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的日益多元化和複雜化,社會對法律人才的需求也呈現出多層次和分類別的特點,這是培養德法兼修高素質法治人才過程中無法回避的問題。法學課程設置得越全麵,菜單越豐富,學生的選擇餘地就越大,對學生的因材施教、分類培養就越容易實現。因此,豐富和完善法學課程體係,更有利於實現德法兼修的高素質法治人才培養目標。
(三)以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的深化改革為契機,及時出台指導建設性文件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自2012年啟動以來,全國法學院校以“應用型、複合型法律職業人才教育培養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和“西部基層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為依托,在法學人才培養方麵取得了重大成績。但在卓越工程的開展過程中,法學人才培養也麵臨著一些亟需解決的問題,需要結合當前法治實踐與國家法學人才培養戰略的調整進一步深化改革,以更好地培養德法兼修的高素質法治人才。
以“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的建設為例,隨著“一帶一路”戰略的展開,對涉外法律人才的需求越來越大,這突出表現在服務於中亞、非洲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法律人才極為欠缺。“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傳統上培養的國際化法律人才,主要是以英語、德語、法語、日語為主的國際化人才,但隨著中亞、非洲在“一帶一路”建設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能夠服務於這些國家和地區的法律人才出現了供給不足的問題。我們培養的涉外法律人才能否很好地服務國家的“一帶一路”發展戰略,這是當前“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在深化改革中亟需解決的一個突出問題。
再如“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推出的“雙千計劃”,其初衷是擺脫法學教育界與法律實務部門相脫節的問題。但目前從高校受聘到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兼職或掛職進展順利,而從實務部門受聘到高校兼職或掛職所取得的成效不大。當前需要對“雙千計劃”進行改革,解決實務部門到高校任職的實際障礙,使實務人員到高校任職沒有顧慮,真正實現法學教育界和法律實務部門的雙向交流。
所以,希望以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的深化改革為契機,由教育部法學教指委廣泛征求法學教授、法學院校意見,出台指導建設性文件,更好地促進培養德法兼修的高素質法治人才這一目標的實現。
總之,培養德法兼修高素質法治人才是時代使命,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必然要求。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作為培養法治人才的重要高校,會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擔當意識與使命意識,全力投入到培養德法兼修的高素質法治人才這一偉大工程中來,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社會貢獻中南力量。
法學教育
立德樹人 德法兼修 探索法碩人才培養路徑
◎蘇宇
摘要:習近平總書記在考察中國政法大學時的講話為我國法學高等教育和法治人才培養指方向、把好脈、定準位、開好方。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作為法學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在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社會進程中明確自身定位、承擔曆史使命,以立德樹人為本,堅持走以提升人才質量為核心的內涵式發展道路。通過加強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頂層規劃,打造全方位的思想政治教育格局,優化德法互融、通專結合的課程體係,探索多樣化的實踐教學模式,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培養德法兼修、明法篤行的後備力量。
關鍵詞:法律碩士;德法兼修;人才培養
2017年5月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考察中國政法大學時強調:“全麵推進依法治國是一項長期而重大的曆史任務,要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以馬克思主義法學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指導,立德樹人,德法兼修,培養大批高素質法治人才。”總書記的講話為我國法學高等教育和法治人才培養指方向、把好脈、定準位、開好方。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作為法學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在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社會進程中明確自身定位、承擔曆史使命。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必須堅定正確政治方向,解決“為誰教”的問題;必須堅持突出培養特色,解決“教什麼”的問題;必須完善培養模式,解決“怎麼教”的問題;必須優化師資隊伍,解決“誰來教”的問題;必須堅持以學生為本,解決“教給誰”的問題。根據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必將以立德樹人為本,堅持走以提升人才質量為核心的內涵式發展道路,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培養德法兼修、明法篤行的後備力量。
一、樹立質量意識,加強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頂層規劃
法治人才培養質量是法學高等教育的目標方向和重要指針,而一流的法學高等教育必須具備合理完善的頂層規劃。因此,法律碩士培養單位必須遵循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規律,牢固樹立人才培養質量意識,創新人才培養理念,優化人才培養結構,改革人才培養方式,突出人才培養優勢,不斷提高人才培養的質量和水平。
(一)以立德樹人為根本,構築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質量高地
人無德不立,國無德不興。良好的道德品質是人的靈魂,決定人的社會價值,而社會主流道德意識是社會的風向標,決定了社會發展的方向。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學教育要堅持立德樹人,不僅要提高學生的法學知識水平,而且要培養學生的思想道德素養。伴隨經濟全球化而來的負生品是大量西方腐朽思想的滲透,這嚴重影響我國大學生群體正確價值觀的塑造。德育作為保障學生身心全麵發展和高校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的重要方式,必須貫穿教育教學的全過程。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作為培養高層次的法律實踐專門人才的教育門類,應當以立德樹人為中心環節,堅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圍繞學生成長成才需求,培養學生職業倫理道德和社會擔當意識,引導他們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堅定信仰者、積極傳播者、模範踐行者,不斷提高政治覺悟、思想水平、道德品質、文化素養,成為德才兼備、全麵發展的高素質法治人才。
(二)以德法兼修為要領,創新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培養模式
“德法兼修”的提出明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所需法治人才的素質構成。簡單來說,德是指樹立與時代主題同心同向的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質,法是指具備深厚的法學理論知識和實務操作能力。品德教育與法學教育如鳥之兩翼,兩翼並舉,才能高翔遠翥。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應當以品德教育為本、以法學教育為要,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把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學專業教育結合起來,把人文教育和法學教育結合起來,把專業能力培養和職業精神塑造結合起來,把傳授法律知識與培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結合起來,把課堂教學和實踐教學結合起來,使學生不僅具備崇高的法律信仰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而且能以實際行動尊法用法守法,並帶動全社會崇德向善、尊重敬畏法律。
(三)以師資建設為重點,打造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特色團隊
師資隊伍的質量和結構是各類各層次教育質量水平的重要因素。法學高等教育肩負著培養德智體美全麵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高素質法治人才的重大任務,因此對師資隊伍的思想水平、理論水平、教學水平、科研水平等都有更高的要求。根據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的要求,教師思想政治工作是師資隊伍建設的關鍵點,必須引導教師“堅持教書和育人相統一,堅持言傳和身教相統一,堅持潛心問道和關注社會相統一,堅持學術自由和學術規範相統一”。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區別於法學碩士教育,是理論性和應用性兼具並以應用性為目的的法學高等教育。因此,它對教師隊伍的人員構成和教學能力具有更高的要求。從人員構成來說,師資隊伍中不僅應當有從事法學理論教學研究人員,還應當有實踐經驗豐富的法律實務人員。從教學能力來說,法學理論教師應當具備一定的司法實踐經驗和能力,而實務專家應當具備一定的教育教學能力和教學管理水平。通過校內外教師資源的整合,從專業基礎、職業能力、職業修養、就業創業等多方麵為法律碩士人才培養質量的提升創造條件。
(四)以實踐教育為特色,落實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培養目標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法學學科是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教育要處理好知識教學和實踐教學的關係。要打破高校和社會之間的體製壁壘,將實際工作部門的優質實踐教學資源引進高校。由於存在實踐經驗缺失、案例教學抽象等原因,當前法學實踐教學效果一直不盡如人意,遵循習總書記的要求正是法學實踐教育改革創新的應有之義。
根據《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對培養目標和要求的規定,實踐教育既是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的教學特色,也是培養應用型高素質法治人才的關鍵環節。法律碩士培養單位應當完善實踐教育內容、吸引社會實踐資源、充實實踐教育師資、構建實踐教育基地、改善實踐教育條件、加強實踐教育保障,並將實踐教育與創新創業相結合,充分發揮學生的創造精神和勇於實踐的主動性。
二、遵循教育規律,探索法律碩士人才培養具體路徑
隨著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地位的日益凸顯,提升教育質量的緊迫性更加突出。培養單位應當充分利用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綜合改革的契機,進一步明確培養定位、創新培養機製、完善培養體係,實現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的有機結合,為法律職業共同體輸送高素質法治人才。本文以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為例,探析法律碩士人才培養路徑。
(一)打造全方位的思想政治教育格局
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一貫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實行行政、黨團、教學、科研等各部門思想政治工作聯動機製,將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實踐育人等各環節,打造全方位的思想政治教育格局。
1.貼近學生思想實際,發揮思想政治理論課主渠道功能
思想政治理論課具有雙重屬性:既是知識體係,又是價值觀念;既是一門學科,又是意識形態。因此,思想政治理論課不僅是知識的傳授,更是對學生價值觀念的教育;不僅是理論研究,更是對當下社會問題的辨析和指導。根據《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的要求,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開設了《馬克思主義與社會科學方法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研究》兩門思想政治理論課。學院要求教師在授課過程中立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實際,著眼學生思想實際,將理論研究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實踐相結合,將理論性闡述與針對性批判相結合,將抽象的理論與具體的社會問題相結合,將解決學生思想問題與解決學生實際問題相結合,用最新的理論成果展現中國特色和時代特征,用學生喜聞樂見的方式講述中國故事。教授方式以教師授課為主,學生小組專題展示和師生合作授課為輔的方式,充分調動學生參與積極性,力求將知識教授與思想教育融為一體,切實提高思想政治理論課的實效。
2.建立大思政隊伍,充分發揮育人合力
思想政治工作應當深入學生生活的各個領域,從課堂延伸至宿舍,從教學延伸至科研,從校內活動延伸至社會服務等,並且各領域之間應當緊密聯係、無縫對接。這就要求思想政治教育應當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進行整體布局,各要素點位齊全完備,在師生共同參與、各部門分工負責的基礎上,形成聯動效應,整合思想政治教育資源,發揮思想政治教育合力。
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堅持問題導向,針對法律碩士在入學之初沒有配備導師以及輔導員以一對百的日常思政工作模式難以確保德育成效等問題,建立了一支全員參與、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大思政工作隊伍。針對在服務、管理、教學等各環節出現的具體問題,學院建立了信息共享機製和問題處理聯動機製,學工部門、黨團部門、行政部門、教研部門結合工作實際,群策群力,切實將思想政治教育落實落細落小。學院建立了教學指導老師製度,要求新入職教師除承擔正常授課任務外,必須承擔2個班級學生的教學指導工作,定期與學生開展讀書會、研討會等,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融入法學專業指導中,並及時將發現的問題與相關部門溝通,協同為學生提供個性化發展和人性化服務。
3.加強第二課堂建設,促進學生自我教育
內因是促進事物發展的根本因素,思想政治教育應當充分尊重學生的主體地位,培養學生的主體意識,調動學生自我教育的積極性,使思想政治教育達到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內外合一的效果。第二課堂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陣地,它主要由學生主導、學生策劃、學生參與,比第一課堂具備更豐富的內容和形式,因此更容易被學生群體接受,也能達到更好的思想政治教育效果。
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結合法碩人才培養目標和專業教育特點,依托研究生會和青年誌願者協會,將思想政治教育與專業團學活動相結合、與誌願服務活動相結合。一是每年設立專款舉辦“爭鳴杯”辯論賽、“法碩之星”科研大賽、模擬法庭比賽、法律碩士成長論壇等活動,培養學生思辨能力、科研能力等;二是建立由校內教師和校外實踐導師共同指導的學生誌願普法隊伍,開展以模擬法庭為特色的誌願普法活動,2016年共計開展三十餘場,在校內外獲得良好的反響;三是將公益時長作為學業獎學金評定的綜合素質考評項目,激勵學生德智體美全麵發展。
4.利用自媒體平台,開拓網絡思政教育陣地
思想政治教育應當因事而化、因時而進、因勢而新。麵對互聯網技術日新月異的發展,應當積極把握主動權,充分利用信息技術發展的新機遇,加強網絡思想政治教育陣地建設,使其成為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宣傳載體。
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於2015年底打造“CUPL法碩黨員在線”微信公眾號,聚焦學生群體的日常生活,著力宣傳先進黨員人物事跡和特色活動,通過“講好身邊人、身邊事”的方式傳播正能量,實現宣傳、引導、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教育目的。截至2016年底,微信公眾號共發布信息六十餘條。學院網站設置黨團活動版塊,推出“兩學一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我的中國夢”等教育主題專欄,引領學生將自己的成長成才融入黨和國家的建設發展中。同時還建立以輔導員和學生骨幹為主的網絡思政工作隊伍,關注學生網絡動態、加強輿情研判、做好網絡輿論引導。
(二)優化通專結合、學科交叉互融的課程體係
為深入推進法律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進一步優化課程體係設置,以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高層次、多樣化和專門化需求為導向,以培養法碩人才素質和能力為核心,充分發揮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科及相關學科、支撐學科的師資優勢,完善通專結合、學科交叉互融的課程體係和課程結構。
1.以係統的專業主幹課程為核心,培養法律功底紮實的專業型人才
掌握紮實的法律理論知識是法律碩士必須具備的基本素養,也是實現應用型法碩人才培養目標的前提。根據教育部和全國法律碩士研究生教學指導委員會給出的專業課程設置的建議,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形成了以通用類必修課、方向專題必修課程群和特色選修課三位一體的專業主幹課程體係,使學生通過接受係統完整的法律學科知識,掌握基本法學理論、形成法律思維、養成法律職業道德素養。2016年專業必修課達19門,專業限選課達8門,專業任選課達7門。研究生一年級上學期開設實體性法律課程,下學期開設程序性法律課程。在講授過程中,以係統理論講授為主,培養學生清晰的洞察力,使學生通過廣泛的、相互聯係的概念和原理,了解各種假設的法律狀態,從而可以較為容易地運用邏輯來測定法律。以案例專題研討為輔,引導學生將案例和相關法學原理、原則、規則融會貫通,實現理論與實踐的融合。
2.以精良的專業實務課程為重點,培養職業技能突出的應用型人才
在夯實法學基本知識與培養法學思維的基礎上,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以致用與實務為指向,在課程設置中著重強化學生的專業實務知識和技能方法的訓練。開設了法律職業技能訓練係列課程和職業倫理修養課程,包括法律談判、法律文書寫作、法庭辯論、模擬法庭、法律診所、案例教學、審判實務、檢察實務、律師實務、公證實務、涉外律師實務和仲裁實務、職業倫理、職業道德、司法心理等。
由於課程對實踐經驗的需求,學院積極將優質的實踐教學資源引入課堂,邀請法院、檢察院、律所、企業等法律實務部門人員參與課堂教學,幫助學生將理論知識與實踐經驗相結合,在深化理解法學理論的同時重視經驗技術的運用。學院分別於兩校區圖書館設立“法律碩士研究生案例庫專區”,購置各類司法裁判案例圖書資料一千餘種,還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法院、檢察院和仲裁委員會案卷副本(含紙質與電子文件)供學生參閱,同時著手建設學院網站“案例庫”專欄,實現實踐教學資源即時共享,提高案例教學質量。
3.以動態的專業方向課程組為抓手,培養專業交叉融合的複合型人才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要求學生本科專業與法律專業兼容,具有雙專業的交融複合能力,使其知識、素質、技能達到複合型人才培養要求。2016年,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錄取學生238名,本科專業多達85種,覆蓋哲學、法學、文學、經濟學、管理學、工學、理學、農學、曆史學、醫學等。學院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創新專業方向課程組動態調整機製,即每年結合學生本科專業背景、社會熱點及行業發展前景設計方向課程組,使課程設置具備理論性與實務性相結合、一般性與差異性相結合、現實性與前瞻性相結合的特點。自2013年以來,方向課程組數量逐年增加,2017年開設了保險法強化係列課程、衛生法強化係列課程、財稅金融法強化係列課程、知識產權法強化係列課程、涉外民商事法律強化係列課程、公證法強化係列課程、傳播法製係列課程、能源法係列課程、資本金融法律實務係列課程、高端國際法律實務碩士課程(雙語)等10個類別。專業方向課程組的設置有助於實現法碩人才“精準化輸出、訂單式培養”的目標。
4.以豐富的國際論壇講座為延伸,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的國際型人才
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各國為了掌握國際競爭主動權,將培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作為人才強國戰略的重要內容,因此,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的高素質法治人才成為法學高等教育的重要使命。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必須積極利用國際優質教育資源,探索國際化法碩人才培養的途徑。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積極采取送出去與請進來的方式,探索國際合作培養模式,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國際交往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高素質法碩人才。學院與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加拿大蒙特利爾大學、意大利博洛尼亞大學和布雷西亞大學、日本名古屋大學和名古屋經濟大學等簽署交流培養、互認學分等合作協議。截至2016年,共派出51名學生赴上述國家進行短期學習交流,15名學生前往美國、加拿大、俄羅斯、日本、法國和香港地區的大學攻讀碩士學位。學院多次聘請外籍教授講授《合同法》《英語法律文書與寫作》等課程,2017年上半年,邀請7名外國專家舉辦8場講座。
(三)探索多樣化的實踐教育模式
實踐教育是法碩人才培養的重點和難點,也是德育工作的關鍵環節。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積極探索多樣化的實踐教育模式,幫助學生提高知識複合度和社會適應力,達到知行合一的目的。
1.引入職業發展指導,實現“教育—就業”協同推進的實踐教育模式
就業率和就業質量是高校教育質量和人才培養質量的晴雨表。以職業發展為導向開展實踐教育既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對高等教育的要求,也是高校促進學生成長成才的有效途徑。2016年,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成立了職業引航輔導員工作室,旨在構建自學生入學到畢業就業全過程的職業發展指導體係,幫助學生明確就業目標,提高學生職業能力,為學生成長成才提供有力支撐。
在新生階段,舉辦以了解職業內容和加強自我認識為主的講座、交流會或參觀活動,培育學生職業理想和職業興趣;在發展階段,為學生提供更為專業和具體的實踐教育指導,幫助學生綜合分析外部環境和自身素質,確定職業方向和職業領域,培育職業道德規範體係,譬如組織參加專業實習實踐、誌願者服務、科研活動、創新創業大賽等;在謀職階段,開展模擬麵試、職場經驗交流、就業心理訪談等與就業創業相關的實踐活動,幫助學生緩解就業壓力、培養職業情感,努力提高專業技能和就業能力,使個人綜合素質達到行業和就業單位的要求。
2.加強實踐教育基地建設,實現“學校—社會”協同推進的實踐教育模式
法學實踐教育應當積極爭取政府、社會等多方優質資源,與高校一道構建法律人才培養共同體。實踐教育基地的建立實現了學生從業餘實踐向係統學習的轉變,實現了實踐教育由遊擊模式向定點模式的轉變、由精英模式向大眾模式的轉變。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積極推動實踐教育基地標準化建設,大力提升基地合作共建水平。目前,建立實習基地22個,其中法院6個、檢察院3個、律師事務所10個、大中型公司法務部門2個、政府法務部門1個。同時,學院與實踐基地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實踐教育保障製度,包括實習巡查製度、實習報告製度、實習考核評價製度、實習經驗交流製度等,形成了覆蓋麵廣、參與性高、實效性強的實踐教育機製,切實提高了學生理論聯係實際的能力,實現了學校教育與社會需求無縫對接的效果。
3.構建雙導師製度,實現“教學—實踐”協同推進的實踐教育模式
雙導師製度是指一名法律碩士學生將配備校內和校外、理論和實踐兩類指導老師,並以校內導師為主、校外導師為輔,共同完成研究生教學和培養工作的製度。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一方麵依托學校優厚的法學教師資源,另一方麵積極聘請既有豐富職業經驗又有較高理論水平的法官、檢察官、律師等實務部門專家,以導師和學生雙向選擇為原則,為學生配備兩名指導老師。校內導師主要負責法學理論知識教育,校外導師負責實踐教學和專業實習指導。學院大力推行校內外導師共同授課模式,校外導師以專題講座、對話等方式參與課堂教學活動,部分課程還邀請校外導師與校內教師共同參與授課、答疑和指導。為進一步加強校內外導師的良性互動,學院邀請部分校外導師與校內教師結成“對子”,采取以課題研究和案例開發為紐帶的方式,形成了課堂教學與實踐教育相互促進的良好循環。
針對法律碩士培養的特點,在實踐技能短課程中,學院鼓勵校外導師參與相關教改項目,通過教改項目轉化為教學成果,提高校外導師的整體教學水平。2014年,共有6位校外導師承擔4項教改項目。2015年,學院啟動辦學實體化改革進程,計劃5年內建立一支40人左右的獨立師資隊伍,進一步擴充教學資源,提高教師質量。為保證雙導師製度的實施效果,學院每學期舉行教學研討會,每學年對導師工作進行考核評價,充分發揮教學督察作用,激發校內外導師的工作熱情。雙導師製度不僅為學生提供個體化的教學和實踐雙重指導,而且加強高校與法律實踐部門、法學教育與法律實務的聯係與促進。
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中國夢的征程中,黨和國家對法治人才培養提出了具體的新要求。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說:“法治人才培養上不去,法治領域不能人才輩出,全麵依法治國就不可能做好。”政法院校作為法治人才培養的第一陣地,應當充分認識高層次應用型人才培養的戰略目標。中國政法大學應當以深化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綜合改革為契機,有效推動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創新教學和科研機製,提高辦學質量,堅持立德樹人、德法兼修,為全麵依法治國培養更多更好德才兼備、全麵發展的高級優秀法律人才。
德法兼修高素質法治人才的實踐教學推動
◎鄭輝
摘要:目前,我國法學專業教學思維已從“重理論講解、輕實踐操作”的傳統思維逐步過渡到“理論與實踐並重”階段。麵對如何豐富的法學實踐教學形式、實現與理論教學的無縫對接、使人才適應社會和市場的需要等培養難題,應以社會實際需求為基準,在準確定位人才培養目標的前提下,結合地緣特點,依托所在院校優勢設立實踐課程,探索現有理論課程實踐化的新形式,與實務部門形成常態化合作,從而使法學學科的實踐教學發揮實效,最終實現人才培養目標。
關鍵詞:法學專業;實踐教學;人才培養;德法兼修
進入21世紀,特別是十八屆四中全會後,法學教育肩負著為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依法治國”方略做好人才資源儲備的雙重曆史使命,不僅要為立法、司法、法律服務和法律監督等法律部門服務,而且要麵向全社會培養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所需要的各類高層次、高素質法律人才。習近平總書記在考察中國政法大學時強調,要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以馬克思主義法學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指導,立德樹人,德法兼修,培養大批高素質法治人才。他還特別強調,法學學科是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教育要處理好知識教學和實踐教學的關係。這不僅為我國法學專業教育改革指明了方向,同時也對法學實踐教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眾所周知,法學作為綜合素質要求較高的社會科學專業,不僅需要學生具備一定的理論基礎,投身實踐以鍛煉縝密的思維和流利的語言表達更是職業發展不可或缺的素養之一。除此之外,法治中國建設需要的是法科學生深入了解中國的國情、中國的民情,靈活、適當地運用所學到的法律專業知識解決中國的實際問題,而不是僅僅站在空泛理論的基礎上誇誇其談。因此,進一步探索、完善培養德法兼修高素質法治人才的實踐教學新路徑便成為法學教育的重要課題。
一、現階段我國法學實踐教學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人才培養目標不清晰,課程體係設置不科學
人才培養模式從某種程度上可以劃分為“學術定向模式”、“職業定向模式”和“二者兼顧模式”或可稱為“交叉複合型”。本質上講,確定人才培養模式與確定人才培養目標具有一致性。就這三種模式結合法學學科內涵而言,“交叉複合型”應為首選。也即,法學專業教育應以培養“全學科、應用型、複合型”人才為根本目標。但長期以來,我國法學教育受傳統教育思想的影響,在教學過程中傾向“學術定向模式”,注重書本知識的單方講授,對學生實際操作能力的培養重視不夠,一直將法學實踐教學視作法學理論教學的補充,對法學實踐教學的輔助性和從屬性地位認識根深蒂固。另外,從本科法學專業課程內容體係的設置上來看,實踐教學課時所占比重普遍不高。本科一年級多為公共課程,還沒有接觸基礎法學知識。二年級、三年級課程以實體法和訴訟法的講授為主。政法類大學會依據學生專業方向安排教學內容。開設法學專業的綜合類大學則在不區分專業方向的前提下,要使學生在兩年時間內將多個部門法學知識統統掌握,課時十分有限。因此,實踐課程往往被安排在三年級下學期或四年級。但對於法學專業學生而言,三、四年級不僅要準備研究生考試(改革前還有司法考試),更要麵臨畢業論文的寫作壓力和就業問題,這就導致多數院校法學實踐課程的開設流於形式,無法發揮其應有之效。
(二)教學資源投入不足,師資匱乏
實踐教學資源投入不足是目前法學實踐教學中亟待解決的問題之一。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從目前大多數高校的績效考核標準來看,實踐教學投入見效遠不及學術研究投入那麼快。實踐教學不僅在教學設施建設等方麵需要較多的投入,而且還需要在課程的開設過程中不斷豐富、完善實踐教學計劃,在實踐基地的建設上保持持續的經費投入。而其所獲成效卻往往要等學生就業乃至更長的時間才會顯現,故而多數高校即便認識到實踐教學的重要意義,也少有付諸行動者,使得真正投入實踐教學工作的資源和經費少之又少。近些年來,高校也逐漸意識到了這一問題,加大了實踐教學資源的投入。例如我院在2016年投入近百萬元建設知識產權信息檢索實驗室、法律診所實驗室及教學軟件係統。但是,教學效果隻能循序漸進,不可能在短期內凸顯。
此外,師資力量匱乏同樣也是製約法學實踐教學的一個重要因素。除了政法院校專業師資力量較為雄厚外,開設法學專業的綜合類高校普遍存在實務師資力量匱乏的難題。由於高教評價體係的科研導向,教師們更願意花時間和精力進行理論研究,而對實踐教學不感興趣,甚至自身也沒有任何法律實務的經驗。然而法律文書、模擬法庭、法律援助、法律診所等課程都具有非常強的實踐性,如果教師本人都不具備實踐經驗,那麼如何能夠保證法學實踐教學目標的落實,培養應用型、複合型的德法兼備人才也必然隻能流於形式。得益於六部委的“雙千計劃”,一批法院、檢察院等實務部門的人員走入高校法學教育,擔任法律實務指導老師,這種做法當然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校內教師實踐經驗不足的窘況,但這一政策指導並沒有相應的配套政策支持。校外實務部門的人員還要兼顧本單位的工作,在高校內的教學工作和成績並沒有與職級相掛鉤,甚至連報酬都沒有;高校教師走入實務部門掛職鍛煉也同樣存在這些問題。因此,該製度在實施兩三年後便遇到瓶頸,雙方人員均不積極,沒有人員申報,從而成為強製性的任務。
(三)形式單一,實效性不強,與司法實踐需求存在差距
目前,為人熟知的法學實踐教學課程主要包括兩大類:一類是開設於課堂內的法學實踐教學,如撰寫法律文書、模擬法庭、刑偵與物證技術試驗等;另一類是開設於課堂外的實踐教學,包括社會調查、法律診所、法律援助、專業實習、審判觀摩等。看似形式多樣,但多數高校普遍選擇其中2~3項開設,不僅數量少,形式單一,而且所占課時比重不大,可操作性不強,實效性差。以模擬法庭課程為例,其開設目的在於對法學專業學生進行職業訓練,培養職業技能、提升職業倫理。這種實踐形式具有較強的司法親曆性,是提升學生實務操作能力最為有效的教學方式之一。學生通過扮演庭審中的不同角色,不僅可以熟悉庭審流程,理解程序法理論知識落實到實踐的具體效果,還可以在研究案例、撰寫文書、發表辯護詞的過程中培養法律思維,養成獨立思考問題、判斷問題的習慣,提高綜合運用法律的能力。這種重要的法學實踐教學形式如果運行得好,便會起到事半功倍的教學效果;如果運行得不好,則隻會是流於形式的一種表演活動。目前,有些院校盡管開設了模擬法庭課程,但由於師資力量緊缺,每個班學生人數多,學時有限,往往隻進行一、兩個案例的模擬。通常由教師將案例選好、學生角色分配好後便草草進行,除了擔任控、辯角色的學生有專業發揮空間,能夠通過舉證、質證、辯論等環節表達自己的觀點外,其他多數學生的角色隻需要拿著稿子讀,很難從課程中真正收獲知識。最終導致隻有少部分學生能力得以提升,而絕大多數學生則沒有得到真正的鍛煉和學習。法律診所、法律援助等實踐教學課程也是如此,學生人數多、開展實務活動的時間有限,甚至隻在“3·15”“12·4”等特殊日子組織開展,沒有形成常態化,更沒有後續跟進,難以達到良好的教學效果,與司法實踐的要求相去甚遠。
二、完善法學實踐教學體係的幾點建議
(一)準確定位人才培養目標
法學人才培養目標的精準定位有利於提高法學實踐教學工作的實效性和針對性。法學人才的培養當然應該滿足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需要、滿足法治中國建設的需要。而中國的法治建設需要多層次、多種類的法律人才,對法律人才的需求絕不可能是單一的,因此,不同高校也不應該將法學人才的培養目標簡單化一。法學人才培養目標的確定,宏觀上要緊緊圍繞新時期國家、社會的實際需要展開,明確市場經濟對於知識結構多元化的具體要求;與此同時,還要落實到本區域、本院校的實際發展和實際條件上來。隻有人才培養目標的定位符合特定社會發展階段的經濟建設需要和特定區域、院校的實際發展需要,才能將法律發展與實踐的指導思想內化為提升學生的法律服務能力,從而培養出符合社會不同需要的高素質法律人才。
(二)豐富法學實踐教學新形式,推動理論課程實踐化
在確定人才培養目標的前提下,針對法學實踐課程的基本特點,要逐步完善和豐富實踐教學課程的內容體係及形式,對不同階段和不同基礎的學生適用與其相適應的實踐教學方法。
一方麵,針對三、四年級等高年級學生增加與法律相關的社會調研學分。可以不用開設一門單獨的課程,僅僅計算學分,在實踐中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例如參與老師的課題調研;學年論文或畢業論文可以選擇社會調研題材;畢業實習選擇以社會調研的方式完成;結合學生活動,例如每年暑期的“三下鄉”“12·4”“4·26”等主題活動,讓學生們自己選擇感興趣的法律話題,結合實踐排演相應的法製節目等。以上措施既可以讓學生們完成相應的課業任務,又可以獲得相應的實踐教學效果,更重要的是學生們由此可以了解相應的社會現狀和法律需求,從而能夠將所學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避免盲目的單純理論學習。
除此之外,要將專門設置的法學實踐教學課程落到實處。切實依托所在院校優勢,以本院校學生專業需要、實際發展情況為標準進行設置。在學時有限的情況下,不必加設更多的實踐課程,完全可以探索將多種實踐課程核心特色相融合於一兩門實踐課程的新形式。例如,選擇開設模擬法庭實踐課程形式後,可以在模擬庭審過程中加強證據識別、判斷環節的比重,帶領學生分析鑒定意見裏涉及的多學科知識、分析刑偵實驗筆錄的原理、教授詢問訊問技巧等。除了模擬法庭課堂上的訴訟程序要紮實、有效進行外,擔任控、辯雙方角色以外的學生可安排其課下準備上述環節所涉的學習內容;再比如,開設法律診所實踐課程的院校,除了要安排司法實踐案例供學生分析、模擬、反饋外,還可以將法律援助課程內容納入、與司法實務部門舉辦沙龍活動、帶領學生觀摩庭審、請實務人員定期舉辦主題講座等。並將這些活動依標準算入教師工作量,將學生的參與度和表現情況納入成績考核評比體係。這樣不僅可以使得一門實踐課程涵蓋多項實踐教學內容、形式,緩解學時短缺的現狀,還可以調動全體學生參與學習的積極性,挖掘個體的潛力,培養其自主學習的能力。
另外,針對一二年級已經開設法學理論課程的,可以探索將部分理論課程實踐化的新路徑。例如,刑訴法課程可以將刑偵與物證技術實驗納入;合同法課程可以將實踐中非保密的合同條款交由學生審查修改;證據法課程可以模擬案發現場讓學生識別證據種類、判斷證明力大小;實體法課程可以加重司法案例分析解讀比重;等等。我校專門在二年級設置了法律見習實踐課程,在學生們完成基本實體法和程序法課程的基礎上,利用三周學期周和三周暑假時間,走入法律實務部門學習和實踐。它不同於法律實習之處主要在於,將理論與實務對接、檢驗和查找法律理論知識的不足僅僅隻是見習的目的之一,最重要的是要求學生們帶上“手”“眼”“心”,走出校園去認識、感受、觸碰社會,了解社會對法律的需求、了解法律運行的實際情況,去發現問題、思考問題,然後學以致用。學會用契合中國社會法律傳統和社會現實的方式解決中國的法律問題。
(三)有效利用現有資源,強化實踐教學師資隊伍建設
從實踐教學資源投入方麵麵臨的問題來看,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實踐教學資源確實投入極少,沒有載體和平台;還有一種情況則是資源利用率不高,或者被理論教學資源無限擠壓。針對這一問題,除了可以通過對現有資源的合理配置來實現之外,加大法學教育的實踐教學投入必不可少。
如果說實踐教學資源的投入在目前我國的經濟條件下還不是最難解決的問題的話,那麼,專業實踐教學師資隊伍的匱乏則可能是我們不得不長期麵對的現實問題。與理論教學課程相比,實踐教學課程更需要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指導老師進行引導和點撥。麵對目前實踐教學課程專業教師隊伍人員緊缺的現狀,一方麵,院校應在對實踐教學課程進行有效規劃的前提下,采取鼓勵政策,在業績考評、年終評比中對實踐教學授課教師給予獎勵;另一方麵,將“雙千計劃”落到實處,明確“德法兼修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絕不單純是教育部門的任務,它涉及整個法治中國建設的關鍵問題,要讓法律實務部門主動參與進來。應積極探索與法律實務部門建立常態化、規範化的聯合培養機製,落實實務教師的考評機製,將其實務教學的業績與本單位的考評及晉升相掛鉤,並可就校外指導老師的具體課時、任期、工作銜接等問題一並加以約束規範。當然,還要鼓勵支持院校青年教師到實務部門掛職學習並將之作為考評和職稱晉升的相應條件,提高其法律實務水平,以此逐步壯大實踐教學師資隊伍。
誠如習總書記在中國政法大學考察時指出的,法學學科作為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必須要處理好知識教學和實踐教學的關係。要打破高校和社會之間的體製壁壘,促進與司法實務部門的有效銜接,從而確保其實效性。
卓越司法人才培養實驗班的小樣本考察(2014-2017)
——以安徽師範大學法學院13級實驗班為樣本
◎陳銀珠
摘要:13級實驗班是國家“2011計劃”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在安徽師範大學設立的首個實驗班。班級的定位是培養高素質的法律實務人才。圍繞這個目標,學校和學院在課程設置方麵加強通識課程和實踐能力培養,在課程改革方麵加強學生參與、過程化考核和麵試環節,大力舉辦學術和實務名家講座,以班級為單位舉辦學術沙龍,加強個性化跟蹤指導,鼓勵學生參與學生活動和各種學科競賽。這些措施形成合力,使13級實驗班取得了一些成績,尤其是在司法考試和考研方麵。在三年半的參與、觀察和調研中,總結了這個實驗班的經驗和教訓。通過對13級實驗班小樣本考察,可以管窺到我國法學院係人才培養過程中的共同問題。
關鍵詞:小樣本考察;13級實驗班;法學人才培養
一、問題的提出
2013年10月27日,國家“2011計劃”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安徽省卓越司法人才培養基地簽約暨揭牌儀式在安徽師範大學舉行。司法文明協同創新理事長、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張文顯,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公丕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胡雲騰,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聯席主任張保生等參加。這是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在全國高校設立的首個專項工作基地,13級卓越司法人才培養實驗班(以下簡稱“13級實驗班”)是該基地在我校設立的首個實驗班。2014年1月1日,法學院麵向全校招生,160餘名同學報名,通過筆試篩選出86名同學參加麵試。麵試由安徽師範大學教務處副處長、蕪湖市鏡湖區檢察院檢察長和法學院彭鳳蓮、吳俊明、周俊強5人組成的麵試組進行選拔,最終39位學子進入這個實驗班。
實驗班的宗旨是培養具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與法律職業道德,具備較強的社會適應能力、法律實務技能,富有專業精神與人文素養,具備法學專業基本理論與基本知識,能在司法機關、行政執法部門、律師事務所、金融機構以及公司企業法務部門脫穎而出的法律實務人才。簡而言之,實驗班的宗旨在於培養高素質的法律實務人才。目前,13級實驗班的學生即將畢業,首個實驗班培養成果如何需要總結和反思。現在很多法學院校都在辦實驗班,各有各的特色。13級實驗班作為普通高等法學院校的實驗班,其培養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對於其他法學院校的人才培養具有啟示意義。
13級實驗班成立伊始,學院領導找筆者談話,希望由筆者擔任這個班級的輔導員和班主任。三年多下來,筆者對法學人才培養有了更深刻的認識。本文是想通過對13級實驗班小樣本考查的方式,總結法學人才培養的經驗,反思存在的問題。小樣本考查的特點包括:“小”,即13級實驗班39人;具有持續性,即從2014年班級成立到2017年學生畢業;具有係統性,即考查學生與校外單位關係、學生與學校關係、課程體係設置、班級管理、學生與授課教師、學生與輔導員、學生與學生關係等。樣本考查的方式包括:2014年至2017年三年多的觀察、參與,與學院領導座談、與學院行政人員座談、與專業課老師座談、與13級實驗班全體同學座談,13級實驗班全體同學三年來的專業課成績和綜合測評成績,13級實驗班三年來的考研情況、司法考試情況和各種獎勵和榮譽,以及班級調查問卷。
二、13級實驗班培養特色
13級實驗班的培養特色涉及課堂內與課堂外,涉及專業知識與通識課程,涉及理論與實踐,涉及學校外與學校內,涉及學院領導、授課教師以及行政人員等方方麵麵。課堂內主要是課程內容設置以及授課方式的改革,課堂外主要是通過舉辦學術和實務講座、班級學術沙龍、個性化指導、參與學生活動和學科競賽等,激發學生學習興趣、擴展學術視野、訓練學習方法、指導職業規劃。
(一)加強通識課程和實踐能力培養
一方麵,增加《大學語文》《中國哲學通論》《西方哲學通論》《經濟學原理》《管理學原理》等課程。這些課程由我校文學院、政治學院、經管學院等知名教授授課。加強《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案例研討與庭審觀摩》《民事案例研討與庭審觀摩》《民事訴訟案例研討與庭審觀摩》《刑事案例研討與庭審觀摩》《刑事訴訟案例研討與庭審觀摩》等課程,由我院有豐富實踐經驗的教師授課。另一方麵,利用兩個暑假實習,加強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在專業實習方麵,學院安排13級實驗班於大一、大二暑假進行了兩次為期兩個半月的專業實習。同學們在法院、檢察院等實務部門直接參與辦案,接受司法實務專家們的教導,對法律實務有了更多的了解,為學生的法律學習和職業選擇奠定了基礎。
(二)通過課程改革,激發學生學習興趣
2014年,彭鳳蓮教授和筆者以13級實驗班《刑法分論》課程為試點,進行授課方式和考核方式改革。授課方式改革包括舉行課堂辯論、組織課堂討論、熱點問題研討、撰寫刑法論文等。考核方式改革的核心在於增加平時成績和口試的比重。《刑法學分論》的最終成績由四部分構成:平時課堂表現成績、學期論文成績、期末筆試成績、口試成績,這四部分成績在總成績中的比重分別為20%、30%、30%、20%。以百分製記錄。課堂表現成績由任課教師認定、學期論文成績由課程組認定、期末筆試成績由本學期非課任教師的課程組成員認定、口試成績由課程組認定。總成績由課程組認定。《刑法分論》課程改革也邀請法學院其他專業課老師參觀,為其他專業課授課方式和考核方式改革提供借鑒。這次課程改革,激發了學生學習的興趣,學生由被動接受到主動參與,課堂與課下形成良性互動,形成了良好的學習氛圍。
(三)舉辦學術和實務名家講座
學院舉辦各類學術和實務講座38場。13級實驗班同學不同程度地參與了這些講座。有的講座是全部參與,有的是部分參與。尤其是邀請中央黨校張恒山教授和中國人民大學史際春教授進行長達1周的講課。擴展了學生的學術視野,激發了學習熱情。
(四)舉辦學術沙龍
以班級為單位,舉辦學術沙龍16期(參見附件五)。主要集中在大一、大二兩個學年。舉辦學術沙龍的目的在於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訓練學習方法。內容包括閱讀經典著作、討論學習方法、討論熱點案件、交流考研經驗等。
(五)加強個性化指導
這個活動主要集中在大三和大四上半學期。以4人為一組,由輔導員和專業課教師對學生進行個性化指導。每次見麵,討論兩個內容:其一,每人提前閱讀一本名著,進行彙報;其二,討論學習規劃和畢業方向。這樣做的目的在於,一方麵鼓勵、引導學生繼續閱讀名著,另一方麵為學生職業規劃提供有針對性的指導。
(六)鼓勵學生參加適合自己的課外活動
尤其是大一、大二和大三上半學期。鼓勵學生參與普法宣傳、安徽省未來律師辯論賽、蘇皖辯論賽等學生活動和學科競賽。這些課外活動有助於培養學生廣泛的興趣,鍛煉各種能力。
三、13級實驗班培養效果
人才培養的效果難以衡量。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人才培養是否成功隻有經過長時間檢驗才能得知。人才培養的效果既有長遠效果又有眼前效果,人才培養效果既有可見效果又有不可見效果。本文主要從司考成績和考研兩個指標來衡量13級實驗班人才培養的效果。之所以選擇這兩個指標,是因為這不但是學生最為關心的,也是學生家長和學院學校領導較為關心的。
(一)司法考試情況
班級共39人,其中14人通過司法考試,通過率為36%。最高分為434分,最低分為360分(見附件二)。400分以上5人。
(二)研究生考試情況
1.考研被錄取學生占到班級總人數的59%,考研成功率較高。班級共39人,考取研究生23人,包括3個保研的,占全班同學的比例為59%。39人中,3人保研,1人準備出國,1人準備公務員考試,34人參加研究生考試(見附件一)。25人達到國家線,在參加研究生考試的34人中占比達到74%。12人既通過司法考試,又考上研究生(包括保研),占班級人數的比例為31%。在考取研究生的23人中,3人保研,7人調劑(其中2人在所報考的學校校內調劑,5人校外調劑),13人考取所報考的學校的報考專業。
2.研究生考取院校的分布,法學名校占據優勢。這裏的法學名校包括211、985院校和5所政法類院校。在23人中,18人考取法學名校,比例為78%。其中,3人考取複旦大學法學院,2人考取中國政法大學,2人考取中南財經政法大學,5人考取華東政法大學,1人考取西南政法大學,1人考取中國海洋大學,1人考取南京師範大學,2人考取上海師範大學,3人考取安徽大學,2人考取安徽師範大學,1人考取甘肅政法學院。
3.無論是達到報考學校的複試線還是被調劑的學生,凡是參加複試的同學都被錄取。這體現了報考學校不但認可學生的初試成績,而且認可學生複試的表現。複試能夠體現學生對知識掌握的深度、廣度和綜合素質。
(三)司法考試與考研分布情況
有將近1\/3的同學,既通過了司法考試,又考研成功。12位同學既通過了司法考試,又考取了研究生;有11位同學考取研究生,但是沒有通過司法考試(參見附件一)。有2位同學通過司法考試,但是沒有考取研究生。有14位同學既沒有考取研究生(包括沒有考和參加考試但是沒有成功的),也沒有通過司法考試。
從考研和司考成績來看,學生宿舍分布呈現“兩極化”現象。39個學生分布在11個寢室(參見附件三)。成績優秀學生紮堆現象明顯,學霸寢室有3個,全部考取研究生。分別是杜浩鵬、魏建中、萬俊、施業祥所在宿舍,這個寢室的學生全部通過司法考試;李理、孫濤、徐鑫、吳井所在宿舍,這個寢室有三個學生通過司法考試;席彤彤、萬文靜、金敏、黃婷婷所在宿舍。也有3個寢室,其中沒有人或者隻有1人考取研究生。還有5個寢室,寢室一半或者一半以上學生考取研究生。
(四)獲得校級及以上榮譽情況
2017年,安徽省第五屆“未來律師辯論賽”在安徽財經大學舉行,我校代表隊獲得冠軍,13級實驗班徐俊同學獲得全場唯一“最佳辯手”稱號。2016年,安徽省第四屆“未來律師辯論賽”在我校舉行,共有19支高校代表隊參加。以13級實驗班同學為主力的代表隊“過五關,斬六將”,最終獲得冠軍,魏建中同學榮獲全場唯一“最佳辯手”稱號。2014年,由13級實驗班同學組成的代表隊參加“蘇皖高校法庭辯論賽”,共有來自安徽和江蘇兩省的16支代表隊參加,我校代表隊獲得亞軍。2016年獲得安徽師範大學校級十佳班集體。2015年、2016年兩次獲得校級優秀團支部。
四、經驗總結
上述考研和司考結果是優是劣,比較標準不同,答案亦不同。如果與本校普通班和往屆畢業生相比,算是比較好的;如果與其他做得更好的學校相比,算是平常的;如果與名牌法學院比,不算什麼。在13級實驗班培養過程中,以下四點是有價值的。
(一)提高學生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
學生的積極性與主動性是最寶貴的資源。學生發展是否長遠的決定性因素就在於此。清華大學經管學院院長錢穎一教授曾經指出,有四位諾貝爾物理學獎獲得者到清華大學與學生座談,當被問到什麼是科學家發明最重要的要素時,他們沒有選擇勤奮、努力、數學基礎,而是不約而同地說到了“好奇心”。激發學生的好奇心就是培養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這個工作雖然開始時走得很慢,但是學生會走得很遠。
給予學生充分的自由,學院管理不能過於機械和死板,這個因素在普通高等院校尤為重要。隻有在保證學生有充分自由的前提下,學生才會有發揮積極性和主動性的機會。比如強製上自習,在聽課與聽講座之間必須選擇聽課,強製參加學生活動,強製拉壯丁式地要求學生聽講座等,都體現了管理過於機械和死板的弊病。這樣做不但破壞了學生與學院之間的信任關係,而且會磨滅學生對於專業的學習興趣。相信學生希望過的是一種充實的、積極向上的、有意義的大學生活,而不是頹廢的、懶散的、無意義的大學生活。給予學生自由,不是說學院什麼都不做,相反,學院應該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指導和訓練他們的學習方法,引導學生把更多的時間和精力用於學習。
法學不是一開始就容易讓學生感興趣的專業。法學課程很多,學生容易在學習過程中積極或者消極地放棄。激發學生學習興趣,是專業課老師、輔導員(班主任)和學院共同持久努力的方向。作為輔導員兼班主任,筆者采取了以下措施:①每個學期開始時,通過班會確立學期目標。把學期目標與大學目標結合起來。大一至大三上半學期,主要是夯實知識基礎,提升綜合素養。大三下半學期主要是指導學生準備考研和司法考試。②學術沙龍,目的在於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訓練學習方法。沙龍主題包括學習方法、閱讀名著、熱點事件、考研經驗交流。連續三年邀請即將畢業的學生做學習經驗交流。
(二)克服學生驕傲自滿心理
大一上半學期,學生經過筆試和麵試,進入實驗班。學生進入實驗班時,都會自覺不自覺地、不同程度地為自己貼上“卓越”的標簽。從他們的神態、語氣,與普通班學生相處的方式,與學院老師和領導的相處方式,都讓人感覺到一股驕傲和自滿的氣息。筆者認識到,這股驕傲和自滿是不利於學生學習和發展的。隻有放下身段,認識到自己的無知,才能輕鬆前行;隻有學會尊重他人,包括普通人和身邊的每一個人,才能端正做人的態度。筆者花了很多時間,利用班會和私下交流機會,糾正“卓越”標簽所帶給學生的心理負擔。
(三)小班授課有利於發揮課堂效果
相對於普通班每個班80人左右,13級實驗班隻有39人,小班授課是最大優勢。這會增加學生與授課老師的交流機會,使得授課老師可以照顧到每位學生的反映和疑問,及時作出有針對性的調整和反饋。學生在課堂上因為受到關注,問題能夠及時得到老師的回應,更能夠集中注意力,更有參與感。
(四)營造良好班級和宿舍氛圍
同伴對個人會產生重大的影響。正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良好的班級和宿舍氛圍,有助於激發和擴大同伴對於個人的正能量。鼓勵優秀的學生、督促中等的學生、防止個別學生影響其他學生的正常生活和學習。通過各種活動營造優良的學習氛圍。筆者在課程改革中獲得學校一筆經費,對於學期論文獲得優秀的12名同學,進行贈書活動,以資鼓勵。由學生自己挑選想購買的書籍,由項目經費來資助。這些細節有利於營造班級優良的學習氛圍。
五、存在的問題
13級實驗班培養過程中,在學生、教師和學院管理方麵存在一些問題。這些問題不單在安師大法學院存在,在其他法學院可能也有不同程度的體現。
(一)學生價值觀的培養有待加強
不能將學生培養成隻知道讀書而不知道其他,眼裏隻有自己而沒有他人,隻知道為自己謀利益的精致的利己主義者,而不知道關心他人、服務社會的人。猶太教的聖書《塔木德》中問道:“如果我們不為自己努力,我們靠誰?如果我們隻為自己努力,我們成了什麼?”有的成績優秀的學生認為,自己的成績就是一切,其他的無所謂。有的學生認為,自己學習優秀是自己努力的結果,與老師、學院、學校沒有什麼關係。有些學生認為,對與自己成績、保研、獎學金有關係的事就去做,與此無關的根本不去關心。有的學生不知道如何與人交往,見到老師或者學院領導,不是打招呼而是盡量避開。這些觀念和做法在學生中很流行,尤其是學習成績好的學生。我們培養的學生,不應當隻是有知識的冷漠的人,而應當是有同情心、有擔當的人。
(二)學生獨立研究和批判性思維能力有待培養
錢穎一教授認為,批判性思維是人思維能力的高級階段,它包含兩方麵內容:其一,批判性思維善於對通常被接受的結論提出疑問和挑戰,無條件地接受專家和權威的意見不是批判性思維;其二,批判性思維是用分析性、創造性、建設性的方式對疑問和挑戰提出新解釋、做出新判斷。批判性思維有破有立,無論是破還是立,都要建立在充分的論據的基礎上。從整體上來看,13級實驗班的學生,側重對更多知識的記憶,不但缺少理解,而且缺少反思。13級實驗班的學生中,沒有學生做出高質量的研究成果。有的同學沒有寫論文的意識,有的同學寫論文的目的比較功利,缺少在專業老師指導下耐心細致做論文的學生。這個問題不僅僅在安師大13級實驗班存在,這也是中國法學院學生普遍存在的問題。清華大學法學院何美歡教授,按照布盧姆分類學,將學習認知過程分為六個部分:知識、理解、適用、分析、歸納、評價。她認為,中國法學院的學生隻達到知識和某種程度的理解水平,缺少對法律更高層次的了解。批判性思維的養成,不但需要學生利用大量的時間讀書,而且需要專業教師專門性和係統性的指導。這兩點在學生培養過程中都有欠缺。
(三)通過找關係進入實驗班,可能影響生源質量
在13級實驗班,這個問題不是很明顯。因為13級實驗班是安徽師範大學第一屆實驗班,很多學生及家長沒有意識到實驗班的重要性,也少有通過找關係進入實驗班。隨著學生及其家長越來越認識到實驗班的重要性,通過千方百計找關係進入實驗班的情況越來越嚴重。這不但會影響實驗班的辦學,還會影響生源質量。
(四)學生心理素質有待提升
大多數沒有考上研究生的同學具有考上研究生的潛力,隻是這種潛力沒有發揮出來。在沒有考上研究生的14人中,除了一兩個學生以外,筆者認為都有考上所報考學校研究生的潛力。沒有成功的主要原因是司法考試考完後,很多學生對於考研處於放棄或者半放棄狀態。司考成績出來後,沒有通過的學生更是產生嚴重的挫敗感。這種挫敗感襲擊了自信心,蔓延到考研上。在與學生座談的過程中,很多考研成功的學生共同的經驗就是,不放棄。而很多沒有考好的學生共同的教訓是,中途放棄了,尤其是在司法考試以後。
(五)專業課老師優勢有待發揮
在學術沙龍和個性化指導方麵,專業課老師的參與是非常有限的。在專業課授課方麵,沒有將最優秀的老師配置到實驗班。有些通識課,也因為沒有聘請到其他學院最優秀的教授授課,使得通識課課程的效果大打折扣。主要原因在於缺乏考核和激勵的製度保障。另外,實務型教師授課有待完善。由在檢察院、法院、律所等實務單位工作的專業人士為學生授課,這會把豐富的實踐經驗和生動的案例帶進課堂,有利於理論與實踐的統一。這個願望是美好的,但是現實效果並不理想。由於這些實務單位的專業人士缺乏授課經驗,難以獲得學生認同,使得授課效果大打折扣。
(六)學校資源整合的優勢有待挖掘
通識教育對學生開闊眼界、獲得豐富的想象力和長遠發展,具有難以估量的作用。正如哈佛大學前校長Derek Bok所說,雖然通識教育對學生的長遠影響尚沒有得到證實,然而通識教育的經曆對學生確實很有幫助,加上該知識體係本身的重要性,因此在大學繼續推行通識課程體係合情合理,無可厚非。文學、史學、哲學、音樂、美術、政治學、經濟學、管理學等人文、社會科學和數學是我校的傳統優勢專業。如何將這些資源運用到實驗班人才培養過程中來,有待繼續探索。我校傳統優勢學科可以作為通識課納入實驗班課程體係中。不但安排這些課程,而且安排優秀老師授課;不但可以安排這些課程,而且鼓勵這些老師引導學生進行跨學科的研究。優秀的師資是通識教育能否成功的關鍵。哈佛大學前校長Derek Bok在談到通識教育時指出,師資是成功推行通識教育的關鍵所在,如果有大批才華橫溢的教師的加入,那麼通識課程將成為學生大學生涯中最難忘的課程之一。相反,若師資缺乏或者校方沒有給予充分的支持,那麼與其打著開闊學生視野的幌子,強迫學生在五花八門、目標不一的課程中選擇,或者強迫各學係勉強接受支離破碎的通識課程計劃,倒不如徹底放棄該計劃。所以,如何通過製度保障的方式將其他學院優秀的師資吸引到實驗班的教學和研究中來,有必要繼續探索。
六、小結
安徽師範大學法學院13級實驗班是我國很多法學院係實驗班或者普通班的縮影,正所謂“麻雀雖小,五髒俱全”。筆者利用擔任輔導員和班主任的便利,根據從實驗班成立到學生畢業三年半時間的參與、觀察和體會,有很多話想說。在現有的條件下,我們動用了我們能夠動用的所有資源。課程設置方麵,增加通識課程和實踐能力培養;進行課程改革,加強研討式教學、過程化考核和麵試環節;舉辦學術和實務講座;舉辦學術沙龍;加強個性化指導;鼓勵參與學生活動和競賽。在這些措施的合力之下,13級實驗班取得了一些成績,尤其是在考研和司考方麵。但是,我們也存在一些問題,比如學生價值觀教育應當加強,學生獨立研究能力和批判性思維有待挖掘、找關係進入實驗班可能影響生源質量、學生心理素質有待提高、專業課教師優勢有待發揮、學校資源整合優勢有待發揮等的問題。這些問題如何解決,涉及方方麵麵,需要我們共同努力。
附件一 13級實驗班研究生擬錄取名單(23人)、研究生與司法考試雙通過名單(12人)
續表
附件二 13級實驗班通過司法考試名單(14人)
附件三 13級實驗班宿舍分布
附件四:座談會
1.經驗交流會。2017年4月7日,2040504教室。參加者:13級實驗班輔導員兼班主任陳銀珠、13級實驗班學生代表(魏建中、杜浩鵬、施業祥、吳井、席彤彤)、14級實驗班全體同學。
2.座談會。2017年4月11日,安徽師範大學法學院4樓會議室。參加者:法學院黨委副書記、教學副院長、教學秘書、各級輔導員。
3.班委座談會。2017年4月11日,3樓學生會會議室。參加者:陳銀珠、古藤、王玥、王方圓、吳井、魏建中、張漢橋、韓玉傑。
4.班會。2017年4月25日,實驗班專用教室。參加者:陳銀珠以及全班同學。
附件五 學術沙龍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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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法學本科教學效果績效考核的冷思考
——以地方高校為主的分析
◎孫記
摘要:地方高校實行二級管理體製,有的法學院要認真落實學校的本科教學效果評估政策,以學生期末對教師授課效果的評價為重要指標,將獲得“優秀”作為教師評職晉級等的必備條件。這一績效考核政策因本科生源問題、法學院落實問題、法學本科教育自身的特點等,容易造成法學的教學與科研對立,容易使法律人才培養目標落空,還可能使地方法治的未來建設失去人才依托。
關鍵詞:地方高校;法學本科教學;教學績效考核
當下中國高校對一線教師均有一定的考核目標,達到目標即可獲得固定工資之外的薪酬,達不到者會按等級被減少薪酬,超目標者會按等級獲得榮譽甚至物質獎勵,這便成為對教師的績效考核,因此對教師的教學、科研精力投入具有指引作用。盡管各地各類高校做法不一,最關鍵的是考核範圍的設定:有的教學考核與科研考核並重,分開進行或者整合後平分秋色;有的教學和科研各有側重,科研的比重大些,教學的比重小些;有的隻重其一,科研是考核的必備項,教學設定達標條件,達標後不做進一步的優劣評價;有的重視教學,科研不做硬性要求,教學設定達標條件,並要在達標後再做優中選優。不同的範圍代表著不同的政策導向,並且一般將考核結果與評職晉級、評獎評優掛鉤,將獲得“優秀”作為評職、評優的必備條件,將產生影響學校全局的效果。最後一類高校對本科教學極為重視,超越常態便成了推崇,甚至因校領導的推波助瀾而被神化。按說,任何績效考核都會存在一定的彈性,都會考慮特殊情況,最終使考核不至過猶不及。該考核一旦運作於地方高校法學院,運行於特有的學校管理結構之中,教師要獲得“優秀”才有資格評職、評優,而如果法學院在執行過程中不能結合專業特點、學生情況,一味地以法學院是最“講法治”的地方為由,拒絕自由裁量,對績效考核無條件地“推崇”,便容易產生諸多問題。
一、影響地方院校法本教學績效考核效果的時空條件
我國地方高校法學院的發展曆史,一般相對較短。新中國全麵的法學教育基本上是在對“文革”撥亂反正之後才揚帆起航的,當時隻有“五院四係”搶了天時,拋開五大政法學院不論,昔日的四大“法律係”均是今天法學教育重鎮,形成了自身的法學教育傳統,並長期以來(乃至今後)對其他法學院起到示範作用。隨著我國法製建設的進展,法律人才供不應求,於是一些高校紛紛建立法律係或者招收法學本科專業,其中有今天的“985”、“211”部屬高校,也有地方非“211”高校。就部屬的“985”、“211”高校而言,盡管其法學教育相比“四係”起步較晚,但因為其相比地方非“211”高校辦學曆史相對悠久,並且學校學科專業中一般有非常強勢的學科,有的還在全國處於領先地位,甚至不止一個,於是學校自身也有了辦學傳統。再加上恰如“四係”所在高校一樣,學校運行實行二級管理體製,學校一般僅僅進行統籌規劃,政策製定時不會事無巨細,將執行權、解釋權給各學院因地製宜,因而在教學乃至教學評估、職稱評定、評優選先上由各學院靈活掌握,這就決定了其在本科教學績效考核上的相對靈活與彈性,這也決定了這些高校的法學本科教學績效考核無論怎麼重視也不會陷於僵化,乃至走向極端。
這樣,在地方高校法學院沒有形成優勢且教學形成傳統的情況下,學校主導下的法本教學效果績效考核便不可能以法學本科教育為基礎,在這種情況下,法學院主管領導若對教學工作沒有想法,學校要強勢推行與力導,在超行政化管理體製之下,利弊權衡後學院最穩妥的策略便是一絲不苟地照辦,因為這對於學院領導來說最為穩妥,而且也是風險最小的,因為一級管理體製下,嚴格執行學校政策永遠都會“政治正確”“工作認真”“真抓實幹”,為了回應院內教師的異議,法學院要“講法治”(按章辦事)便是領導手中的一張“王牌”。
二、教學與科研的相互關係被割裂
就法學本科教育而言,它的重要特點既是學位教育,又是職業教育。地方高校嚴格實行一級管理體製,本科學位教育由學校統一部署,法學院一旦一絲不苟地予以落實,學位教育無疑會體現得淋漓盡致。學校學位教育一般要求有固定的教材,要求授課教師在參照教材的基礎上編寫教學大綱,撰寫教案,學期初擬定教學計劃。這是學位教育實施中必不可少的步驟,也是通識性本科學位教育目標實現值得肯定的做法。具體到法學本科教育,教育部統編教材恰恰和學位教育要求的教材不謀而合,可是法學教材自身有一個特點:盡管社會主義法律體係已經初步形成,法學教材曆經多年的修訂再版也在與時俱進,但不可否認的是,我國當下社會正處於由傳統到現代的深層轉型之中,在法律體係已經初步形成的前提下,並不意味著各法律部門本身的成熟,法的價值、理念、原則、製度是一個有機統一的整體,盡管法律原則和具體製度可以通過立法來達至,但是法律價值、法律觀念轉變卻是一個摸不著、看不見的漫長過程,各法律部門的原則、具體製度可以通過移植實現,但是觀念是一個文化範疇,不能被簡單“平移”,隻能聚焦於當下中國人,通過法學教育、普法說理、媒體傳播等交互作用來實現。就法學本科教育而言,傳播現代法的價值理念是這一教育的重要一環。可是,受製於社會大環境、法治整體發展水平、各法律部門的發展階段,一本本科教科書不可能被編寫成本學科的百科全書,隻能擇其要者並且以通俗易懂的語言來表述,盡可能對現實著墨多些,對未來闡述少些。這樣的教材編寫難度可想而知,因而教育部在策劃法學本科統編教材時,慎之又慎,各科教材的主編均為這一領域的頂尖級學者,參編人員都是本學科內的領軍人物。
這就決定了學位教育與職業教育的密不可分。職業教育要求在學習法學基本知識的基礎上培養未來的職業技能,塑造職業倫理。職業倫理要求從業者熱愛自己的職業,對職業知識熟練掌握,按照職業的要求按部就班地服務於工作對象,提供給社會滿意的服務。就法律職業倫理的培養而言,目標在於使未來從業者能夠熟練掌握各法律的基本知識,洞悉各科法律的基本精神,依法服務國家、社會和個人。就立法者而言,能夠及時將社會需求準確地表達為法律條文,使法律條文體現的是大多數人的合理訴求、正當利益;執法者能夠按照法律要求,依法實施行為,做到“權為民所用”;作為司法人員,在麵對具體個案時,能夠按照各科法律原理、原則、製度進行推理,最後給案件的當事人提供符合公正的產品——判決。恰恰是這一職業培養目標,對從事法學本科教學的法學教師提出了相當高的要求。
要求教師對教學投入精力以使其在學生、督導的評價中獲得好名次,這本沒有錯。但是,本科學生並不了解所學學科的內容,因為他們高中階段大多沒有接觸過法律,即便聽說過也多為隻言片語。在這種情況下,要想投其所好,必然要迎合學生、督導的口味,應然性、難懂性的知識能不能就不講,否則“挨累不討好”,而且還可能因本科教學績效考核欠佳而影響評獎評優、評職晉級。在這樣的情況下,與其說是調動教師教學積極性,不如說讓教師思索怎麼迎合學生和督導,因而應然知識的掌握、前沿信息的滲透、學科體係的斟酌,都沒有太大的意義。
三、法律職業培養目標變得模糊不清
如上文所述,法學本科教育的重要一維是職業教育,法律職業的特點是基於對法律知識的準確理解,通過對立法、執法、司法或代理訴訟案件等而傳播公平和正義,為社會的健康發展奉獻職業智慧,可見法律知識的準確傳授變得舉足輕重。地方高校法學本科的職業教育最重要的是通過學生的日常學習生活養成職業性思維,塑造法律人的職業倫理,這是道德要求在法律人身上的體現,此倫理比普通的道德要求要高並且獨具法律工作的特點。筆者認為,就現代社會普遍的道德要求而言,最起碼可以列舉為:吃苦耐勞、誠實守信、做人正直、處事公正。作為未來法律人的法本學生,應該在學習過程中做到吃苦耐勞,這既是回報父母養育之恩的最起碼要求,也是法律人未來通過從事法律性工作回報社會的最起碼要求,但是在地方高校的法學院中,上課時遲到早退、缺課曠課成為家常便飯,甚至出現雇人替課。學生中這樣的問題看似小事,但背後隱藏著好逸惡勞、貪圖享樂的思想偏向。當下中國社會出現“信用危機”,人與人之間缺乏信任,這在地方高校法本學生學習過程中也有多重體現,留作業、寫學年論文與畢業論文時去網上複製粘貼,各科結業考試中時時伴隨著花樣翻新的作弊。這是與法學的學位教育目標相矛盾的。恰如張維迎教授指出:“在某種意義上說,學生就像孩子,我們不能讓他們由著自己的性子,那樣做是不負責任。”不僅如此,如果說法律職業培養的是法律人對法律的信仰,對未來所從事職業的神聖感,則因這種隨意化的評教的助推,使學生對教師缺乏最起碼的尊重,對法律缺乏最基本的敬仰,學習中缺乏敬畏之心,一旦這樣的學生將來從事法律職業,大學階段形成滿不在乎的態度,在向社會輸送公平正義時是否心存敬畏、心係責任、公正為本也難免讓人堪憂。
有學者強調:“教師的勞動效果要看學生在參加社會活動、社會實踐後,作為社會成員能為社會做出怎樣的貢獻,有怎樣的社會價值,才能定論教師勞動的真正效果。”但從上文分析不難看出,教學內容缺乏基本的共識,學生日常學習缺乏做人做事最起碼的公平、公正與誠信,並且由評教加以助推,最終使本來應該有明確目標的法律人才培養,變得非常隨意,非常不確定,專業知識馬馬虎虎,職業倫理的養成無法預期,不成則敗,地方高校的本科法律人才培養便因此存在著無法預知的風險。
四、地方法治未來發展可能失去依托
無論怎麼製定公平的政策,都無法杜絕在資源分配中的搭便車現象。但是,如上文分析的那樣,過於被“強化”的本科教學評估結果——獲得優秀——作為決定性條件來指引教師的評獎評優、評職晉級,導致在科研上、業務上頗有建樹的教師不能如期評職晉級,而對於那些能夠以與法律職業培養目標格格不入的方式施教並深得學生喜歡的教師在職場發展卻順風順水,將大量精力用於從事兼職律師的老師也能評職晉級與服務社會(收入較高)中兩不誤,這就不僅僅是搭便車問題,而是嚴格的政策失誤,如果法學院領導對此不能在自由裁量權範圍內對認真肯幹的教師做適當傾斜,卻打著法學院要比其他學院“講法治”而明哲保身或者為想搭便車者清道,行政腐敗與學術腐敗便是一步之隔,假以時日後果會相當嚴重。最為明顯的是,那些在一線艱苦奮戰的教師會對自己的前途喪失信心,對學院未來發展喪失希望,對學校也會產生難以抑製的疏離感,窮途末路之際這些憑借真才實學而發展受挫者可能會“窮則思變”,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憑著以往的科研優勢,工作調轉便會提上日程,由地方高校流入“985”高校的法學院,由西部、東北地方高校法學院流入江浙、廣東等沿海發達地區高校法學院,如果這種法學人才流動與西北、東北人才流失趨勢相吻合,則結果隻能是法學人才流動的“隻出不進”,如果這一擔憂成為事實,將很難在短期內改變這一頹勢。這樣,較有優勢的地方高校法學院一旦人才流失嚴重,出現人才恐慌,造成法學院的發展失去科研隊伍依托,所有的振興和發展法學的目標都會成為奢談,失去優勢人才依托的法學院法本教學質量評估也好,以之為重要權重的教學績效考核都變得沒有意義,教學質量不但無望提升,下滑便是情理之中的。法學本科學生質量的下滑,必然使研究生生源質量隨之下滑,再加上教師隊伍人才流失的存在,研究生教育質量也便會隨之下滑,連鎖反應的波及麵將難以估計。
千裏之堤,毀於蟻穴,法本教學效果績效考核作用固然不可低估,但也不能人為地神化,過猶不及。知錯就改,善莫大焉。因此相關地方高校領導、職能部門應該本著切實負責的態度,盡早地對不切實際的考核政策及與之相關的政策做出調整,最終製定出既能促進法本教學水平提升,又不至於因強調法本教學而打擊教師科研積極性的合理化政策,進而促使地方高校法學教育的良性發展,為地方法治建設提供人才支持。
供給側改革視域中法科院校評價排名機製研究
李響
摘要:自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受到高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所采取的“量化寬鬆”政策的影響,以及建設法治國家過程中社會對法學專業人才需求的放大,我國法學教育經曆了一個從複蘇到膨脹的快速發展過程,隻用了三十多年的時間就成長為了無論院校還是師生數量都穩居世界第一的龐大體係。但大未必就強,這種攤大餅式的發展模式日益暴露出了諸多弊端,畢業生就業率持續走低就是最明顯例證。因此,在供給側改革思維引導下,通過完善健全針對法科院校的評價排名機製,建立一種以優勝劣汰為宗旨的市場準入與退出係統,有利於我國法學教育的長遠發展。
關鍵詞:法學教育;評價排名機製;供給側改革
一、法學教育的發展軌跡及與供給側改革的聯係
如果你熟悉新中國法學教育的昨天,你就絕不會不為它的命運多舛而動容:在解放初期,廢除六法全書體係,實施院係重組整頓,全麵改行蘇聯模式,導致晚清以降積累建立的大陸法係法學教育傳統血脈無存,東吳、燕京、輔仁等一大批在民國時期蜚聲海內外的法科院校灰飛煙滅,取而代之的則是以北京、西南、華東、中南四所政法學院為代表的旨在服務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法幹部培訓學校;隨著1956年整風運動的開展,大批法學專業教師被打為“右派”,我國法學教育呈現出急劇萎縮衰敗的態勢;到了“文化大革命”時期,更是隨著毛主席的一句“法律還是不學為好”的指示,幾乎所有的政法院校均被停辦或解散,在新中國法學高等教育發展史上留下了一段長達10年的空白期;直到1977年我國恢複高考,當時碩果僅存的3所法學院係開始招生,劫波渡盡的中國法學教育在一塊昔日法統早已無跡可尋的法製廢墟上獲得了重生。
如果你了解新中國法學教育的今天,那你肯定會為它的爆炸式擴張與幾何級增長而喝彩:從1978年全國隻有9所高校開設法學專業,當年全國法律專業招生人數共696人;到2012年我國開設法學專業的高等院校已達624所,當年法學專業招生37056人,畢業39962人,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達三十多萬人。若就院校體量和師生人數而論,堪稱規模極其巨大,在全世界範圍內無出其右。作為這種“跨越式”發展的一個縮影,中國政法大學從1978年著手籌備複辦,僅僅用了三十餘年的時間,就已經成長為了擁有超過500位教授和15000名學生的全世界最大法學院,即便是那些連續開辦了幾百年的歐美著名法科院校,也沒有任何一所能在師生數量上望其項背,堪稱對外展示我國法學教育成就的最佳樣板。因此,隻要不帶偏見地去看,任何人都無法否認,中國法學教育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的發展曆程,堪稱一部用奇跡寫就的輝煌史詩。
如果你關心新中國法學教育的明天,你不由得不為它前途未卜的未來而憂心忡忡:作為一名法學專業的教師,前輩創業的篳路藍縷令我感佩,如今的豐碩成果更是來之不易。然而,正如快並不代表好,大也未必就強,數量更是不能與質量畫等號。隻要我們在歡欣鼓舞之餘稍加冷靜思索便會發現,在中國法學教育看似繁花似錦、欣欣向榮的表麵之下,其實早已經是暗流湧動、危機四伏,正落入“增長的陷阱”之中不可自拔,隨時麵臨著崩盤的局麵。這並非危言聳聽,相信每一個身處其中的從業者對此都有著切膚之痛:
其一為濫。盡管中國擁有全世界最多的人口,但法治水平落後導致其法律服務市場需求有限,所以中國現有法科院校的絕對數量竟然比美國多出三倍以上的事實,足可見我國法學教育的泡沫化嚴重到了何等程度。更讓人沮喪的是,這些數量巨大的法學院裏魚龍混雜、良莠不齊,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根本不具備開設法學專業的基本條件,甚至都沒有合格的法學專任教師。之所以這種濫竽充數的現象大行其道,根源便在於1998年的高校擴招政策,吹響了我國法學教育“大躍進”的號角。由於開設法學專業投入較小且生源廣泛,在純粹經濟利益驅動之下,當時全國範圍內的財經、理工、民族、師範、農林等各類院校爭相創設法學專業,壓根就不考慮自己是否具有足夠的師資力量與硬件設施,甚至就連14門法學主幹課程都開不全就倉促上馬,擺明一心隻想把法學教育當作“搖錢樹”。
其二為雜。如果說中國開設法學專業的高等院校數目之多已經讓人瞠目結舌的話,那麼恐怕這還是完全低估了我國法學教育的形式是何等的駁雜,因為在這些普通高校提供的正規學曆教育之外,還另有函授、夜大、政法幹部管理學院、電大、業大、職大、自學考試等各種各樣的法律培訓,提供著五花八門的文憑證書。這些渠道固然豐富了法學教育的層次,營造出一片虛假繁榮的景象,歸根結底反映出的是目前我國法學教育仍舊處於混亂與盲目的無序發展階段;看似在短時間內培養出了大批的法律人才,但實際上卻導致了低水平法學專業畢業生的過量飽和與重複浪費。這種對法學教育本身的發展規律和市場需求不管不顧的做法終究結出了惡果,硬生生地把當年炙手可熱的法學,變成了如今就業市場上的滯銷專業。一方麵,法學畢業生的人數嚴重過剩,連續數年都在就業率排行榜上穩居倒數三甲行列,屢屢被教育部就業指導機構出示紅牌警告;另一方麵,還有統計數據顯示,當前法學類畢業生從事與法學相關工作的比例大大低於全國平均水平,有將近一半的畢業生在離開校門後就選擇了從事與法律完全無關的職業,法學教育的專業性根本無從體現。
其三為劣。教學質量是衡量一個國家法學教育水平的最關鍵指標,然而實事求是地加以評價,我國法學教育的教學質量總體較為低下,這突出表現在三個重要方麵:首先,師資水平不高。由於中國恢複高等法學教育的時間很短,所以在師資力量方麵的儲備極其有限,加上開設法學專業的院校數量過多,所以難免顯得捉襟見肘,大量非科班出身的教師轉行教授法律的現象並不鮮見。並且由於教師工資水平偏低,許多法學專業教師整日社會事務纏身,無法安心於教學工作的情況也比比皆是。其次,教材建設脫節。教材是實施教學活動的核心,然而我國的法學教材卻形式呆板、內容陳舊、理念滯後。更加令人不能容忍的是,嚴重缺乏對於學生健全人格與職業道德的指導。最後,教學方法落後。法學從本質上講是一門實踐性的學科,所以法學教育的基礎理念應該在於傳授學生處理現實問題的本領,這就要求從教學方法上著重給予學生有針對性的動手能力培養。可是我國現階段的法學教育大多還實行的是“一言堂式”的知識灌輸方法,而缺乏通過案例或診所等先進教學方法,對於學生發現、分析、解決問題等技能實施專門訓練。可想而知,這樣教學質量培養出來的學生怎麼能不被貼上“實務技能差、道德水準低、國際競爭力弱”的標簽。就連習近平主席都察覺到了這些問題,他在2017年5月3日考察中國政法大學的座談會上,有的放矢地提到了法學教育要加強實踐教學,要堅持以德樹人,要注重經驗借鑒,這些囑托切中時弊,發人深思。
如今的中國法學教育就好像是一座圍城,外表看上去還算是光鮮亮麗,依法治國需要大量法製人才這句正確的廢話,依舊吸引著大批莘莘學子奮不顧身地想要進入這個行業;但實際上身在其中的人們已經感覺到這個行業內部越來越令人窒息般的逼仄與狹隘。這麼多年大幹快上思維主導下重數量而輕質量的粗放型發展,不可逆轉地造成了過度生產與結構失衡的雙重疊加效應,於是一邊是成千上萬的法科學生麵臨著畢業即失業的窘境,不得不放棄所學專業或延長學習年限,另一邊是中西部不發達地區從事基層法律工作的人員嚴重短缺,以及能夠滿足國家“一帶一路”建設需要具有國際視野的高端法律人才極其匱乏。
總而言之,中國法學教育過去三十多年來所采取的跑馬圈地式的野蠻生長與盲目擴張發展模式,終於在今天走到了非改革不足以求生存的地步。其根本原因在於時代變了、社會變了、需求變了,法學教育已經由照單全收的賣方市場轉變為了需求多元的買方市場。正所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我們如何還能拿為滿足20世紀短缺時代應運而生的法學教育體製與方法,來應對21世紀已經步入經濟新常態時代的中國社會發展現狀呢?學生就如同法科院校的產品,可你見過完全不傾聽市場的真實聲音,抱殘守缺地年複一年向市場大量傾銷高度同質化產品的企業嗎?難怪市場會以用腳投票的方式抗議,不僅產品的銷量一落千丈,還連累了整個行業的品牌價值遭受貶損。世事變遷,中國法學教育早已不是三十多年前那副嗷嗷待哺的模樣,而早已長成了一個腦滿腸肥的龐然大物,如果我們再不下決心給它做減法甚至除法,這個泥足巨人遲早會因為自身臃腫而寸步難行。
既然通過上述分析,我們發現中國法學教育的問題主要出在供給一端,不僅在絕對數量上遠遠超出市場需求的承受能力,而且在相對質量上也與市場需求存在較大的不匹配性,那麼對供給側進行改革就成為了順理成章的選擇,這一點與黨中央正著手進行的經濟體製改革的思路不謀而合,值得我們深入考察借鑒。
供給側改革是黨中央於2015年11月部署提出的一項關於中國經濟發展方式升級轉型的戰略決策,指的是從生產、供給端入手,矯正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普遍存在的供需結構錯配和要素配置扭曲現象,通過清理僵屍企業、淘汰落後產能等手段提升供給的質量和效率,達成減少無效供給、促進要素流動、優化資源配置,實現更高水平供需平衡的目標,從而提高全要素生產率,從根本上增強供給結構對需求變化的適應性和靈活性,使得供給體係更好契合需求結構變化。有別於以往一遇到增速放緩就利用發貨幣、鬆銀根、搞基建、上項目來擴大社會總需求的經濟刺激政策(典型如2008年4萬億投資),供給側改革的核心思想是以市場真實需求為導向,改革完善供給體係,著力提高供給水平,強化供需對接效率,以求增強經濟持續增長動力。這是一場以要素配置市場化為宗旨,以需求約束供給為標準,以解放生產力與提升競爭力為要義,更深層次的經濟結構轉型改革。經濟領域的供給側改革對於改革我國的法學教育,不僅有認識論上的啟發意義,而且更有方法論上的指導作用,因為仔細比較之後就會發現兩者在改革的前提背景、路徑方式、價值取向方麵都有強烈的趨同性。
第一,兩者在改革之前麵臨的困境是相似的。當前,我國經濟麵臨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與落後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集中表現在供給側與需求側錯配這一點上:從需求側看,隨著消費能力的升級與健康意識的提高,人民群眾對物質文化產品提出了更高的審美與質量要求;但從供給側看,由於我國企業在生產過程中長期偏重數量擴張,熱衷於依靠傾銷低質低價產品的價格戰手段來排擠對手占據市場,而不重視為客戶創造使用價值和體驗享受。於是,我們看到一方麵企業生產過剩、產品積壓、庫存高企,另一方麵消費者紛紛流向代購、海淘等海外市場。這種境遇不與中國法學教育的現狀一模一樣嗎?與中國經濟一樣,法學教育在前三十多年的發展模式也是先要借助人口與政策紅利拚命把蛋糕做大,從聲勢規模上為自己爭奪話語權,使自己在整個高等教育體係當中的基本盤麵穩固,乃至成為了當之無愧的頭號文科顯學。然而,數量優勢在短缺時代是一筆財富,等到了過剩時代就變成了一項負擔。因為常年過度供給加速了市場飽和,又不注重對細分市場的調研,所以社會對高素質、複合型、國際化法學人才的需求與法科院校陳舊落後的人才培養機製之間的矛盾,正日益成為我國法學教育麵臨的主要矛盾。既然致病機理有異曲同工之處,那麼治療的處方自然可以相互借鑒了。
第二,兩者在改革之中采取的手段是相似的。供給側改革的實施要點在於向存量開刀,有人將其總結為“六去”,即去產能、去僵屍、去庫存、去超建、去成本、去杠杆。相比於尋找新的經濟增長引擎等增量問題,解決被稱為中國經濟腸梗阻的存量問題,例如處置那些既無法提供有效供給又占據大量社會資源的國有企業,無疑更容易引發風險,也更具有緊迫性。如果不能及時清理供給側過去多年來積累的過剩產能,那就會形成更嚴重的庫存積壓和資源浪費,甚至導致新一輪的劣幣驅逐良幣情況產生,不能夠開啟新產業、新技術、新業態的健康成長。
我國法學教育想要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同樣麵臨著淘汰落後產能與消滅僵屍企業的迫切任務,這是因為無論從任何指標來看,我國法科學院與在校學生的絕對數量都太多了,遠遠超過了國內法律服務市場的吸納能力。也許有人會指出我國每萬人平均擁有1.6名律師,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有很大的增長潛力。但這種比較的問題在於:一是對象選擇錯誤,我國受傳統文化影響並不容易形成英美那種爭訟好鬥型的社會氛圍,所以更恰當的比較對象應該是日本;二是忽視了地區發展不均衡的因素,即我國的東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和中西部內地欠發達地區在法律服務領域存在極大差異,在統計學意義上應該做分類處理與個別衡量。如果把這兩點因素考慮進去,就會發現,北京、上海這類城市的萬人律師比例是絲毫不遜於東京、大阪的。由此可見,我國的法律服務市場已經呈現出類似於發達國家的高度飽和態勢,再任由法科院校進行高度同質化的盲目批量生產,不僅是對廣大畢業生前途的不負責任,而且是對法學教育品牌與聲譽的傷害,必須按照以需求調配生產的供給側改革思路,對全國各地多如牛毛且良莠不齊的法科院校進行清理整頓,把那些既無法保證學生就業又消耗國家經費開支的濫竽充數者從法學教育隊伍中剔除出去。
第三,兩者對改革之後設定的目標是相似的。供給側改革的目標是對中國經濟的結構性問題進行調整,強調發揮市場主體的主導性作用,降低政府宏觀調控的使用頻次,切實做到讓政府的有形之手讓位於市場的無形之手,從而給創新創業營造最寬鬆的政策環境,以利於培育出新的增長動力,保證我國經濟中長期健康穩定發展。因此,供給側改革首先是對政府自身權力運作方式與市場幹預手段的改革,能不能在簡政放權、破除壟斷、放鬆管製、降低成本基礎上真正實現向服務型政府轉變,充分發揮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的決定性作用,成為了改革成敗的關鍵。與經濟結構高度類似的是,我國法學教育同樣具有“一放就亂,一管就死”的秉性,這也是由於在過去政府強勢行政管理模式下養成的親政策而遠市場行為習慣造成的。所以,對我國法學教育來說,最重要任務就是,如何在政府自身進行“放管服”改革的條件下,努力擺脫“唯上而不唯實”的舊有觀念,認真學習尊重市場、理解市場、服務市場,盡早實現從發現需求、迎合需求到創造需求的轉變。
有道是“知易行難”,盡管供給側改革的思維方式幫助我們知道了要做些什麼,但接下來該如何實打實地去做,才能讓我們順利到達法學教育改革的彼岸呢?由於積弊日久,對我國法學教育進行改革可謂千頭萬緒,更有無數前輩曾經建言獻策、眾說紛紜,但越是理不清頭緒的時候,越應該冷靜地分清輕重緩急與主次先後,而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筆者認為,改革的突破口應該選擇在健全完善我國法科院校的評價排名機製方麵,從而達到以點帶麵突破全局的效果。
二、法科院校評價排名機製的作用與意義
顧名思義,法科院校評價排名是指具有相當社會公信力和影響力的第三方中立主體,根據事先編製好的能夠客觀衡量一所法學專業高等教育機構現時發展狀況的量化指標,定期對市場上公開招生的法科院校進行測評打分,並向社會公布其排名等級情況的活動。如果非要打一個比方,這種評價排名就類似於目前在國內已經獲得普遍接受與認可的胡潤中國財富榜,隻不過前者是針對法科院校按能力水平區分層次,而後者是針對富豪階層按財富多寡決定排名,盡管都不見得會十分精確,但起碼能從大體上反映被評價對象在所屬群體中的位階,可以給行業以外的人起到一個比較直觀的參考作用。之所以選擇健全完善法科學院評價排名機製作為突破口,是因為這項舉措雖然看起來平平無奇,遠比不上將法學教育的年限延長為6年或者效仿日韓把法科大學院製度引進國內之類的改革建議那麼博人眼球,而且即便以後做成了也屬於細枝末節的事情,似乎未見得能直接解決法學教育行業裏的任何具體問題,但我卻相信這足以成為撬動整個法學教育產業變局的支點。想要理解這一點並不困難,讓我們繼續沿著供給側改革的製度邏輯往深處思考。其一方麵追求通過生產要素的有效投入與最優配置,達到以全要素生產率提高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效果;另一方麵則強調政府與市場各安其位,改革政府公共政策的供給方式,按照市場導向要求來規範政府權力。那麼問題在於,市場是如何實現政府都沒有辦法做到的事情,用無形之手來使土地、資本、勞動力這些生產要素迅速準確地流動到最需要它們的地方呢?其實奧秘就在於信息與信用這互為表裏的兩項因素的暗中支持。其中信息的作用在於及時捕捉市場需求,加快生產要素的流轉速度;而信用的作用在於提供交易安全保障,降低生產要素的投入成本。所以任何市場經濟體的建立無不把信息服務和信用體係建設當作前提條件。
對法科院校進行評價排名正是一個為法學教育產業這個尚處於雛形當中的市場生產信息與產生信用的關鍵步驟。你想象不出還有任何其他東西能比一張令人信服的榜單,蘊含更一目了然的信息與提供更堅挺可靠的信用。還是以胡潤財富榜為例。顯然沒有一位富豪純粹是以炫富為目的情願上榜的,而是由於榜上有名這件事本身就具有昭示行業地位的信息傳播和彰顯資金實力的信用加持這雙重效果,相比於自己打廣告既要費用投入,又不理直氣壯,實在沒有比登上具有相當公眾認知度的第三方排名榜單更好的宣傳手段了。同理可知,對法科院校打分排位並不是單純想要把它們分為三六九等,而是希望向所有法學教育市場裏的潛在受眾提供關於不同院校各自水平特點的確切信息,並起到為在各種不同統計口徑裏名列前茅的佼佼者們增信的作用,引導學生放心大膽地報考與自身學習成績與職業願景匹配的學校,幫助律所輕鬆便捷地對來自天南海北的求職簡曆進行排序並篩選出符合自己要求的畢業生,促使學校正視發展過程中的短板障礙以及想方設法彌補上與其他兄弟院校的差距,支持政府更加全麵係統地掌握本轄區內法科院校的發展現狀從而做到有側重且更精準地分配教育經費。由此可見,一份得到社會各界廣泛認可的評估排名係統事實上扮演的是市場之錨的角色,能夠為健康有序的法學教育市場的形成奠定堅實基礎,讓所有市場參與者掌握價值判斷的標準和收獲穩定預期的保障。當然,因為兼具信息集散地與信用策源地兩方麵作用,法科院校評價排名機製的功能還不止於此,具體說來可以被概括為以下四點:
第一,是激發競爭功能。俗話說“文無第一”,這句話用在屬於文科範疇的法學教育領域同樣適用。憑什麼說這個法學院就一定比那個法學院強呢,也許前者會提出我今年發表的核心期刊論文多,而後者會反駁我去年拿的社科基金項目多,所以這麼多年來,大家都習慣了一團和氣地各忙各的。但對法科院校進行評價排名就是要在這潭死水中強行投下一塊石頭,以掀桌子的勇氣打破這種心照不宣的平衡態勢,用最直截了當的方式把各個法學院的實力強弱呈現在眾人麵前。為什麼必須用排行榜的形式公布,就是因為要格外強調榜單上下的比較性質,突出體現前後之間的較量意味。隻有競爭才能帶來改革動力,中國法學教育的成長就是不斷相互競爭、不斷挑戰自我的過程,有比較、有排名,才有進步,所以法科院校不僅要習慣被排名,而且應該主動參與排名。相信我國法科院校管理者們的內心深處都有不甘居人後的不服輸精神,缺少的隻是掀起同業競爭氛圍的契機,評價排名機製就是要充當那條攪動魚槽帶來活力的鯰魚,在給法學教育產業營造危機意識的同時,更要給其中雄心勃勃想要擺脫溫水煮青蛙狀態的攪局者們,創造了一個直麵挑戰那些屍位素餐老牌院校,實現彎道超車重新規劃版圖的機遇。
第二,是定位標識功能。按照2017年6月剛去世的美國管理學大師特勞特的“定位”理論,商業成功的關鍵,是讓產品在顧客印象裏變得與眾不同,因而市場定位的實質就是使本企業和其他企業嚴格區分開來,而且要通過對己方商品或服務進行差異化設計,讓其能在顧客心目中占有一個特殊的、有價值的位置,並使顧客明顯認知到這種區別的標識性。這套理論同樣可以天衣無縫地運用到法學教育的場合,因為實事求是地講,並不是每一所法科院校都有機會成為北大法學院,所以如何在競爭日益激烈的市場環境中找準自己獨一無二且無可取代的定位,以及開發出能在顧客心目中留下深刻印象的產品,對其爭取必要的生存空間至關重要。由此可見,對法科院校進行評價排名的另一個作用就是提示排行榜中的每一所高校,自己在整個中國法學教育譜係當中處在一個什麼樣的位置,使其有機會思考未來的發展路徑究竟如何,到底是追求大而全,還是探索小而美,抑或是專注一招鮮。總之,每一位市場的領跑者都必定擁有自己的核心競爭力,而打造核心競爭力的要訣在於認清自己。評價排名就好像是一麵鏡子,可以讓法科院校在清醒地認識到自己的優劣短長之後,一心一意地雕琢發揚比較優勢,形成品牌標識,在顧客的腦海裏紮紮實實地占據一塊根據地。
第三,是影響宣傳功能。現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充斥著各種排名,可你想過沒有,為什麼大家不約而同都選擇了排行榜的形式來發布消息呢?原因就在於這樣做最容易引起社會公眾的興趣,從而在輿論媒體上產生話題性新聞。無可否認,我們正處於一個注意力經濟的時代,最大限度地博得外界關注是行業發展的關鍵因素。法學教育產業要想持續擴大自己的影響力,同樣需要外部資源源源不斷地投入,因此學會製造話題、爭奪眼球、引燃爆點也是與時俱進的一種體現。用排行榜的結構和方式來比較法科院校,盡管不見得會非常精確,但是卻給社會公眾提供了豐富的談資,甚至能夠吸引新聞媒體的聚焦,不管是讚同也好,批評也罷,隻要讓外界關注了就是對法學教育的貢獻。這方麵最典型的例子莫過於《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雜誌對美國法學院的排名,每年發布之後總會引來毀譽兩極的罵戰,支持者奉為圭臬,反對者棄如敝屣,但誰也不否認這已經成為了向全世界展示美國法學教育成就的一塊金字招牌。同樣的道理來自於胡潤財富榜的發展曆程,在20年前推出第一份概括國內富人財富狀況的榜單時,幾乎所有人都覺得這樣做不可理喻,在講究財不露白的中國,把富人們從芸芸眾生中拎出來公示既不可能準確,也更不可能討喜。但胡潤頂住壓力持之以恒地把排名做了下去,如今大家不僅都習以為常地將其當作一個比較權威的信息源,而且也為當下中國源源不斷地產生富豪提供了坐標與動力。因此,我們在關心法科院校評價排名機製科學性的同時,也應該刻意提倡它的普及性,與其以求真務實為借口把它圈養在個別學者的論文裏孤芳自賞,倒不如徹底卸下文以載道的沉重包袱,讓它以最親民的姿態擁抱普羅大眾。
第四,是凝聚引導功能。許多年以來,我國法律界一直在渲染一個“法律職業共同體”的概念,但這個以法治精神為紐帶,擁有共同理想信念、專業知識、思維邏輯與社會形象的獨立職業群體至今不見蹤影,原因何在?追根溯源地看,從最初進入高等教育機構接受法學訓練,從社會人逐漸轉變為法律人的過程中,我們就沒有很好地把成為法律職業共同體一員的榮譽感和責任感傳遞給學生們。對此,法科院校要承擔最大的責任,因為就連它們本身都是一盤散沙,甚至沒有一個全國性的交流協作聯盟(所謂“立格聯盟”隻包含8所政法高校),又怎麼可能培養出具有共同氣質、共同風格、共同語言、共同信仰且能在精神上產生共鳴的學生呢?對法科院校進行評價排名恰恰提供了一個對話平台,因為隻要是榜單就必定會有篩選,不可能全國六百多家法學院都榜上有名;而經過層層考驗留在榜單上的,都是教學科研水平有充分保障且具有基本一致價值觀的,所以這就天然營造出了一種小團體的優越感和歸屬感,等到榜單能夠獲得足夠廣泛的社會認可,那麼這就等於把上榜演變為了一套認證機製。正如排名總會帶來競爭,而競爭其實就是見賢思齊的過程,榜單上的佼佼者能起到很強的榜樣作用與示範效應,而後進者的模仿跟從就會成為法律職業共同體塑造的起點。另外,當今是一個大數據的時代,法科院校評價排名的基礎正是建立在實證研究得來的元數據之上,隻要我們對這些元數據善加積累與分析,很容易就能挖掘出一個對中國法學教育發展大趨勢的研判,從而更好地指導我們在實踐中的人才培養與學術研究,所以這個排行榜既是放大鏡,又是顯微鏡,更是風向標。
以上概括的都屬於法科院校評價排名機製所能起到的直接功效;但如果我們暫時拋開急功近利的短線思維,而是從中長期發展的視角來觀察,就會發現這對我國法學教育整體環境的改善也能發揮間接作用:
第一,有助於法學教育市場化的改革。這裏首先要澄清的一個概念是法學教育的市場化,並不是要把傳道授業解惑變為司法考試培訓,更不是要把法學院變成追求商業利益最大化的公司,而是指法科院校應以市場化的觀念和機製更有效率地運作,在課程安排、教學方法、學位設置等方麵心甘情願地接受市場的指揮與檢驗,尤其是要貼近需求培養市場所需要的法學人才。法學教育市場化無疑有諸多益處,不僅社會緊缺的工作崗位得到了填補,而且法學院也解決了學生就業的難題,是供給側改革思維在法學教育領域的主要表現方式。對法科院校進行評價排名本身就是用市場手段解決入市難題的過程,首先解決的是心態問題,促使法科院校以更積極真誠的心態參與市場,放下身段從象牙塔裏走出來接受社會公眾的評頭論足;其次解決的是對接問題,用最直截了當的排行榜的形式展示各家法科院校的優劣短長,毫無保留對接社會當中普遍存在求學入職等需求;最後解決的是反饋問題,幫助法科院校傾聽來自於市場的真實反饋,及時修正自己產品的缺陷乃至提供售後服務。市場從來都是最無情的,然而也是最公正的,對法科學院中的濫竽充數者來說,市場化象征著跳進了殘酷的紅海,但對法科學院中的銳意進取者來說,市場化意味著迎來了一片藍海,法科院校評價排名機製可以加速這一優勝劣汰的過程。
第二,有助於法學教育職業化的改革。在20世紀90年代末期,法學界曾經爆發過一場激烈的爭論,即我國法學本科教育的定位到底是通識教育還是職業教育。隨著2012年以培養實踐能力突出的應用型、複合型人才為目標的國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正式啟動,這場爭論終於可以蓋棺定論了,我國法學教育應該以培養高素質法律職業人才為導向,使法學教育成為進入法律職業的前提和基礎。法學教育職業化的核心在於學以致用,這就意味著今後法律人才培養的重心將由“學”轉移到“用”的方麵,畢業生是否適用、好用、耐用成為了評價法科院校教學水平的重要因素,也必定會被當作決定排名位次的關鍵指標。這時法科院校評價排名機製能起到橋梁的作用,一方麵充分反映學校對學生進行實務知識灌輸與實踐操作訓練的重視程度。另一方麵如實體現市場對學生所掌握職業技能與所具備職業素養的接受程度,正是要靠這兩股力量齊心協力,才能及早實現卓越法律人才的養成。
第三,有助於法學教育專業化的改革。法科院校的學生畢業後從事法律工作,聽上去理所應當,在其他國家也是事實如此,但在中國這樣的情況並不普遍。盡管不同機構的統計數據並不完全一致,但都確鑿無疑地指出在國內就業市場上,法學不僅連續多年都屬於高失業風險型專業,而且也是專業與職業對口比例最低的專業之一。被冠以萬金油的蔑稱,對法學專業來說是非常委屈的。實際上,法學教育恰恰應該是對學生最專業、最係統、最深刻的能力鍛造,不僅在知識技能層麵,而且在思維邏輯層麵,更在綜合素質層麵,無怪乎美國法學院並不歸入研究生院的序列,而與醫學院和商學院一樣自成一體組成專業學院。中國法學教育淪落到如此不專業的地步,既有學校的原因——當年很多大學看中開辦法學院成本低,隻要湊幾個老師就能開張;也有學生的原因——現在不少學生還是因為法學專業不用學習高數才報考法學院的。但無論如何,這種學了四年卻丟了專業的狀況不能夠繼續下去了。既然是針對法科院校的評價排名,那就應該尤其注重對法學專業性的測評,在指標設置和權重分布上向專職教師學生比、司法考試通過率、法律崗位就業率等體現專業性的方麵傾斜,讓不注重法學專業性的學校沒有機會登上榜單,進而從社會公眾的視野當中消失,體現出法科院校評價排名機製的指揮棒作用。
第四,有助於法學教育的國際化改革。因為法律糾紛是不分國內國外的,所以法學專業天然就是一個外向型的學科。在這個地球已經充分扁平化的時代,一個優秀的法科畢業生也必須是國際化的人才,利用全球視野在世界範圍內為客戶提供最佳解決方案。尤其是在中國提出“一帶一路”倡議的今天,中國的投資技術想要順順利利走出去,不僅需要宏觀層麵的國家政策指引,更需要微觀層麵的實務法律服務。然而,與中國製造的服裝、玩具廣受全世界人民歡迎不同,中國製造的法科學生目前還未能實現從整體上走向世界,中國法學教育的國際化任重道遠。法科院校評價排名機製可以視作中國法學教育走向國際化的第一步,因為通過借鑒那些在國際上廣為人知的法學院排名榜,設置一些通用化、標準化、主流化的學科評價指標,把自己置身於和列強一致的坐標體係中進行衡量比較,可以顯著增加我國法學教育發展現狀的透明度,提高國際社會對我國法科學生水平的認可,減少國外法學教育機構與我國法科院校交流的困難。因此,法科院校評價排名機製就是中國法學教育打開國際主流社會大門的敲門磚,融入世界法治文明發展潮流的墊腳石,占據全球高等教育舞台一席之地的傳聲筒。
綜上所述,無論是從宏觀微觀層麵,還是直接間接角度,法科院校評價排名機製都能對按照供給側改革思維,矯正我國法學教育目前存在的種種嚴重弊端有所幫助。雖然其本身並不是苦口良藥,卻能夠發揮藥引子的功效,引導改革的方向,體現改革的宗旨,揭示改革的路徑,從而確保各項有針對性的教育或教學改革措施各就各位。
三、法科院校評價排名機製的健全與完善
借力法學專業在急速擴張過程中虛張聲勢的東風,國內目前五花八門的法科院校排名並不少見,筆者在窮盡網絡檢索手段後一共找到了11種由不同出品方發布的排名。如果按照出品方身份來劃分,大致可以分為三個來源:一是官方或準官方的排名,例如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學位中心”)開展的學科評估,以及武漢大學中國教育質量評價中心開發的法學高校研究生教育排行榜;二是營利性教育培訓機構或管理谘詢公司的排名,例如上海軟科教育信息谘詢有限公司研發的中國最好大學排名(法學類),以及前瞻指南研究院提供的中國法學專業大學排名;三是網絡公司或民間團體的排名,例如艾瑞深中國校友會網公布的中國大學法學最佳專業排行榜,以及武書連團隊製作的武書連政法類大學多項指標排行榜。
實事求是地講,盡管在數量上已基本和國際接軌,但是這些評價排名機製的質量卻令人不敢恭維,要麼荒腔走板地以“是否為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單位”以及“當代中國法學名家人數”這些莫名其妙的統計因子作為衡量指標;要麼捕風捉影地僅憑一些諸如“學校名望聲譽”或者“社會影響口碑”之類純粹主觀乃至意想的因素胡編亂造出一紙榜單;要麼匪夷所思地不顧統計學基本原理把一所學校的“發表核心期刊論文數”與“獲得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數”等數據直接生搬硬套加在一起就得出了該校在排行榜上的總分。種種離奇,難以言表。如果單就質量而論,教育部學位中心的學科評估無疑是其中作風最嚴謹、程序最專業、數據最詳實的,也是在學界內部受認可度最高的一級學科整體水平評估體係。但讓人糾結矛盾的是,這套評估體係的目的是從學科發展的整體角度來衡量各個學校的人才培養質量和科學研究水平,主要為的是給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學科發展指導機構做宏觀決策時提供依據,與老百姓期待看到的能用來作為升學求職參考的排行榜相距甚遠,就好比是拿高射炮打蚊子一樣大材小用。如果說其他排名的缺點在於不專業,而學位中心學科評估的問題恰恰在於太專業,以至於曲高和寡、貨不對路。當然,作為一套著眼於宏觀發展的評估體係,其在指標設計方麵由於要兼顧所有文科學科的共性,所以根本體現不出法學專業的特點,甚至沒有一個強調實踐性的指標。
總而言之,當前我國既有的法科院校評價排名機製的現狀是:
第一,不權威。沒有一個占據領導地位的品牌,不像一提到美國法學院排名,所有人腦海裏立即浮現出的就是《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雜誌,在國內尚沒有出現任何能讓大家都心服口服的排行榜,而是大家都在一個較低水平的層次上互相抄襲模仿。學位中心學科評估盡管是國家主持製作的排名,但因為其采取的是自願參與的原則,所以統計時疏漏缺失很多,就連對法學專業而言最基本的五院四係都沒有收錄完整,自然沒有權威性可言。
第二,不普及。沒有一個在社會公眾當中具備廣泛影響的品牌,筆者曾利用課堂教學的機會對五百名左右來自全國各地的法學院二、三年級學生進行過簡單調研,筆者在網絡上檢索出的11種排名當中沒有任何一種能有5個人以上聽說過,大家主要還是靠口口相傳和平時印象來選擇報考的學校,所以這基本上還是一個滿目荒蕪的市場。
第三,不連貫。沒有一個能夠連續三年五載發布的排行榜,而眾所周知排行榜的價值在於藉過去照進未來,所以對過去積累的越豐厚,就越是能準確地反映出未來的發展趨勢,也越能夠檢驗出排行榜所設置指標的科學性與穩定性。但遺憾的是,國內這些排行榜大多都是一錘子買賣,偶爾高調發布一回就再沒有下文了,讓人無從辨識可信度究竟有多少。學位中心的學科評估雖然足可信賴,但也沒有做到與時俱進,新中國成立以來一共就評估過三次,最近的還是在2012年(據悉第四次學科評估已經啟動,但何時能有結果無從知曉)。
第四,不實用。沒有一個可以讓市場受眾覺得好用的排行榜。排行榜是市場化的產物,自然應該為滿足市場需求服務,可想而知法科院校評價排名的最大潛在客戶群體,就是那些有計劃在大學本科階段學習法律的學生及其家長,那麼他們最關心的是什麼?筆者認為,應該是大學會不會教給他足以在社會上謀生立足的本領,以及能不能將在學校裏所學到的本領在職場當中順利變現。所以,是不是國家重點學科或者有沒有一級學科博士點這些指標,盡管能反映一所高校的學術地位和水平,但是對一個本科生來說未必有太直接關係,就好像是發達地區二流法學院和邊遠地區一流法學院的畢業生誰的平均起薪更高就見仁見智,最好還是讓通過實證研究得來的統計數據說話。
第五,不靠譜。極少有讓人覺得放心可靠的排行榜。事實上,筆者所收集的這些排行榜絕大多數都是三無產品,既不闡述統計排名的出發點與方法論,也不說明評價指標體係與權重分布的邏輯與根據,更不指認信息數據來源與參評人員身份,稍好些的還給各個學校打個分數或標個星級,還有些不像樣的直接就把學校名稱與相應名次列舉出來,除了讓你了解中國有這些學校教法律以外,其他信息一律欠奉。更有甚者在自己的身份上藏頭露尾,所給出的榜單也有高度抄襲嫌疑,如果前10名排位重合還情有可原,如果連前50名以後的都一樣就疑點重重了,但這也好過某些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閉門造車瞎想出來的產物,居然能把西南邊陲某綜合性大學排在首位,真正滑天下之大稽。
既然國內現有法科院校評價排名機製表現不盡如人意,那麼國際上有沒有什麼優秀的法學院排行榜可供我們借鑒呢?目前,國際上比較有名的是QS世界法學院排名,其一共采用4項指標為全球法學院排位次,分別是學術聲譽、論文引用率、論文被引次數、雇主評價,由此可見這是一個比較側重學術研究能力的排名。因此,從實用性的角度來說,對中國市場更具參考價值的應該是在所有美國法學院排名體係當中占據絕對統治地位的《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雜誌一年一度發布的排名,這不僅是每一位想要報考美國法學院的國內國際學生所必看的,而且其影響力大到就連法學院都不能坐視不理的地步,排名上升的會在官網裏喜滋滋地廣而告之,排名下降的則會發表聲明顯示自己優點沒被看到很委屈。具體而言,《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雜誌排名也是根據四大項指標統計出來的,分別為:
第一,教育質量評價(占比40%)。由同行評價(占比25%)和律師法官評價(15%)兩部分組成,前者是由各法學院院長、分管學術事務院長、教職工聘任委員會的負責人、最近獲得終身職位的教授對參評的每所法學院按照1-5的標準打分;後者是由律所當中主管招聘事務的合夥人、執業律師和法官對參評的每所法學院按照1-5的標準打分。
第二,招生錄取評價(占比25%)。由LSAT和GRE分數中位值(占比12.5%)、本科成績績點中位值(占比10%)、新生錄取比例(占比2.5%)三部分組成。但需要說明的是,這三部分指標針對的都是申請就讀J. D.學位學生的情況。
第三,畢業生就業評價(占比20%)。由J. D.學位畢業生剛畢業時的就業情況(占比4%)、J. D.學位畢業生畢業10個月後的就業情況(占比14%)、J. D.學位畢業生首次參加律考通過率(占比2%)三部分組成,但是在統計時會根據不同工作種類的不同性質而給予不同的權重計量。比如那些以取得J. D.學位並通過律考為條件的長期全職法律崗位工作能得到全部權重,而那些長期全職的非法律崗位工作或者繼續求學深造的情況能得到部分權重,至於短期兼職的工作則得到的權重最少。
第四,教育資源評價(占比15%)。由每位學生在上一會計年度的平均支出(占比11.25%)、美國律師協會定義的師生比(占比3%)、圖書館資源(占比0.75)三部分組成。學生平均支出又被進一步分為學生在獲得學術指導、圖書館服務以及額外支持服務時的開支(占比9.75%)和學生在其他方麵的開支(占比1.5%)兩個子科目。
《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雜誌的排名之所以能獲得如此巨大的成功,被譽為評價法學院的黃金標準(gold standard),除了因為在指標設置與權重配比方麵貼近市場需求且反映學科特點外,並能采取開放原則根據市場反饋及時調整,而且還因為在數據挖掘和信息采集方麵不惜成本力求真實可靠。其與包括各個法學院在內的眾多機構協會合作,確保統計是建立在經過仔細驗證的第一手資料基礎之上的,當然,純熟老練的市場營銷技巧也是關鍵因素之一。盡管如此,對《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雜誌排名的批評質疑在美國國內也從未停息,尤其以1997年美國150位法學院院長聯名簽署一封公開信,呼籲申請就讀法學專業的學生無視這個排名,以及1998年美國法學院協會發表公開聲明,宣稱這個排名是具有誤導性且危險的,這兩次最為來勢洶洶。雖然這最終也並未能阻止《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雜誌把法學院排名的大業繼續進行下去,甚至如今已有越來越多的法學院與其合作,主動填報有關排名的調查問卷,卻足以引起我們這些後來者對其弊端的警覺。
總結國內、國際兩方麵的經驗教訓,我國在健全完善法科院校評價排名機製時,一定要注意以下六個問題:
第一,發布者最好不要是任何有官方或者半官方背景的機構,包括教育部門下設的各個中心,或者是大學附屬的研究所,等等。從保證法科院校評價排名機製的客觀性與中立性的角度來說,應該交由完全與法學教育不沾邊的市場第三方來操作。要知道公信力從來都是排行榜的生命,交給官方或者學術機構來做,也許能夠避免經濟因素的幹擾,但更容易引起外界對行政壓力與人情關係等因素的質疑。
第二,評價排名機製最好能以市場化方式運作,一方麵不與法科院校發生任何經濟上的往來,另一方麵不要主動去攀附行政權力以期寄生發展。教育部早就明確表態不讚成、不支持大學排名,希望它能說到做到,以袖手旁觀的態度讓這件事情始終停留在民間層麵自由發展,既不要在早期扶助,更不應在後期扼殺。
第三,我國要吸取美國的教訓,防止出現評價排名機製一家獨大的局麵,更要避免美國法學院院長們所擔心的法學教育發展遭受排名挾持的現象出現。因此,我們應該充分利用目前國內法學院排行榜並無領頭羊的後發優勢,借助資本杠杆和製度供給營造出充分競爭的市場環境,爭取能培育出百花齊放、各具特色的行業格局,服務享其所益但不受其所製的宗旨。
第四,評價排名機製最好以市場受眾為中心,著重體現法學教育市場化、職業化、專業化的轉變,在學生求學就業等實用環節發揮指導作用。毫無疑問,民間法科院校評價排名機製要想生存下去,必須爭取到社會公眾的支持,隻有急人民之所急,解百姓之所需才能謀求長遠發展,所以講求實用乃是立身之本,更何況在學術水平評價這個領域是無論如何競爭不過學位中心學科評估的。
第五,評價排名機製最好采用付費瀏覽的方式。雖然現在免費經濟模式已經成為了互聯網上的主流,但筆者內心深處還是希望用戶想要知道法科院校評價排名結果是需要付費的,哪怕不能完全覆蓋成本,也體現出買賣雙方對待這件事情的態度是嚴肅真誠的。特別是對發布者來說,收費意味著對消費者負責,顯示排行榜是一種交易,而非玩票性質,這顯然會產生更大的壓力和動力。
第六,評價排名機製最好能做到有理有據,在提供一份直觀量化榜單的同時,也留有充分空間詳述有關排名結果的評價思路、評價指標、評價算法等理由依據。結果固然關鍵,但是排名的過程價值也值得重視,往往能夠提供給我們更豐富的觀察視角。另外,法科院校評價排名也不應該隻停留在一級學科層麵,而是要深入到法學教育的更多細分領域,不僅可以滿足不同階層市場主體的多元需求,還能展示法學教育日益精細化的發展趨勢。
最後必須提醒大家的是,這個世界上沒有完美的榜單,任何評價排名機製都有其片麵性的成分,尤其是像校園風氣、校友情誼、曆史傳承這些法科院校的軟實力,是很難納入指標體係用量化方式來統計的,但沒有人否認這對法學教育來說非常重要。另外,隻要是評價排名機製,都會有扼殺個性化的負麵影響,因為要拿一把尺子衡量所有法科院校,所以難免會忽略一些對現代法學教育來說十分珍貴有益的個性化發展元素。歸根結底,法學院排行榜從來不是聖經,永遠隻是參考而已,要想在法學教育市場上打開通往成功之路的大門,無論對學生還是院校來說,鑰匙其實一直都掌握在自己的手裏。
課堂與教學
案例研討課的困境及未來走向
◎趙天紅
摘要:案例研討課,是近年來法律專業學生的一門必修課程,這門課程也因貼合法學實踐教學的特點,將案例引入教學環節而受到廣大法科專業學生的追捧,甚至達到一課難求的程度。但是,隨著案例研討課越開越多,在教學環節和教學方法上的弊端也逐漸顯露出來,部分案例研討課變成了老師編案例、學生聽案例的上課模式,未能真正體現出案例研討課設立之初想要達到的目標。本文從案例研討課開設目的、教學方向、學生參與等角度入手,提出案例研討課授課模式、建立案例庫、完善評估機製等改進措施。
關鍵詞:案例研討課;案例教學;學生參與;案例庫建設
法學是實踐性很強的一門學科,實踐教學的最直接方式是接觸實踐、達到舉一反三的目的。對於在校學生來說,如果沒有進入到實習階段,接觸實踐的機會非常有限,於是,通過案例進行教學活動便成為學生在校期間獲取實踐經驗最直接、最有效且成本最低的方式。案例教學可以形象、生動、融會貫通地將枯燥的法律條文賦予生命力,便於學生理解法律的精髓和實質。案例教學最早發端於20世紀20年代的美國哈佛大學,因其具有完整的實施步驟且取得了很好的教學效果而逐步流行。我國於20世紀80年代初開始引進案例教學,案例教學法也隨著法律實踐教學理念的逐步深入而越來越多地走入高等法科專業的教學活動中。案例教學與舉例教學、事例教學、範例教學和圖例教學不同,與傳統教學相比,案例教學在教學目的、教學載體、教學方式、溝通渠道和師生地位等方麵也有著明顯的區別。在所有采用案例教學法的課程中,案例研討課大概是比較常見的一門課程。但同為案例研討課,每個老師的教學方法不盡相同,教學效果也大相徑庭。目前來看,有的案例研討課已經演變成與普通法學理論課程並無二致的利用案例教學法講授課程的一種教師提供精簡的案例——學生簡單討論——教師提供參考答案的授課模式。有的案例研討課上使用的案例過於簡單,無法形成有效的研討,案例研討課似乎進入了一個瓶頸。盡管對於案例研討課應該如何上、怎麼上,似乎沒有固定的模式,但是不容置疑的是,案例研討課應確立以學生為主體、以案例為中心的宗旨,通過真實案例引導學生進行閱讀、思考、分析、討論,以培養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為教學目的。
一、什麼是案例研討課
案例研討課,是將案例研討作為課程的主要內容,突出案例和研討兩個特點,案例研討貫穿於整個教學過程的實踐教學模式。案例研討課是法學實踐教學的一門重要課程,在一些法學院中,這是一門專業必選課,其設立的目的就是讓學生通過案例研究,全方位利用所學知識理解法律、適用法律、形成法律思維。因此,選課學生需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可以根據前麵已學知識展開有效的案例討論和研究,而授課教師也要具有較強的理論功底和實務經驗。
案例研討課與例證教學不能等同。例證教學是以案說法,即以案例例證法律。它以剖析每一個案例為契機,條分縷析地介紹某一方麵的係統法律規範和法律知識。在這種情況下,通過案例對法律條文進行說明,用例證教學,對於加強學生對法律條文的理解,起到輔助作用。例證教學是法學教學中使用頻率較高的一種教學方法,仍屬於傳統教學方法的一部分。通常講,案例研討課中使用的主要教學方法是案例教學法,即在整個案例教學過程中,學生處於探討和求索解決問題方法的主動地位,教師處於啟發、引導和促進學生個人能力發展的從屬地位,它具有明確目的性、客觀真實性、較強綜合性、深刻啟發性、突出實踐性、學生主體性、過程動態性和結果多元性等特點,即教育者根據一定的教育目的,以案例為基本教學材料,將學習者引入教育實踐的情境中,通過師生間互動、平等對話和討論,提高學習者麵對複雜教育情境的決策能力和行動能力的一係列教學方法的總和。
正是由於案例教學法對於學生具有啟發、引導和貼近實踐的作用,因此,案例教學法被越來越多地引入案例研討課中。但是,不可否認的是,案例研討課與案例教學法並不能畫等號,案例研討課還應承擔一定的“研討”任務,即課中的研討和課後的研討應該在案例研討課中有所體現。那麼,現在在各個法學院校中的案例研討課到底是怎麼上的?具體情況又如何呢?
二、案例研討課的現狀
對於案例研討課的現狀,筆者做過一些調查研究,雖然沒有確切的數據支撐,但總體來說,在相當多的案例研討課上,對於如何利用案例進行教學並沒有統一的標準,導致案例研討課案例選擇標準不一、教師水平各異、教學效果相差甚遠的狀況。粗略來看,大概存在以下一些問題。
1.案例研討課開課模式多樣,教學效果相差懸殊
隨著法學實踐教學的大規模展開,案例研討課也如雨後春筍般在很多法學院校中出現,案例教學成為很多院校的必選課或者必修課,但在開課模式上各有千秋,歸納起來,大致有以下四種模式:其一,將案例研討課等同於例證教學模式,案例作為教師教學過程中的事例,用以支持教學中的知識點,與一般理論課授課模式不同的就是,案例占據講授課程的主要部分;其二,教師整理和篩選案例,對案例進行加工改造,學生在教師整理的案例範圍內針對教師提出的問題進行討論;其三,將案例研討課等同於模擬法庭課,案例討論分控辯雙方進行,每一次課程就是一個模擬法庭;其四,通過分組討論、學生上台展示、課前閱讀、課上辯論等方式,對教師提供的案例進行討論,等等。總體看,開課模式具有很大的不同,教師能力、學生參與程度和教學效果相差懸殊。
2.案例選擇太過隨意,課堂案例沒有代表性
上好案例研討課,案例的選擇是關鍵,但現在很多案例研討課中的案例選擇存在一定的不足:如案例的描述加入個人觀點和價值取向,主觀成分較多,學生討論的餘地不大;案例的選擇不考慮學生的實際水平,過難或者過易,導致學生因能力不足而無法有效地展開深入討論或者因過於簡單沒有可以討論的餘地;案例內容單一,表現形式局限,不利於學生對案例的理解和對問題的把握;等等。
3.教師參與過多或基本不參與,教師缺乏係統的教學設計
案例研討課的主要任務是師生圍繞案例中的問題進行探討,求索解決問題的動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主角應該是學生,要充分調動學生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主觀能動性。但現在的案例研討課呈現出兩種傾向:一是教師參與過多,在學生的討論尚不充分的情況下,急於發表自己的觀點,研討課演變成了另一種教師為主體的授課方式;二是教師將案例發給學生後撒手不管,上課時,安排學生做ppt演示,演示結束後教師不做或很少做點評,案例研討課變成了一部分學生給另一部分學生上課。
4.結課評價模式未結合案例研討課的進程發展
作為一門課程,不管是選修課還是必修課,對學生的結課評價必然是課程的重要組成部分,結課評價往往是用分數體現出來,但考評的標準和手段各不相同。總體來說,有兩種主要模式:其一,主講教師出一份期末考試題,采取或開卷或閉卷的方法,與其他普通課程考試一樣,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答題,教師確定標準答案後閱卷給分;其二,教師根據學生課堂演示小組的課堂演示完成情況給分,每個小組的分數相同或基本相同。以上兩種模式對於學生結課的評價與課堂發展進程沒有全麵銜接,不能有效地評價學生在案例研討課中的表現。
正是因為案例研討課在實踐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問題,因此,有必要對案例研討課未來的發展方向做進一步的研究。
三、案例研討課的發展方向
案例研討課的中心是案例,課程主體是學生,因此,未來案例研討課的發展應從以下三個方麵展開。
第一,做好案例的篩選和整理工作,建立案例庫。案例研討課教學,案例是中心,有了好的案例,教學活動有序展開就有了基礎,因此,要做好案例研討課中案例的篩選和整理工作,建立完善的教學案例庫。應該說,司法實務中綜合各種專業問題,程序和實體法問題都有所涉及的案件並不多見,也就是說,現成的司法案例無法滿足案例研討課中案例多樣性、複雜性和全麵性的要求,所有高質量的可以作為案例研討課的案例都要在原有案例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論證,以適應教學的需要。
目前看,形成高質量案例的途徑之一就是建立案例庫。在建立案例庫的過程中,要注重案例的形成過程、教學目的、教學手段等方麵因素。
要提升案例庫的地位如前所述,案例研討課的瓶頸之一就是案例選擇的隨意性所導致的課程效果相差懸殊,因此,建立案例庫是保證教學質量的一個重要手段。案例庫的建立應由專家委員會牽頭並審查案例,案例的編纂應由具有豐富理論基礎和實踐經驗的教師或司法實務部門人士擔任,教師的教學活動應以案例庫中的案例為主,並適當配以與當前司法實踐關係密切的熱點話題和熱門案件。
第二,案例的來源。案例研討課的目的之一是提升學生的法律邏輯思維和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因此,案例的基礎來源一定是來自於司法實務部門的真實案例,以此為基礎再進行局部的加工改造,使之適應案例研討課的教學需要。一個教學案例可以是在一個真實案例基礎上的改編,也可以是兩個、三個或更多案例的有機組合。但不管是幾個案例的組合,案例來源應來自司法實務。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會不定期發布指導性案例,這些案例經過層層篩選,反複論證,具有典型意義和代表性,在建立案例研討課的案例庫時,指導性案例可以作為首選參考案例。
第三,案例的選擇標準和應包含的要素。對於案例研討課中的案例,一般認為它是含有問題的事件,是對事件過程中的一個實際情境生動形象的描述,敘述的是這個案例產生、發展的曆程,它是對現象的動態性的把握,必須包含問題或疑難情境在內,並且也可能包含解決問題的方法。案例必須是真實、典型而完整的,它必須能給學生帶來一定的啟示和體會,同時要注意突出一個主題,準確地把握事件發生的主線。案例要反映教學工作的複雜性,可以展示出教師在實踐中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過程。所以,在選擇教學案例時,要充分考慮上述因素,從眾多複雜的案例中選出適合教學目標和教學特點的案例。但是,需要說明的是,教學案例不僅僅是司法實務案例的簡單複原,還需要案例的編寫人員結合案例課的特點進行加工製作。教學案例的編定,文字描述應簡明扼要、問題清晰,事件契合學生現有經驗和能力水平,具有嚴整的結構,能夠調動起學生的興趣,引發其思考問題並解決問題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