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信息
書名:2015年江蘇人口發展研究報告
作者:江蘇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江蘇省人口學會編
出版社:南京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6-12
ISBN:978-7-305-17986-0
人口與可持續發展
低生育率背景下生育意願和生育行為現狀的比較研究
王小金
(如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世紀70年代,如東開始嚴格執行計劃生育政策,到上個世紀末,人們的生育意願已經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如東人口率先在全國開始出現負增長,並持續近二十年之久。超穩定低生育水平已經成為如東人口的一大特點,同時,也成為如東人口的一大難題。超低的生育率帶來了人口結構的失衡、老齡化的加劇和勞動力的不足等係列人口問題。
2013年,如東開始在全省率先推動按政策再生育行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這個效果是短暫的,還是我縣生育意願和生育行為已經開始發生轉變?這個變化值得引起我們的思考:當前我縣育齡群眾生育意願如何?生育意願有沒有發生根本性轉變?影響生育意願的人口學特征和社會因素有沒有發生變化?生育意願與生育行為之間有多少聯係?為此,筆者於2015年4月對我縣育齡群眾生育意願和生育行為進行了調查,同時結合2007年《江蘇省生育意願與生育行為研究》(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所和江蘇省人口計生委聯合開展的課題)調查數據,利用實地調查資料進行縱向對比分析,並運用“江蘇省人口信息綜合平台”,對部分育齡群眾生育行為進行跟蹤研究,以期待對生育意願和生育行為之間的關係有更清楚的認識。這種多種方式的結合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國內對生育意願縱向研究的不足。
一、對象與方法
(一)調查對象
對象為全縣18歲以上、已婚、家庭已生育一孩的育齡婦女,同時選取部分育齡婦女丈夫、公婆及父母作為調查對象,以了解他們的生育意願同育齡婦女生育意願之間的區別和聯係。
(二)調查方法
本次調查在全縣15個鎮區中隨機抽取8個鎮區的16個村(居)委會的320名育齡群眾家庭進行調查,調查員為經過培訓的鎮計生幹部或村婦女主任。問卷調查方式主要有3種:包幹入戶麵對麵訪問,育齡群眾直接填寫問卷或者電話訪談。本次調查共發放調查問卷320份,回收有效問卷303份。其中95.7%的調查對象為初婚初育,因離婚(3人)、再婚(9人)、喪偶(1人)對象樣本量太少,缺少統計分析意義,在本次研究中直接予以剔除,直接采用初婚初育對象樣本數據,共290份,其中90.9%的人符合再生育政策。從2007年“江蘇省生育意願與生育行為研究調查——如東數據庫”3321名調查對象中選出已婚、已生育一孩且符合再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調查數據進行對比分析,共選出樣本750份。
(三)調查內容
本次調查內容主要包括調查對象個人基本情況,如年齡、家庭人口總數、戶口類型、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工作行業、家庭年收入、一孩性別和年齡等,重點調查研究對象的理想子女數、生育意願、影響生育的因素等情況。
(四)分析方法
本次調查所回收的有效問卷通過sPss11.5軟件進行統計分析,主要采用描述分析、相關性和回歸分析。同時利用江蘇省人口信息綜合平台,對2007年調查中已婚、已生育一個子女且希望再生育的部分育齡婦女生育行為進行追蹤,以檢驗生育意願與生育行為之間的關係。
二、樣本基本情況
2015年的調查對象年齡分布如下:25歲以下占4.6%,26~35歲5占49.8%,36~45歲占20.5%,46歲以上占24.8%。54.1%的調查對象為育齡婦女本人,24.1%的調查對象為育齡婦女丈夫,剩餘的21.8%為育齡婦女的公婆或父母。在調查對象中,家中5口人的占57.1%,農業戶口占77.2%,文化程度為初高中的占63.7%。
表1 調查對象的人口學特征
調查對象中,育齡婦女159人,占調查對象總數的54.8%。65.4%集中在26~35歲的生育旺盛期;21.4%集中在36~45歲之間;25歲以下婦女占7%。據統計,我國婦女36歲以後再生育孩子的數量極少,基本完成了生育,因此這個年齡段婦女的實際生育數基本可以代表終身生育水平(這一點已經從2007年的調查追蹤中得到驗證)。73.6%的育齡婦女為農業戶口,25.2%為初中文憑,38.4%為高中(中專)文憑,大專及以上為35.2%。27.4%在服務行業,個體私營為14.6%,務農為12.1%,社會團體、政府機關為17.2%(因部分行業樣本量太小,因此下文不對行業做分析)。44.2%的孩子在5歲以下,25.9%的育齡婦女的子女在6~10歲之間。
在選取的2007年的750名對比對象中,農業戶口占79.3%;初中文憑占58.4%,高中占20%,大專以上占10%,小學及以下占10%;70%是個體或私營企業打工者,12.9%是個體私營企業主,10%是機關、國有企業工作人員,農業等其他行業占7%。
三、生育意願及生育行為關係描述
生育意願是指育齡婦女對生育數量的期望和對孩子性別的偏好,它直接影響著生育行為和生育水平。生育行為是由個人的生育意願、家庭條件、社會經濟發展狀況、文化傳統以及國家生育政策等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
(一)生育意願現狀
當被問及“您覺得幾個孩子最理想”時,290名調查對象中,74.5%的人認為一個家庭2個孩子最為理想,22.8%的人認為1個孩子就夠了,另有2.1%的人認為一個家庭應該有3個以上的孩子。調查數據顯示,不同的人口學特征(包括年齡、戶口、文化程度、家庭收入、一孩性別和年齡)對“理想子女數量”沒有多大影響。但家庭身份不同會有所影響(P=0),長輩更願意一個家庭裏麵有兩個孫輩,該比率達83%,其中男方父親的該比率達100%。
雖然絕大部分人認為2個孩子最理想,但當問到家裏是否打算再要一個孩子時,隻有37.8%的人有此打算,42.4%的人明確表示沒有這個打算,還有19.8%的人猶豫不定,還沒想好。調查對象背景的不同也影響著生育打算,除文化程度和一孩性別沒有影響外,調查對象的年齡、戶籍性質、家庭收入和一孩年齡都影響著生育意願。26~35歲之間處於生育旺期的育齡人群再生育意願最強烈(48.5%),其次是25歲以下人群(36.4%)。超過36歲,因為年齡、身體等原因,已經接近生育時間底線,隻有10%的人打算再要一個孩子。農業戶口的育齡群眾生育意願也強於城鎮戶口,農村戶籍中40.5%的人打算再要一個孩子,城鎮戶口中該比率不足30%。這也印證了我縣“單獨兩孩”政策推行後,生育率沒有大幅增加的情況。家庭收入同再生育意願成正比關係,收入越高,意願越強烈。經過對比研究發現,育齡婦女的生育意願同總樣本具有高度一致性,不存在顯著差異,這表明育齡婦女的生育意願同整個家庭是一致的。
(二)生育意願發生的變化
2007年調查數據顯示,66.8%的育齡婦女的理想子女數量為1個,32.5%的為2個。77.9%的育齡婦女不打算再要孩子了,肯定會再要一個的僅占1.2%,20%的人沒想好,可能要,可能不要。同2015年對比可以看出,經過幾年的時間和再生育政策的推動,育齡群眾的生育意願已經明顯增強,這同我縣近幾年的“二孩”生育率逐年增加是相吻合的。
2007年,文化程度、戶籍性質和家庭收入對育齡婦女理想子女數具有明顯的影響作用,而到2015年,這些因素對生育意願的影響已經沒有顯著區別了。2007年,農村戶籍育齡婦女理想子女數明顯低於城鎮,27.6%的農村戶籍育齡婦女認為2個孩子最理想,而非農業戶口中該比率達到52%;文化程度越高,認為2個子女最理想的比率越高,小學及以下的僅27.8%認為2個孩子最理想,高中、大專這個比率達47.7%,本科以上達73.7%,82%的小學文憑育齡婦女不打算要第二個孩子,高中以上這個比率隻有66.5%,而猶豫不定的比率較高,達31%以上;收入高的人比收入低的人要2個孩子的意願的比例高。
(三)影響生育意願的社會因素分析
影響育齡婦女生育意願的最主要因素是經濟條件,32.7%的育齡群眾認為影響很大,27.9%認為有些影響,過半的人認為撫養小孩花費太高,沒有足夠的精力和經濟能力;其次是老年人能否幫助照顧小孩,21.7%的人認為影響很大,32.1%認為有些影響;其三是對工作帶來的影響,16%認為影響很大,35.1%認為有些影響;第四是政府優惠政策帶來的影響,影響很大和有些影響的比率達30%。期望孩子有個伴、夫妻姓氏的延續、生育政策、子女性別均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居民的生育意願。調查中還發現,同長輩居住在一起的育齡夫婦更可能為了各自姓氏的延續而再生育一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