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圈地運動與英國文學的鄉村敘事”(15BWW045)

圈地運動與英國文學的鄉村敘事

南京大學出版社圖書在版編目(CIP)數據圈地運動與英國文學的鄉村敘事 \/ 吾文泉著. —南

京: 南京大學出版社, 2021.1

ISBN 9787305239106Ⅰ. ①圈…Ⅱ. ①吾…Ⅲ. ①英國文學文學史研究

Ⅳ. ①I561.09中國版本圖書館CIP數據核字(2020)第217297號出版發行南京大學出版社

社址南京市漢口路22號郵編 210093

出版人金鑫榮書名圈地運動與英國文學的鄉村敘事

著者吾文泉

責任編輯董穎編輯熱線02583596997照排南京紫藤製版印務中心

印刷廣東虎彩雲印刷有限公司

開本718×10001/16印張29字數521千

版次2021年1月第1版2021年1月第1次印刷

ISBN9787305239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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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曆史上大規模的圈地運動自15世紀末到19世紀中葉延綿450多年,對英國農村產生了巨大影響,土地被圈圍成為牧場、遊樂場或大農場,大批農民失去賴以生存的根本,背井離鄉,要麼淪為流民、乞丐,要麼進入城鎮,成為廉價勞動力。圈地運動在英國一直飽受批評,曆史學家、社會學家和文學家們不斷抨擊圈地運動的血腥與殘忍,莫爾還甚至批評它為“羊吃人”的血腥事件。

作者以跨學科的視角將英國曆史上著名的事件作為中軸,詳細梳理並闡釋了不同時期的文學對圈地運動的態度。與以往我們認知視界不同的是,作者認真而詳細地評述了大批作家對圈地運動的猛烈的批評,同時還挖掘文學史上一些不為人所知的作家作品,證明在漫長的四百多年期間,確實有少數作品發出了迥異於流行的圈地批評觀,高唱圈地運動的讚歌,與農學和經濟學界微弱的讚揚聲相呼應。由此,英國文學對圈地運動的態度逐漸呈現多元化和多樣性。按照作者的研究結論,其並非一邊倒的圈地敘事觀包含了感傷敘事、生態敘事、倫理敘事和象征敘事等多種模式。

這部煌煌巨作讓讀者加深了對文學的圈地批評敘事的了解,如莫爾、莎士比亞、哥爾德斯密斯、克萊布和騷塞等,他們不但批評力度猛烈,還使得大批作家(如約翰·羅賓遜、安東尼·金、托馬斯·庫姆、提摩西·德懷特和阿瑟·帕塞等)蜂擁而至,紛紛站隊反對圈地運動。本書還從另外多個視角剖析作家們的圈地視界,如圈地運動的結果是農村生態的大變化,原始的敞田製過於條塊分割而淩亂無序,而圈地運動帶來了整齊劃一。蒲柏、安布羅斯·菲利普斯和約翰·蓋伊等,他們盛情讚美圈地帶來的大規模生產模式、自然美和田園風光;也有不少作家認為圈地是對農村生態的破壞,如科貝特和克萊爾等;更有一批作家將圈地運動的資本主義私有製對農村的滲透理解為自私自利思想的蔓延,托馬斯·格雷、奧斯汀、夏洛特·史密斯、彭斯和華茲華斯兄妹等,都將圈地運動隱含於悲情故事的背後,深挖人性的脆弱之處;許多作家把圈地運動作為一個隱喻,將它作為象征敘事的母本,進入故事深處,顯示出敘事結構內部的“潛文本”特質,斯賓塞、笛福、菲爾丁、斯摩萊特和米特福德等人,別具一格地將圈圍當作荒蠻與文明的邊界,令人耳目一新。

本書是作者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成果,內容翔實,研究紮實,史料豐富,把英國文學史上與圈地運動相關的文學作品做了全景式的梳理,尤其深入鄉村文學的腹地,挖掘農村、農民和農業等方麵的嚴肅題材,揭示圈地運動對農村和農民的巨大影響。可貴之處便是,作者超越了眾所周知的“殘忍圈地觀”,挖掘出許多觀點與之相左的作家作品,深層次地結合經濟學和農學有關“圈地促進發展”的研究成果進行文學闡釋,充分體現了文學的跨界研究之實質。同時,他又兼顧圈地文學中的人性、倫理和敘事美學特征的分析與探究,做到了全麵而多元。

楊金才2020年12月8日於南京大學目錄

引言圈地運動與英國文學的鄉村敘事001

第一節曆史鉤沉:“圈地運動”的進程001

第二節曆代評價:“圈地運動”的闡釋008

第三節英國鄉村文學與圈地敘事的研究綜述015

第一章早期圈地:文學想象中的農夫與田園牧歌019

第一節文藝複興初期的“妖魔化”:莫爾及其他 020

第二節莎士比亞戲劇中的流民圖029

第三節圈地禮讚:農耕、莊園與花園的文學表征040

第四節“掘地派”的反圈地運動052

第二章圈地文明:鄉村現實文學064

第一節《魯濱遜漂流記》中的圈地思想065

第二節土地財產與小說想象081

第三章圈地風暴:普通農民與感傷文學097

第一節感傷主義文學098

第二節圈地風暴與農民的掙紮110

第三節溫和的批評125

第四章荒村:哥爾德斯密斯的奧本135

第一節甜美的奧本137

第二節廢村奧本145

第三節鄉村共同體的消亡157

第五章原始村莊:喬治·克萊布的反圈地觀168

第一節《村莊》的反田園敘事169

第二節圈地陰影中的《自治鎮》187

第六章後圈地時代:村莊變遷史200

第一節羅賓遜與金:聲援《荒村》202

第二節從奧本村到北美212

第三節重建的村莊227

第七章圈地悲情:夏洛特·史密斯的流浪詩意243

第一節詩人的流浪與悲情245

第二節農田改良與圈地衝擊253

第八章自然寫作:圈地中的農情詩歌268

第一節蘇格蘭農民詩歌269

第二節懷特與羅傑斯的悲傷自然283

第三節布魯姆菲爾德兄弟296

第九章圈地隱喻:華茲華斯詩歌中的底層人306

第一節湖區圈地與普通農民307

第二節圈地中的變遷與鄉村美德的向往320

第十章圈地中的邊緣人:羅伯特·騷塞的同情書寫335

第一節抒情詩歌中的圈地與普通人的遭遇336

第二節大眾平等社:《馬多克》和《瓦特·泰勒》 347

第三節《英國來信》談圈地360

第十一章圈地階層:奧斯汀的鄉村小說370

第一節奧斯汀家族與圈地運動372

第二節奧斯汀小說中的鄉紳階級381

第三節奧斯汀小說中的圈地景觀390

第十二章圈地挽歌:約翰·克萊爾的傷情村社 402

第一節失落的“伊甸園”403

第二節入侵的“界限”412

第三節飄搖的“根”422

結語:走向一種新圈地敘事思想433

引用作品441

後記458

引言圈地運動與英國文學的鄉村敘事

第一節曆史鉤沉:“圈地運動”的進程

圈地運動是指英國從1500年到1850年的農業土地製度改革運動,即領主、鄉紳、富有佃農和其他投資者把原犬牙交錯的“敞田”(champaign, extensive, open fields)和“條田”(strips)以及公地、荒地和沼澤地等用樹籬(在邊界種植喬木或灌木形成高大的樹林圍牆)、籬笆、石牆、圍牆和壕溝等障礙物圈圍起來,占為己有,改零散農耕為牧場或大農場,以提高生產效率,獲取更高的利潤。圈地現象在歐洲很多地區皆有,如德、法、荷、丹等國,而英國的圈地運動最甚,規模最大,曆時亦最久遠。

一、 中世紀莊園與敞田製

從諾曼征服到14世紀,莊園(manor)是中世紀英國大部分地區農村的主要社會組織結構,包括領主宅院、教堂和村社等。一個村社可能就是一個莊園,也可能幾個村社為一個莊園,抑或一個村社為幾個莊園。村社由自由佃農、維蘭和茅舍農等依附農構成。莊園的土地大小不一,小的幾百英畝,大的達到幾千英畝。莊園土地分為草地、牧場、耕地、公用地、荒地、林地和沼澤地等。每個莊園設總管、管事和監工等職務,管理領主與佃農間的關係。莊園擁有莊園法庭,定期開庭,處理莊園內部事務。根據李雲飛的研究,莊園“既是一個分配組織(領主收租收費的單位),也是一個生產組織(領主自營地和佃農份地所構成的體係);不僅是一個經濟組織,也是一個社會管理和控製的組織(包含莊園法庭)”。李雲飛:《中古英國莊園製度與鄉村社會研究》,暨南大學出版社,2014年,第11頁。

有關英國莊園地產的文獻記載始於1086年的《末日審判書》(Domesday Book),1086年,威廉一世在英國全境實行土地普查,拓印成土地清冊。據《盎格魯撒克遜紀年》(AngloSaxon Chronicle)記載,1085年隆冬時分,國王在格魯斯特舉行了大型議會,討論他的土地如何占有,由誰占有。於是,他派遣手下人去往英格蘭全境各郡,查清每個郡的家庭數量、土地情況、牲畜、每年的稅收數量等。[Author Unknown. “The AngloSaxon Chronicle”, Translated by Giles, J. A. & Ingram, J., Project Gutenberg (online), accessed on Feb. 10, 2017.]調查內容包括當地地產歸屬情況,每個莊園的麵積、工具和牲畜數量,各類農民人數,以及草地、牧場、森林、魚塘的麵積,該地產的價值等。編製土地清冊的目的,主要是了解全國土地分封情況,了解貴族的財富占有情況,以便穩定王室收益(閻照祥,《英國史》,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37頁)。百姓麵對清查就像麵臨末日審判一樣,因此被稱為《末日審判書》,其正式名稱為《土地賦稅調查書》或《溫徹斯特書》。該書普查統計,當時150萬人口中,農民占90%以上。領主是莊園土地的實際擁有者,除了部分土地自營外,大部分出租給農民耕種。租期和租金按照慣例執行,租期基本按“長子繼承”的傳統習慣承租,但租金不高,按年交納。租地農民主要有維蘭(villan,即農奴)和茅舍農(cottager)。維蘭,或稱公簿持有農(copyholder)、習慣佃農,租耕領主的大片土地(通常為30~60英畝);或稱租地持有農(leaseholder),公簿持有農:佃農在領主的控製下,根據莊園法庭案卷規定或習慣法規定,承租領主的土地,記錄在莊園的簿冊上,佃農持有承租的副本。租地持有農:在有限的租借期內,依據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契約租地的佃農。(Fryde, E. B. Peasants and Landlords in Later Medieval England 13801525, Gloustershire: Alan Sutton, 1996: 117118.)短期租耕領主的土地。維蘭必須承擔領主的勞役(一般每周三四天)、地稅、兵役等義務,中古時期英國農民大多是維蘭;茅舍農,承租領主的少量土地(3~5英畝),居住於領主提供的茅舍,較為貧窮,除了租耕領主土地外,還經常在閑時去做雇工。而農村中地位較高的是自由佃農,即自由持有農(freeholder),自由持有農:自己擁有土地的保有權,相當於承租國王的土地,為國王效勞,受國王普通法節製。他們擁有土地有兩種方式,要麼通過履行騎士義務取得保有權(騎士階層);要麼自己持有土地,代代相傳。(Adkin, Benaiah W. Copyhold and Other Land Tenures of England, London: The Estates Gazette, 1919: 42.)由國王的普通法管理,不受莊園法庭鉗製,向領主交納地租,後來發展為自耕農。英文yeoman,也被譯成“約曼農”,在中世紀地位較高,但自己擁有的土地較少(因此有時有的自由佃農還會去維蘭地上做雇工以養家糊口),擁有自由遷徙權。由於勞役、兵役和人頭稅等對於領主而言至關重要,因而佃農不能隨意遷徙,導致了莊園或村社成了自給自足的封閉經濟體。

中古英國農耕模式采用敞田製(open fields)。在敞田製下,耕地被分為許許多多長條形狀的田地(每塊0.5~1英畝,大約長220米,寬22米),被稱為條田(strips)。條田間以田埂作隔,佃農每家耕種多少不等的條田。鑒於氣候和田地肥力等因素,敞田采取二圃製(第一年,二分之一的田地種植莊稼,另一半則休耕長草,以積蓄肥力,休耕地上可以放牧;次年輪換)或三圃製(田地被分為三份,每三年輪休一次)的休耕製。一首中世紀童謠為證:

燕麥、豌豆、大豆和大麥生長,

你也好,我也罷,沒人知道哪裏,

燕麥、豌豆、大豆和大麥生長。Patton, Julia. The English Village: A Literary Study, 17501850, New York: The Macmillan Company, 1919: 15.

亦為公平起見,條田是平均分配給佃農耕種的,即肥沃的土地和貧瘠的田地每家都有,幹地、濕地、遠地、近地等皆然。因而,各家土地在均衡分配後犬牙交錯,造成諸多不便。耕作時皆須高度統一(含耕種、收割、給排水、施肥等),休耕時一起長草放牧。休耕放牧的條田和荒地、林地和沼澤等,一並被稱為公地(common fields),這個製度中的農民亦被稱為“普通平民”(commoners)。內森認為,公地的使用權歸普通農民,這個使用權,法律上稱“地役權”(profit a prendre),就是公共權(common right)。公共權對於小農、手工業者、無地農民等影響較大,根據習慣法,不同份地的農民享有不同的使用權和使用時間,它的存在和變遷對於鄰裏關係和維持鄉村平衡關係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Neesen, J. M. Commoners: Common Right, Enclosure and Social Change in England, 17001820,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3: 1.)佃農們在承租領主田地後須上交實物地租(即糧食果實),之後所剩無幾,隻夠全家溫飽,有時必須依賴公地和草地放牧牲畜(按照承租田畝大小規定其牲畜的數量)補貼家用,發展副業,還需要在樹林裏打獵、砍柴做燃料、取材做建材,以及在濕地、荒地等挖碳泥、捉魚蝦,養家糊口。總之,佃農們過著自給自足的農耕生活。

莊園土地耕作由於上述休耕製和平分地逐漸出現效率低下之現象,農業技術也難以得到革新和發展,分散而禁錮的敞田製弊端日益顯現。到14世紀中期,封閉的、狹小的和相對靜止的莊園製度開始走向衰落,並孕育著一場翻天覆地的農業革命。

二、 協議圈地

除了中世紀封建土地製度的約束,導致早期圈地的原因至少有三個:① 人口減少,農奴製消亡。15世紀下半葉,在經曆了百年戰爭(1337—1453年)、黑死病(瘟疫)和玫瑰戰爭(1455—1485年)之後,英國人口銳減。尤其是玫瑰戰爭大大削弱了貴族力量,貴族統治階級自戕,大批貴族慘死(僅玫瑰戰爭三十年間,男爵及其以上的貴族死於刀兵者就有60餘人,騎士之類的中小封建主數以千計,封建家兵和雇傭兵大約為8萬~10萬人)。閻照祥:《英國史》,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24頁。此起彼伏的農民起義,規模較大有1381年的瓦特·泰勒起義和1450年的傑克·凱德起義,兩次起義均攻陷倫敦,雖終究失敗,但其提出的解除各項封建義務、人身自由和地產均等條件基本實現。將佃農們從沉重的封建枷鎖中解放出來,農奴製旋即消亡了。由於缺乏勞力,大片農田閑置,這給農村土地重組和合並提供了極佳的機遇。② 羊毛業迅猛發展。此時的英國毛紡織業業已發達,克拉潘(John Harold Clapham, 1873—1946)在其《簡明不列顛經濟史——從最早時期到1750年》中說道:“在諾曼征服之前,英格蘭便已出口羊毛。”(克拉潘著,範定九、王祖廉譯:《簡明不列顛經濟史——從最早時期到1750年》,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80年,第147頁。)羊毛價格上漲,養羊業有利可圖。將田地圈圍改為牧場既省錢(雇工相對較少),又省力(不用耕種或輪休)。羊毛業最繁榮的地區是英格蘭西南部和東盎格利亞,與歐洲最大的羊毛集散地弗蘭德斯隔海相望,雙方羊毛貿易頻繁,交易量逐年遞增,“1354年,據估計出口呢絨不到五千匹,到1509年就達八萬匹,到1547年竟達十二萬匹”。阿·萊·莫爾頓著,謝璉造等譯:《人民的英國史》,北京:三聯書店,1962年,第205頁。③ 貿易和對外擴張加速。自地理大發現後,歐洲列強紛紛對外擴張,殖民地掠奪加劇,貿易劇增,商品經濟大發展。英國除羊毛業繁榮外,又興起了製皂、釀酒、造船、玻璃製造,以及火藥、紙張、硝石和食糖等一連串的新工業,且按照工廠規模生產。商品經濟漸漸滲透到英國鄉村,給土地商品化提供了現實條件。

從農耕方式和經濟發展的角度而言,條田當然不利於個人耕種,所以部分富裕的自耕農就互相協商交換或買賣,使土地集中,這樣的圈地完全是自發自願的。公地和荒地,從法律上而言,是領主的,但實際上是公用或無主的,即大部分佃農有權使用公共用地。當土地緊缺時,領主、富裕農民,甚至是佃農,都看上了這些公地和荒地,並圈占為己用。“圈地”是個很含糊的名詞,它至少包括三種不同的活動:“圈圍那些作為英格蘭中部農業特點的廣大敞田;圈圍城市或村落中正規的公地;采用北方那種意味深長的‘侵蝕’方法逐漸侵占森林地、沼澤地以及其他荒地。”克拉潘著,範定九、王祖廉譯:《簡明不列顛經濟史——從最早時期到1750年》,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80年,第271頁。

於是,通過買賣、合並、交換和法律判決等協議手段,領主、富裕佃農和自耕農等開始圈圍條田、荒地等,開辦農場和牧場,雇工經營,顯露出資本主義經濟的端倪。其實,在中世紀的英國,零星的圈地行為古已有之,但尚未構成運動規模。自12世紀,部分領主已開始圈圍土地,以保護圈圍地內的羊群,或防止外來者或動物入侵,同時改良土地和耕種方式,提高產量。1235年,亨利三世頒布《墨頓法案》(The Statute of Merton),其中第四條允許領主圈圍土地,但同時規定領主如要圈地(耕地或林地或草地,以便連成一片),必須給佃農補償一塊空地以滿足佃農的放牧之需。此規定又在1285年的《威斯敏斯特法案》中得到補充和修正。克拉潘論述道:“在13世紀的時候,我們可以看到在英格蘭中部實行敞田製的村莊中,土地的出售與買進、出租或交換,以及對份地的再劃分和合並等交易都非常活躍”。(克拉潘著,範定九、王祖廉譯:《簡明不列顛經濟史——從最早時期到1750年》,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80年,第127—128頁。)15世紀70年代以後,圈地活動愈演愈烈,波及英國40個郡中的35個。但在這段時間內被圈圍的土地總麵積並不很大,根據1517年和1607年兩次調查報告推算,1455—1607年間,被圈圍的土地50多萬英畝,占英格蘭總麵積的2.76%,Gay, Edwin F. “Inclosures in England in the Sixteenth Century”,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903, Vol. 17 (4): 586; Lipson, E. The Economic History of England, Vol. 2, London: Adam and Charles Black, 1937: 180.且集中於英格蘭的中部和東部。早期圈地大多在租期結束或通過協議終止租期後進行的,但佃農和領主們要達成協議,比如領主要占一塊,就給佃農一些補償,因而這樣的圈地行為亦被稱為“協議圈地”。但圈占公地、草地、林地、濕地和荒地對佃農的影響甚大,因為這是佃農日常生活的依托和基礎。還有少數地主用暴力、恫嚇或欺騙等非法手段進行圈地,趕走農民。失地農民流離失所,怨聲載道,鄉村荒廢,社會影響很大。為此,都鐸王朝多次頒布禁令,企圖阻止圈地,懲治盲流乞丐,1489年亨利七世頒布的第19號法令,禁止拆毀附有20英畝以上土地的農民房屋。1515年,亨利八世限令把改為牧場的耕地在一年內複原;1533年的一項法令抱怨不少業主擁有24000隻羊,於是限定不得超過2000隻;1534年亨利八世頒布的法令,又重申這條法律,同時規定重建那些荒廢了的農場,製定耕地和牧場的比例等等。但是,這些規定都同樣毫無效果。還頒布《濟貧法》(The Poor Law, 1601年)接濟窮人,但收效甚微。

都鐸時期的圈地還因亨利八世的宗教改革而進一步加劇。中世紀英國教會依仗羅馬教廷的宗教權威,享有極高的政治和社會地位,甚至幹預英國內部事務。教會占有大量地產,是封建地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教會通過受捐稅和出售贖罪卷及其他神物巧取豪奪,積累了大量財產,除部分上交羅馬教廷外,其餘都留在教會,導致教會奢侈腐敗,引起全社會不滿。16世紀初,德國馬丁·路德和法國加爾文開始宗教改革,亨利八世因離婚公案與羅馬教廷決裂,亨利八世的皇後是其亡兄亞瑟的遺孀、西班牙公主凱瑟琳,凱瑟琳為羅馬帝國理查五世的姨媽。凱瑟琳已四十出頭,膝下唯有一女,沒繼承王位的男嗣。因此亨利決定離婚,再娶侍女安妮·博琳,即後來伊麗莎白一世的母親。也開始在英國實施宗教改革。亨利八世不但斷絕與羅馬教廷的關係,改新教為“英國國教”,自封新教最高首腦。他還大規模沒收修道院的財產,變賣原教會擁有的地產(占全英國20%左右)。大量土地流入貴族、地主和商人手裏,被圈圍起來。這擴大了圈地運動的規模和範圍,將圈地運動推向一個新高潮。

進入17世紀,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又一次導致了許多土地保有權的更迭和土地性質的變革。如果說宗教改革將大量教會地產投入到圈地運動的洪流之中,那麼,17世紀的資產階級革命又將皇家地產、騎士封地、教會剩餘地產及保皇黨的地產推進圈地運動的序列。議會沒收這些地產並拍賣,以籌措經費。1647—1655年間,議會從土地拍賣所得竟達350萬英鎊,購買者一半以上是倫敦的有產者(銀行家、商人手工業者),還有貴族、軍官、官員和富裕佃農。17世紀圈地分開兩個時期,上半葉具有較強的拓荒性質並按自願協議進行圈地。17世紀圈圍的土地占全英格蘭國土麵積的1\/4,達到24%,甚至還超過後來的圈地運動。Wordie, J. R. “The Chronology of English Enclosure, 15001914”, The Economic History Review, New Series, vol. 36, 1983 (4): 483505.

三、 議會圈地

直到18世紀,英國仍有大量土地(英格蘭的一半、威爾士、蘇格蘭和愛爾蘭等大部分地區)保持原始的敞田製狀態。君主立憲後,英國的王權和領主權都衰落了,議會成了最高權力機構。圈地被合法化,並且以議會立法的方式進行,因而被稱為“議會圈地”。

隨著1701年條播機的發明,農業生產技術的革命開始了,同時也催生了新一輪的圈地運動。

18世紀以後的圈地程序是:由一個或幾個圈地發起人就某個地塊的圈地問題向議會提出請求,議會將其交給專門委員會審理,製定圈地法案,經過聽證、審議等程序,最好由下院和上院表決通過,呈交國王簽署成法律。王章輝:《英國經濟史》,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3年,第73頁。議會圈地的高潮在1750—1850年,這一百年間大約通過了5400項圈地法案,規模和麵積皆甚大,所圈占的土地麵積達650萬英畝,占英國的20%,Curtlar, W. H. R.. The Enclosure and Redistribution of Our Land, London: Clarendon, 1920: 148.全國掀起了圈地建立大農場的熱潮。

議會圈地正好與工業革命同時進行。此時英國城市化加劇,城市人口劇增,對農產品的需求越來越大。因此,圈地的目的主要是為城市工商業和工業革命生產糧食、肉類和其他農產品,因而購地者不斷投資,改良土地和耕作技術,提高生產率,還要鋪路建橋,修建農田水利設施,更新交通運輸工具。圈地引發了農業生產規模化、農田耕作機械化和耕種技術精細化的農村經濟大變革,如大農場的建立、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生產技術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等。而且,大部分大農場已經開始擴大再生產,以獲取更大利潤。如果說早期圈地主要是經營私有的大牧場的話,那麼議會圈地則是為擴大耕地麵積,建成糧食生產大農場。圈地後,農場主要麼自己雇工經營,要麼租給租場農場主耕種。考特(William Henry Bassano Court, 1904—1971)繼克拉潘寫就了《簡明英國經濟史——1750—1939》,做了一個粗略的計算:“從1710—1810年,不列顛的人口翻了一番,而農業生產滿足了人口增長的需要,這一點可以證實農業進步所帶來的較大成就。” W. H. B. 考特著,方廷鈺等譯:《簡明英國經濟史——1750—1939》,北京:商務印書館,1992年,第37頁。而且通過圈地,荒地的開發、土地的精耕細作以及周邊道路建造、水利設施、農耕技術,甚至是就業機會都得到了全麵提升。考特總結道:“圈圍式農業確實是土地走向專業化,在當時的需求情況下,可以提供更多的盈利。” W. H. B. 考特著,方廷鈺等譯:《簡明英國經濟史——1750—1939》,北京:商務印書館,1992年,第41頁。

古老的封建習慣地租與資本主義地租之間的差別極大,使地主貴族們看到把土地租給農業資本家比對農民進行剝削更為簡便,更為有利可圖,從而刺激了圈地運動的蓬勃發展。地主們依靠國家機器,強迫農民服從圈地法案,甚至不進行補償。由於圈地費用昂貴,農民無力負擔圈地費用,或因失去公地使用權而無法維持生產和生活,被迫出賣土地,被迫成為勞動力市場上的無產者,靠出賣自身勞動力才能生存。因此大量剩餘勞動力流入城市,客觀上助推了工業革命的進行。

1850年後,圈地規模逐年下降,1852—1888年間圈圍了61萬英畝,1878—1914年間僅圈圍了3萬多英畝,英國耕地以及可開墾的荒地、林地、濕地等幾乎被全部圈占,為英國資本主義大農場製奠定了基礎。截至19世紀末,“英國半數耕地由5000個家庭所擁有,其中400個家庭擁有全國四分之一的耕地”。Cherry, G. Rural Planning Problems, London: Leonard Hill, 1976: 262.

圈地運動使得大片公用土地私有化,農場規模加大,農業技術得到革新,農業經濟得以發展,大農場逐漸形成,或自營或出租。但廣大底層佃農成為圈地運動的受害者,土地被收走,土地承租權、使用權和公地畜牧權被取締,甚至農舍被毀。他們最終隻得成為掙工資的農場雇工,抑或遠走他鄉,進城成為廉價勞動力或遠赴海外殖民地闖蕩。其實,英國的海外殖民地基本上也是國內圈地運動模式的翻版。16—17世紀英國對愛爾蘭的殖民和開發,17—18世紀對北美的開發,19世紀對印度的統治與管理、對非洲的圈占,以及後來美國對西部的開拓,等等,都是英國圈地運動的延續:開拓、趕走原住民、圈圍、雇用工人(含早期的黑奴)、開發、種植。圈地代表了種植園,代表了文明,代表了進步,代表了受保護的秩序,與未被圈圍的土地形成反差,後者是野蠻的、未開墾的、未開化的土地與蠻夷文化。於是原殖民地遺留了諸多圈地的跡象,筆直的疆域邊線、隨處可見殘存的石牆及籬笆。美國文學中就有許多土地圈圍現象的描述,並有了文學想象和現實隱喻。羅伯特·弗羅斯特(Robert Frost, 1874—1963)那首家喻戶曉的詩歌《修牆》(Mending Wall),就將修補農場隔離牆為主題,從“好籬笆促成好街坊”的約定俗成的諺語出發,思考人際關係、人與自然的關係,等等,得出了“穩固的邊界意味著穩定的社會關係”的結論。而尤金·奧尼爾更是將補牆看成作繭自縛的約束和封建枷鎖,在其著名的《榆樹下的欲望》(Desire under the Elms, 1921)中,老父親凱伯特不斷要求三個兒子不停地用石頭補牆,引得兒子們怨聲載道,彼得說:“可這兒\/地上堆滿石頭\/石頭上麵還是石頭\/咱們用這些石頭壘起了牆\/一年又一年\/他,和你,我,還有伊本\/咱們造了一堵牆讓他來把咱們死死圍在裏麵!”(第一幕第一場)石牆,在奧尼爾眼裏,成了阻隔心靈的圍牆,和屋前那棵大榆樹一樣,是阻斷人類交流理解和欲望情愛的障礙和桎梏。然而,圈地運動的受害者不斷地抗爭,大大小小的拆圍事件乃至起義此起彼伏。1517年由於莫爾等人的猛烈抨擊,國王亨利八世組成圈地調查組,對英格蘭各地的圈地情況進行實地調查。國王也頒布圈地禁止令,但收效甚微。第一個反對圈地的法令頒布於1489年亨利七世時期。從那時起到資產階級革命前夕,共頒布了12個反圈地法,組織圈地調查委員會進行了8次調查,並形成報告。因此,農民自發的反圈地活動此起彼伏,大規模的有早期的凱特起義(1549年)、米德蘭地區農民起義(1607年)、“平地派”和“掘地派”運動(1649年)等農民運動,傳達了普通農民對土地權利的強烈訴求。到18—19世紀議會圈地時期,由於農業雇工的處境日益艱難,工資低廉、失業率增高等問題嚴重,農民們紛紛組織工會,起來抗議,搗毀農業機械,1820年和1831年形成了聲勢浩大的“路德黨”(Luddites)運動和“斯溫上尉”(Captain Swing)等反抗運動。

第二節曆代評價:“圈地運動”的闡釋

幾個世紀以來,中外學者從曆史、農業、社會、人口、經濟等多元視角,對於時間跨度長達三個多世紀的圈地運動,人們的評價毀譽參半,褒貶不一,見仁見智,乃至相互抵牾,爭論不斷。許多學者認為圈地運動對待農民極為殘酷,地主強占土地,驅趕農民;但另一部分學者指出它促進了農業的現代化發展,農業產量提高。有人認為圈地導致失地農民大量進城,流民四起,乞丐遍地,造成諸多社會問題;但也有人認為它促進了社會的發展,如濟貧製度的建立和完善,為工業革命提供了大量廉價勞動力,致使城市化進程加快,等等。有人認為圈地導致英國鄉村破敗、廢棄,甚至消失;但也有人認為圈地運動後地貌整齊劃一,鄉村麵貌煥然一新,呈現出整齊壯美的景象。縱觀自16世紀初以降的幾百年“圈地運動”學術史,由於早期圈地主要圈圍耕地,改為牧場以及再就業機會匱乏,人口遷徙現象較重,因此譴責多於讚美;後期的肯定聲音占主導。比較統一的觀點是圈地對於普通農民而言是災難性的,但對於國家整體發展產生了極大的推動作用。

一、 圈地的殘酷與資本主義的產生

早在都鐸王朝的亨利八世時期,人文主義學者、空想社會主義創始人之一托馬斯·莫爾(Thomas More, 1478—1535)看到因圈地運動而產生矛盾和危機日益嚴重的英國社會,寫就《烏托邦》(1516),辛辣地批判了所謂圈地運動其實質乃是一場“羊吃人”的遊戲。莫爾“羊吃人”的名言產生了震撼世界的影響力,乃至成了圈地運動的代名詞。雖然有誇張之嫌,但由於都鐸時期尚處於農業時代,農業人口占全國人口的90%,因而隻要比例很小的人口受到影響,都會引起恐慌和不安。加上當時倫敦等城市吸納外來流民的能力有限,導致流民四起,社會動蕩。

馬克思對圈地運動的譴責同樣犀利無情,但馬克思的《資本論》則進一步將英國圈地運動作為資本主義產生的誘因之一,並將它看作資本原始積累的主要例證,以揭示資本主義在其資本積累時期的殘酷性和自私性特征。馬克思指出:“大封建主,通過把農民從土地(農民對土地享有和封建主一樣的封建權利)上趕走,奪去他們的公有地的辦法,造成了人數更多得無比的無產階級。”馬克思著,郭大力、王亞南譯:《資本論》(第一卷),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73年,第785頁。他因此推斷出英國資本原始積累的過程“是勞動者和他的勞動條件的所有權分離的過程,這個過程一方麵使社會的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轉化為資本,另一方麵使直接生產者轉化為雇傭工人。因此,所謂原始積累隻不過是生產者和生產資料分離的曆史過程”。馬克思著,郭大力、王亞南譯:《資本論》(第一卷),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73年,第783頁。馬克思的這一論斷影響深遠,從此“圈地運動”就是“暴力驅趕農民、原始積累、資本主義產生、無產階級和私有製”等等的代名詞。這已成為人們對圈地運動的主要看法之一。

另一個看法認為,圈地運動促進了英國農業的改革和發展。其代表人物就是英國著名農學家、曾任英國農業局首任局長的阿瑟·揚(Arthur Young, 1741—1820),他經過對英國和法國農村長期的實地調查和研究,寫下了大量的考察報告,並編製了45卷的鴻篇巨製《農業年鑒》(Annals of Agriculture, vol. 1—45, 1785—1809),他鼓勵英國的農業革命,他對英國當時如火如荼的圈地運動大加讚賞,認為圈地對農業革命起到了決定性作用,推動了英國農業生產的發展。他特別推崇資本主義大農場的運作方式,即通過資本購買、承租來圈占的方式獲得土地,新興的農場主們開始使用雇傭勞動。這種資本主義農場經營方式與中世紀莊園領主有著本質的區別。揚還認為,圈地運動並未導致農業人口的減少,由於大農場的興起,反而增加了勞動力的需求和農業就業機會,又增進了農業產量。

與揚看法類似,英國政治經濟學鼻祖亞當·斯密(Adam Smith, 1723—1790)在其《國富論》(The Wealth of Nations, 1776)中明確闡述了分工、市場、貨幣、商品、資本、利潤、地租、貸款、積累、貿易、退稅、賦稅和殖民地等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和運行規律,並闡發了他有關自由資本主義和市場經濟的思想。在他看來,土地的圈圍有利於“社會改良和耕作的擴大,可以增加生產物的總量,直接使土地的真實地租上漲,使土地得到的生產物增加”。 亞當·斯密著,凡禹譯:《國富論》,上海:立信會計出版社,2012年,第149頁。斯密認為圈地運動促進了資本主義農業發展,增加了土地利用率和畝產量,亞當·斯密認為:“由於土地改良和耕作的進步,食物量增大,勞動者的人數就隨著食物量的增大而增加了。不過,由於增加食物的工作可以實現細致的分工,所以食物的增加量比勞動者人數的增加量多得多。” 亞當·斯密著,凡禹譯:《國富論》,上海:立信會計出版社,2012年,第103頁。

20世紀後,農學家、經濟學家和史學家都一致認可圈地運動對經濟發展的貢獻,對暴力驅趕農民則輕描淡寫,如明蓋、尼森等。 1991年理查德·布朗的《現代英國社會與經濟,1700—1850》(Society and Economy in Modern Britain, 1700—1850)甚至認為佃戶們也參與了農業改造和經濟發展的進程,他的觀點頗具代表性:“佃戶們業已成為土地的改良者,而地主們則主要在基礎設施的建設上,如道路係統、河道和村莊規劃等,這些改進與發展更多的是技術上的而非結構上的:新的莊稼而非圈地。”Brown, Richard. Society and Economy in Modern Britain, 17001850, London: Routledge, 1991: 65.換言之,圈地運動是保障農業發展的前提,技術的改進和農產品的改良等才是整個英國農業乃至經濟騰飛的關鍵。

20世紀許多學者在研究了中世紀晚期英國曆史後,認為英國資本主義的起源至少要提前到13—15世紀的中世紀晚期,如長期研究中世紀晚期英國經濟與社會的學者克裏斯托弗·戴爾(Christopher Dyer, 1944—)就認為:“工業在以家庭勞動力為主的家庭手工業作坊的基礎上得到發展,並向限製較小的廣大鄉村拓展。……商業化可以在非資本主義經濟的環境下發生。……市場拓展,以工資為生的人口比例上升在13世紀就很明顯。在英格蘭,14世紀是商人資本家的偉大時代,他們掌控了大部分的海外貿易並取代意大利商人成為英國王室的借貸者。” 克裏斯托弗·戴爾著,莫玉梅譯:《轉型的時代——中世紀晚期英國的經濟與社會》,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年,第39—40頁。克拉潘也發現:“在公元1350年前,有一批數目相當驚人的產業工人散布在各個村莊中,其中除了我們所料想到的木匠、鐵匠、馬具匠、屋頂匠、車夫外,並且還有漂練工、染工、製皂者、硝皮匠、製針匠、黃銅匠,以及許多其他的工人。占有小塊土地的世襲地持有小農也產生了林業工人、各種二流三流的家臣、戰士。” 克拉潘著,範定九、王祖廉譯:《簡明不列顛經濟史——從最早時期到1750年》,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80年,第161頁。也有學者認為英國中世紀就存在著“資本主義屬性”的工業現象:“工業在鄉間擴展而不是集中在市鎮,因此它的早期曆史資料來源於莊園而非市鎮記錄。” 阿薩·布裏格斯著,陳叔平等譯:《英國社會史》,商務印書館,2015年,第87頁。中國學者如侯建新等也認為英國資本主義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中世紀(侯建新,《資本主義起源新論》,北京:三聯書店,2014年)。但他們的資本主義起源新論的提出仍然與圈地運動密切相關,因為中世紀英國已經存在著不同形式的圈地現象。

近年來西方學者仍然從景觀改造和生態變化等兩個方麵評價圈地運動。對於前者,他們認為圈地運動改造了鄉村。雖然土地私有化了,但就是因為土地成為私有財產後,主人們才願意改造土地,經營土地,使之可持續發展。魏特琳(Shirley Wittering)稱之為“再設計新景觀”,他在翻閱了1810—1814年南劍橋郡圈地委員會的材料和賬本後,感歎圈地費用之高(大概在3000英鎊左右):“圈地費用(除購置費之外)還包含建造道路、排水溝渠、籬笆、建路用地的補償費,等等。”Wittering,Shirley. Ecology and Enclosure: The Effect of Enclosure on Society, Farming and the Environment in South Cambridgeshire, 17981850, Oxford: Windgather Press, 2013: 96.就後者而言,圈地被認為是嚴重地影響了自然和生態。魏特琳在調查了1840年左右兩位生物學家製作的動植物的標本後,得出圈地是導致許多物種滅絕的原因之一:“對荒地、沼澤地(即濕地)等的圈圍可能導致了大部分原生生物的消亡……高大的樹籬、溝壑、籬笆對於野生動植物都是一個障礙。”Wittering,Shirley. Ecology and Enclosure: The Effect of Enclosure on Society, Farming and the Environment in South Cambridgeshire, 17981850, Oxford: Windgather Press, 2013: 126127.

二、 人口流動與濟貧院

無論是早期圈地還是後來的議會圈地,都存在著農民失地和人口流動的現象,導致部分農民的赤貧化與另外部分農民的致富發跡,但同時也推動英國率先建立了濟貧製度。

屈勒味林(G. M. Trevelyan, 1876—1962),英國一位嚴肅的曆史學家,在其巨著《英國史》(A History of England, 1952)中如此評價16世紀圈地運動的後果:“這些地方無田失業的農人常流亡於各處,於是‘健丐’、‘遊民’、‘惡棍’等等的隊伍大增,而推鐸爾(即都鐸)時的文學及律書中亦常見這些名詞。” 屈勒味林著,錢端升譯:《英國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2年,第318頁。眾多的佃農們“被從曾經供養他們的封地內趕走,他們被視為對英格蘭新興的、擁有地產的上流社會的威脅。新的法律規定,沒有生活來源的無家可歸者是‘流氓和流浪漢’,如果他們被發現在路上乞討,就將被用燒紅的烙鐵烙上印記”。 安德魯·林克雷特著,啟蒙編譯所譯:《世界土地所有製變遷史》,上海:上海社會科學出版社,2015年,第15頁。都鐸時期的英國雖然經濟文化等相對繁榮,但“通貨膨脹、土地投機、圈地、失業、流浪、貧窮和汙穢的城市是都鐸王朝時期英國的最嚴重的公害”。 肯尼思·O.摩根主編,王覺非等譯:《牛津英國通史》,北京:商務印書館,1993年,第245頁。

流民四起讓真正想進行救濟的人們無所適從,因此懲罰乞丐主要針對“健丐”和遊手好閑者。但救濟工作和民間慈善漸漸開展,1601年《濟貧法》(Poor Law)的頒布更是確立了對貧困的人們予以救濟,濟貧院也隨即成立。英國慢慢形成比較完善的濟貧製度,一直延續到20世紀初。在研究了人口變化和土地提供食物的比率後,馬爾薩斯(Thomas Robert Malthus, 1766—1834)寫就了著名的人口學理論專著《人口原理》(An Essay on the Principle of Population, 1798),他擔心“人口若不受到抑製,便會以幾何比率增加,而生活資料卻僅僅以算術比率增加”, 馬爾薩斯著,朱泱等譯:《人口原理》,北京:商務印書館,2014年,第7頁。同時他認為抑製增長有其自然法則,即苦難與罪惡,而“苦難是貧困的絕對必然的結果,罪惡也是貧困很可能帶來的後果”。 馬爾薩斯著,朱泱等譯:《人口原理》,北京:商務印書館,2014年,第8頁。

然而,圈地運動的另一端是領主和富裕佃農的成功重組,富裕農民與中世紀世襲的紳士、騎士和中低層貴族階級(大多為莊園領主)互相滲透組合,構成了土地革命後新型的租地農場主階級、鄉紳。王玉亮認為:“鄉紳階層,無論其財富多寡,在采用資本主義性質的雇工生產、榨取雇傭工人的剩餘價值方麵是一致的。”王玉亮:《英國中世紀晚期鄉村共同體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212頁。

貧富懸殊,英國的大部分田地開始為少數有錢家族所有,因為在圈圍土地時,國會“常失之於未能充分顧及小農的利益,而且政府也未嚐多想法來把他們留於田地”。 屈勒味林著,錢端升譯:《英國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2年,第682頁。普通農民宛如破了產一般,租種的田地沒了,生活來源也失去了,通過勞動過日子的機會徹底消失了,原來的生產者如今成了消費者,“以往的自給自足的茅舍農,被迫成了麵包店、煤球店、百貨店等的花錢者,但首先他得賺得到錢”。Bourne, George: Change in the Village, London: Duckworth, 1912: 133.甚至連推崇圈地運動的農學家阿瑟·揚也看不下去了,他極為震驚,並高聲疾呼:“20個圈地法案中,有19個都對窮人極不公道,而且損害極大。”王玉亮:《英國中世紀晚期鄉村共同體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212頁。

三、 荒村與鄉村變遷

造成農村人口減少原因多種多樣,尤其是都鐸王朝迅猛的文化經濟發展吸引了許多農村人口流向城市,雖然圈地運動不拆除農民的住房,但人口遷徙直接的結果便是村莊人口減少和村莊被毀或者直接廢棄。關於村莊因圈地而被毀的記錄,最早可以追溯到1459—1486年瓦裏克縣牧師約翰·勞斯(John Rous, 1420—1492)寫的《英國國王史》(The History of Kings of England),他羅列了該縣因圈地而全部或部分被毀的62個小鎮、村莊、莊園和教區(如康普頓村消失了,教堂成了一片廢墟)。轉引自Tate, W. E. The Enclosure Movement, New York: Walker and Company, 1967: 63.培根在其曆史著作中也寫道:“當時的圈地越發頻繁,耕地轉化為牧場,成了私人財產。這導致了人口的減少,以及城鎮、教堂和十一稅的減少。”Bacon, Francis. The History of the Reign of King Henry the Seventh, Ithaca, N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6: 84.英國圈地運動研究專家泰特(W. E. Tate, 1904—1969)的觀點具有現當代的代表性:“原來一個村莊以合法勞動為生居住著200個村民,目前(圈地後)隻剩下兩三個羊倌,村子一片蕭條”,在另一個村莊,“那些羊隻是所有這些壞事的原因,因為它們已經擠走了農業耕作,原先許多農民居住在這兒,現在那兒隻有三四個牧羊人和羊群主人住在那裏”。Tate, W. E. The Enclosure Movement, New York: Walker and Company, 1967: 168169.著名英國地方史學家克裏斯托弗·戴爾(Christopher Dyer, 1944—)2010年彙編的《重訪荒村》(Deserted Villages Revisited)對英國各類荒廢的鄉村做了詳細的考古發掘和史料研究,其中寫道:一個名叫“沃蘭姆波西”(Wharram Percy)的村子,1368年總計有30家住宅或茅舍,到1527年隻剩下16戶人家。他在皇家調查委員會的文件中找到了當時對因改耕地為牧羊圈地而令村子繼續萎縮的擔心。Dyer, Christopher (ed.). Deserted Villages Revisited, Hatfield, Hertfordshire: University of Hertfordshire Press, 2010: 109120.

國內也有學者認為圈地並不是造成荒村的主要誘因,黃春高在研究了14—16世紀英國農民經濟以後,認為圈地運動造成了英國農民的分化與突破,而非拋棄村莊,他說:“晚期中世紀英國非常突出的拋棄村莊的現象,並不僅僅是圈地和兼並所造成的結果。黑死病之後,人口減少導致農民從邊際土地退縮,是學界對此現象最通常的解釋之一。”黃春高:《分化與突破——14—16世紀英國農民經濟》,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第320頁。但是,經過研究和考察了英格蘭中部平原的鄉村特點後,文禮朋認為英國古村落(尤其是大村莊)集聚的模式便於防衛,也與中世紀實行的敞田製(土地交叉分割交錯的分散經營)相關,圈地運動後,村落消失是必然的。他認為:“從根本上說,敞田經營製度與大村莊的定居模式緊密相關。在圈地運動後的英國農村,以往的村莊消失了,各家分散居住在自己家裏的獨立農莊上”。文禮朋:《近現代英國農業資本主義的興衰——農業與農民現代化的再探討》,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2013年,第85頁。

然而,圈地運動從根本上改變了英國鄉村模式,是顯而易見的。原先的公地和普通農民不複存在,人們賴以生存的共同體(community)都成為明日黃花。更為關鍵的是,圈地運動改變了中世紀業已固定的農村社會構成,正如專門研究英國中世紀晚期鄉村共同體的王玉亮所言:“(圈地運動)慢慢地改變了農民社會的構成,原先農民之間的法律地位、經濟條件上的差異逐漸讓位於純粹的貧富差距,而且貧富差距越來越懸殊。”王玉亮:《英國中世紀晚期鄉村共同體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212頁。著名中世紀晚期和早期現代英國農學史專家瓊·瑟斯克(Joan Thirsk, 1922—)把這個問題看得更加透徹,她認為圈地運動更深刻的影響是破壞了原先莊園和村社之間、佃農之間的合作精神、和諧關係,甚至是親情關係,因為條田耕作需要佃農間的協調與合作,否則不能步調一致地進行三圃輪作製,因此每個人都作為共同體的一分子而相互存在著緊密的紐帶關係。她在其所編撰的巨著《英格蘭與威爾斯的農業史》(共12卷15冊)中,這樣評論圈地運動對村社共同體的影響:“公共土地和牧場,在社區中維持了一種向上的合作精神。圈地運動扼殺了這種合作精神。原先,人們不得不友善地一起勞作,特別是對莊稼的輪作、共有草場的放牧權的分配、牧草和草地的維護和改良、溝渠的疏通、用籬笆防護土地等,都要達成一致。在田地裏,他們並肩勞作。……圈地運動以後,當每一個人能夠將自己的一塊地圍起籬笆,並警告他的鄰居離開,與鄰居公平分享東西的原則就鬆懈下來,同時每個家庭都變成了一個孤島。這是人類生活中的一次巨大革命,比圈地運動後所有的經濟變化都更巨大。”Thirsk, Joan (ed.). The Agrarian History of England and Wales, Vol. Ⅳ, 15001640,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67: 255.

第三節英國鄉村文學與圈地敘事的研究綜述

隨著生態批評的興起,鄉村文學,尤其是田園文學,受到越來越多學者的關注,專門研究英國鄉村文學的成果也有不少。國外這方麵的研究成果自20世紀初就已經湧現,1919年朱利婭·佩頓(Julia Patton)的《英國村莊:文學研究,1750—1850》(The English Village: A Literary Study, 1750—1850, New York: Macmillan Company, 1919)緊緊圍繞村莊和田園文學的概念,對18世紀中葉至19世紀中葉的有關鄉村的文學作品(主要為詩歌和小說)進行了認真而仔細的梳理和歸類,並分析了部分作品。1954年雷納·安文(Rayner Unwin)的專著《鄉村繆斯》(The Rural Muse: Studies in the Peasant Poetry of England, London: Allen and Unwin, 1954)以圈地運動為時代背景專門研究了湯姆森、達克、布魯姆菲爾德、克萊布和克萊爾等貧窮、艱辛但有作為的農民詩人,他們主要使用民歌、打油詩和歌曲等形式,謳歌農民的平凡生活,揭示農民們貧困的生活和生存狀態,真實地表達了農民的心聲。作者對這一批詩人逐一評述。德懷特·德林(Dwight Durling)的專著《英國詩歌的農村傳統》(Georgic Tradition in English Poetry, Port Washington, N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64)研究了18世紀英國詩歌形式、農村和自然等問題,作者將視線從古希臘和羅馬的“農事詩”出發,來審視英國田園詩歌的本土化,論述蓋伊和湯普森等人的貢獻。約翰·巴雷爾(John Barrell)的《自然景觀與地域感1730—1840年》(The Idea of Landscape and the Sense of Place 17301840,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2)研究近百年的詩歌創作與風景、地標和地域之間的關係,尤其是湯姆森的詩歌通過表現不同於當時經濟學家和旅行家們的描述而卓爾不凡;克萊爾的詩歌更是體現出農業轉型前後的巨大變化。羅傑·塞爾斯(Roger Sales)的專著《英國文學曆史:田園與政治》(English Literature in History, 17801830: Pastoral and Politics, NY: Palgrave Macmillan, 1985)專門論述浪漫主義文學中的田園詩歌,同時以社會曆史為背景,探究多位著名作家如華茲華斯、奧斯汀、克萊布、克萊爾和布魯姆菲爾德等,認為這時期的文學創作是基於農村經濟的轉型及其政治化主題。奧德爾·希爾(Ordelle Hill)的專著《莊園、農民和牧人》(The Manor, the Plowman, and the Shepherd, Selinsgrove, Pennsylvania: Susquehanna University Press, 1993),副標題為“中世紀晚期和早期文藝複興時期文學中的農業主題遇到意象”(Agrarian Themes and Imagery in Late Medieval and Early Renaissance English Literature),比較深刻地分析了中世紀晚期和早期文藝複興時期(即1300年至1600年)文學與當時的農業、經濟的密切關係,自然的和人為的災難接踵而至,黑死病、饑荒、戰爭和叛亂等等此起彼伏,對文學創作(如蘭格倫、喬叟、高爾以及“農夫皮爾斯”傳統等)產生了深刻的影響。約翰·古德裏奇(John Goodridge)的《18世紀詩歌中的鄉村生活》(Rural Life in EighteenthCentury English Poetr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展示了一個嶄新的領域,他細致分析了18世紀多篇農村題材的詩歌,分析它們如何運用“農事詩”模式,以及這些詩歌所反映的18世紀農業和鄉村的發展,分析湯姆森、達克和科利爾等詩人的傑作。凱瑟琳·利特爾(Katherine Little)的專著《轉型傑作:早期現代田園詩與中世紀晚期詩歌》(Transforming Work: Early Modern Pastoral and Late Medieval Poetry, Notre Dame, Indiana: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 2013)從另一個新的視角論述田園詩的源頭,詩人們注重描寫和反映普通農民和牧人的生活和勞動,以及深刻的宗教含義、農民的怨恨和反抗,蘭格倫與“農夫皮爾斯”傳統、斯賓塞的田園詩及“斯賓塞詩歌”傳統,作者重構了田園詩的農村勞動寫作傳統。從國外有關英國鄉村文學的研究趨勢而言,越來越多的學者把文學研究建立在曆史、社會和農業經濟的跨學科研究模式之上,深究文學背後廣闊的社會和曆史背景,基本實現了文學的跨界研究。

國內雖然沒有出版英國鄉村文學的專著,但近年來,不少學者在各類期刊上發表了幾十篇以生態批評視角研究文藝複興時期和18世紀英國詩歌的田園寫作的論文,如胡家巒的《文藝複興時期英國園林詩歌研究》(《四川外語學院學報》2004年第6期)等3篇論文、李增的《斯賓塞的〈牧人日記〉》(《外國文學評論》2000年第4期),以及薑士昌的《英國文藝複興時期的牧歌》(《河南科技大學學報》2009年第4期)等,它們的研究對象主要是文藝複興時期和18、19世紀英國鄉村題材的經典作家的經典作品。由於對英國的社會和曆史,尤其是農業發展了解甚少,國內的英國文學的跨界研究模式尚未形成。

縱觀所有國內外中英文的英國文學史,圈地運動都隻是作為社會和曆史的背景來敘述,很少把圈地運動直接與文學相關聯進行跨學科的研究。國外圈地敘事圍繞圈地引申到思想封閉進行文學評論,也有不少真知灼見。1973年雷蒙德·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在《鄉村與城市》(The Country and the Cit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3)中提出了反田園牧歌的圈地敘事觀念,以文學反思農民真實狀況和生活疾苦的思想。伯特和阿徹(Burt and Archer)專著《圈圍行為:早期現代的性、財產和文化》(Enclosure Acts: Sexuality, Property, and Culture in Early Modern England, London: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4)從圈圍到封閉的角度探討文藝複興時期的文化問題。加雷特·薩利文(Garrett Sullivan)的專著《戲劇景觀:早期現代時期舞台上的土地、財產和社會關係》(The Drama of Landscape: Land, Property, and Social Relations on the Early Modern Stage, CA: Stanford University, 1998)研究16世紀和17世紀初莎士比亞戲劇(《李爾王》、《辛白林》和《理查德二世》等)、海伍德的《愛德華四世》以及一批無名戲劇,探討戲劇中有關土地和土地所有製觀念的架構,懷念已經逝去的景觀。近年來國外學者以生態批評和後殖民主義為視角審視土地與文學的問題,如雷切爾·克羅福德(Rachel Crawford)的專著《詩歌、圈地和鄉村風景》(Poetry, Enclosure, and the Vernacular Landscape, 17001830, U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2),她把1700—1830年間的議會圈地作為一個美學隱喻探討鄉村詩歌的果實、風景和土地等農業生態問題。普渡大學學者羅伯特·馬采克(Robert Marzec)的專著《生態與後殖民主義文學批評》(An Ecological and Postcolonial Study of Literature From Daniel Defoe to Salman Rushdie,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US, 2007)以圈地運動的土地製度及其實踐來研究18—20世紀英國小說中人類、土地與文學的關係。以上評論將圈地運動作為曆史和社會背景,很少將文學的圈地運動作為關鍵詞和批評主題來研究,隻有西莉亞·伊斯頓(Celia Easton)的《簡·奧斯汀與圈地運動》(“Jane Austen and the Enclosure Movement: The Sense and Sensibility of Land Reform”, The Jane Austen Journal, Vol. 24, 2002)這篇長篇學術論文緊密結合圈地運動,仔細分析奧斯汀小說的圈地敘事以及圈地運動後英國鄉村道德觀念的嬗變。還有牛津大學海倫娜·凱利(Helena Kelly)2009年的博士論文《空間的政治:1789—1815年文學中的圈地運動》(The Politics of Space: Enclosure in English Literature, 17891815)運用空間理論和文化政治視角,分析了史密斯、華茲華斯、騷塞和奧斯汀等四位作家與圈地運動的關係,把作家們與圈地運動的關係分析得很透徹,但作品與圈地運動的關係又探究得不深刻。克萊爾是最明顯的反圈地詩人,因而有關他與圈地運動的研究成果也最多,如2010年7月安德魯·史密斯(Andrew Smith)在《約翰·克萊爾研究會期刊》(John Clare Society Journal)發表的文章《廢墟、激進和反動:約翰·克萊爾的圈地挽歌》(Ruins, Radicals and Reactionaries: John Clares Enclosure Elegies),認為克萊爾反圈地的觀念是激進的政治傾向。2013年凱蒂·卡斯特拉諾(Katey Castellano)出版專著《英國浪漫保守主義生態學,1790—1837》(The Ecology of British Romantic Conservatism, 17901837),其中專門一章是關於克萊爾與圈地運動關係研究的,《約翰·克萊爾圈地挽歌中的人形學和自由權評論》(Anthropomorphism and the Critique of Liberal Rights in John Clares Enclosure Elegies)分析了克萊爾中期詩歌的反圈地性質和對土地變化的無奈,更將土地製度的轉型引申為人類社會的變遷。而國內還沒有發表圈地運動與文學的跨界研究的成果。

綜上所述,雖然國外的英國鄉村文學研究開始涉及圈地運動,但仍存在蜻蜓點水、斷而不全和主題不鮮明等缺陷。國內基本沒有涉及英國文學與圈地敘事相關的評論。因此,筆者致力於研究英國文學和圈地運動的關係,分析自中世紀晚期1500年至1850年間農民題材的文學作品中的圈地運動的影響。從350多年大量的作品中,筆者試圖分析,長期的圈地運動推動英國社會與經濟的發展、改變人們的價值觀念和生活方式、審美情趣和道德情操等,導致農村人口的轉移和道德觀念的嬗變,甚至帶來諸多生存問題,資本主義的商業化和私有製思想彌漫整個英國農村等跨學科主題和思想。第一章早期圈地:

文學想象中的農夫與田園牧歌

普通百姓們從公地偷鵝,

國法要將其抓來關入獄,

可從鵝那裏偷走了公地,

這個大惡棍卻逍遙法外。

國法命令我們償還公物,

因為那不是我們的東西,

可那些有錢的善男信女,

拿我的東西卻逍遙自在。

——《鵝兒與公地》(佚名,The Goose and the Common)

這是一首17世紀民間流傳的打油詩《鵝兒與公地》,寥寥數行,以“英雄雙行體”的詩歌韻律和幽默的表達方式,充分表現了普通農民對圈地運動的批評與譴責,表達了對共有財產私有化深深的厭惡,宣泄了對政府的雙重標準的強烈不滿,同時質疑官方的圈地的合法性。英國各地的圈地運動間歇形成第一次高潮,15世紀末16世紀初、16世紀末17世紀初、17世紀中期和17世紀末,構成波浪式的四次高峰。圈地運動也從王朝禁止到政府支持,逐漸合法化,從建立牧場到大農場的多元化改造,逐漸實現農業現代化。農民們進行了長時間艱苦的抗爭(有多次的農民起義與圈地運動相關,如1381年瓦特·泰勒農民起義和1549年羅伯特·凱特農民起義等),但都在政府的強壓下屢次遭受挫敗。

15世紀後半葉隨著紡織業和養羊業的迅速崛起,“圈地運動”正式形成運動,並產生高潮,圈地運動在很多文人的書中成為猛烈批判的對象,成了“羊吃人”的代名詞,將其“妖魔化”。莎士比亞在其戲劇中以“流民”和“街頭暴亂”等場景對圈地運動進行映射,間接批評造成流民和貧窮現象的幕後推手,也有些農耕文學則從經濟和農業發展等方麵讚頌圈地運動。但17世紀的暴政和內戰導致國家混亂,圈地現象日益嚴重,部分有識之士和膽大農民,掀起“掘地派”運動,其文學明顯體現出反圈地的敘事特征,同時要求實施公有製,反對私有化。雖然作家們對圈地運動本身持有不同觀點,但他們對於普通農民采取了一致的同情態度,高揚了現實主義和人文主義大旗。

第一節文藝複興初期的“妖魔化”:莫爾及其他

英國東部和中部零星的圈地行為早已有之,大概自12世紀開始,一些領主或自耕農為防止牲畜誤闖耕地,便用柵欄或樹籬圈圍,也便於田間管理。13世紀以降,隨著羊毛貿易興起,已有富裕農民通過協商圈圍土地,用於養羊,但未造成後來的可怕後果,加之戰爭(百年戰爭和“玫瑰戰爭”等)、瘟疫等天災人禍,人口銳減,地廣人稀,圈地行為緩慢進行。“玫瑰戰爭”結束,都鐸王朝建立(亨利七世登基)時,農奴製基本被廢除,原先租種莊園土地的農奴逐漸變成自由的公簿持有者。同時由於海外羊毛及其製品的需求突然迅速膨脹,圈地行為逐漸演變成圈地運動。圈地主要有四種模式:圈圍原來的“敞田”,作為牧場或者仍為耕地;圈圍其他耕地(如自耕農小塊土地的兼並);圈圍原來農民使用的公地;圈圍林地、沼澤和荒地等。其主要內涵的改變是私有化,改變最大最徹底的是永久剝奪了農民對公地、林地、沼澤和荒地的使用權,亦即剝奪了他們的基本生活來源。有的圈地者甚至連村莊一起圈圍,以擴大耕地麵積或使自己的圈地連片。另外,農奴製和封建采邑製的瓦解使得農民不再是莊園主的附庸和服徭役的對象,實物租金和稅賦被貨幣所替代,農民自由往來,永久定居成為過往,購地者改耕地為牧場、雇傭少量人手以獲得更高利潤的願望得以實現。圈地的用途主要是賺取更多更大的利益,但也有貴族圈地為建娛樂場(imparking, 但並非現代意義上的公園觀念,而是供貴族們狩獵休閑之用,如鹿苑、兔苑等),於是,本來隻能利用公地解決生計的農民被剝奪了土地使用權,徹底成為失地農民而流浪他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