於平地一聲雷”,被榮譽衝昏了頭腦,遂驕傲自大起來,眼睛向上,隻對高級領導幹部負責,向群眾擺“官僚”架子,向區鄉幹部鬧獨立,陷自己於“光榮的孤立”。安塞縣勞動英雄楊朝臣和群眾關係搞不好,與鄰居發生糾紛時,要用石頭打斷別人的腿。區鄉幹部向他提意見,反而譏笑說,“哼,我是見過毛主席的”,並揚言要到朱總司令處告狀。《勞動英雄與模範工作者的作用》,陝西省檔案館藏,檔案號:6—1—241。關中分區馮雲鵬從延安回來後,也高傲起來,除了縣委書記,看不起縣上其他幹部。延安市勞動英雄田二鴻為創建模範村,強迫群眾一定要訂“耕二餘一”的計劃。《關於勞模運動中一些問題的附件材料》,陝西省檔案館藏,檔案號:6—1—245。
熱愛勞動是小生產者的傳統美德,也是立業之本。小生產者一夜之間成為勞動英雄後,並沒有改變自我的天性,或者說不可能與“昨天的我”決裂。據邊區建設廳調查材料,勞動英雄普遍存在自私自利、隻知為己、不知為人的缺點。這類勞動英雄個人勞動或有長處,但關心集體與幫助他人不夠。安塞縣真武洞鎮的張萬庫,受獎為全縣特等英雄後,認為公家獎勵為的是叫他多出公糧,心裏有意見,不參加變工隊,不肯讓自家的幾頭毛驢加入合作運輸隊,讓他給同村劉滿財借幾鬥糧食,“人家來馱幾次,不給,還胡罵政府”。延長縣勞動英雄杜勳,偷種洋煙,惡意賴婚,為打官司,半年未能好好生產。定邊縣二區四鄉勞動英雄趙慧仁,擔任鄉合作社主任,兩三個月內就貪汙了20餘萬元(已撤職)。另外,還有一些勞動英雄是在生產運動中轉變過來的二流子,但舊習難改,落後於一般群眾。作為二流子成功改造的典型,被推薦出席邊區勞動英雄大會的劉生海,回到吳旗縣後,就驕傲起來,瞧不起區鄉幹部,凡事獨斷專行。《關於勞模運動中一些問題的附件材料》,陝西省檔案館藏,檔案號:6—1—245。
麵對勞動英雄中存在的諸多問題,早在陝甘寧邊區第一屆勞動英雄大會上,毛澤東就指出:“決不能一見成績就自滿自足起來。我們應該抑製自滿,時時批評自己的缺點,好像我們為了清潔,為了去掉灰塵,天天要洗臉,天天要掃地一樣。” 《毛澤東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935頁。如何對勞動英雄進行政治訓練?在邊區建設廳看來,要把勞動英雄放到群眾中去,在群眾幫助下提高自己。《勞動英雄與模範工作者的作用》,陝西省檔案館藏,檔案號:6—1—241。在吳旗縣,通過群眾大會上的自我批評,劉生海決心以“改變半生二流子的那種毅力,來改造自己的缺點”。作為中共塑造的二流子改造模範,劉的符號意義顯然大於其創造的物質財富,因而仍被選為出席邊區群英會的代表。在邊區建設廳看來,劉生海自我改造的鮮活材料對其他勞動英雄也是一種“警惕和教育”《吳旗縣1944年關於劉生海從“二流子”變成勞動英雄的事跡材料》,陝西省檔案館藏,檔案號:6—397。。
據《解放日報》報道,在對根據地勞動英雄的政治訓練中,綏德縣王家坪、安塞縣馬家溝成為培養勞動英雄的模範村。王家坪村的特點是鄉村幹部與勞動英雄“打成一片”,形成全村的領導核心。凡事先經這個核心討論,形成統一意見後,再開黨員會、村民大會,核心小組開會時,大家“互相檢討批評”,以增進團結。通過協商來處理全村的事,既發揮了黨政幹部的領導作用,又發揮了勞動英雄的骨幹與橋梁作用,也必然會提高英雄人物在群眾中的威信。馬家溝則是把讀報組作為勞動英雄聯係群眾的經常性組織,通過讀報會上的踴躍發言與自我反省,以提高勞動英雄與普通群眾的政治覺悟與文化水平。由於成績突出,安塞縣委和縣政府獎勵每個組員“鉛筆一支,筆記本一冊”。參見《安塞馬家溝讀報組成為團結全村的中心》,《解放日報》1944年5月15日;午人:《安塞馬家溝村的讀報組推動了生產提高了群眾的文化水平》,《安塞文史資料》第4輯,第86頁。雖然沒有進一步的檔案資料來考察英雄人物的進步程度,但中共對勞動英雄的訓練由此可見一斑。
從因果關係來看,對勞動英雄政治訓練的前提是群眾有著成為英雄的渴望與向往,問題是,受根據地政府過度動員的影響,“勞動英雄”稱號對於群眾的吸引力與根據地新聞媒體以及文藝作品中的熱烈場景有著一定的距離。據陝甘寧邊區建設廳調查,老百姓怕當了勞動英雄,負擔加重,很多群眾推辭說:“沒工夫,顧不下。”誌丹縣農民趙明公不願當勞動英雄,縣上派人去找他,他很不高興地說:“鄉幹部通知我,我說沒工夫嘛,為什麼直接找來了?”背後還罵,“串狗的怎麼把我串上了?”《關於勞動英雄的幾個問題》,陝西省檔案館藏,檔案號:6—1—242。怕增加負擔是根據地群眾的普遍心態,延長縣的康義、樊文忠把當勞動英雄看成負擔,堅決不願當選。赤水縣三區八鄉趙誌德的父親,在鄉選舉會上裝病回了家。甘泉縣陳玉怕哥哥當選,偷換了票碗。子長縣西二區四鄉群眾不願當勞動英雄,就將鄉裏的二流子選上了。《勞模的產生(運動發展簡況)》,陝西省檔案館藏,檔案號:6—1—240。
由於基層政權過分重視先進人物的表率作用,縣(市)鄉政府各部門組織的活動都邀請勞動英雄參加,如此,勢必影響家庭生產。以1944年為例,及至3月20日,吳滿有“用在生產以外的時間達1個月又20天”《關於勞模運動中一些問題的附件材料》,陝西省檔案館藏,檔案號:6—1—245。。田二鴻在前9個月裏先後參加市區鄉各種會議,共誤工169天,占總天數的66.6%,他由此感慨:“今年以來隻到地上看過兩次。”參會之餘,勞動英雄還要應付各種調查訪問,綏德劉玉厚介紹,年初以來,來自延安、地委專署以及文工團的同誌接連造訪,應接不暇。由於開會等誤工太多,赤水馮雲鵬對專署王科長坦言:“今年開勞動英雄大會我不敢去了,移民是移了,但荒地沒開夠,隻開3畝(計劃10畝)。”田二鴻先後參加延安市西區合作社理事會議、大眾合作社會議、裴莊小學校董會、棗園與郝家溝座談會、市府十一運動座談會、市文教會議等(《關於勞模運動中一些問題的附件材料》,陝西省檔案館藏,檔案號:6—1—245)。“當英雄真光榮,可是誤不起工”,這是根據地群眾的普遍心理。《勞模的產生(運動發展簡況)》,陝西省檔案館藏,檔案號:6—1—240。在吳旗縣,群眾中就流傳著“勞動英雄應該輪著當”的說法。勞動英雄誤工太多,延誤農時,影響農業生產,甚至因此出現家庭糾紛。有的嫂子私下埋怨小叔子,有的兄弟鬧分家,更有兒子埋怨父親:“你再當上兩年勞動英雄,家裏飯也吃不上了。”《關於勞動英雄的幾個問題》,陝西省檔案館藏,檔案號:6—1—242。
群眾不願當選勞動英雄的背後,還有著萬一被發展為“公家人”的隱憂。根據1943年公布的陝甘寧邊區“鄉政府組織條例”,每個鄉僅有鄉長與文書“脫離生產”,也就是享有生活津貼,自衛軍連長與行政村主任均不脫離生產。《邊府修正公布〈鄉政府組織條例草案〉規定七項工作任務》,《解放日報》1943年10月28日。基層政權繁重的動員任務必然會影響他們的日常生產,根據條例,雖可酌情減免個人的部分負擔,但作為家庭主要勞動力,政策優惠還不足以補償他們付出的勞動。對個體而言,當生存問題成為生活的第一需要時,“公家人”的政治榮譽感必然就降到次要地位。
麵對鄉村社會對英雄塑造的抵觸情緒,1944年底,陝甘寧邊區政府提出對勞動英雄要求不宜過高,必須珍惜他們的時間與精力,不要什麼事情都找勞動英雄去做,使其誤工太多,妨礙生產。那種單純以“公糧出得多”或“工作擔負得多”為勞動英雄評選標準的辦法,也是不妥當的。有些勞動英雄家貧而勞動力少,不可能多出公糧或多誤工,“如果不注意到這一點,會造成好些人不願當勞動英雄的現象”《再談勞動英雄運動》,《解放日報》1944年11月30日。。當勞動英雄不再單純以公糧與“誤工”為評選標準時,這一符號就更多地承載了中共社會動員的目標導向意義。群眾對當選勞動英雄的顧慮,既有中共政策脫離實際給個體所帶來的生存壓力,也有小生產者以自我為中心的思想“劣根性”。鄉村社會改造麵臨的問題,考驗著中共局部執政的能力。應對挑戰需要開放製度的彈性空間,從為英雄節省時間到英雄標準的調適,中共實現了鄉村政策的現實回歸,體現了政策的靈活性。值得反思的是,勞動英雄的標準就是革命的理想人格,原本就是個體應該努力的方向,政策調適的背後,反映了鄉村社會小農經濟強大的自我保護能力,由此可以看出政黨與鄉村社會間隱含的緊張關係。
五、 共產革命與英雄塑造
勞動英雄的塑造始於20世紀30年代蘇聯的斯達漢諾夫運動。斯達漢諾夫出生於貧困的農民家庭,隻上過3年小學,便給人放牛,1927年,為了多掙錢,前往“中央伊爾敏諾”礦井挖煤。藍英年:《那麼遠、那麼近》,十月文藝出版社2012年版,第208頁。1935年8月31日,他在一個工作時間內采煤102噸,超過普通工人采煤定額13倍,成為工農群眾學習的榜樣。其後,汽車工業中的布塞根、製鞋業中的斯美塔寧、森林業中的穆辛斯基等勞動英雄紛紛湧現。聯共(布)中央特設委員會編:《聯共(布)黨史簡明教程》,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72頁。革命年代創造著英雄,也離不開英雄。問題是,為什麼共產主義運動需要塑造勞動英雄?
從馬克思的革命理論出發,無產階級是先進生產力的代表,是共產革命的主力軍,然而,動員無產者投身革命卻是一件困難的事情。因為基於革命動員的需要,對被動員者強調權利的獲得要遠勝過義務的履行,如此才能使被動員者產生革命的欲望。吊詭的是,一旦個體投身革命,就進入一個義務高於權利的革命場域。如何消解二者的張力?對於共產黨員,政黨可以通過理想、道德的教化,特別是革命紀律的約束來實現;但對於一般群眾,特別是工農群眾,讓他們履行革命的階級義務,則缺少有效的表達形式,或者說充分的理由。如何走出義務表達的困境?勞動英雄的塑造無疑滿足了這一需要,因為你是英雄,你就要履行一個英雄應盡的義務,因為英雄稱號的獲得是基於履行義務的先進事跡,而非階級身份的先天正當性,如此則一定程度上彌補了階級動員的效能不足,這也是蘇聯發動此項運動的直接原因。
斯達漢諾夫運動就是為了應對蘇聯集體勞動中的怠工現象,以提高生產效率。1936年5月,法國作家紀德訪問蘇聯,當接待方向他介紹牆上掛著的斯達漢諾夫工作者的巨幅肖像並聲言此人5小時幹了8天的活時,他一眼便看出這是“用來對付懶漢的”,便冒昧問了一句:“他先前是不是8天幹了5小時的活?”事後,作者反思是自己“太不知趣”,以至於接待方沒有給予正麵回答。藍英年:《那麼遠、那麼近》,十月文藝出版社2012年版,第212頁。可以看出,蘇聯的勞動英雄運動與中共在根據地尋找英雄的動機有著高度的一致性。1942年春,為克服經濟困難,陝甘寧邊區建設廳意識到要進一步推動生產,必須在群眾中發動競賽,造成生產熱潮,必須在群眾中抓住積極分子,“培養一個在運動中堪為表率的人物”《勞模的產生(運動發展簡況)》,陝西省檔案館藏,檔案號:6—1—240。。吳滿有們的出現就是應這一時代需要的產物,據莫艾回憶,毛澤東在與他的談話中,就把根據地開展吳滿有運動的意義,提到了與蘇聯斯達漢諾夫運動同樣的高度。齊誌文編:《記者莫艾》,光明日報出版社2010年版,第186頁。其後,勞動英雄既有著革命的理想人格,又是中共政策的化身,塑造英雄的過程就是政策宣傳的過程,表現為英雄表彰的政治榮譽、英雄宣誓的政策傳遞、英雄回鄉的政策落實等。
對勞動英雄的獎勵既有精神的,又有物質的。據李維漢回憶,在陝甘寧邊區第一屆勞動英雄大會上,獲勞動英雄特等獎有25人,各得獎金3萬元;獲勞動英雄甲等獎有34人,各得獎金2萬元;獲勞動英雄乙等獎有8人,各得獎金1萬元。另有5個模範村,各獎耕牛一頭。淳耀的白塬村(勞動英雄石明德所在村)、延安的吳家棗園(勞動英雄吳滿有所在村)、綏德的郝家橋(勞動英雄劉玉厚所在村)、華池的城壕村(勞動英雄張振財所在村)、定邊的賀家園(勞動英雄賀保元所在村),各獎耕牛一頭。參見李維漢:《回憶與研究》(下),中共黨史出版社2013年版,第428—429頁。這一時期根據地通貨膨脹很快,獎金的購買力已難以準確計算;但這並不影響對問題的判斷,因為耕牛是根據地主要的生產工具,一般中農以上的家庭才有,獎品的豐厚由此可見一斑。以物質獎勵刺激群眾生產是各根據地政府普遍采用的方式。在山西太行根據地,1943年秋後, 平順縣路家口村李順達參加縣與邊區兩次勞動英雄大會,獲獎兩頭大黃牛。行龍:《在村莊與國家之間——勞動模範李順達的個人生活史》,《山西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3期。如此獎勵,足以刺激群眾的參與熱情。問題是,物質刺激產生的功利主義可能因此被強化,而這是與共產黨人的價值取向相背離的,按照中共入黨誓詞的要求,個體為了組織的利益可以犧牲自己的一切,包括寶貴的生命。在共產革命的階級視域下,每一個純粹的共產黨員都應是革命的英雄人物,因為這個隊伍中的每一個人都“完全是為著解放人民的,是徹底地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毛澤東在《為人民服務》中提到的張思德就是這個隊伍中的好同誌,是平凡生活中的英雄,但如何使黨員成長為英雄並非一件容易的事情。中共在根據地塑造勞動英雄的背後,折射了鄉村黨員模範帶頭作用的不足,也預示著尋找與塑造英雄的難度。
古希臘神話傳說中,英雄人物都是神和人所生,他們處於半人半神之間,有著高於一般人的才能和非凡的力量。人類發展史上,先後出現過神靈英雄、先知英雄、詩人英雄、教士英雄、文人英雄、君王英雄,在卡萊爾看來,“整個世界曆史的靈魂就是這些偉人的曆史”卡萊爾:《英雄與英雄崇拜——卡萊爾演講集》,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上海分店1988年版,第2頁。。在共產革命中這一情形翻轉了過來,英雄來自草根,來自目不識丁的鄉村農民,因為人民群眾是曆史的創造者。勞動英雄塑造帶給中共的深層影響是理想主義精神氣質的現實回歸。對共產主義政黨而言,追求高尚的理想、道德與情操原本是其培養英雄的內在邏輯支撐,因為此類政黨更強調精神的力量,強調個體的無私奉獻。勞動導向的英雄塑造則是這一理想與現實的結合。
基於生產動員的現實需要,根據地產生了鄉、區、縣、分區以及邊區五級勞動英雄,目的是把根據地每個群眾都培養成勞動英雄,也就是說,英雄可以“批量生產”,每一個小生產者通過努力都可以企及。同時,勞動英雄也是需要批評教育的,而批評的主體恰是最廣大的人民群眾。在陝甘寧邊區,麵向群眾做自我批評,被稱為給勞動英雄“洗臉”,就是除去“臉上的灰塵”。《吳旗縣1944年關於劉生海從“二流子”變成勞動英雄的事跡材料》,陝西省檔案館藏,檔案號:6—397。如此,人們對英雄就多了一份監督,少了一份敬畏。
傳統意義上,英雄有著超出一般人的能力和非常人所能企及的精神品質,這也是千百年來英雄的價值所在,就此而言,他是民眾學習的榜樣,而非超越的對象,因為“偉人是自身有生命力的光源,我們能挨近他便是幸福和快樂”卡萊爾:《英雄與英雄崇拜——卡萊爾演講集》,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上海分店1988年版,第2頁。。推而廣之,一個民族的精神也多建立在不同時期英雄人物的傳奇故事與精神遺產之上,在此意義上,“一個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沒有英雄”。延安時期,勞動英雄的選拔與訓練,再現了中共生存政治的動員邏輯和靈活的革命現實主義,但一定意義上懸置或淡化了英雄的超越性色彩,也許這就是現代革命的廣泛參與與遊擊戰爭的底層動員所帶來的後遺症。 王建華\/權利抑或責任權利抑或責任原載於《江海學刊》2017年第4期。
——革命情境下婦女解放的行動邏輯
王建華一、 引言
受女權主義影響,共產革命情境下的婦女解放已成為大陸學界關注的熱點。從婚姻自由到識字運動,從參政議政到勞動女狀元,學者們的研究視野日漸開闊;但階級革命的線性敘事,使得史料梳理多於理性思考。如何深化對共產革命與婦女解放的研究?有學者以華北抗日根據地的婦女解放為考察對象,試圖揭示中共婦女解放政策和鄉村社會傳統之間的複雜關係,遺憾的是,或許受篇幅所限,研究者還停留在提出問題階段。曲曉鵬、邵通:《婦女解放政策與鄉村社會傳統——兼論華北抗日根據地對婦女生活的重構》,《山西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2015年第2期。揭示曆史細節,無疑可以展示革命的複雜性,有學者以鄂豫皖蘇區婦女解放為著力點,通過梳理中共推行婚姻自由給鄉村社會帶來的變化,揭示階級革命與人性解放的兩難困境。黃文治:《“娜拉走後怎樣”:婦女解放、婚姻自由及階級革命——以鄂豫皖蘇區為中心的曆史考察(1922—1932)》,《開放時代》2013年第4期。問題是,當我們過度關注曆史細節的微觀機製時,可能會出現隻見樹木不見森林的視覺偏差,無法厘清革命情境下婦女解放的行動邏輯。
中國共產革命中的婦女解放,很早就成為海外學界關注的對象,以女權主義為中心,學者們從婚姻自由、性別解放、政策動員等多個角度思考這一主題。美國東北大學曆史係教授柯臨清發現,中國共產黨創建初期,不少男性黨員提出解放女性的言論,為了實踐他們的信念,有人還挑戰傳統婚姻,這種積極改變傳統性別關係的行動,讓一些女性視中共為創造性別新角色的避難所。但令其不解的是,中共建立的仍是父權結構的政治組織,同時,麵對父權中心,女性黨員並沒有去挑戰它。Christina Gilmartin, “Gender in the Formation of a Communist Body Politics,” Modern China Vol.19, No.3,1993.女權主義的研究視角無疑開闊了學術視野,但革命情境下的婦女解放必須圍繞戰爭動員來思考問題,從性別政治的角度思考這一主題,無疑偏離了問題的本質;而對中共領導層的男性中心主義解讀,無疑有著結果逆推的價值偏好。或如美國休斯敦大學曆史係教授叢小平所言,這是把複雜的曆史進程過分抽象化和簡單化。社會變革成功需要多方配合的協同性,作者以左潤訴王銀鎖離婚案為線索,探討婦女是如何參與法律過程並在法律活動中對國家政策產生影響,叢小平:《左潤訴王銀鎖:20 世紀40 年代陝甘寧邊區的婦女、婚姻與國家建構》,《開放時代》2009年第10期。對於探尋40年代陝甘寧邊區鄉村社會與政府的互動關係,無疑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
考察海外研究成果,更具借鑒意義的是研究方法。美國萊斯大學曆史係教授湯尼·白露把注意力集中在眾多持續進行的曆史事件的不連貫性上,在“詞語誤用”視角下尋找解讀曆史證據的新方法。就女性問題而言,作者敏銳地發現“中國共產黨的締造者們所麵臨的問題是,應當用政治詞語把自然的性衝動找到歸屬,而不是麵對性衝動問題本身”,因而,中國共產主義婦女運動的早期設計師們明確反對“女性”這個用語,而是沿用從馬列經典作家到蘇俄的“婦女”概念,這也是本文以“婦女”為題的最直接原因,隻是作為一部以文藝作品為考察對象的思想史著作,對共產革命與女性解放的複雜關係著墨不多。湯尼·白露:《中國女性主義思想史中的婦女問題》,沈齊齊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05—206頁。
可以看出,較之大陸學者而言,海外學者的視野更為開闊,內容涉及女性在家庭、社會、軍隊中的地位,更有在性別政治和宗教視野下考察女性解放的內容。獨特的研究視角無疑有助於深化對這一主題的認知,但政治與社會文化的差異,使得他們很難貼近中國革命的曆史真實。高彥頤:《纏足:“金蓮崇拜”盛極而衰的演變》,苗延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88—289頁。回應西方“反男性主導”論的偏頗,有大陸學者從國家建構的角度,提出近代中國的婦女解放是國家建構的伴生物。遺憾的是,作者梳理了從戊戌前後到“五四”時期女性解放與國家建構的緊密聯係,唯獨沒有思考共產革命與婦女解放的關係。楊劍利:《國家建構語境中的婦女解放——從曆史到曆史書寫》,《近代史研究》2013年第3期。
檢討中外學者研究誌趣,在民族國家的框架下,有的關注某個時段的婦女解放,有的聚焦婦女解放的微觀機製,更有女權主義者,書寫著自己心目中的婦女解放。雖然杜讚奇多年前就提出把婦女史從民族國家拯救出來,杜讚奇:《從民族國家拯救曆史:民族主義話語與中國現代史研究》,王憲明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年版,第15頁。但如何對中共婦女解放運動進行係統考察,反思婦女解放對現代戰爭的多重影響,還缺少代表性的成果。共產革命滌蕩下的婦女解放,促發於男女平權、婚姻自由,但個體權益的覺醒並不必然轉化為革命的動力,其後,根據地婦女解放開始強調個體的責任意識。考察這一主題,既要把握從瑞金到延安中共政策演進的複雜過程,又要思考婦女解放與戰爭動員的一致與衝突,思考革命情境下婦女解放的精神與實質。
二、 共產革命滌蕩下的兩性自由
1930年代留法女博士陳學昭感慨,在祖國,“我從來沒有被看作一個人,總被看作次於男子,小於男子,輕於男子這樣的一種動物”陳學昭:《兩性與戀愛》,《延安訪問記》,廣東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05頁。。以陳學昭為代表的知識女性尚且如此,鄉村女性的社會地位就更加卑賤了,很多人都有著不堪回首的慘痛經曆。據20世紀60年代任職江西省婦聯主任的危秀英回憶,她1910年出生於江西瑞金葉坪鄉的貧農家裏,6歲的時候,父親為了還債,9塊銀圓把她賣到了興國,燒飯、砍柴、下田等重體力勞動摧殘著她的身體,以致她又瘦又小,十八九歲時隻有正常孩子十三四歲的身高。李小江主編:《讓女人自己說話:親曆戰爭》,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3年版,第43—44頁。在中央蘇區,80%的婦女出身童養媳,沒有家庭地位是普遍現象,其中,大足婦女要與男子一起從事體力勞動,並包攬一切家庭事務。《朱昌諧同誌關於贛西南婦女工作的報告(1930年10月23日)》,中央檔案館、江西省檔案館編:《江西革命曆史文件彙集(1930年)》(二),1988年,第114頁。身體與精神的壓抑,帶給鄉村婦女的是忍辱負重,可以想象,當共產革命以男女平權、婚姻自由動員鄉村婦女所產生的吸引力。據毛澤東1930年尋烏縣調查,各鄉政府成立之初,所接離婚案子日必數起,十個離婚案子,婦女提出來的就占九個《毛澤東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40頁。,革命對婦女的號召力由此可見一斑。
解放婦女必然會遭到危秀英婆婆們的抵製,而夫權思想的根深蒂固,也使得革命隊伍裏不乏守舊勢力。尋烏縣芳田赤衛隊隊長曾家勳舊愛未離又有新歡,原老婆要求離婚,他說:“我家是有進沒出的,你要離婚就一駁殼(槍)打死你。”《毛澤東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40頁。對於阻礙婦女解放的典型人物,鄉村革命者會把他們綁起來,戴上寫有罪名的高帽子,在蘇維埃各鄉間示眾。《中共閩西特委第二次擴大會議關於婦女運動問題決議案(1930年2月28日)》,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婦女運動曆史研究室編:《中國婦女運動曆史資料(1927—1937)》,中國婦女出版社1991年版,第91頁。遊行隊伍走村串巷,猶如流動的法庭,對圍觀者的教育與警示作用是不言自明的。同時,婦女解放還有著跨越階級邊界的“傳染性”,使得以陳學昭為代表的知識女性也行動起來,與底層民眾一起顛覆著傳統社會的“禮教習俗”。
中共領導下的中國革命,基層政權的建設者們多是沒有文化的農民,哪些屬於需要拋棄的“禮教習俗”,他們並沒有清晰的認知,隻能依據自己的理解,塑造著婦女解放的內容。1929年建立的尋烏縣蘇維埃政權,從保護個體權利出發,申明禁止捉奸,如此,等於鼓勵男女私情。其後,尋烏縣南部各地發生很多男女紛擾,為保護婦女權益,各鄉都組織了婦女協會,但隨之而來的是,青年婦女和鄰鄉男性青年的戀愛行為逐漸多了起來,在山上公然成群地“自由”起來。青年男女的混亂行為遭到來自家庭的抵製《毛澤東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41頁。,由此引發的衝突必然會傷害革命的正當性。問題是,尋烏縣青年男女之間的亂象在早期中共控製區具有普遍性。據中共贛西南工作報告,“青年農民,愛狂高漲,毛毛雨,妹妹我愛你等類的戀歌”,唱得如醉如癡,鬧出許多風流事,幸而地方黨組織對此問題糾正得早,否則,“無原則的亂子不知要鬧得怎樣”。《中共江西省委巡視員張懷萬巡視贛西南給中央的綜合報告(1930年4月5日)》,中央檔案館、江西省檔案館編:《江西革命曆史文件彙集(1930年)》(一),1988年,第84—85頁。中央蘇區的問題在鄂豫皖也同樣存在著,在紅安、黃麻、黃陂、光山等地,部分黨內負責人與女性發生不正當的關係,導致基層政權缺少戰鬥力。《何玉琳給中央的報告(1929年9月8日)》,中央檔案館、湖北省檔案館編:《湖北革命曆史文件彙集(1927年—1934年)》(特委文件)(一),1985年,第125—126頁。
為維護鄉村社會的正常秩序,1930年2月尋烏縣革委會通過“貞操問題”決議,已婚男女,不準與第三者發生性關係,私奸者嚴辦,同時,反對一夫多妻、一妻多夫製度;永新縣蘇維埃則提出了反對流氓意識的口號。問題是,對於長期處於性壓抑狀態下的鄉村婦女而言,一旦傳統社會秩序被顛覆,對自由的渴望常常超出製度約束的範疇。據1931年7月12日湘鄂贛蘇區辦事處負責人張啟龍的贛西工作報告:“在安福縣,近來每個女子,特別是所謂開通的女子都有三個男子:一個是丈夫,兩個是候補,其中,一個半公開,一個秘密的,如與現在丈夫合不來,離婚後,即以公開的遞補。在西區,每個男同誌有一個老婆、一個愛人的奇事。”《張啟龍關於贛西工作情形給中央局的報告(1931年7月12日)》,中央檔案館、江西省檔案館編:《江西革命曆史文件彙集(1931年)》,1988年,第106頁。張啟龍反映的問題也許僅是個別現象,或有誇大的成分,但其真實性應不容置疑。據原西路軍女子先鋒團團長王泉媛回憶,中央蘇區時期,王任職吉安縣少共婦女部部長,因工作原因半年沒有回家,當她回來時,丈夫已到“野老婆家”去了。李小江主編:《讓女人自己說話:親曆戰爭》,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3年版,第24頁。
如何在婚姻問題上建構共產革命的新秩序?1931年12月1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通過婚姻條例,男女婚姻以自由為原則(結婚年齡:男子須滿20歲,女子須滿18歲),但禁止一夫多妻與一妻多夫《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條例(1931年12月1日)》,韓延龍、常兆儒編:《革命根據地法製文獻選編》(下卷),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3年版,第1533—1534頁。;結婚應舉行典禮以昭鄭重《區蘇維埃政府會議記錄》,中央檔案館、江西省檔案館編:《江西革命曆史文件彙集(1933年—1934年及補遺部分)》,1992年,第486頁。,文明結婚儀式包括奏軍樂,奏國樂,對先烈行三鞠躬禮,唱國際歌,唱少先隊歌等16個步驟,同時,婚禮現場張貼“打破包辦婚姻,實行男女平權,攜手同行平等禮,同誌合唱自由歌”等紅色對聯,這既是烘托氣氛,也是政治宣傳的需要。結婚為何要唱少先隊隊歌?根據毛澤東《長岡鄉調查》,加入少先隊的是16至23歲的男女青年,《毛澤東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91頁。也正是集中結婚的年齡段。婚禮儀式的編排與操演,寄予了中共對青年男女的革命期望,那就是不忘先烈的犧牲精神,牢記共產革命的神聖使命,按照少先隊的要求投身革命。問題是,當“平等”、“自由”成為婦女解放的中心內容時,紅色婚禮能在多大程度上彙聚革命的力量是值得深思的。
三、 男女平權的革命困境
蘇維埃政權成立後,婦女解放是以“男女平權”為中心,強調爭取個體權利的婚姻自由。在1930年3月贛西南蘇維埃政府成立大會上,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贛西南特委提出,女子嫁給殘廢者,得自由離婚,丈夫出門一年未歸者,妻子得自由嫁人。此規定一公布,就在鄉村惹起諸多糾紛,尤其是受傷的紅軍士兵產生娶不到老婆的恐慌,更有落後者要求請假回家。《中共江西省委巡視員張懷萬巡視贛西南給中央的綜合報告(1930年4月5日)》,中央檔案館、江西省檔案館編:《江西革命曆史文件彙集(1930年)》(一),1988年,第84—85頁。從保護婦女權益的角度出發,中共強調婚姻自由原本無可厚非,但由此造成紅軍士兵的恐慌則非革命者所期望,或者說它背離了解放婦女投身革命的初衷。
如何培養婦女的革命意識,使婦女解放走出婚姻自由的狹隘空間,實現從自在階級向自為階級的轉型?階級視域下,讓男女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權就成為培養婦女階級覺悟、提高動員能力的邏輯起點。根據1933年毛澤東才溪鄉調查,在上才溪,有夜校4個,學生120多人,多是女性,另有識字班、俱樂部等識字組織。《毛澤東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41頁。時任江西省蘇維埃政府土地部部長的黃發桂坦言,婦女通過讀書、唱歌,大大提高了“男女平等平權”的覺悟。李小江主編:《讓女人自己說話:親曆戰爭》,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3年版,第16—17頁。
中共到達陝北後,提高婦女文化水平依然是工作的重心。中共中央婦女委員會要求,政府機關和民眾團體要給“婦女大眾建立免費教育的學校,同時,用群眾自己的力量和熱忱,盡可能地建立識字班、夜校、救亡室、話劇團等掃盲組織”,以啟發婦女的民族意識、民主意識和基本的政治覺悟。《中共中央婦委關於目前婦女運動的方針和任務的指示信(1939年3月3日)》,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婦女運動曆史研究室編:《中國婦女運動曆史資料(1937—1945)》,中國婦女出版社1991年版,第142頁。據陝甘寧邊區政府1939年的不完整統計,僅延安、延長、延川、慶陽就建立了1260個婦女識字小組,動員了7 816人參加識字。蘇華:《獲得民主權利的陝甘寧邊區婦女(1939年12月1日)》,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婦女運動曆史研究室編:《中國婦女運動曆史資料(1937—1945)》,中國婦女出版社1991年版,第184頁。雖然相關研究成果表明,識字運動的效果差強人意王建華:《陝甘寧邊區的新文字運動——以延安縣冬學為中心》,《南京大學學報》2011年第3期。,但當作為身份象征的受教育權成為革命者的動員手段時,其過程本身就已經昭示了男女平權的進步意義。
與識字運動同時進行的是提高婦女參政水平。中央蘇區時期,凡年滿16歲的鄉村男女青年,隻要不剝削他人勞動,不違反蘇維埃法律,有行為能力者,均享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選舉細則(1931年11月)》,韓延龍、常兆儒編:《革命根據地法製文獻選編》(上卷),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3年版,第91—92頁。在1933年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第三次選舉運動前夕,中央執行委員會發布第22號訓令,鄉(市)蘇代表中,至少要有25%的女性。《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訓令第22號》,中共江西省委黨史研究室等編:《中央革命根據地曆史資料文庫·政權係統》(七),中央文獻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906—907頁。抗戰爆發後,為創建模範的民主政權,陝甘寧邊區第一屆參議會通過關於提高婦女政治地位的提案,強調各級參議會應有25%的女參議員,各機關應大量吸收婦女工作。《陝甘寧邊區第一屆參議會提高婦女政治經濟文化地位案(1939年4月4日)》,《中國婦女運動曆史資料(1937—1945)》,中國婦女出版社1991年版,第176頁。
毋庸置疑,識字運動與參政動員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婦女的政治覺悟與革命意識,但個體本位的權利表達,必然會提高婦女的維權意識,集中表現為對婚姻自由的向往與追求。早在中央蘇區,紅軍妻子(簡稱:紅屬)的離婚問題就困擾著基層政權。據1933年1月7日中共湘贛省委婦女部報告,永新多數青年參加了朱德、毛澤東領導的紅軍,離家五六年沒有音信,許多紅屬要求離婚,“鬧得非常厲害,不準她離,她總是天天吵”,更有私生孩子的現象,究竟如何解決,“請給我們以詳細的指示,這是我們萬分盼望的”。《湘贛省委婦女部報告(1933年1月7日)》,《中國婦女運動曆史資料(1927—1937)》,中國婦女出版社1991年版,第313—314頁。中共湘贛省委婦女部之所以請求中央指示,是因為蘇維埃中央政府頒布的《中國工農紅軍優待條例》與《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條例》存在相互衝突的內容。前者規定“紅軍在服務期間,其妻離婚必先得本人同意,如未得本人同意,政府得禁止之”《中國工農紅軍優待條例》,江西省檔案館、中共江西省委黨校黨史研究室編:《中央革命根據地史料選編》(中),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596頁。;後者則強調“凡男女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的,即行離婚”《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條例(1931年12月1日)》,韓延龍、常兆儒編:《革命根據地法製文獻選編》(下卷),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3年版,第1534頁。。可以想象,當紅軍妻子拿起“婚姻條例”的武器提出離婚訴求時,地方政府麵臨的尷尬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