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資本主義多樣性與美歐氣候政策研究目錄目錄
導論001
第一章資本主義多樣性理論008
第一節資本主義多樣性理論的提出009
第二節自由市場經濟與協調市場經濟012
第三節資本主義多樣性的演進016
第四節資本主義多樣性框架在美歐氣候政策中的應用021
第二章美歐氣候及能源政策024
第一節美歐氣候政策演變024
第二節北歐的可再生能源發展042
第三節英德能源政策差異050
第三章美歐低碳產業與創新政策069
第一節美歐低碳產業政策069
第二節美歐創新類型及優勢076
第三節美歐減排技術創新083
第四節政府角色及行業規製104
第四章美德汽車業跨國公司減排差異110
第一節問題的提出110
第二節美德汽車業跨國公司的減排差異112
第三節小結122
第五章美歐新自由主義的異同與氣候政策走向124
第一節北美和西歐的新自由主義趨同124
第二節美歐新自由主義的差異131
第三節美歐主導下的新自由主義全球氣候治理146
第四節美歐氣候政策前景163
參考文獻166
後記177
導論導論
氣候政策研究在2005年之後日益增多,我國學者張海濱(2008)、莊貴陽(2009)、張煥波(2010)、薄燕(2012)、徐煥(2015)、鄒驥(2015)、於宏源(2016)等出版了關於氣候問題的著作,分別從國際關係、氣候治理、中美歐氣候政策分析、權勢轉移、中美歐關係、歐盟氣候治理模式、綠色發展、國際體製、歐盟政策等角度論述了當前氣候政治的主要格局及對我國的影響,逐漸形成了政治學、經濟學、社會學等多學科交融互動的研究格局,極大推動了氣候問題的國際政治研究。張海濱:《環境與國際關係》,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莊貴陽、朱仙麗、趙行姝:《全球環境與氣候治理》,浙江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張煥波:《中國、美國和歐盟氣候政策分析》,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0年版;於宏源:《環境變化和權勢轉移:製度、博弈和應對》,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薄燕:《全球氣候變化治理中的中美歐三邊關係》,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傅聰:《歐盟氣候變化治理模式研究:實踐、轉型與影響》,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徐煥編《當代資本主義生態理論與綠色發展戰略》,中央編譯出版社2015年版;鄒驥:《論全球氣候治理——構建人類發展路徑創新的國際體製》,中國計劃出版社2015年版;高小升:《歐盟氣候政策研究》,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李慧明:《生態現代化與氣候治理:歐盟國際氣候談判立場研究》,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7年版。關於美歐政策的更多研究議題有:政黨競爭視角下的美國氣候變化政策戚凱:《美國氣候變化政策分析——基於政黨政治的視角》,《美國問題研究》2012年第1期。、歐盟氣候領導力的弱化薄燕、陳誌敏:《全球氣候變化治理中歐盟領導能力的弱化》,《國際問題研究》2011年第1期。、戰略資源政治於宏源:《戰略資源政治與中國的應對策略》,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歐盟氣候變化治理模式研究,這些研究緊跟美歐政治變化,準確把握了美歐氣候政策的不同程度的波動。
西方學界的主要研究有:詹尼弗·克拉普(Jennifer Clapp)與彼得·道恩(Peter Dauvergne)的環境政治經濟學(2011)、安德列斯·杜伊特(Andreas Duit)的環境治理比較(2014)、約翰·伯奇(John R. Burch)的美國氣候政策(2016)、凱特·奧尼爾(Kate ONeill)的環境與國際關係(2009)、朱麗葉·斯科爾(Juliet Schor)的全球氣候政策設計的研究(2015)、丹尼爾·博丹斯基(Daniel M. Bodansky)等關於氣候政策聯係的研究(2016)、伊恩·高夫(Ian Gough)、阿瑟·摩爾(Arthur P.J. Mol)、安德烈斯·杜伊特(Andress Duit)、托馬斯·索默爾(Thomas Sommerer)等關於環境國家的研究(2016)、奧蒂·古普塔(Aarti Gupta)等關於氣候治理透明度的研究(2010)、休·康普斯頓(Hugh Compston)與伊恩·貝利(Ian Bailey)關於中美歐等氣候政策強度的比較研究(2016)、丹尼爾·貝利(Daniel Bailey)關於福利國家環境保護與財政可持續性之間的矛盾研究(2015)、羅伯特·麥卡尼爾(Robert MacNeil)、馬修·帕特森(Matthew Paterson)關於新自由主義氣候政策的研究(2012)等。Kate ONeill, The Environment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9; Jennifer Clapp and Peter Dauvergne, Paths to a Green World, The MIT Press, 2011; Andreas Duit, State and Environment: The Comparative Study of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Cambridge: The MIT Press, 2014; John R. Burch, Climate Change and American Policy: Key Documents, 1979—2015, McFarland & Co Inc, 2016; Daniel M. Bodansky, et al., “Facilitating Linkage of Climate Policies through the Paris Outcome”, Climate Policy, Vol.16, Issue 8, 2016, pp.956972; Ian Gough, “Welfare States and Environmental States: A Comparative Analysis”, Environmental Politics, Vol. 25, Issue 1, 2016, pp.2447; Aarti Gupta, “Transparency in Global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A Coming of Age”, Global Environmental Politics, Vol. 10, No. 3, 2010, pp.19; Hugh Compston, Ian Bailey, “Climate Policy Strength Compared: China, the US, the EU, India, Russia, and Japan”, Climate Policy, Vol. 16, Issue 2, 2016, pp.145164; Daniel Bailey, “The Environmental Paradox of the Welfare State: The Dynamics of Sustainability”, New Political Economy, Vol. 20, Issue 6, 2015, pp.793811; Robert MacNeil, Matthew Paterson, “Nediberal Climate Policy: From Market Fetishism to the Developmental State”, Environmental Politics, Vol. 21, Issue 2, 2012, pp.230247.
關於美歐氣候政策的比較研究主要圍繞兩種理論視角展開:丹麥學者哥斯塔·埃斯平安德森(Gsta EspingAndersen)的《福利資本主義的三個世界》,以及英國學者彼得·霍爾(Peter A. Hall)和大衛·索斯凱斯(David Soskice)的《資本主義多樣性:比較優勢的製度根基》。根據社會權利和社會分層,福利資本主義國家可分為三種類型:自由主義、保守主義(法團主義)、社會民主主義,參見(丹麥)哥斯塔·埃斯平安德森:《福利資本主義的三個世界》,苗正民、騰玉英譯,商務印書館2010年版;Peter Hall and David Soskice, Varieties of Capitalism:The Institutional Foundations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p.6。圍繞美歐氣候政策發展,這些研究主要涉及歐盟清潔能源轉型的經濟邏輯Stefan C'etkovic' and Aron Buzogny, “Varieties of Capitalism and Clean Energy Transitions in the European Union: When Renewable Energy Hits Different Economic Logics”, Climate Policy, Vol.16, Issue 5, 2016, pp.642657.,環境主義三個世界Detlef Jahn, “The Three Worlds of Environmental Politics”, in Andreas Duit, State and Environment: The Comparative Study of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Cambridge: The MIT Press, 2014.,英國與德國的風能產業ShiuFai Wong, “Obliging Institutions and Industry Evolution: A Comparative Study of the German and UK Wind Energy Industries”, Industry and Innovation, Vol.12, Issue 1, 2005, pp.117145.,應對氣候變化的減排技術創新John Mikler and Neil E. Harrison, “Varieties of Capitalism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for Climate Change Mitigation”, New Political Economy, Vol.17, No.2, 2012, pp.179208.,清潔能源轉型的國際分工Erick Lachapelle, Robert Macneil&Matthew Paterson, “The Polital Economy of Decarbonisation: From Green Energy ‘Race’ to Green ‘Division of Labour’”, New Political Economy, 2017, Vol.22, No.3, pp.311327.,西方國家的環境關切,生態國家建設的影響因素,市場主義環境政策失敗的根源John Mikler, “Plus a Change? A Varieties of Capitalism Approach to Social Concern for the Environment”,Global Society, Vol. 25, No. 3, 2011, pp.331352; Max Koch and Martin Fritz, “Building the Ecosocial State: Do Welfare Regimes Matter”, Journal of Public Policy, Vol.43, Issue 4, 2014, pp.679703; Robert MacNeil, “Death and Environmental Taxes: Why Market Environmentalism Fails in Liberal Market Economies”, Global Environmental Politics, Vol.16, No.1, 2016, pp.2137.。這些研究之間雖不乏差異,但已就比較資本主義框架下的美歐氣候政策達成一些重要共識:
第一,碳稅、碳交易等市場政策在自由市場經濟國家中成效有限。美國、加拿大、新西蘭作為自由市場經濟的原型,新自由主義改革的力度越大,民眾的經濟擔憂就越強,這種擔憂很容易轉化為反碳稅政治思潮。此外,國家與能源公司利益的聯姻也是新自由主義的一個主要表現。公司利益主導了氣候政策。Robert MacNeil, “Death and Environmental Taxes: Why Market Environmentalism Fails in Liberal Market Economies”, Global Environmental Politics, 2016, Vol.16, No.1, pp.2137.受自由民主市場經濟體製的製約,美國民眾和能源公司都對碳稅、碳交易等氣候政策持反對態度,因此,美國一直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舉步不前。與之相反,歐盟成員國多為社會民主經濟體製,GDP用於社會保障支出的比例大,民眾對氣候政策帶來的經濟負擔並不是那麼敏感,因而環保意願相對積極。相對於保守主義和自由主義福利機製,社會民主福利國家能更有效地融合社會與環境政策,更有利於發展成為生態國家或環境國家。Ian Gough and John Meadowcroft, “Decarbonising The Welfare State”, in John S. Dryzek, Richard B. Norgaard and David Schlosberg eds, Oxford Handbook of Climate Change and Societ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1.
第二,明確劃分了環境主義的三個世界。德國比較政治學學者德特勒夫·揚(Detlef Jahn)在評估硫排放等14項指標的基礎上,比較了1996—2005年間21個經合組織國家的環境績效,提煉出環境機製指數、能源消費、能源組合(太陽能、風能、核能)、交通四大衡量因素,以及綠色國家和生產主義國家兩大類別,綠色國家指能源消費低,以風能和太陽能為主導,鐵路交通優於公路;生產主義指國家的主要目標是生產和消費。具體體現為環境主義的三個世界:奧地利、德國、瑞士、丹麥屬於第一世界,環境績效和環境機製得分最高;第二世界包括挪威、芬蘭、瑞典三國,環境績效高但屬於生產主義國家;環境績效較差的第三世界可以分為:(1) 加拿大、澳大利亞、比利時、美國環境績效最差,屬於生產主義發展模式,除比利時外均屬於新盎格魯撒克遜世界(New AngloSaxon World);(2) 新西蘭、希臘、法國屬於生產主義發展模式,環境績效表現較差(法國相對較好);(3) 西班牙、英國、愛爾蘭、葡萄牙、意大利、日本同屬於生產主義發展模式,環境績效表現中等(日本和意大利相對較好)。研究表明,社會民主福利國家中,綠色意識形態居於主導地位,生產主義模式式微。部分遵循生產主義發展模式的北歐國家,環境績效表現良好。Detlef Jahn, “The Three Worlds of Environmental Politics”, Andreas Duit, State and Environment: The Comparative Study of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Cambridge: The MIT Press, 2014.
第三,生態國家的衡量標準。瑞典學者麥克思·科契(Max Koch)與德國學者馬丁·弗利茲(Martin Fritz)試圖解釋:社會民主國家正在發展成為生態社會國家的具體表現是什麼,這種趨勢是否能夠通過主要生態指標(如生態足跡)體現出來?對於福利與環境政策的協調,不同福利資本主義的製度和組織能力差異是否在公眾態度中有所體現?根據歐盟統計局(EUROSTAT)、世界銀行、經合組織、全球足跡網絡(the Global Footprint Network)和國際社會調查協作項目(International Social Survey Program)的經驗數據,他們對比了30個國家的宏觀結構和可持續性指標,這些指標包括基尼係數、社會支出、可再生能源、環境稅、碳排放、生態足跡、GDP,結果表明,生態國家並不必然產生於發達的福利資本主義體製,不同福利資本主義體製下的生態國家呈現出穩定、僵化、失敗、新興、瀕危等無規則分布。通過問卷調查,發現社會民主國家的公眾更願意降低自己的生活標準以保護環境。綠色意識形態是提高環境績效、建立生態國家的重要前提。Max Koch, Martin Fritz, “Building the Ecosocial State: Do Welfare Regimes Matter”, Journal of Social Policy, Vol.43, No.4, 2014, pp.679703.
綜上,國內外學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麵:第一,全球氣候治理的方案與機製研究。2000年以來關於氣候治理倡議的研究,最初側重於分析國內政治和國家安全對全球氣候治理的影響。此後,研究重點轉向以國家為基礎的氣候治理構架,在研究方法上更多采用定量研究來驗證理論和假設。主要議題涉及機製的運作和效果、國家批準或反對某一氣候條約的原因、國家間治理倡議等。與此同時,多層治理框架也日益受到關注,涉及國家、社會和市場規則的互動,機製的合法性等。第二,市場化治理機製和私人行為體研究。伴隨著新自由主義經濟政策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氣候政策研究從國家政策轉向市場自由主義,主要議題涉及自願性公司倡議、公司合作夥伴關係、環境信息公開等。從不同行業、合法性、有效性等角度分析了私人部門的治理機製。第三,氣候政策的國別及比較研究。這一方麵研究已開始增多,涉及不同福利國家體製下的氣候政策差異、國家政策能力的比較等。此外,跨問題領域的研究(如環境國家、綠色增長、透明化治理)也不斷湧現。
總體來看,大多數氣候問題研究受到新自由主義潛移默化的影響,其分析方法自覺不自覺地接受並采用了新自由主義理論的主要觀點。在研究趨勢上日益側重市場化的氣候治理機製,特別是具體行業和部門的氣候倡議等,忽略了不同國家政策表象背後的政治經濟體製、公司治理、勞資關係等問題。這些研究雖然視角眾多,但多數沒有把氣候問題當作一個國際政治經濟學的問題來研究,難以揭示氣候問題背後複雜深刻的社會經濟和政治製度方麵的原因,也就難以從根本上把握美歐氣候政策的發展軌跡。實際上,氣候政策不僅僅是一個政府決策或成本收益問題,還與美歐不同的資本主義發展模式有著很大關係。彼得·霍爾和大衛·索斯凱斯明確提出了資本主義多樣性(Varieties of Capitalism, VOC)這一研究框架,將最發達的市場經濟體分為兩種不同類型的資本主義:協調市場經濟(Coordinated Market Economies, CME)和自由市場經濟(Liberal Market Economies, LME)。Peter A. Hall and David Soskice, Varieties of Capitalism: The Institutional Foundations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自由市場經濟體中,公司的調整行動主要通過等級製和競爭性市場安排。協調市場經濟下,公司更多依賴於非市場關係來協調它們和其他行為體的活動,以及構建它們的核心能力。
資本主義多樣性理論是對二戰後資本主義出現的新的經濟現象的解釋,它加深了對現代資本主義發展趨勢的理解。資本主義多樣性作為一種具有影響力的研究框架,普遍用於能源政策、技術創新、產業政策等國際政治經濟學研究中。一個國家氣候政策的製定,從表麵看受製於政府的主觀認知和決策,但從深層次看,它是一國社會政治經濟製度綜合作用的產物。因此,氣候問題的研究不能局限於政府決策的層麵,更要深入到政治經濟製度層麵,揭示其背後的決定因素。有鑒於此,本研究認為,美國和歐洲在資本主義體製運行層麵的不同特點是其氣候政策差異的決定性因素,這些差異體現在氣候及能源政策、低碳產業與創新、跨國公司減排等各個方麵。第一章資本主義多樣性理論第一章資本主義多樣性理論
21世紀的第一個十年是資本主義多樣性研究繁榮發展和理論綜合的時期。在西方學者那裏,有關資本主義多樣性的比較政治經濟學研究以較為完整的理論框架、特定的理論範疇並引發一定爭論為標準,可進一步細分為一係列更為具體的研究綱領,其中包括資本主義多樣性方法、國家商業體製方法和調節學派的資本主義多樣性分析。Glenn Morgan, “Comparative Capitalisms: A Framework for the Analysis of Emerging and DevelopingEconomies”,International Studies of Management & Organization, Vol.41, No.1, 2011, p.13.2001年,彼得·霍爾和大衛·索斯凱斯在資本主義多樣性方麵做出了開創性工作,構建了一種以企業為中心的資本主義多樣性理論,在他們看來,企業是資本主義經濟中的重要角色,麵對技術變遷和國際競爭時,企業是調整的關鍵主體,企業的活動加總在一起決定了經濟績效的總體水平。Peter Hall and David Soskice, Varieties of Capitalism:The Institutional Foundations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p.6. 第一節資本主義多樣性理論的提出
霍爾和索斯凱斯的資本主義多樣性分析,是對20世紀90年代之前比較政治經濟學領域的比較資本主義研究的改進,它超越了過去30年中主導著資本主義比較研究領域的探究製度差異的三種視角,即現代化理論、新法團主義(neocorporatism)和生產的社會係統理論。現代化理論傾向於誇大政府能力,新法團主義關注工會運動,忽視了企業在政治經濟中的重要性;生產的社會係統理論承認地區和部門層麵的各種製度在企業行為中起到的作用,但沒有分析各政治經濟體之間的差異性。戰略互動成為資本主義多樣性研究的重點。在戰略互動中,公司是經濟研究和比較政治經濟學研究的中心,使新微觀經濟學同宏觀經濟學中的重要問題聯係在一起。Peter A. Hall and David Soskice, Varieties of Capitalism: The Institutional Foundations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pp.17.資本主義多樣性的方法是行為體導向的,也就是說,政治經濟學是由多個行為體組成的,這些行為體包括個人、公司、生產者集團或政府,但公司是資本主義經濟的關鍵行為體。公司是理性行為體,在協調過程中會遇到許多問題,協調的成功取決於同廣泛的行為體之間的有效協調能力。資本主義多樣性理論主要提出了五個領域的協調問題,包括勞資關係、職業培訓和教育、公司治理、企業間關係和雇員,依據企業解決這五個領域中的協調問題的方式,對各國的政治經濟體製進行比較。Ibid., pp.67.
霍爾和索斯凱斯提出的理論主要局限於發達國家,確定了政治經濟體中的兩種核心類型,分別是自由市場經濟和協調市場經濟,這兩種類型作為理想型處於光譜的兩極,許多國家在這兩極之間都可以找到自己對應的位置。美、英、澳、加、新西蘭和愛爾蘭是自由市場經濟;日本、瑞士、荷蘭、比利時、瑞典、挪威、丹麥、芬蘭、奧地利是協調市場經濟;法國、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希臘和土耳其的定位不明確,但兩位作者認為,根據在這些國家的製度體係,可以將其劃分為“地中海式資本主義(Mediterranean Market Economies, MME)”。[土]埃玉普·歐茲維倫等:《從資本主義階段到資本主義多樣性:教訓、局限和前景》,尹昕、曹浩瀚譯,《國外理論動態》2015年第11期。南歐國家(西班牙、意大利、希臘、葡萄牙和塞浦路斯)是混合市場經濟資本主義或地中海式資本主義,其工會和雇主相對零散,自主協調集體談判和勞動力市場競爭結果的能力不強。作為低福利國家,很多社會保障依靠家庭關係,通過內需促進經濟增長。這種經濟模式采用寬鬆的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優先考慮工資和消費型支出,而不是出口市場盈利。由於技術水平較低,南歐地中海市場經濟體往往傾向於專業化生產農產品,以及較低成本的中端質量水平的消費品,發展諸如航運與旅遊等類型的服務業。就外部環境來看,中國、俄羅斯、巴西和印度等新興經濟體的快速發展為北歐的資本商品和高質量產品提供了重要的新市場,同時也給南歐國家的許多公司造成了新的競爭。Peter A. Hall, “Varieties of Capitalism in Light of the Euro Crisis”, Journal of European Public Policy, Vol.25, No.1, 2017, pp.730.資本主義多樣性理論試圖回答的一個重要問題是:一種資本主義形式是否優越於另外一種資本主義形式?在回答這一問題時,霍爾和索斯凱斯使用了製度互補的概念。兩種製度,如果一方的存在(或效率)增加了另一方的收益(或效率),0那麼這兩種製度就可以說是互補的。一個政治經濟體越是能成功地建立起整個經濟的製度互補性,這一政治經濟體中的企業就越能受益於平穩運行的製度框架。[土]埃玉普·歐茲維倫等:《從資本主義階段到資本主義多樣性:教訓、局限和前景》,尹昕、曹浩瀚譯,《國外理論動態》2015年第11期。為什麼一個體製內部比較同質的製度得以發展,而在體製之間相比較的話,它們所具有的多樣性甚至到了彼此可以稱為異質的程度?其關鍵在於“互補性”。[日]青木昌彥、奧野正寬:《經濟體製的比較製度分析》,魏加寧等譯,中國發展出版社2005年版,第6頁。正是這種互補性,使製度得以穩定存在,也使一種製度與其他製度區別開來。雖然每一種資本主義類型都有其擁護者,但不是說一個類型優於另一個類型。自由和協調的市場經濟似乎都是提供令人滿意的長期經濟表現,但在創新能力、分配收入和就業上存在差異。尤其要注意到在自由市場經濟和協調市場經濟中公司內部結構和外部製度環境的互補性。同上。在自由市場經濟中,高層管理的集中職權使得公司在麵臨金融市場壓力時更容易釋放勞動力,利用市場機會的優勢實施新的戰略。相比之下,協調市場經濟在麵臨財政和技術問題時要依靠公司對合作者的吸引力和它的聲譽,而不完全依賴高層管理者。
就公司融資和勞動力市場來看,經合組織國家大致分為兩類,一類是有著高度發達股票市場的國家,依賴市場協調;另一類是就業保障程度高的國家,趨向於非市場協調。Peter Hall and David Soskice, Varieties of Capitalism: The Institutional Foundations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p.19.在發達工業化國家中,美國的行政官僚體係最難在製定目標時不受特定的社會團體的影響,行政係統、金融體係與產業部門之間保持距離。美國經濟的基本結構就是美國公司的部門競爭,這些公司得到州、地方政府與華盛頓個別部門的聯係支持。美國經濟增長的地區化阻礙了一項明確的全國產業政策的出現,這個特點被州和地方促進政策所強化。[美]約翰·齊思曼:《政府、市場與增長——金融體係與產業變遷的政治》,劉娟鳳、劉驥譯,吉林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09年版,第309頁。德國的銀行普遍與產業保持著非常緊密的聯係。二戰後銀行在德國重建以及產業擴張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銀行為企業家提供了長期資本,用產業發展的長遠目標取代了對股票市場短期波動的關注。
第二節自由市場經濟與協調市場經濟
資本主義多樣性理論用一種“關係的視角”來理解企業,認為企業的目標是在其所處環境中發展自己的核心競爭力——一種以可盈利的方式研發、生產和分配商品與服務的能力,並以此為基礎,證明企業的競爭力和國家經濟的比較製度優勢之間的聯係。在資本主義多樣性分析框架中,參與戰略互動的企業致力於解決它們參與經濟活動時麵臨的各種協調問題。對企業而言,這些協調問題主要存在於勞資關係、職業培訓和教育、公司治理、企業內部關係以及企業同雇員的關係五個重要領域中。通過考察企業解決它們在這五個領域中麵臨的協調問題的方式,對不同國家政治經濟進行比較分析。Peter Hall and David Soskice, Varieties of Capitalism:The Institutional Foundations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p.8.
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經濟相互依賴的加深,各國政治經濟的差異日益受到重視。最為突出的表現就是美英等盎格魯撒克遜國家的經濟較為相似,德國等歐陸國家具有共同特點。兩類政治經濟體係在許多方麵迥然不同:(1) 一國經濟活動的基本目的;(2) 國家在經濟中的作用;(3) 企業結構和私人企業活動。在那些重視消費者福利和市場獨立自主的自由社會裏,國家的作用往往微不足道。在重視集體目標的社會裏,國家更多地介入和幹預經濟。股東在美國企業管理中扮演重要角色,而在日本和德國,銀行起重要作用。[美]羅伯特·吉爾平:《全球政治經濟學:解讀國際經濟秩序》,楊宇光等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36頁。根據這種差異,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可以分為:同上書,第137、150頁。(1) 以市場為導向的美國資本主義體係。美國經濟最接近新古典主義的競爭性市場經濟模式,個人最大限度地爭取增進自我利益,而企業則最大限度地獲取利潤。政府的首要職責是調控經濟、提供公共物品和消除市場失靈。美國的公司治理體係和產業結構是與其政治體係平行的。美國企業的治理和組織以分立和總體缺乏政策協調為特征。工業和金融徹底分開,資金成本高。公司的基本目標是為投資者或股東獲取利潤,原則上對其員工和生產單位所在的社會承擔最低限度的義務。(2) 德國的社會市場資本主義體係。德國的政治經濟體係是歐洲大陸公司主義或福利國家資本主義的代表。在這種體係中,資方、工會和政府合作管理經濟。國家在經濟中發揮戰略性作用,勞工在公司治理中作用突出。德國政治經濟體係的核心是德意誌銀行,它為德國工業在戰後成功地提高競爭力提供了強大支持。
美國模式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逐步形成的。1970年代初的中東石油危機,使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普遍深陷“滯脹”的泥潭。為了維護資本的積累和擴張,裏根政府奉行新自由主義的供應學派和貨幣主義理論,製定和推行了一係列減少稅負、擴大私有化的政策。這些政策,尤其是減少政府對經濟的幹預以及對企業的管製和控製等,使勞動力市場高度自由化,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得到很大調整。美國經濟從1983年開始複蘇,逐漸迎來了一個新的發展高峰。
一、美國與自由市場經濟
在自由市場經濟中,公司依靠市場關係去解決協調問題,市場競爭強勁,幾乎沒有非市場形式的協調機構。主要特征是:Peter Hall and David Soskice, Varieties of Capitalism: The Institutional Foundations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pp.2733.第一,公司治理。鼓勵公司關注當前收益或在股票市場上的股票價格。監管機構對兼並和收購非常寬容,大公司能獲得融資的條款十分嚴格,依賴於股票市場的估值,分散的投資者依靠公開獲得的信息來評估公司價值。自由市場經濟缺乏能夠為投資者提供關於公司發展情況的公司網絡。第二,勞資關係。自由市場經濟的公司嚴重依賴個體工人與雇主之間的市場關係,高層管理者通常對公司進行單方麵的控製,包括較大的雇傭和解雇的自由。公司沒有義務為員工建立工人委員會之類的代表機構,工會組織的權力也遠小於協調市場經濟。自由市場經濟中的工會和雇主組織的凝聚力和包容性較弱,經濟上的工資協調通常很難保證,這些經濟體更依賴於宏觀經濟政策和市場競爭去控製工資和通貨膨脹。勞動力流動性高,缺少長期雇傭關係。第三,自由市場經濟的教育和培訓體係通常與高度流動的勞動力市場相補充,職業培訓通常由正規教育機構提供,側重一般技能的培養,而不是獲得相對專業的技能。第四,公司間關係。自由市場經濟公司間關係建立在標準的市場關係和正式合同之上。在美國,通過嚴格的反托拉斯法規調節這些關係,旨在防止公司串通、控製價格。在缺乏密集的商業網絡和協會的情況下,建立廣泛的聲譽極為困難,由於公司對當前盈利的敏感性,相互間不存在關係契約和可信承諾。第五,技術創新。在自由市場經濟中,技術轉移在很大程度上是通過科學家或工程師從一家企業轉到另一家企業實現的(或從研究機構到私人部門),即流動的勞動力市場促進了技術轉移、創新技術轉讓的許可或銷售,如生物技術、微電子和半導體技術。在美國,行業標準通常由市場競爭決定,市場競爭的優勝者通過將技術授權給其他使用者而獲利。相比協調市場經濟,研發聯盟和公司間合作在技術轉移中起到的作用較小。
二、德國與協調市場經濟
德國模式是在20世紀60年代形成的。第二次世界大戰不僅使聯邦德國的生產力遭到了極大破壞,同時還使其麵臨巨額的戰爭賠款,戰後亟待解決的主要問題就是恢複和發展國民經濟。工人階級有著強烈的參與國家和社會重建的意願,而一部分資本家也希望改善和工人的關係,盡量為資本的積累創造新的有利條件。因此,聯邦德國內部形成了特殊的階級妥協關係。但是,20世紀60年代中後期,聯邦德國遭遇了戰後第一次經濟衰退,勞資矛盾再度惡化。社會民主黨參與執政後,打破了勞資關係完全市場化和自由化的傳統,強化了政府作為中間人化解勞資矛盾的職能。政府參與的“協調行動”使得勞資雙方在工資協議談判中能夠適當照顧對方的立場和利益,使工資增長與經濟增長幅度相適應。同時,聯邦德國政府還建立了廣泛的社會福利和保障製度。主要特征是:邱海平、吳俊:《資本主義多樣性:馬克思主義的解釋》,《當代經濟研究》2014年第6期。具體特征參見:Peter Hall and David Soskice, Varieties of Capitalism: The Insititutional Foundations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pp.2127。
第一,公司的融資渠道不完全依賴公開的財務數據或者當前收益,通過長期資本在經濟衰退時挽留有技能的工人或者投資一些長期項目。投資者通過企業內部數據來考察公司運營。公司管理者和技術人員將與公司發展有關的可靠數據與關係較好的其他公司同行共享。為了確保可靠性,將數據與第三方(監管方)共享,並對不實信息進行處罰。投資者可以通過幾種渠道獲得企業聲譽和運作相關的信息:公司與主要客戶和相關供應商的親密的關係;廣泛的交叉持股網絡中獲得的知識;獲得行業協會的會員資格;公司內部結構加強了網絡監控係統。德國的高層管理者很少有單方麵行動的能力,必須依靠監事會達成重大決議。這種結構有利於共享信息,促進網絡監督。
第二,公司賦予高技能勞動力大量的工作自治權。公司采取這樣的戰略容易受其他公司人才爭奪的影響,因此協調市場經濟就需要勞資關係機構去解決這樣的問題。德國的勞資關係體係通過工會和雇主協會之間的討價還價設定工資標準,避免人才流失。相應的製度設置是由選舉產生的員工代表組成的勞資委員會,這一機構在裁員和工作條件方麵有相當大的權力。
第三,協調市場經濟中的大部分公司依靠擁有特殊行業技能的勞動力,就需要相應的教育和培訓體係。工人需要保證學徒能充分地就業,同時企業保證工人能獲得相應技能。為應對這一問題,德國依靠的是全行業範圍的雇主協會和工會監管的培訓體係。通過向大公司施加壓力,讓他們承擔學徒的工作,並監督他們參與此類計劃,限製了培訓中搭便車的行為,在培訓的類別上通過協商簽訂協議,確保培訓內容與公司需求相匹配。
第四,公司承諾通過提供長期的雇傭期限和以行業為基礎的工資,以及保護性工作委員會來保證工人與公司之間的合作。這種做法之所以可行,是由於公司治理體係有一個網絡監督機製,同時有效的職業培訓計劃,阻止挖人的勞資關係體係,都能夠鼓勵共同標準的製定和促進技術轉讓中的公司間協作。
第五,由於協調市場經濟中許多公司都使用長期勞動合同,所以它們不能像自由市場經濟那樣依靠技術人員在公司間的流動進行技術轉讓,而是通過公司間的關係實現技術的擴散。大量的研究由公司聯合資助,企業協會通過與政府官員合作促進新技術的擴散。企業協會製定的共同技術標準促進新技術的擴散,有利於形成共同的知識基礎,促進不同公司人員之間的協作。德國建立了一套合同法體係,對強大的行業協會進行補充,鼓勵公司之間的關係性締約和技術轉讓,用以解決公司間的爭端,從而推動了專注於產品差異化和細分市場生產的公司戰略。相比之下,在產品競爭激烈的自由市場中,公司之間的密切合作是難以維持的。
第三節資本主義多樣性的演進
資本主義多樣性的發展會導致趨同嗎?主流正統觀點主要依據新古典政治經濟學工具,構建了一個“理想模型”,提出了一種“最佳實踐”,這種模型或實踐是經濟體的組織帶來的結果,並且是唯一必然和合理的結果。所有不同於“最佳實踐”的政治經濟體都會向它趨同,除非存在非理性的外部力量。趨同論認為協調市場經濟向自由市場經濟趨同的催化劑是全球化的壓力和市場結構的改變:第一,企業的競爭力通過勞動力成本來評定。隻要有機會,企業會通過將生產轉移到國外來降低勞動力成本;第二,國家間相互依存對資本更加有利,資本的流出機會比勞動力更多;第三,全球資金流增長,協調市場經濟中的企業隻有轉向自由市場經濟,才能吸引國外投資者,增加其全球市場份額。同時不得不考慮資本的投資回報率和股價,由此可能會改變整個政治經濟體的其他製度,導致進一步的趨同。[土]埃玉普·歐茲維倫等:《從資本主義階段到資本主義多樣性:教訓、局限和前景》,尹昕、曹浩瀚譯,《國外理論動態》2015年第11期。資本主義多樣性的理論框架,並不同意“最佳實踐”理論的觀點及其提出的趨同論,而認為全球化導致各國企業相似這一論述是不充分的。依據自由市場經濟和協調市場經濟不同的體製特點,每種市場類型的企業將致力於不同的戰略性互動,以便最大地受益於製度背景,其結果是不同類型的經濟體中的企業對相同的變化會有不同的反應。
一、製度延續性
人們一直批評資本主義多樣性理論,認為其無法解釋變革,尤其是解釋變革如何代替了主流自由主義經濟理論的內在不足。再如馬克思主義者所批評的,資本主義多樣性理論“陷入了一種新的製度決定論”。資本主義多樣性研究使用“均衡—功能主義”方法觀察當代資本主義,加之對製度互補和路徑依賴的過分關注,看到的更多是當代資本主義現有協調形式的多樣性,是基本矛盾得以緩和的資本主義製度暫時的生命力,而不是資本主義製度的演變方向和終極曆史趨勢。常慶欣:《沒有“資本主義”的資本主義多樣性研究》,《政治經濟學評論》2016年第3期。然而,製度性變革是以十年、而非年為單位而計的,甚至不以政府的任期為單位。近二十年來,世界範圍內產生了一種更為自由資本主義的傾向。然而,國家間的鴻溝變得更大,資本主義多樣性兩種類型的內涵也在增加。如歐盟大學研究院(European University Institute, EUI)的本尼迪克塔·馬爾奇諾托(Benedicta Marzinotto)指出,全球化的戰略調整受比較優勢的影響,協調市場經濟國家與自由市場經濟國家——也受到這些國家想要保持自身優勢的影響。即使麵對外部衝擊,以及麵對內部要求變革的壓力,製度的曆史性嵌入意味著,無論這些製度能否實現其目的,也無論製度服務於誰的利益,製度潛在的互補性都是可以延續下去的。製度一旦形成,就會彼此增強,企業也會根據製度確立起行為的協調方式,而這些方式是企業長期遵行的。Benedicta Marzinotto, “Book Review: Varieties of Capitalism: The Institutional Foundations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Review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Vol. 78, No. 3, 2002, p.632.製度穩定意味著在任何時候,主體都不能跳脫出其所在的環境而實現變革。麵臨係統外生的衝擊,變革常常是逐漸發生而非跳躍性的。這是因為在國家和地區層麵上,資本主義的生產關係及其製度背景導致了資本主義經濟係統內的製度穩定而非製度變遷。Peter Hall and Kathleen Thelen, “Institutional Change in Varieties of Capitalism”, SocioEconomic Review, Vol.7, 2009, pp.734.
趨同論認為協調市場經濟向自由市場經濟趨同的重要催化劑是全球化的壓力。經濟發達國家之間確實已出現了經濟業績趨同的現象,由於貿易自由化的影響,美國和其他工業國之間的生產力水平和其他經濟指標已經趨同,但各國製度並沒有發生趨同。德國的參與型資本主義體係在20世紀90年代受到過嚴重壓力。德國過分慷慨的福利支出和提高經濟效率需要之間的矛盾已成為嚴重問題,促使德國公司到東歐、美國等地方去建立生產設施。改革和重組德國經濟,使之邁入信息時代的中心任務之一是消除或至少大大地削弱緊密的銀企聯盟,這種強大的聯盟憑借交叉持股或互兼董事的網絡關係結合在一起。銀企聯盟的消極後果是把大量資金囿於傳統工業中,挫傷個人創業的積極性,但是德國不會完全放棄社會市場經濟而轉向自由市場經濟。[美]羅伯特·吉爾平:《全球政治經濟學:解讀國際經濟秩序》,楊宇光等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65—166頁。總體來看,技術發展的每個階段和資本積累都要求有不同形式的經濟和社會技術結構。資本主義多樣性的存在表明,經濟發展的階段或時機決定經濟體係的性質和適合程度。資本積累方法(通過企業、銀行或國家)是由經濟發展的曆史時機決定的。較早實現工業化的英美依靠企業家和股東的資本積累,較晚進行工業化的德國和日本則靠強大的銀行來實現積累。[美]羅伯特·吉爾平:《全球政治經濟學:解讀國際經濟秩序》,楊宇光等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57頁。
霍爾和索斯凱斯否認協調市場經濟向自由市場經濟的趨同。盡管勞動力成本低對企業來說總是很有吸引力的,但這並不必然導致生產向海外的轉移,因為比勞動力成本更重要的是來自製度的支持。協調市場經濟現存的製度結構是向自由市場經濟趨同的最大障礙。麵對全球化的壓力,為了不破壞自身製度框架的一致性,兩種純粹型經濟都傾向於製定不同的策略,其企業會依據這些策略來組織它們的活動。常慶欣:《沒有“資本主義”的資本主義多樣性研究》,《政治經濟學評論》2016年第3期。美國型資本主義既不是最優效率的,也不是普遍適用的,從而否定了新古典經濟學的“世界向美國型資本主義收斂”的假說。在現實中,新自由主義弱肉強食的“市場原教旨主義”導致非正規雇傭勞動者數量的增加、貧富差距擴大、環境破壞等問題。以霍爾和索斯凱斯為代表的資本主義多樣性學派,通多對企業諸多製度調整形態的考察,發現在效率和公平方麵,協調市場經濟國家都比自由市場經濟國家做得好。呂守軍、郭俊華:《資本主義多樣性與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創新》,《經濟縱橫》2010年第10期。自由市場經濟和協調市場經濟這一分類在全球化日益推進的當下仍是適用的:國家在麵對全球化的挑戰時,相較於激發劇烈的變革,改善和延伸已有的穩定製度是更簡單與有利的選擇。
二、公司治理體製的變化
美英和德國在公司治理核心體製上存在巨大差異,包括股票市場、員工代表製度以及管理製度。一種是“股東模式”,其特點是用市場來調控公司及其組成要素之間的關係,另一種是“利益相關者模式”,采用非市場性的製度。英國公司受首席執行官的主導,擁有與股價掛鉤的強大績效激勵機製,公司的所有者是分散的組合投資型股東,其主要利益關注點在於股價,且願意支持一些高風險戰略,這些公司的員工對績效激勵機製做出積極響應,對於公司重組計劃的反對能力相對較弱。相反,德國公司的決策需要在頂層管理層、核心股東和員工代表三方中達成一致;對於核心股東來說,股價水平隻是眾多關注點中的一項;強大的員工代表能夠減慢或阻礙公司變革的步伐。Peter Hall and David Soskice, Varieties of Capitalism:The Institutional Foundations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pp.346.德國企業與其不同利益相關者的關係很大程度上是由非市場體製支配的。德國的公司股權高度集中在長期的戰略行動者手中,並與公司有多重聯係。雇員代表製度正式賦予了員工參與公司決策的權力。德國的公司法通過將頂部管理層的權力分散,使得公司不同功能部門通過協商和談判達成一致。相反,在英國,這些關係受市場調控的程度要大得多。英國股票市場的特點是股權分散,自願性勞資關係體係使得員工在公司決策過程中沒有正式的發言權,管理者的權力也不如德國穩固,更多取決於市場狀況。
盡管在公司治理上,美英和德國有明顯的製度性區別,但核心問題是,在全球化的背景下,這種區別是否依然顯著。在1990年代初,英國和美國的部分企業表示,要在世界市場上保持產業競爭力,也應該采用利益相關者模式。由於德國的利益相關者模式也遭遇了產業競爭力不足的問題,它們的關注點更多轉向了機構投資者的力量,以此使企業模式變成股東模式。機構投資者向本國以外地區投資的意願逐步增強,向外尋求可能帶來更高回報的投資機會。為了吸引投資者持有的可用於實現產業現代化的資本,利益相關者模式慢慢削弱了。然而,起源於根深蒂固的曆史傳統,體製的根本性變化所麵臨的障礙是巨大的,英國與德國公司治理體製的變化往往漸進而行。英國和德國內部都有激進改革的支持者,在英國,工黨的部分成員以及工會運動的一部分(成員)支持引入德國的“利益相關者資本主義”模式,來抵製產業中的短期主義和急功近利。在德國也有支持自由市場的公司治理和金融監管模式的聲音。然而,兩國的變革訴求的支持者都明顯隻是少數,對於兩國體製變化進程的實際影響都微乎其微。事實上,除了在德國金融監管領域有部分例外,其他變革的特征顯然還是漸進性的。Peter Hall and David Soskice, Varieties of Capitalism:The Institutional Foundations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p.346.
第四節資本主義多樣性框架
在美歐氣候政策中的應用低碳、氣候變化、能源問題的密不可分,使得當前美歐氣候—能源戰略都在向能源—氣候戰略調整,以重建氣候變化、經濟競爭力和能源安全三重目標之間的平衡,鑒於此,本研究以氣候政策為重點,同時關注與之相關的能源政策、低碳創業與創新政策、美歐汽車業跨國公司減排,從而更全麵地把握美歐資本主義多樣性下的政策差異。
一、美歐氣候及能源政策
在氣候政策上,美國注重市場力量,歐盟致力於創造新的規製型市場。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為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歐盟選擇了價格管製,而美國選擇了數量管製,這種差異反駁了新自由主義的單一解釋,體現了美歐製度上的不同。21世紀初,由於國際示範效應和政策學習,美歐逐漸形成一種以市場為基礎的混合政策,歐洲引入了排放交易(數量管製),美國加州則確立了上網電價補貼機製(價格管製)。在氣候變化領域的自由主義政策類型的混合,從地理範圍的角度來看是不平衡的。歐盟的混合型政策,如歐盟排放交易機製,比美國的混合型政策的影響範圍要大。Jonas Mekling and Steffen Jenner, “Varities of Marketbased Policy: Instrument Choice in Climate Policy”, Environmental Politics, Vol. 25, No. 5, 2016, pp.853874.除了市場化氣候政策之外,英國能源政策去政治化、北歐可再生能源發展、英德能源政策差異也是資本主義多樣性的具體表現。
二、美歐低碳產業與創新差異
產業與技術創新是低碳發展的關鍵,但技術從來不會自行發生作用,技術必須嵌入更大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框架中。美歐經濟體分別屬於自由市場經濟和協調市場經濟,美歐技術創新差異主要體現在創新類型、政府角色和行業減排規製上。美國在激進創新上獨具優勢,歐盟更強於漸進創新。美國成功地以技術革命創造新市場,從核反應堆、集成電路到個人電腦,美國一直處於創新的最前方。其競爭優勢主要在信息技術等領域,而非工業部門。由於偏向市場來協調經濟活動,自由市場經濟國家往往會延誤漸進技術創新,除非消費者需求驅動的市場壓力能夠帶來明顯的短期利益。協調型市場製度賦予漸進創新優勢,也成為激進創新的阻礙。歐洲的創新麵臨技術和結構兩方麵的障礙,規模過小的風險投資和嚴格的勞動法限製了當地的技術創新。
三、汽車業跨國公司減排差異
公司如何應對環保所麵臨的協作問題,受其所在國家製度環境的製約。美國和德國汽車業跨國公司的減排是截然不同的,通過對比通用汽車公司、福特汽車公司、寶馬公司和戴姆勒股份公司可以發現,美國跨國公司的減排整體落後於德國。一方麵,美式自由市場經濟支持市場競爭、反對共同協作,國家與企業相互對立,公眾的環保意願並不能帶來變革。德國企業的行為並非僅由市場與價格信號主導、決定,而是基於合作網絡的國家—社會關係,製度支持對社會關切進行回應。另一方麵,美國跨國公司的環境保護更具“漂綠”色彩,即使公司能夠研發和提供更為環保的產品,前提必然是生產成本低,或者政府提供補貼。德國公司的環境治理融於企業社會責任之中,公共利益與企業目標更為融合。
四、美歐氣候政策的發展趨勢
新自由主義經濟政策的全球化在某種程度上催生了市場自由主義的氣候治理方式。隨著美歐福利資本主義被新自由主義政策日益侵蝕,美國氣候政策呈現倒退趨勢,歐盟對全球氣候政策的領導也顯得力不從心。美歐氣候政策將會在現有資本主義多樣性的基礎上推進,突出表現是盎格魯撒克遜模式和歐洲模式,盎格魯模式以市場自由主義來應對減排與社會政策的衝突。市場自由主義認為經濟增長和收入增加是實現人類福利和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前提,環境惡化的主要原因在於貧窮、市場不健全和政策失敗。歐洲模式倡導嚴格的減排計劃、激進的社會政策與生活方式的轉變,從而在社會團結的基礎上,擴大就業權利,應對環境問題,實現經濟增長和社會包容。第二章美歐氣候及能源政策第二章美歐氣候及能源政策
美國氣候及能源政策主要靠市場力量推動,目標是商業機會和成本效益。歐盟國家在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減排行動中,始終處於最前列。2014年,歐盟委員會提出《2030年氣候與能源政策框架》,歐盟的氣候及能源政策連為一體,但在歐盟成員國中,溫室氣體排放和能源結構依然存在較大的差異。2013年德國的發電量中可再生能源所占比率已經達到約25%。按新的規劃,到2025年這一比例將達到40%~45%,2035年達到55%~60%。而波蘭極度依賴煤炭工業,捷克、匈牙利、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也在傳統能源轉型上缺乏技術和財力,法國則倚重核能。本研究關於歐盟內部分歧的討論主要集中在英國、德國與北歐的能源政策差異。
第一節美歐氣候政策演變
通過市場機製實現減排通常有兩種方式:一是碳稅,每單位汙染擁有固定的價格,向汙染者強製征收。另一個是碳排放交易體係(ETS),設置一個固定的排放量和單位汙染物的價格,允許排汙者在市場上對排放權進行交易。碳交易和碳稅是應對氣候變化的主要政策工具,前者屬於數量管製,後者屬於價格管製。數量管製就是通過明晰碳排放產權,並通過碳市場參與者的自由交易來使社會總效用最大化;碳稅是基於價格控製的碳定價機製。碳稅可確保碳價符合經濟規律,碳排放交易通過控製排放總量,可確保減排對環境產生正麵影響。通過設定碳價和減少碳排放,二者可內化氣候變化相關成本,進而對經濟決策產生積極影響。此外,二者也有助於增加收入,更好地激勵對低碳發展的投資。碳稅與排放交易,或者廣義來看,價格管製與數量管製,何者更為高效?美歐表現出不同的政策偏好。1990年,美國提出了汙染權交易理論,隨後應用到酸雨治理中。各企業爭先恐後地尋找最廉價的方式來減排,而效率最高的企業可將配額出售給效率較低的企業。歐洲在2005年啟動“總量控製與交易”市場。
一、美國氣候政策
1997年7月25日,美國參議院通過的“伯瑞德海格爾決議”(ByrdHagel Resolution)為美國氣候政策的立場和方向奠定了基調。該決議的核心內容是美國不得簽署任何與《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有關的議定書,這成為美國曆屆政府製定氣候變化政策的綱領性文件。美國國內氣候與能源政策分歧嚴重、進展緩慢。其主要原因在於經濟形勢低迷、民意支持基礎削弱及利益集團爭奪加劇等,槍械管製和美國債務上限等政治問題也會影響對氣候變化的關注度。克林頓政府時期,美國的環境外交有很大的成果,但基本上是繞過參議院進行的,雖然克林頓政府簽署了《京都議定書》,但《京都議定書》並未被參議院批準。小布什采取了保守的環境政策,對《京都議定書》采取消極態度。奧巴馬就任後,在氣候變化問題上試圖擺脫以往單邊、孤立的做法。奧巴馬新政的目的是通過綠色經濟拉動美國經濟複蘇,保障能源安全,同時重新樹立美國在氣候政治中的領導形象。奧巴馬政府應對氣候變化最關鍵的措施就是能源政策。特朗普在參選時,就提出要重振美國的煤炭行業,減輕對於傳統能源行業發展的限製。在其當選之後公布的施政綱領中,同樣也把能源問題放在了突出位置,反對管製型的氣候變化政策。特朗普政府任命了多位具有能源企業背景的內閣成員,如前國務卿雷克斯·蒂勒森(Rex W. Tillerson)是埃克森美孚石油公司的首席執行官;商務部長威爾伯·羅斯(Wilbur L. Ross)是私募股權公司WL Ross & Co的董事長,曾並購多個煤炭鋼鐵工業企業;能源部長詹姆斯·佩裏(James R. Perry)曾任得克薩斯州長,是總部設在達拉斯的能源傳輸公司董事會董事,這家公司承建著北達科他州輸油管線項目;環境保護署署長斯哥特·普魯特(Scott Pruitt),曾任俄克拉荷馬州總檢察長,與石油化工行業聯係緊密,並對全球氣候變暖持懷疑態度,對奧巴馬政府的氣候變化政策提起過法律訴訟。全球變化研究信息中心:《特朗普宣布退出〈巴黎協定〉國際反響及其走勢分析》,2017年6月21日。表1美國氣候政策發展
時間名稱意義目標措施2005國家能源政策法2005美國近40年來包含內容最廣泛的能源法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和促進節能,開發發展替代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減少對國外能源的依賴開發新能源,通過稅收優惠、補貼等財稅政策促進節能2007美國氣候安全法案美國第一部在議會委員會層麵得到通過的溫室氣體總量控製和排放交易法案2005年的排放量作為2012年的總量的控製目標並逐年減少,在2020年降低到1990年的排放水平(比2005年減少15%),進一步在2050年比1990年排放水平減少65%(比2005年減少70%)總量控製和排放交易的體係2009美國再投資與恢複法案突出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投資發展清潔能源,帶動產業升級發展下一代生物燃料和燃料基礎設施,加速可外充電式電油混合動力車的商業化等(續表)
時間名稱意義目標措施2010國家能源法案能源供應的自給化,實現最大程度上的“自給自足”確保美國未來的能源供應,為美國清潔能源的生產、大幅減少汙染排放、創造就業以及其他方麵的發展提供有效激勵立足於美國國內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側重解決美國的安全、經濟和競爭力等問題2013總統的氣候行動計劃美國政府在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領域所發布的最高級別行動計劃美國氣候變化應對政策正在從過去的相對被動全麵走向積極主動從氣候變化的幹預(碳減排)到氣候變化的適應(碳影響),再到氣候變化的應對(碳領導力),行動計劃為美國設定了一個全方位的立體氣候政策2014
提出,
2015
修訂清潔電力計劃2030年之前美國減排的主要路徑每個州都需在2030年達到由聯邦環保署EPA製定的電力減排指標限製電力產業的二氧化碳排放2017關於促進美國能源獨立與經濟增長的行政命令傳統能源行業與就業增長成為優先考量,為經濟發展解除碳排放束縛助推非常規油氣行業的擴張和提振傳統煤炭產業,帶動能源上下遊產業新一輪的發展,創造更多就業崗位,還能為美國經濟提供成本更低的能源供給退出《巴黎協定》,加大對傳統能源的支持2019正式要求退出《巴黎協定》“去氣候化”行動將美國轉變為一個能源超級大國試圖廢除大量的汙染法規,以降低天然氣、石油和煤炭的生產成本近二十年來,美國通過了許多法案和計劃(表1),目的在於通過氣候行動促進美國經濟發展以及強化美國在氣候領域的領導權,美國曆屆政府的這一立場具有一定的延續性。美國氣候外交一直以來的高姿態、低承諾特點,充分說明新自由主義、實用主義取向在美國政治中根深蒂固,羅斯福新政後不斷擴大的總統權力在氣候問題這一不被重視的領域中雖然幾經矚目,但依然無果而終。總體來看,對美國的氣候政策不能抱太大希望。作為自由市場經濟的原型,美國的新自由主義改革與氣候政策是相悖的。Robert MacNeil, “Death and Environmental Taxes: Why Market Environmentalism Fails in Liberal Market Economies”, Global Environmental Politics, Vol.16, No.1, 2016, pp.2137.
(一) 二氧化硫交易和碳交易
1990年,美國成為第一個支持汙染定價、建立二氧化硫交易項目的國家。盡管該計劃的覆蓋範圍遠遠小於碳市場,但被視為一種有效的替代傳統官僚管理的方法。鑒於美國經濟構成了大約四分之一的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其政策目標在於使美國工業的履約成本保持在盡可能低的水平,這意味著通過市場機製創造最大的“靈活性”。Ibid.二氧化硫排汙權交易開始於共和黨執政時期,而共和黨支持用市場手段進行環境保護。由於碳交易牽涉眾多的行業,共和黨認為對碳排放收費會嚴重地危害美國經濟。碳排放牽扯到整個化石燃料相關產業,相對來說二氧化硫的影響就小了很多。為什麼美國實施二氧化硫排汙權交易,而沒有開展碳交易?一個重要的原因是,二氧化硫的危害在所有人看來都是毋庸置疑的,但二氧化碳的危害卻充滿爭議。二氧化碳的影響主要存在於未來,很難說服人們當下就去限製碳排放。
1992年5月9日,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通過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1997年12月於日本京都通過了《公約》的第一個附加協議,即《京都議定書》。《議定書》把市場機製作為解決溫室氣體減排問題的新路徑,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權作為一種商品,從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權的交易。碳交易是為促進全球溫室氣體減排,減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場機製。碳排放交易體製和市場主導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體係在美國和英國發展最為迅速,美國在《京都議定書》談判過程中要求采用市場主導的碳排放交易機製,迫於美國的壓力,歐盟也采用了碳排放交易機製。
美國1990年出台的《清潔空氣法案》首次提出采用碳排放交易機製,即酸雨計劃。酸雨計劃的核心是基於市場的許可證交易。這個計劃的前提是認可人們的環境使用權。在環境有自我淨化能力的前提下,人們有權向環境中排放一定量的汙染物。計劃實施以後,交易許可證受到企業的歡迎。酸雨計劃之所以得到成功,根本原因還是在於它通過市場手段,激發了企業降低汙染的積極性,大大降低了美國社會的減排成本。1993年,南加州先前卓有成效的指令計劃體係被新的碳排放交易機製取代,此後其減排情況進展緩慢,相關領域的科技創新也趨於停滯。David Toke and Volkmar Lauber, “AngloSaxon and German Approaches to Neoliberalism and Environmental Policy: The Case of Financing Renewable Energy”, Geoforum, Vol.38, 2007, pp.677687. 1997年12月通過的《京都議定書》是推進全球碳排放市場化機製運行的綱領性文獻。《議定書》允許難以完成減排指標的發達國家從超額完成減排指標的發展中國家購買超出的額度,即“碳交易”。美國最終拒絕批準《京都議定書》,但此後,所有其他簽署國接受了全世界範圍內的碳排放定價。盡管碳稅在美國被抵製,碳排放交易依然受到歡迎,作為潛力巨大的新金融市場,它與美國的金融利益密切相關。
二戰後,製造業的主導地位逐步被全球金融取代。自20世紀70年代危機以來,金融業逐漸放鬆管製,導致全球金融市場大幅度擴張,英國從1997年開始大力推行排放交易的動機之一是推動倫敦形成具有結構性優勢的新興碳市場。英國早期在這個領域的實踐使英國公司逐步積累經驗,從而獲得領先地位。當時全球碳市場中所有行業排放交易的59%是通過倫敦組織的。這至少與20世紀90年代初期以來英國經濟戰略的總體目標一致,即推動倫敦更加有利於與紐約競爭,成為全球金融的中心。Matthew Paterson, “Who and What are Carbon Markets for? Politic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Climate Policy”, Climate Policy, Vol.12, No.1, pp.8297. 20世紀90年代以來,有關排放交易的政策網絡不斷發展,其成員主要是來自英國和美國的經濟學家,從1990年開始就有關氣候變化的排放交易撰寫研究報告。這個小組的主要成員包括邁克爾·格拉布(Michael Grubb)、湯姆·泰坦伯格(Tom Tietenberg)、羅伯特·斯塔文斯(Robert Stavins)、斯科特·巴雷特(Scott Barrett)、理查德·桑德爾(Richard Sandor)和邁克爾·赫爾(Michael Hoel)。UNCTAD, “Combating Global Warming: Study on a Global System of Tradable Carbon Emission Entitlements”,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rade and Development, New York, 1992.2007年,由企業和非政府組織共同發起成立了美國氣候行動合作組織(United States Climate Action Partnership, USCAP),其成員包括通用汽車、通用電氣、英國石油美國公司等重量級企業,也有“自然保護”等環保組織。這些企業和組織攜手遊說政府采取措施加強對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監管和控製。該組織要求美國205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要在目前的基礎上削減60%~80%,同時構建一個進行碳排放交易的全國性統一市場。然而,以化石燃料為主導的能源企業在政界影響巨大,反對設置全國性碳排放交易總量,隻有部分地方政府和企業自下而上地探索區域層麵的碳交易體係建設,如芝加哥氣候交易所的自願交易、加州總量控製與交易體係等。
(二) 加州上網電價補貼
2009年,美國國會先後提出了《拯救我們的氣候法案》《美國能源安全信用基金法》等碳稅法案,所有的法案均建議對石化燃料產品的生產和進口進行征稅。但是,這些法案最終沒有通過審議。雖然部分美國州或市政府進行了征收碳稅的實踐,但在國家層麵還沒有進展。2016年4月22日,包括美國在內的175個國家在聯合國簽署了《巴黎協定》,根據該協議,到2025年美國要實現在2005年基礎上減排26%~28%。不少經濟學家認為,美國要兌現這一承諾,推行碳交易稅是一個可行的辦法。目前美國已經有部分州開始嚐試實施碳交易稅,如2009年在紐約州、馬薩諸塞州、馬裏蘭州等9個州開始實施的區域溫室氣體行動計劃(Regional Greenhouse Gas Initiative, RGGI)和2012年加州開始實施的碳稅交易計劃。碳交易稅的額度由需要購買超標排放額度的企業相互競價確定,因而被認為是一種通過市場化手段促進企業節能減排的措施。事實上,在美國全國範圍內推行碳交易稅存在現實障礙。在政治層麵,共和黨信奉小政府的執政理念,對加稅一直非常敏感。而且在如何分配碳交易稅收入的問題上,兩黨分歧明顯。共和黨人希望利用增加稅收來降低公司稅和富裕階層的稅收,或者降低政府的債務水平,而民主黨人則希望增加的稅收能用於補貼低收入階層的生活。鄭啟航:《美國實施碳稅有多難》,《中國證券報》,2016年5月14日。
為推動可再生能源使用,美國政府采取了可再生能源發電稅收抵免,作為一項聯邦刺激政策,鼓勵風能或者其他可再生能源用於發電。各州也提供了政策支持,如補貼、貸款、退款和稅收抵免,用於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2006年加州引入上網電價補貼,這是美國首次引入定價工具。加州的上網電價補貼政策是為了補充2002年的可再生能源組合標準,使其成為一個混合型政策工具。加州已經成為清潔能源創新的中心。同時它還是美國最具改革性的清潔能源法案的發源地,如可再生能源配額製(The Renewable Portfolio Standard, RPS),該法案要求加州的公用設施采用20%的可再生能源,到2020年增加到33%。盡管有這項指令,加州的公共設施依然沒有達到目標。例如,太平洋天然氣與電力公司2008年隻采用了13%的可再生能源,比2003年該法案生效時的比例還低。很明顯,如果沒有適當的財政激勵來確保可再生能源與化石燃料的同等地位,僅靠“可再生能源配額製”,來快速推進加州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是遠遠不夠的。為了幫助加州的可再生能源發展走上正軌,2010年7月12日,太平洋環境組織(Pacific Environment)提出,是時候對可再生能源采取實際行動了,一項設計良好的電價補貼政策能大力推動可再生能源項目的迅猛發展,因為它承擔了大部分可再生能源開發商所要麵對的財政風險。電價補貼政策已經在德國、法國、加拿大的安大略省及其他地區的可再生項目中廣泛應用。《適合加州的電價補貼》,《中外對話》,2010年5月8日,https:\/\/www.chinadialogue.org.cn\/blog\/3761AGoodFiTforCalifornia\/ch。
上網電價補貼的引入源自可再生能源組合標準的有限作用和歐洲上網電價補貼的示範效應。可再生能源組合標準沒有為可再生能源發展帶來足夠的動力,實際上,可再生能源組合標準在美國麵臨著諸多挑戰,在該政策剛開始施行的幾年間,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十分緩慢。其原因是多方麵的,包括規製要求、運輸限製和能力不足等。2005年,德國在行政化上網電價補貼政策下,太陽能使用達到了較高的水平。加州太陽能產業聯合會代表表示,這在加州引起了普遍的“對德國的嫉妒”,德國的成功故事廣為流傳。Jonas Meckling and Steffen Jenner, “Varieties of Marketbased Policy: Instrument Choice in Climate Policy”, Environmental Politics, Vol.25, No.5, 2016, pp.853874.2010年,一場圍繞上網電價補貼(FIT)立法的爭辯激烈展開。雖然美國各州公用事業委員會可以借鑒國際上其他上網電價計劃的設計,但總體上在美國麵臨立法的限製,由此導致在美國實施這樣的計劃要比歐洲更為困難。
二、歐盟氣候政策
(一) 碳稅和上網電價補貼
歐盟的價格管製主要包括碳稅和上網電價補貼。第一,碳定價。在20世紀90年代至21世紀初,歐洲多國相繼實行了碳稅政策:芬蘭(1990)、挪威(1991)、瑞典(1991)、丹麥(1993)、荷蘭(1996)和英國(2001)。英國氣候變化稅是對《京都議定書》的回應。1991年,歐盟委員會提議在全歐範圍征收碳能源稅(carbonenergytax),但最終失敗了。之後,瑞士(2008)、愛爾蘭(2010)、澳大利亞(2012)先後施行了不同形式的碳稅政策。芬蘭、瑞典、挪威、丹麥和荷蘭是全球最早推出碳稅的五個國家,並且碳稅在這些國家作為一個明確的稅種單獨提出。意大利、德國和英國碳稅的推出時間落後於前者,這些國家的碳稅屬於擬碳稅,即沒有將碳稅作為一個單獨的稅種直接提出,而是通過將碳排放因素引入已有稅收的計稅依據,形成潛在的碳稅。第二,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早期關於可再生能源政策的嚐試建立在價格管製之上,如行政型上網電價補貼(administrative FITs)。最早將上網電價補貼寫入法律的是德國(1990),要求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商為每一千瓦時的可再生能源電力繳納固定的稅額。這一規定在2000年進行了修改,以適應不斷增長的可再生能源生產。而這一措施也經由德國在整個歐洲範圍內得到了發展。上網電價補貼在歐洲的擴散分為兩個階段:1992—1994年,五個國家實行了上網電價補貼政策(西班牙、丹麥、意大利、希臘和盧森堡);1998—2004年,有十三個國家實行了該項政策。截止到2016年,超過20個歐盟國家都在執行上網電價補貼政策。Jonas Meckling and Steffen Jenner, “Varieties of Marketbased Policy: Instrument Choice in Climate Policy”, Environmental Politics, Vol.25, No.5, 2016, pp.853874.
歐盟對可再生能源的扶持曆史悠久,早在2001年,歐盟就通過立法,推廣可再生能源發電。此後,歐盟還於2009年4月通過了新的可再生能源立法,把擴大可再生能源使用的總目標分配到各成員國。得益於政策扶持,不少歐洲企業在風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領域掌握著前沿技術,成為行業的佼佼者。但是,歐盟及其成員國對可再生能源的補貼做法也遭到了質疑,可再生能源產業的成本已經大幅下降,歐盟範圍內對可再生能源普遍實施補貼的製度“造成了市場的亂象,增加了消費者的支出”。新規則更傾向於讓市場占據主導地位,以降低電價,增強可再生能源產業本身的競爭力。 中國儲能網新聞中心:《世界各國最新光伏補貼政策盤點》,2014年4月24日。2014年4月9日,歐盟委員會發布新規,宣布逐步取消對太陽能、風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產業的國家補貼。新規7月1日正式生效,且自2017年起,所有的歐盟成員國都將被強製限製對可再生能源產業進行補貼。根據新規,歐盟所有成員國需要逐步取消對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特別補貼政策,以確保“更具成本效益的”可再生能源發展。
(二) 歐盟碳排放交易體係
2005年,歐盟推行排放交易計劃以補充碳稅政策。歐盟碳稅提案的失敗和二氧化硫交易在美國的成功為此提供了契機。在這一背景下,有影響力的能源產業獲得了歐委會的支持,數量管製被視為成本最低的氣候規製模式。具體來說,歐盟碳排放交易體係的推行主要受以下因素影響:Janas Meckling and Steffen Jenner, “Varities of Marketbased Policy: Instrument Choice in Climate Policy”, Environmental Politics, Vol. 25, No. 5, 2016, pp.853874.
首先,歐盟碳稅的失敗和美國的二氧化硫交易的示範效應。歐盟選擇采取數量管製的關鍵原因在於歐盟範圍內碳稅協議的失敗。1991年,歐委會提出了有關氣候政策的一攬子計劃,其中就包括碳能源稅。歐委會敦促各成員國盡快給出方案,使歐盟在即將到來的國際氣候會議上保持主動。德國和荷蘭等國對此表示支持,但英國、西班牙等國堅決反對。商業界對歐委會的舉動表示十分震驚,並迅速組織了一場反對該稅的運動。該項提議最終未能獲得通過。同時,國際示範效應使歐盟對排放交易產生了興趣。盡管在國際層麵上,《京都議定書》並不強製要求采用排放交易,但是美國明確表示它加入該項協議的前提是必須使用市場機製。如果歐盟各國政府要繼續和美國進行國際氣候合作,就必須采取市場機製。這是歐盟選擇該項政策的外部動因。另外,美國二氧化硫機製也證明了排放交易的可取之處。該項目不僅提前達到了環境改善目標,並且花費低於預期成本。
其次,生產者偏好。隨著公眾對氣候政策的需求愈發強烈,主要的能源生產者和能源密集型製造業(尤其是英國)開始致力於推進排放交易。作為歐盟最自由的市場經濟體,英國最有可能成為排放交易輸入歐盟的突破口。1999年6月,30個組織在英國工業聯盟(Confederation of British Industry, CBI)、英國環境排放谘詢委員會(Advisory Committee on Releases to the Environment, ACRE)的召集下,在英國石油公司倫敦總部成立了英國排放權交易機製。創始成員大部分是油氣生產商及電力行業,包括英國石油公司、英國天然氣公司、國家電力及許多產業聯合會(如電力生產商協會)等。在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選擇上,英國十分青睞碳排放交易機製,不僅在2002—2006年試行世界首個國家碳排放交易體係,之後還充分利用歐盟碳排放交易體係促進減排。鑒於超市、銀行等非能源密集型企業和公共機構的碳排放量占英國碳排放總量的10%,卻從未被納入碳減排計劃,英國政府建立了一個具有法律強製性的、覆蓋全國的總量控製與交易機製,即碳削減承諾能源效率體係(Carbon Reduction Commitment Energy Efficiency Scheme, CRC),目標是在2020年前實現大型商業和公共機構每年減排120萬噸二氧化碳。2010年頒布《碳削減承諾能源效率體係指令》後,CRC體係正式啟動。梅鳳喬:《碳交易製度建設的英國範本》,2015年11月3日,http:\/\/news.cnpc.com.cn\/system\/2015\/11\/03\/001565423.shtml。英國石油公司和其他英國企業還致力於將對排放交易的商業需求擴散到歐洲層麵。除了石油巨頭,英國電力公司在歐洲電力協會中也大力推廣排放交易機製。值得注意的是,英國石油公司和殼牌公司與歐委會之間有著良好的聯係渠道。這兩家公司在內部設立了溫室氣體排放交易機製,為排放交易在氣候變化領域的功效提供了證明。這一經驗對於歐洲政策製定者進一步探究在全歐洲範圍內推行排放交易政策的可能性提供了參考。Jonas Meckling and Steffen Jenner, “Varieties of Marketbased Policy: Instrument Choice in Climate Policy”, Environmental Politics, Vol.25, No.5, 2016, pp.853874.
最後,歐委會在排放交易實踐中起了重要引領作用,盡管在全歐洲範圍內征稅超出了歐委會的能力範圍,提議建立一個交易許可製度是可行的。歐盟的製度結構有利於歐委會實行數量管製,推行全歐洲範圍的氣候政策,對於歐委會實現其核心職能(如保護單一市場)而言很重要。因此,歐委會尋求來自產業的支持,擴大利益集團和成員國的支持基礎。總的來說,數量規製是通過歐委會和大部分英國能源公司的政府—商業聯盟引入歐盟的。
歐盟碳排放交易體係是歐盟氣候政策的核心部分,以限額交易為基礎,提供了一種以低經濟成本實現減排的方式。由於歐洲經濟衰退和配額供應過量,歐盟排放交易體係後來呈現飽和狀態,歐盟碳排放配額(European Union Allowance, EUA)價格持續在低位徘徊,清潔發展機製項目產生的核證減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 CERs)價格更是不斷下挫。總體而言,作為歐盟氣候政策支柱的碳交易市場仍然被廣泛地認為是具有高流動性、運轉良好的市場。鑒於全球碳交易市場的巨大商機,全球碳交易市場的分割狀態正在加劇,使得歐盟的危機感加強。為鞏固歐盟減排機製在全球碳交易市場的領導地位,同時也考慮到條塊分割的市場交易將增加不必要的交易成本,歐盟利用歐盟減排機製較容易與未來國際排放交易接軌的優勢,將建立與其他國家市場機製的聯係作為重要一步,確保在全球市場框架內的規則製定權。為了保證歐盟各成員國的碳排放量達到2030年的減排目標,歐盟提出了碳排放交易體係改革方案和短期政策草案,主要內容如下:(1) 製定具有約束力的2021—2030年排放目標,並出台新的努力分擔決議(Effort Sharing Decision,ESD),提出靈活的應對機製,以保障排放目標的成功實現。(2) 將土地利用、土地利用變化和林業(Land Use,Land Use Change and Forestry, LULUCF)納入歐盟2030年氣候和能源框架中。(3) 製定運輸業減排戰略,通過提高能效和開發可再生能源,實現運輸業減排。《EEA為保障歐盟實現2030氣候與能源目標提出改革方案》,2016年12月30日,http:\/\/www.globalchange.ac.cn\/view.jsp?id=52cdc0665874e38d01594fc52104010c。
三、政策差異及表現
(一) 政策趨同及差異
在氣候政策選擇上,美國更注重市場力量,歐盟致力於創造新的規製型市場。21世紀初,由於國際示範效應和政策學習,歐洲和美國開始綜合使用價格管製和數量管製兩種政策,歐洲的上網電價補貼和碳稅以及美國的可再生能源組合標準和碳排放交易機製在大西洋兩岸廣泛使用,並推廣到全球各地。總體來說,美國政策的範圍比起歐洲更有局限性。這很大程度上體現在氣候政策製定的核心層次——美國是在州一級水平上,而歐盟是在超國家的層麵上。
歐盟的混合型政策,如歐盟排放交易機製,所影響的範圍大於美國政策的影響範圍。這反映出兩者在強製性氣候政策發展上的程度差異。實際上,政策形式上的趨同並不等同於環境政策嚴格程度的趨同。Jonas Meckling and Steffen Jenner, “Varieties of Marketbased Policy: Instrument Choice in Climate Policy”, Environmental Politics, Vol.25, No.5, 2016, pp.853874.2017年6月6日,視線學會(Sightline Institute)由Alan Durning於1993年創立的獨立、非營利的研究與交流中心,旨在使太平洋西北地區成為全球可持續性的典範——強大的社區、綠色的經濟和健康的環境。研究人員發布題為《地圖:未來是碳定價,美國正在落後》(Map: The Future is CarbonPriced and the US is Getting Left Behind)的簡報指出,盡管美國宣布退出《巴黎協定》,但其他國家正積極邁向清潔能源未來,碳定價是未來趨勢。世界其他國家正在推進碳定價計劃,並在清潔能源經濟競爭中占領先機。各國和地區繼續推進碳定價,美國卻落後了。但是美國加利福尼亞開拓性的氣候行動正在為美國行動奠定良好的基礎。全球變化研究信息中心:《碳定價:未來氣候行動的大勢所趨》,2017年6月30日,http:\/\/www.globalchange.ac.cn\/view.jsp?id=52cdc0665c0ed303015cf6cc3bce023c。2016年7月20日,歐洲委員會提出題為《共同努力規則》(Effort Sharing Regulation)的立法提案,為2021—2030年各成員國確定了具有約束力的溫室氣體排放目標,這些目標涵蓋了歐盟排放貿易體係覆蓋範圍以外的所有經濟部門,包括交通、建築、農業、廢物管理等,占2014年歐盟排放總量的60%。根據各成員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的大小,不同成員國之間的年度溫室氣體減排目標在0%~40%之間變化。為了以一種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實現國家目標,歐洲委員會建議采取一種靈活性機製,從而允許各成員國抵消不被ETS覆蓋的經濟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這種所謂的“靈活性機製”包括一次性給不被ETS覆蓋的經濟部門分配一定數量的ETS配額和獲得由土地利用部門產生的排放信用。全球變化研究信息中心:《歐盟提出2021—2030年的國家減排目標和靈活機製》,2016年8月17日,http:\/\/www.globalchange.ac.cn\/view.jsp?id=52cdc0665432fc8c015697cca13503a5。歐盟強調碳排放交易體係的市場化運作和全球推廣,力爭在全球氣候規製上占得更大的先機和主動權。
總體來看,碳稅和碳交易等多樣化市場政策在自由市場經濟國家中成效有限。原因在於,美國(此外還有加拿大、新西蘭等)作為自由市場經濟的原型,新自由主義改革的力度越大,民眾的經濟擔憂就越強,這種擔憂很容易轉化為反碳稅政治思潮。此外,國家與能源公司利益的聯姻也是當代新自由主義的一個主要表現,公司利益主導了氣候政策。Robert MacNeil, “Death and Environmental Taxes: Why Market Environmentalism Fails in Liberal Market Economies”, Global Environmental Politics, Vol.16, No.1, 2016, pp.2137.這些國家在過去30年中,經曆著不同程度的去工業化和經濟重構,導致中產階級的就業崗位被削減。在公司離開本國到發展中世界尋求更為低廉的成本,以新技術代替人工時,曾經提供薪資優良、加入工會的職位的產業迅速減少,並被低薪的、不受工會管理的、不受保障的服務業崗位所取代。除製造業之外,這一時期大型零售商的大幅擴張對傳統零售商和供應鏈造成巨大破壞。更糟糕的是,在成千上萬的工人失去了雇主給予的福利的同時,施加於聯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財政限製意味著先前充足的社會保障網絡也被削減。Ibid.這一狀況在一係列比較資本主義研究中都有涉及。丹麥學者哥斯塔·埃斯平安德森(Gsta EspingAndersen)在《福利資本主義的三個世界》中指出,相對於法團主義和社會民主福利國家,美國、加拿大與澳大利亞等自由主義福利國家的去商品化程度最低,為市場提供的保護是最弱的。[丹麥]哥斯塔·埃斯平安德森:《福利資本主義的三個世界》,苗正民、滕玉英譯,商務印書館2010年版。霍爾和索斯凱斯在《資本主義多樣性》中深入剖析了這一差異。這些經濟體的主要製度特點包括勞動合同培訓與教育體係、工會率、收入分配、市場管理等,都越來越多地反映出一種將工人和其生存條件全部商品化的資本主義形式。Peter A. Hall and David Soskice, Varieties of Capitalism: The Institutional Foundations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二) 具體表現
工業化國家內部的分歧非常明顯,美國傾向於靈活而謹慎的政策,德國(與一些歐洲大陸國家合作)支持對工業化國家采用嚴格的減排目標。在20世紀90年代的初期和末期,德國曾推出積極的減排目標,而美國一直堅持靈活而有效率的方法。
第一,產業利益。奧巴馬政府將氣候變化視為一種嚴重威脅,曾試圖贏得氣候變化懷疑論者的支持,但這種努力是十分艱難的,保守主義力量一直挑戰著他的環保進程。那些擁有大量煤礦、原油、製造業以及農業的州政治家們不顧其黨籍,仍然傾向於反對氣候立法,因為他們擔心這將威脅到地方經濟與就業,他們甚至努力削弱聯邦政府實行氣候變化相關計劃的能力。Miranda A. Schreurs, “Breaking the Impasse in the International Climate Negociations: The Potential of Green Technologies”, Energy Policy, Vol.48, No.5, 2012, pp.512.特朗普政府優先考慮的是傳統能源行業、經濟競爭力與就業機會,2017年3月28日,特朗普政府簽署《關於促進美國能源獨立與經濟增長的行政命令》,旨在撤銷奧巴馬政府時期的氣候變化政策,推動煤炭行業和油氣開采業就業。美國國會打算將太陽能投資抵減稅額相關規定,從能源法案中去除,這種降低或去除太陽能補貼的做法並非首例,逐步取消補貼正在威脅太陽能行業未來的投資。
德國擁有強大的能源密集型製造業、公眾意見的製度化表達機製、發達的清潔技術產業以及強大的製度能力。德國的總產值中,能源密集型產業和礦業的產值占比很大,在2000—2005年間占國家生產總值的22.3%。同時,德國的清潔科技產業十分具有活力。根據調查,德國的人均清潔技術專利數量高於任何一個國家,德國的氣候政策受到了公眾的支持。德國的製度能力也很強。聯邦經濟和科技部(Federal Ministry of Economics and Technology)總體負責能源政策。在2000年,德國建立了德國能源署(German Energy Agency),以此推進可再生能源發展,組織的使命還包括減緩氣候變化。Llewelyn Hughes, Johannes Urpelainen, “Interests, Institution, and Climate Policy—Explaining the Choice of Policy Instruments for the Energy Sector”, Environmental Science & Policy, Vol.54, 2015, pp.5263.
第二,製度能力。美國能源部的使命是促進創新以妥善處理美國的能源安全、環境與核能的挑戰,但是,其使命並未與氣候變化有直接聯係,並且得到的預算也較少。2007年,美國環境保護署(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獲得了二氧化碳排放的管轄權。美國較弱的製度能力對於監管政策的實施造成障礙,導致了市場的主導性。美國公眾對於能源相關政策的需求相對較小,並且由於缺乏綠黨,公眾意見的製度化程度也很弱。強大的礦業和2000—2005年間較弱的清潔能源產業也阻礙了任何重要的環境政策和產業政策實施。Ibid.美國強大的礦業部門、較弱的清潔技術產業以及低製度化的公眾意見意味著,美國不會實施高成本的環境政策。取而代之的是,美國最多會實施一些產業政策,但作用有限。
此外,美國的決策過程中存在多重議程設定者。因此,立法者之間遊說競爭充斥於法案的倡議階段。在氣候政策法案的案例中,議程設定者緊密關注和回應選民的利益,並製定相應的氣候法案,結果在後續的利益分配博弈階段,許多條款將會被引入法案當中。最終變得越發複雜的氣候法案並未增加共同利益,因為立法者們的偏好與立場都非常強硬,特別是在涉及電力產業和電價的問題上。參議員之間的磋商是競爭性的,法案的反對者對於立法規則和程序的技巧性運用使得建立一個能夠獲勝的政治聯盟幾乎不可能。美國國會成員都是潛在的議程設定者,他們首先照顧相應的選民團體的利益。數量繁多的議程設定者導致了有關問題框架形成和議程設定的激烈競爭,其背後是不同的利益相關方的對立。在歐盟,盡管不同的行為體都能影響到議程的設定,但隻有一個正式的、無黨派的、與任何一個特定的利益相關方都不存在緊密聯係的議程設定者,才能夠提出在統一討論基礎上的立法問題。歐盟機構之間的權力分割並沒有美國那麼明顯。歐盟更關注共識的建立,而美國的政策製定是競爭性的。相比之下,這些特征讓歐盟能夠迅速地對新機遇做出反應,設計新的、建立在工作共享機製基礎上的氣候和能源政策組合。Jon Birger Skjrseth, Guri Bang, and Miranda A. Schreurs, “Explaining Growing Climate Policy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European Union and the United States”, Global Environmental Politics, Vol.13, No. 4, 2013, pp.6180.
第三,公眾認知。德國文化的顯著特征包括對目標的關注、整體方法和技術導向(如何改變),而不是科學(如何解釋),認為政策應該盡快落實。德國強調全球合作的必要性,以工業化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為主要原則,重點開展北北合作。在英國,氣候變化更被認為是一個邊緣問題,不值得去關注。以個人判斷和自由價值觀為基礎的個人主義傾向導致了對環境汙染的無奈感。此外,英國的科學分析強調不確定性,這種不確定性導致“觀望”,而不是采取預防措施。氣候變化政策的成本和產業競爭力成為氣候變化政策製定中的主要問題。英國在國際上主要以“讓其他國家盡可能做”的方式來討論國際問題。英國氣候政策極為保守和謹慎,這些政策往往依托於能源部門自由化、財政措施、歐洲農業政策等政策影響。美國文化的特點是“極端分析的”(extremely analytical)、“強烈個人主義的”和“內向的”。這些特征被認為是美國文化的強烈偏見的基礎,它把重點放在“事實和數據”,把“自我利益”視為一個基本的社會範疇。Jan J. Boersema, Lucas Reijnders, Principles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s, Springer, Dordrecht, 2009, pp.459471.
第二節北歐的可再生能源發展
一、北歐政策
“北歐”這一概念很早就已頗具影響力,這一狹小的區域包括挪威、瑞典、芬蘭、丹麥和冰島,它們成功實現了民主政治、個體自由和全麵的社會保障體係,並在全球化程度越來越高的時代下將開放型經濟與全麵的福利國家相結合。丹麥學者哥斯塔·艾斯平安德森(Gsta EspingAndersen)在關於福利資本主義三個世界的劃分中指出,社會民主主義福利國家模式以北歐各國為代表,“北歐福利模式”(Nordic Welfare Model)把所有公民全部納入福利體係,資金主要來自政府高稅收和雇主繳費,該模式的福利原則基於普遍救濟主義和公民資格。二戰後,北歐福利模式以其獨有的特點開始逐步引起人們的注意。正如安德森和沃特·科爾比(Walter Korpi)指出的,現代福利國家的基礎是在戰後奠定的。之前斯堪的納維亞福利製度很難從國際潮流中區別出來,而在這一新的時期,一種獨特的斯堪的納維亞模式開始脫穎而出。北歐福利模式包括全麵的政府福利供應、福利性就業的規模、相對於從業人員總數的公共就業、再分配、主要由財政收入資助、鼓勵女性參與勞動力市場的家庭政策、積極的勞動力市場政策、國家\/公共提供福利的高度合法性以及基於公民身份的普遍社會權利。斯坦恩·庫恩勒、陳寅章主編《北歐福利國家》,複旦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第392—393頁。北歐內部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有一套綜合性的社會政策,公共幹預的範圍廣闊,覆蓋了比其他國家更為廣泛的社會需求。另外,這些國家的公民擁有一種享受服務的基本權利。福利國家服務於全體人口,而不是將其資源分配到分散的團體中去。Robert Erikson, eds., The Scandinavian Model: Welfare States and Welfare Research, London: Routledge, 1987, pp.47, 42.
北歐國家所處地區氣候嚴寒,無論是生活還是工業都需要大量的能源,而且由於地理位置,太陽能無法為北歐國家提供足夠的能源,即使如此,北歐各國依然很少依賴石油和含碳能源,北歐各國溫室氣體排放量也維持在較低的水平。然而,在減少對含碳能源的依賴的同時,北歐各國依然可以維持一種高質量的生活水平,經濟發展也不曾受到能源的限製而有所減緩,北歐國家實行的可再生能源擴散政策有效兼顧了生態環境保護、居民生活水準以及工業經濟發展,以上要素構成了北歐模式的突出特點。北歐地區是可再生能源技術研發和擴散的主導力量,如芬蘭和瑞典的生物能源技術、挪威的水力資源利用技術、丹麥的風能利用技術以及冰島的地熱利用技術。2017年6月20日,歐盟委員會發布《2017年歐洲創新指數記分牌》,計算10個創新維度的27項指標,對歐盟國家及歐盟外部分國家(地區)的創新績效進行比較分析,評估各國創新體係的相對優勢和弱點,從而幫助各國確定其需要加強的領域。《2017年歐洲創新指數記分牌》顯示,由於人力資源、創新環境等條件改善,歐盟的創新績效不斷增強,瑞典仍然是歐盟創新的領跑者,其次是丹麥、芬蘭、荷蘭、英國和德國。科技部:《歐盟委員會發布〈2017年歐洲創新指數記分牌〉》,2017年7月4日,http:\/\/www.most.gov.cn\/gnwkjdt\/201707\/t20170704_133893.htm。可再生能源的發展依托於技術創新,表2顯示北歐的可再生能源電力占比較高。表2可再生能源電力占發電總量百分比
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美國9.248.379.0010.2910.1212.2312.0112.6412.9513.07英國4.605.015.676.766.859.6411.5815.1319.4424.86愛爾蘭9.1310.0312.0014.6913.0819.7519.1721.7924.5227.65(續表)
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奧地利66.0069.2269.2671.1466.2165.6374.5378.0281.1376.44丹麥20.1726.2127.5727.6631.9840.2548.3345.9855.8760.76芬蘭27.2929.9435.8830.1129.9932.8940.5635.9738.5843.50法國10.9511.6912.9813.1313.8611.5714.8117.0516.4115.88德國11.3213.9414.7016.0816.7320.3823.0024.0726.1330.36意大利16.4615.4818.5524.0225.7627.5931.0238.9143.3939.04荷蘭8.157.218.869.539.3910.8112.1111.9811.3212.37挪威99.3299.1399.4096.5795.7396.4997.9597.7197.6997.72瑞典49.6052.0354.3158.4255.3055.9459.0754.0355.8462.43瑞士51.7354.9155.6855.5456.7354.0959.4759.1958.0262.36OECD15.5315.3616.3017.3717.6919.0420.0121.2622.0922.96資料來源:green growth, OECD.Stat.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創新和應用擴散政策形成了北歐模式的主要內容。可再生能源擴散的目的包含實現能源安全和能源多樣性、提高能源效率和經濟效率(包括技術效率和配置效率)以及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等。北歐國家製定可再生能源發展政策具有以下導向:Alireza Aslani, “Strategic Analysis of Diffusion of Renewable Energy in the Nordic Countries”, Renewable and Sustainable Energy Reviews, Vol. 22, 2013, pp.497505.第一,能源自給自足。北歐發展可再生能源的首要目標是減少國內化石燃料的消耗,同時增加對本土資源的依賴,通過豐富可使用能源的多樣性,能源進口國可以降低能源安全的風險,例如,即使北歐最貧窮的國家冰島,曾經完全依靠進口煤來維持高水平生活,如今也實現了85%的能源來自本土可再生資源;第二,貿易平衡。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可以帶來新的工作崗位和促進社會福利發展,從而有助於區域經濟和技術發展,具體來說,可再生能源工業的興起創造了工作崗位、貿易和投資;第三,環境與可持續發展。含碳燃料消費的降低減少了汙染和溫室氣體排放對環境的影響,從而實現對生態環境的保護。北歐模式下可再生能源政策的特征包括共同決策、發揮跨部門委員會的作用以及運用地區政府、大學和公司的權威作用等。北歐可再生能源擴散政策在實施之前受到了社區組織和居民的支持,公眾、學術界、利益團體和商業部門都充分參與了決策過程。在各部門間進行協調,最終達成可再生能源政策並付諸實施。
在推進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麵,北歐各國的主要政策包括能源融資、能源稅、開放能源市場、綠色認證、研究和創新、國際合作、上網電價補貼等。其中,能源稅是北歐國家能源和環境政策的核心手段。北歐國家的能源稅體係十分細化,對於電力燃料、二氧化碳排放都有不同的稅率,對氮化物和硫化物的排放也有單獨征稅係統。稅率根據燃料用途(供熱、交通、製造業、能源工業等)的不同而確定。北歐的能源稅方案可以被歸為兩類:(1) 稅收優惠和補貼。芬蘭最主要的政策工具是2011年引入的上網電價補貼,補貼對象包括風電廠、沼氣發電廠以及生物質發電廠。此外,還有投資補貼、研發補貼和退稅等。丹麥的補貼通過明確建築和生產過程中的節能措施來進行,具體是向高效能公司發行節能證書。(2) 征收化石燃料稅。北歐對化石燃料強製征稅,這種征稅提高了生物能源和其他資源的價格優勢。Alireza Aslani, “Strategic Analysis of Diffusion of Renewable Energy in the Nordic Countries”, Renewable and Sustainable Energy Reviews, Vol. 22, 2013, pp.497505.北歐國家最先實施碳稅,並於1992年由歐盟推廣。北歐碳稅稅率的特征有:各國稅率相差很大,其中挪威、瑞典的稅率相對較高;混合征收方式,即稅率設計除了考慮燃料碳含量,還考慮不同燃料的比價,不同行業的燃料成本比重等因素;實行差異稅率。對家庭、出口及工業所用燃料實行差別稅率政策,其目的是環境與工業競爭力並重;稅率不斷提高。歐盟建立了統一的碳稅指引,各成員國據此不斷提高稅率。周建、何建坤:《北歐國家碳稅政策的研究及啟示》,《環境保護》2008年第22期,第70—73頁。因此,北歐國家環境稅占GDP的比重也相對較高(表3)。表3環境稅占GDP百分比
2001200220032014201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美國0.930.910.890.870.860.840.820.790.790.790.790.780.760.72英國2.552.522.472.432.302.202.262.252.392.462.412.382.362.32愛爾蘭2.252.252.232.442.432.412.422.212.202.342.242.162.212.17芬蘭2.923.023.133.173.002.942.692.622.562.703.043.002.962.88德國2.462.452.592.482.412.342.172.142.262.132.172.112.041.94意大利3.052.932.921.382.682.742.602.562.793.183.413.803.683.85法國2.042.142.062.092.011.961.871.851.881.841.891.901.961.97瑞士1.951.961.961.921.961.861.791.821.811.871.831.811.781.76挪威2.872.932.882.912.752.662.682.352.352.412.282.172.152.12瑞典2.692.752.742.682.712.602.512.562.682.592.412.402.362.21丹麥4.925.124.925.135.094.844.884.354.134.184.214.104.244.11荷蘭3.443.313.383.503.603.663.453.493.533.583.483.333.413.35比利時2.512.452.482.562.572.312.252.172.232.242.292.182.042.03奧地利3.173.223.323.263.152.982.902.862.872.832.922.882.842.88資料來源:Environmentally related taxed, %GDP, green growth indicators: economic opportunities and policy responses, OECD.Stat.二、瑞典能源改革
瑞典是世界經濟論壇競爭力排行前十名的國家,很多大型跨國企業都源自瑞典,例如沃爾沃、阿法拉伐、宜家等。瑞典還是高科技創業的天堂,這得益於有利的商業政策與完善的社會福利網絡,使得企業家個人風險較小,即使財務失敗也不會使個人的基本健康和家庭福祉處於危險之中。同時,瑞典還實行低企業所得稅,完全消除了遺產稅,傳統的郵局業務都由私人企業提供,公共交通也轉包給更有競爭力的私企,甚至在提供醫療保險和教育中也包含了私企。另外,瑞典的財政赤字也維持在較低水平。瑞典還進行了國家養老係統的改革,將養老保險建立在穩健的金融基礎之上。自二氧化碳稅設立以來,瑞典一直致力於確保這一稅種的均衡設計,尤其是采取了稅率分段上漲的方式,或者同時對收入稅進行調整,防止碳稅給低收入家庭帶來影響。雷米·熱內維等主編《減少不平等:可持續發展的挑戰》,潘革平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148頁。氣候和能源領域的其他政策也同時實行,如綠色證書、可再生能源補貼及相關法規等。
(一) 瑞典脫碳政策
1970年以前,瑞典碳排放量一直處於增長狀態,20世紀70年代初,排放達到高峰。而進入21世紀後,瑞典的排放量一直在下降。目前,瑞典人均排放量為每年約1.25噸,與全球平均水平大致相當,遠遠低於美國的人均4.5噸。這得益於以下政策:第一,征收碳稅。1991年,瑞典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征收碳稅的國家,當時的稅率是每噸碳征收大約110美元的稅費。瑞典碳稅的征收範圍包括所有種類的燃料油,但電力部門、船舶、飛機和火車機車等所用燃料免征碳稅。考慮到企業的競爭力,工業企業隻需要按50%的比例繳稅,某些高能耗產業,如電力等,則給予稅收豁免。1993年,為提高國際競爭力,瑞典對一些能源密集型產業給予了更大程度的稅收減免。據測算,進行各項優惠後,對工業企業來說,其二氧化碳的稅收總負擔被限製在產值的1.7%以內,隨後調整為1.2%以內。 2002年,工業部門稅收減免由50%上調至70%,基本抵消了稅率上調增加的稅收負擔。Raymond Pierrehumbert, “How to Decarbonize? Look to Sweden”, Bulletin of the Atomic Scientists, Vol. 72, No. 2, 2016, pp.105111.第二,供暖技術創新和公共交通技術創新。瑞典通過集中供熱技術實現了人口高密度地區的供暖需求,集中供熱所需的能量來自多種能源,現在70%使用的是生物能源,其他的來自不可循環垃圾的焚燒、廢熱的再利用。在集中供熱不能覆蓋的地區,則大量使用可再生電力供能的高功率的熱泵來傳輸熱量。公共交通是瑞典脫碳取得成功的另一重要領域。瑞典的交通主要使用可再生電力能源,並建設了完備的、可再生電力能源基礎上的高速鐵路網。瑞典公交車使用的是各種生物燃料和插電式混合動力。瑞典宣布2030年後,將禁止銷售汽油或柴油發動機汽車。第三,核能的合理利用。核能提供了低碳電力,瑞典的核電廠生產了40%的可供使用或出口的電量。盡管核能不受瑞典綠黨的歡迎,但短期內無法尋找到核能的替代品。核能也許最終會被風能和水能所替代,但是水力發電站的建立會破壞多樣的水域生態係統,從而帶來環境災難,相比較而言,核能目前是更好的選擇。Raymond Pierrehumbert, “How to Decarbonize? Look to Sweden”, Bulletin of the Atomic Scientists, Vol.72, No.2, 2016, pp.105111.核電這一話題始終是瑞典各政黨間的一個分歧點。2019年,瑞典國有電力公司Vattenfall正在考慮延長核反應堆使用時間,能源公司Uniper甚至在計劃建造一座新的核反應堆。目前,Uniper與Vattenfall共同在瑞典運營林哈爾斯反應堆(Ringhals Reactors)。上述決定與三年前瑞典政黨簽署的能源協議目標不同。Vattenfall生產經理托比約恩·沃爾堡(Torbjorn Wahlborg)表示,雖然公司目標是在2040年之前向完全可再生能源轉型,但不排除延長運營時間的可能性。駐瑞典經商參處編譯《瑞典或將核能使用延長至2040年以後》,2019年11月29日。
(二) 市場局限和政府支持
市場經濟的本質是追逐利益最大化,僅僅依靠市場的力量或自我約束難以實現降低碳排放的目的:Lennart J. Lundqvist, Sjur Kasa, “Between National Soft Regulations and Strong Economic Incentives: Local Climate and Energy Strategies in Sweden”,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Vol.60, Issue 6, 2017, pp.10921111.一方麵,傳統能源價格相對較低廉,而清潔能源的開發、利用和儲存技術尚不成熟,會使企業的生產成本增加。清潔能源的開發和應用技術屬於高難度新型能源技術,如果沒有瑞典政府充足的財政支持,願意耗費巨大成本研究和應用新能源技術的企業勢必寥寥無幾。另一方麵,不僅開發新能源新技術本身需要大量的經濟支持,瑞典建築供暖係統的改裝或重建也都是一筆不小的預算,因此,政府出台的扶持政策無疑是加快瑞典脫碳進程的催化劑。可以說,政府的配套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代私人部門或企業承擔了清潔能源技術開發的高成本和高風險。除此之外,私人部門的社會責任意識薄弱,實現利潤最大化始終優先於其履行社會義務,隻有政府介入才能強製企業承擔其應盡的保護生態環境的責任。
在瑞典案例中,政府作為“最後的風險承擔人”,一定程度上轉移了企業的風險;政府率先投資,為中小企業發展清潔能源技術創新提供資金支持,消除企業疑慮,提升企業對技術革新的信心;政府通過經濟獎勵、優惠政策等方式來發揮鼓勵作用,扶持私人部門進行長期持續的技術探索;通過政策引導拓寬新能源市場,提高消費者對清潔能源的需求,從而刺激清潔能源消費;製定和監督減排計劃,瑞典政府采用從目標出發製定減排計劃的方式,立足於減排目標對瑞典脫碳進程監督,強計劃性和嚴格的監督是瑞典脫碳成功的關鍵因素;政府對私人部門強製嵌入社會責任意識,增加企業對生態、社會和公民的責任感,積極推進能源技術革命,早日實現溫室氣體零排放的目標。Raymond Pierrehumbert, “How to Decarbonize? Look to Sweden”, Bulletin of the Atomic Scientists, Vol. 72, No. 2, 2016, pp.105111. 總而言之,瑞典的經驗表明,要實現脫碳發展,首先要製定嚴謹可行的減排計劃,其次,既不能放任市場自由調節,也不能由政府大包大攬,市場和政府互相配合、相輔相成才能達成最佳效果。
早在2004年,瑞典政府就宣布推行氣候政策框架。2014年12月18日,政府向環境目標跨黨派委員會(CrossParty Committee on Environmental Objectives)提出了瑞典的氣候政策框架和氣候戰略,環境目標跨黨派委員會形成了一份多個黨派之間的協議,提出關於加強瑞典氣候政策的建議。2017年3月14日,政府根據環境目標跨黨派委員會的建議,提出了一項關於氣候政策框架的法案。2017年6月15日,瑞典國會通過了《氣候法》和新的氣候目標。新目標要求:(1) 到2045年,瑞典的大氣溫室氣體淨排放將為零,並在此之後實現負排放。負排放意味著人為活動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低於自然界對二氧化碳的吸收量,或者低於瑞典通過投資各種氣候項目幫助減少的海外排放量。瑞典境內剩餘活動的排放量將比1990年至少降低85%。(2) 瑞典各行業的排放量將按照歐盟相關責任分工的規定,到2030年比1990年至少降低63%,到2040年至少降低75%。行業主要覆蓋運輸、機械、小型工業和能源工廠、住宅和農業。(3) 部分目標可以通過2030年和2040年的補充措施來實現,例如增加森林二氧化碳的吸收量或投資國外的各種氣候項目。(4) 國內運輸行業的排放量(不包括國內航空)到2030年將比2010年至少減少70%。減排目標中不包括國內航空的原因在於歐盟排放交易體係中不包括此項。全球變化研究信息中心:《瑞典通過氣候政策框架以實現2045年碳中和目標》,2017年8月1日,http:\/\/www.globalchange.ac.cn\/view.jsp?id=52cdc0665c0ed303015d9b6793d50293。
第三節英德能源政策差異
英國能源政策從1990年代的自由市場逐步轉向21世紀的幹預主義。英國政府和媒體極力塑造英國在氣候及能源領域的先行者和領導者形象,但國內政策實施卻明顯滯後。問題明顯存在於電力行業,天然氣、核能、碳捕捉和儲存等領域的政策前景也不明晰,英國一直在自由市場和國家幹預之間左右搖擺,無法有效協調經濟發展、能源效率與環保三大目標。Caroline Kuzemko, “Energy Depoliticisation in the UK: Destroying Political Capacity”, The British Journal of Politics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Vol. 18, Issue 1, 2016, pp.107124.與之相反,德國雖是煤炭生產和消費大國,但致力於推動國際氣候政策和減排目標。與20世紀90年代相比,德國的能源消費結構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轉變,德國對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走到了世界的前列。德國不僅在本國推行能源轉型計劃,還麵向歐洲與世界,發揮負責任的領導角色。拋開自然資源潛力,一國的能源政策離不開特定的政治經濟體係,這一製度背景正是資本主義多樣性的體現,也導致了不同的政策表現。
一、英國能源改革的去政治化
在20世紀末,英國的能源政策側重於建立和維護自由貿易的競爭性市場,而自2008年《氣候變化法》(Climate Change Act)頒布以來,情況已經發生了重大變化。政府需要決定到底采取哪種手段——如果是自由市場導向,應該充分考慮電力市場結構,在需求側采取相應的措施,提供市場友好型政策工具;如果是政府幹預導向,需要為核能、碳捕獲與封存技術、天然氣等資源提供明確的發展方向,與可再生能源形成整體協調機製。英國能源政策的困境在於自由主義的體製慣性約束了政策手段的範圍,國家在可再生能源轉型過程中參與不足,能源改革的去政治化導致了治理赤字。
(一) 發展曆程
英國是能源自由化進程的先鋒。1989年,英國頒布了電力工業白皮書,提出電力工業私有化和自由競爭的市場經濟政策。1997年,正式頒布電力法,解散中央發電局(Central Electricity Generating Board, CEGB),拍賣電廠和地區供電局的股份,並將國家控製的電網也以私有資本代替,形成了電力工業私有化的格局。1989年以來,電力市場改革成效顯著,參與市場競爭的發電公司不斷增多,市場電價持續降低,終端用戶得到了益處。自1980年代早期到1990年代,能源市場運轉良好,英國幾乎沒有任何能源政策。
21世紀初,能源價格上漲,英國從能源出口國變為進口國,加上嚴格的減排目標,能源安全問題突顯,英國能源政策開始轉向國家幹預,規劃核電站建設。Malcolm Keay, “UK Energy PolicyStuck in Ideological Limbo”, Energy Policy, Vol. 94, 2016, pp.247252.自此,英國政府原本可以有效介入市場,進行可再生能源發展部署,然而,這些可再生能源項目依舊從屬於新自由主義框架。2006年,英國政府發布題為“能源挑戰”的報告,指出實際減排量與目標之間存在差距,政策效果被市場作用抵消了。英國能源政策受意識形態禁錮,搖擺於市場與幹預之間。一方麵,長期致力於自由化;另一方麵,2009年,英國批準《氣候變化法案》,成為世界上首個將溫室氣體減排目標寫進法律的國家。按照該法律,英國政府必須致力於削減二氧化碳以及其他溫室氣體的排放,到2050年達到減排80%的目標,實現這一目標要求英國到2030年期間的供電不使用任何煤炭。新能源轉型有獨特的經濟、技術和運作特點,有可能改變現有的電力係統,而當前的半計劃半市場方案並無成效。2010年,保守黨與自由民主黨聯合政府上台,著手在能源領域進行改革。聯合政府中的自由民主黨曆來奉行積極的環境保護政策,在自由民主黨的政策文件《零碳英國——引領全球》中,它試圖通過引入碳稅、擴大排放貿易機製、強化上網電價以及促進碳捕獲與封存技術轉化等來促進低碳能源的全麵發展。胡孝紅:《各國能源法新發展》,廈門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第72頁。2015年上台的保守黨政府與之前聯合政府的能源政策一脈相承,關注點在於電力市場的改革。2016年英國脫歐公投之後,新政府沒有出台明確的能源政策,但宣布解散能源與氣候變化部,規劃新的能源發展方向。
英國政府希望促進能源升級,但缺乏製度支持。煤炭生產和消費量逐步降低,英國政府確立了淘汰時間,前提是建立新的燃氣電站。低碳發展需要逐步降低燃氣的使用。作為一種過渡燃料,英國並無明晰的燃氣政策,燃氣電站市場投資動力不足,投資前景黯淡。就能源效率政策來看,政府采用了能源績效認證、能源公司義務、智能營銷、產品標準等舉措,隻是這些措施過於複雜,已被廢棄。能源效率雖然是實現節能減排的最優途徑,但政府政策始終聚焦於降低供應方成本,需求側的解決方案沒有得到同等重視。總之,英國存在嚴重的治理赤字,能源係統沒有規劃和明確方向。政府推動電力投資,但沒有任何協調機製和總體優化安排。地方層麵,謀求社區能源框架和分散式發電,卻無法實現更大範圍的整合。問題在於總體治理規劃的空缺,政府隻是框架設立者,而非規劃者。Malcolm Keay, “UK Energy PolicyStuck in Ideological Limbo”, Energy Policy, Vol.94, 2016, pp.247252.英國政府應該在市場和幹預之間做出選擇,如果選擇市場,政府應該著眼於電力市場結構、需求方麵的連貫政策和市場友好型政策。如果選擇幹預,應針對核能、煤炭、石油、天然氣和其他能源構建全麵的協調機製。英國的風險在於可能會陷入計劃和市場的最糟情況,既沒有中央集權帶來的協調,也沒有市場帶來的效率和創新,經濟、環境和效率三個目標無一能夠實現。Ibid.
(二) 英國能源改革的去政治化
去政治化(Depoliticisation)的理念最先運用於經濟和金融領域的自由化、私有化、市場化,經合組織國家在過去三十年中將其運用於經濟治理之中。“去政治化”作為政府的一種治理策略,治理責任從政府轉移到私營企業,傾向於一種親市場的治理理念。去政治化在具體實踐中減少了決策的裁量性質,以更為“規範”的製度取代了政治家的管理。Caroline Kuzemko, “Energy Depoliticisation in the UK: Destroying Political Capacity”, The British Journal of Politics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Vol.18, Issue 1, 2016, pp.107124.英國學者卡羅琳·庫茲姆科(Caroline Kuzemko)認為,在能源領域,長期去政治化的理念破壞了英國政府的治理能力。去政治化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麵:Caroline Kuzemko, “Energy Depoliticisation in the UK: Destroying Political Capacity”, The British Journal of Politics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Vol.18, Issue 1, 2016, pp.107124.
第一,市場型去政治化。市場型去政治化就是通過市場提供能源物品與服務,賦予企業相應的權力,政府成為中立的旁觀者與市場規則的支持者。英國的六大寡頭能源公司(Big Six)提供了國內電力市場92%的供應和75%的國內天然氣市場供應,它們都擁有自己的能源基礎設施,如發電站和供電企業,新進者很難進入市場。它們掌握較多的市場信息與權力,且不願意分享給政府部門,這就導致能源與氣候變化部(Department of Energy and Climate Change, DECC)需要動用國家資金向天然氣電力公司購買行業信息,這些公司可以利用自己在市場與政治上的地位左右相關能源氣候立法。能源安全和減排目標的實現依靠對新技術的充足投資,政府機構依賴私人公司的新能源設施投資,但以利益最大化為目標的公司對此不感興趣。市場型去政治化很難傳遞並實現政府的政策目標,最終導致國家與市場權力不對稱。
第二,技術型去政治化。由於能源領域的技術性和複雜性,必須有一個由專家和相關團體發揮核心作用的行業監管機構。行業監管機構往往獨立於政府,依據專業數據而不是民眾討論和民主審查,這些機構與市場中各大公司的利益聯係比較緊密,反對政治對經濟的幹預。20世紀80年代以來的電力私有化改革以前,英國的電力產業組織結構是國有體製下的高度一體化壟斷經營。1983年頒布的《能源法》取消了非國有企業進入電力行業的限製,允許各種所有製的獨立電廠自由使用國家電網。隨著電力與能源市場的私有化,需要一個天然氣和電力行業的管製機構,天然氣與電力市場辦公室(Office of Gas and Electricity Markets, Ofgem)成立於1998年,負責監管和調節電力市場、保障和促進競爭、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規製電力市場的運行、防止壟斷、遏製氣候變化等。2008年,時任英國首相的布朗宣布成立能源與氣候變化部,負責具體製定、落實能源政策與氣候變化政策。能源與氣候變化部的設立主要是為了確保能源能以有效、高效的方式合理運行,緩解能源利用對氣候變化造成的壓力。同年,氣候變化委員會(Committee on Climate Change, CCC)與能源與計劃部成立,負責對減排目標、碳預算、可再生能源效率等問題向政府提供專業指導和建議,每年向議會提交年度報告,包含環境效應、低碳能源的成本效益分析、能源供應安全、燃料貧困等問題。The Climate Change Act 2008 (Chapter 27), p.19, 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pga\/2008\/27\/pdfs\/ukpga_20080027_en.pdf.Ofgem、DECC、CCC這樣的機構都稱自己獨立於政府,能源大臣的職位早已不再專門設置,內閣也很少再討論能源問題,議會中的能源辯論主要集中在如何有效地將能源私有化和自由化,能源問題在政府機構的政策領域幾乎無處可尋,能源政策與政府機構的聯係越來越脆弱。能源領域越來越被視為技術工作,需要專家進行嚴格的量化分析,而不是民選的代表來發表意見,能源政策與公共辯論和民主審查隔離開來。為協調私營與公共部門之間的分歧,2017年,Ofgem啟動能源監管方式改革,以保護和促進客戶利益,支持構建一個低碳能源係統,並向所有客戶提供可持續的、彈性的及負擔得起的服務。
第三,非協商型(Nondeliberative)去政治化。能源問題的決策在一個封閉的團體中進行,決策過程大大減少了公眾參與。如氣候變化委員向國務大臣、能源和氣候變化部等機構提供關於減排的建議,建議方案獲國務大臣同意之後,即可直接向公眾發布相關信息。能源部門製定有關自由貿易、競爭性市場、保護消費者的決策,這更多涉及的是確保自由交易市場本身。消費者對能源部門、能源供應商缺乏信任。特別是能源價格上漲等民生問題引發民怨,對英國政府形成很大政治壓力。隨著時間推移,能源領域的決策很難解決實際問題,也無法回應新出現的危機,缺乏提供非市場解決方案的能力。
縱觀英國能源改革曆程,雖然政府幹預和私有化在不同階段發揮了不同的曆史作用,但市場力量在絕大部分時期起著主導作用。私有化改革激發了市場活力,提高了整個能源係統的運行效率,但也導致市場短期逐利、技術創新不足等問題。
(三) 治理能力不足
自撒切爾夫人實行私有化改革以來,英國電力市場逐漸成為世界上私有化和自由化程度最高的電力市場之一,英國政府將電力市場的穩定性和電價的競爭性作為最重要的政策目標。2011年7月,英國能源與氣候變化部發布了《規劃我們的電力未來:安全、可負擔、低碳能源白皮書》,開始醞釀以促進低碳電力發展為核心的新一輪電力市場化改革。此次電力改革不再像撒切爾政府那樣以“促競爭、提效率”為目標,而是以保障供電安全、實現能源脫碳化以及電力用戶負擔成本最小為目標,主要內容包括針對低碳電源引入固定電價和差價合約相結合的機製、建立容量市場機製、確定碳價格支持機製和碳排放標準,另外,為配合其他改革措施使整體改革順利進行,建立資產監管市場準入和利益衝突及應急處理製度,並且確定過渡期處理辦法。“Planning Our Electric Future: A White Paper for Secure, Affordable and Lowcarbon Energy”, Department of Energy & Climate Change,p.15,July 2011,Published by The Stationery Office, 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planningourelectricfutureawhitepaperforsecureaffordableandlowcarbonenergy.2012年5月,英國政府頒布《能源法案草案2012》,目的是鼓勵市場投資低碳發電設施,使生產者獲得政府擔保的產品價格,為能源改革可能帶來的供應不穩等問題提供解決預案。在此草案的基礎上,《能源法2013》出台,其中差價合約和容量市場是兩個重要組成部分。2013年12月,英國能源與氣候變化部正式發布了新一輪電力市場改革法案,以確保獲得可保障、可負擔、可持續的能源為目標,提出了到2030年的低碳路徑展望。法案指出,英國政府將投巨資全力扶植低碳電力發展,其中核電、可再生能源和碳捕獲和封存技術的普及將成為重點工作。
自2010年以來的英國能源政策話語中融入了不少政府幹預的成分,但在具體操作中,政府幹預往往要為市場調節讓步,或者由政府采用一些對市場影響最小的政策手段。2016年,英國解散能源和氣候變化部。能源和氣候變化部的解散引發了業界和政界的一些顧慮,工黨的喬納森·雷諾茲(Jonathan Reynolds)認為,解散該部門可能是一種信號,表明新政府對於這一問題的重視降低。地球之友的首席執行官克雷格·貝內特(Craig Bennett)表示:“這是一條令人震驚的消息。就職不到一天,似乎新的首相已經將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降級,而這是我們麵臨的最大威脅之一。”“Decision to Dissolve Department of Energy & Climate Change Comes Under Fire”, July 15, 2016, http:\/\/resource.co\/article\/decisiondissolvedepartmentenergyclimatechangecomesunderfire11243.盡管新政策和議會法案數量眾多,英國能源治理機構無法成功地實現這些複雜的新能源政策目標。化石燃料依然占主導地位,英國仍然遠遠落後於其2020年的可再生能源目標,能源貧困日益加劇,天然氣和電力價格迅速上漲,一些重要的新型基礎設施、發電設備、技術投資並沒有以所需的速度和規模發展。在新自由主義導向下,能源去政治化正在加強製度慣性,並且不斷削弱承擔管理、協調能源氣候長遠目標的國家治理能力,最終阻礙了可再生能源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