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關於子村宋氏家族的淵源與世係情況這部宋氏《謄契簿》不僅時間跨度大,而且涉及的區域範圍也很集中,買賣區域都未超出清代“田心村”的範圍,除一部分契約文書涉及本村或鄰村的毛、蕭、鄧、劉、梁、曾、賴等姓氏村民外,其餘皆係宋氏宗族內成員。因此,契簿內所有宋氏家族成員的名字都省略了“宋”姓的稱謂,以表明這本契簿的“身份”;同時在其名字後均冠於“公、叔、侄”等“輩分”稱呼,進一步彰顯了宋氏家族內部的世係與血緣關係。為驗證這些關係,筆者專門考查了宋氏於民國丙戌年(1946)修纂的《京兆宋氏族譜》,並對其做了簡略的梳理。

江西

地方

珍稀據《京兆宋氏族譜》稱,垻子村宋氏源出唐代宋璟之後。唐貞元年間文(785—805),宋璟之孫宋逵因出仕黃州府廣濟縣(今湖北省武穴市),其後裔獻

又於北宋初期出仕江西虔化(今江西寧都),後世則定居於寧都田頭鄉上南叢

刊村。明正統年間(1436—1449),這一支又從寧都上南村遷徙至毗鄰的石城006縣龍崗鄉李家莊;曆幾十年後,再遷瑞金日東鄉的湖陂村;迨至明成化年間(1465—1487),宋仲智又從瑞金湖陂村遷會昌縣垻子村窯前定居,迄今已傳23代,人口400餘人,曆540餘年。

在《謄契簿》所謄錄的85份田契、房契和山地契約中,其買家較多地集中在一個名叫“宋文稘”的名下。據查《京兆宋氏族譜》,這位宋文稘係垻子村宋氏第14世祖,也是清代道光年間田心村最大的土地擁有者。在筆者的采訪中,有幾位老人都提到其祖上流傳下來的口述史,說這位“文稘公”曾經擁有大量田產,最後又是如何如何“敗散”的,等等。《京兆宋氏族譜》上記載其淵源關係亦非常清晰,其祖父宋國杞,從乾隆四十一年開始,在《謄契簿》就有其租“佃”和買“木梓山”的事務曆史記錄;其父宋泰瑲在嘉慶時又有買耕地、房屋、空閑地、山林的事務曆史記錄。通過《謄契簿》我們可以窺視這個家族在購置土地的“發跡”史,並且經曆了一個較長的原始積累過程。

三、對《謄契簿》涉及的相關內容所做的初步考察這部清代《謄契簿》的土地交易契約共涉及田心村的宋、蕭、毛、朱、梁、劉、賴、曾、鄧等9個姓氏的村民,其雙方交易人員(包括在場人、說合中人、代筆人等)計280多人次。由於其土地、山林、房屋交易的區域範圍相當集中,都未離開當年田心村的區域範圍。筆者為此查閱了會昌和瑞金的《縣誌》《地名誌》《贛州府誌》《寧都直隸州誌》等相關史料。

其一,《謄契簿》中所提及的許多自然村落名稱、地片名稱、人名等,現在都可以從地方誌、地名誌、族譜等文獻上查到這些相關的驗證資料。清代中期的垻子村是一個典型農耕社會村落,土地是村民對賴以生存的基本生產資料,村民對此極為重視,因此在契約文書中對每一筆交易的土地都做會

了極為詳細的記載和描述。尤其是那些因土地坐落所涉及的諸多屋場名、昌卷

地塅地片名、山坑名等,比如“社排”“長排”“崠下”“岩背”“塅子堖”“大徑第

一坑”“養窩青”等等,都是田心村曆代先民使用沿襲下來的地名稱謂,大多數輯至今未變。《謄契簿》所涉及的許多人名,從已有的《京兆宋氏族譜》中查證,007也都可以查閱到其世係、生歿等相關的信息數據。

其二,按照《謄契簿》的這些契約交易時間順序排列,就會發現,當年村民進行契約交易時的貨幣流通分為兩個不同的階段:乾隆至嘉慶時期,《謄契簿》記錄的是用銀兩交易;而到了道光時期,則均以銅錢交易。這種現象與清代社會經濟及清代貨幣流通的發展變化史實是基本一致的。

其三,《謄契簿》的幾種契約類型及相關民事習俗情況。為便於研究者的研究,筆者還將《謄契簿》的各種契約類型做了初步的歸類統計,並將其內容按次序清單統計。同時,筆者就《謄契簿》類型所涉及的相關民事習俗方麵做以下簡要介紹。

據筆者初步統計,這卷《謄契簿》所記載的契約類型共有4類計14種。

這4種類型為:(1)絕賣:這類契約主要體現在“出賣”的是“皮骨田”,並寫明“從此任憑買主掌管耕作,日後不得取贖找價”等字契。這種是屬於典型的絕賣契約。

此外,在本卷《謄契簿》中,也有的契約專門寫明了“限十年(或二十年)之(外)後,賣主需按原價贖回”等文字。這種情況反映了賣主由於在現實社會中迫切需要資金來擺脫目前困境,出於迫不得已的情況下而變賣土地,但他提出要求經過若幹年以後能夠贖回這份原本屬於自己的“祖業”。這種特殊的“絕賣”類契約多在宋氏家族內部出現。

(2)退契:所謂“退契”實際上是將原有的“田皮”租佃權進行“退佃”,找人“承頂”耕作。它退的是“田皮”或稱“田麵”權,也就是有償轉讓“使用權”。“蓋契約形式在骨業則書絕賣,在皮業則書退。如契約無回贖年限,則書永遠退耕,江

西地

方珍

稀或永遠賃耕字樣,有回贖年限,則書出退、出頂字樣,故批退之權利在於地皮,文與骨業權利無阻礙。此批退之情形也。”“①蓋租田含有永佃性質,故不曰賣而獻

曰退,然有一部所有權(即皮),故形式上為退,而實質上仍無異於賣。”②這叢

刊是贛南經過清代永佃權的鬥爭之後,普遍流行的一種重要民事習俗。

008(3)找價:找價又稱“找不敷”契,是清代一種土地“活賣”方式,一種可以回贖和補價賣出的地方性慣俗。在清代贛南,“不動產賣買成交後,買主必要求賣主書立足收字,有另紙書者,亦有附於契尾者。足收字之外,尚有找不敷字,此由賣主於成交後,以為價尚未足,請求買主補找若幹,憑中立字為證。有一找再找者,亦有預於契內批明不敷在內者”③。在這卷《謄契簿》中,居然有16份契約屬於“找不敷”內容的契約,占本卷契約總數的18.8%,令人驚訝。

(4)其他字契:在這卷《謄契簿》中,先後有“言明字”“駁換字”“永撥字”“批山字”“付耕字”5種字契形式。從文書實際內容看來,它們都可以看作是垻子村宋氏宗族內部各房係因祖產分割處理而形成的一種字契文書檔案。

事實上,清代贛南的每個村落,因其本姓氏宗族內部隨著時間的延續,都存在一些房係之間因土地、房屋、山林等祖上財產的分配權屬不清等諸多矛盾。當這類矛盾積累到一定程度時,就必須由宗族各個房係的核心人物出麵協調或重新劃定來解決,同時以字契形式記錄在案,以供後人遵循查核。本卷出現的這5種字契,就是屬於這類情況。

前南京國民政府司法行政部:《民事習慣調查報告錄》(上冊),中國政法大學出版淤

社年版,第頁。

2000253前南京國民政府司法行政部:《民事習慣調查報告錄》(下冊),中國政法大學出版於

社年版,第頁。

2000566同上。

盂會

昌《謄契簿》原目錄卷第

一輯

0091

江西

地方

珍稀

文獻

叢刊

0102

會昌

卷第

一輯

0113

江西

地方

珍稀

文獻乾隆二十九年十月毛賢滔立退佃字叢

刊012會

昌乾隆四十一年九月朱文遙立退佃字卷第

一輯

013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乾隆四十五年十一月本房宋國允立退佃契叢

刊014會

昌乾隆四十九年十月宋洵直兄弟立退佃字卷第

一輯

015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乾隆五十八年九月蕭惟芠兄弟立退佃字叢

刊016會

昌乾隆六十年十月蕭惟葓叔侄立退佃字卷第

一輯

017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嘉慶四年十一月蕭惟菼立退佃字叢

刊018會

昌嘉慶五年十月蕭惟菁立退佃字卷第

一輯

019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嘉慶十九年十一月宋泰琳立賣房字叢

刊020會

昌嘉慶□年十二月宋泰琨立賣田屋坪字卷第

一輯

021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道光元年十月宋泰琳立賣木梓山字叢

刊022會

昌道光元年十月宋泰琳立賣房字卷第

一輯

023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道光二年十月宋泰琠立賣房字叢

刊024會

昌道光二年十月宋文程立賣田字卷第

一輯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道光三年十月宋國柳立退田字叢

刊026會

昌道光三年十月宋泰琠立賣田字卷第

一輯

027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道光四年十月宋泰琚立賣田字叢

刊028會

昌道光八年十一月宋泰琠立賣田字卷第

一輯

029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道光四年十一月宋恭伶等立賣田字叢

刊030會

昌道光五年十月宋名蓉立賣田字卷第

一輯

031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道光□年□月宋國柳立賣田字叢

刊032會

昌道光八年十月宋名蓉立賣田字卷第

一輯

033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道光八年十月宋文伸立賣田字叢

刊034會

昌道光九年十月宋名蓉立賣田字卷第

一輯

035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道光十二年十月宋泰琳立賣木梓鬆山字叢

刊036會

昌道光十三年十月曾承英、曾承萌兄弟立賣田字卷第

一輯

037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道光十六年十月曾承英、曾承萌兄弟立找不敷字叢

刊038會

昌道光十三年十月宋文伸立賣禾坪字卷第

一輯

039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道光十五年十月曾承莛等立賣祭田字叢

刊040會

昌道光十五年十月曾承莛等立退佃字卷第

一輯

041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道光十六年十月劉芳昆立賣田字叢

刊042會

昌道光十六年十月賴千紡兄弟立退佃字卷第

一輯

043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道光十八年十月賴千紡兄弟立找不敷字叢

刊044會

昌道光十八年十月賴千兄弟立賣田字卷第

一輯

045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道光□年十月毛世梅立退佃字叢

刊046會

昌道光□年十月毛世梅立找不敷字卷第

一輯

047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道光□年十月宋國儲等立賣田字叢

刊048會

昌道光十七年十月劉名琛立賣田字卷第

一輯

049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道光二十年十月劉名琛立找不敷字叢

刊050會

昌道光十八年十月毛孫維等立賣田字卷第

一輯

051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道光□年十月劉芳昆立賣田字叢

刊052會

昌道光二十三年十月劉芳昆立找不敷字卷第

一輯

053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道光二十一年十月梁立畝立退佃字叢

刊054會

昌道光二十一年十月宋文伸立賣糞寮場字卷第

一輯

055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宋文伸立賣田字叢

刊056會

昌道光二十三年十月曾承莛兄弟立賣田字卷第

一輯

057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道光二十五年十月宋國深等立言明字叢

刊058會

昌道光二十三年十月宋文倬立賣田字卷第

一輯

059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道光二十五年十月宋名周兄弟立駁換字叢

刊060會

昌道光二十五年十月宋名瑞立賣田字卷第

一輯

061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道光二十六年十月梁立嵩立賣荒土字叢

刊062會

昌道光二十六年十月曾承莛等立賣田字卷第

一輯

063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道光二十六年十月宋泰瑃立賣房字叢

刊064會

昌道光十六年十月宋國掌立批山字卷第

一輯

065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道光二十六年十月宋文秀立賣田字叢

刊066會

昌道光二十六年十月宋名菁兄弟等立賣田字卷第

一輯

067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道光二十七年十月蕭德潤兄弟立賣田字叢

刊068會

昌嘉慶二十四年十一月朱昌棋立找不敷字卷第

一輯

069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道光九年十月梁名官等立賣田字叢

刊070會

昌乾隆□年□月洵直兄弟立找不敷字卷第

一輯

071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乾隆五十六年十月劉克紹立賣田字叢

刊072會

昌乾隆五十六年十一月劉兼嵩立賣田字卷第

一輯

073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嘉慶七年十二月蕭惟葓立找不敷字叢

刊074會

昌嘉慶□年十月毛裕軒立賣田字卷第

一輯

075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道光八年十月蕭惟菼立找不敷字叢

刊076會

昌道光十一年十月宋泰琳立找不敷字卷第

一輯

077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道光十二年十一月宋文秀立找不敷字叢

刊078會

昌道光□年十月宋家會、宋國書等立賣田字卷第

一輯

079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道光十三年二月宋泰琚等立找不敷字叢

刊080會

昌道光十二年十月宋文秀立找不敷字卷第

一輯

081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乾隆四十三年十二月梁名瑚立賣木梓山字叢

刊082會

昌乾隆四十四年十一月梁覺先立賣木梓山字卷第

一輯

083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乾隆四十五年十二月梁名涔立賣木梓山字叢

刊084會

昌乾隆四十七年十二月毛子才立退山字卷第

一輯

085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乾隆四十九年十月鄧世湖侄萬柱立退田字叢

刊086會

昌嘉慶六年十一月劉啟清等立付耕字卷第

一輯

087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乾隆三十三年十二月毛賢滔立找不敷字叢

刊088會

昌道光二十七年十月宋文秀等立賣房木梓嶺字卷第

一輯

089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道光二十七年十月宋文秀等立賣田字叢

刊090會

昌道光二十七年十月毛孫浚立賣田字卷第

一輯

091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道光二十七年十月宋泰謂文駒等立找不敷字叢

刊092會

昌道光二十九年二月宋名蓉立永撥字卷第

一輯

093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道光二十九年十月十六日宋文秀立找不敷字叢

刊094會

昌道光二十九年十二月宋文秀立賣田嶺字卷第

一輯

095江

西地

方珍

稀文

獻道光三十年十月毛世芹立賣田字叢

刊0961

會昌

卷第

一輯

0972

江西

地方

珍稀

文獻附:子村宋氏玉馨(太公)田產錄叢

刊098會

昌卷

江西

地方

珍稀

文獻

會昌

卷第

二輯

101會昌縣霞族村吳氏宗祠《清明簿》簡介在贛南客家的傳統文化中,清明祭祖活動被賦予了極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自清代以來,由於贛南客家祠堂日益成為宗族重要的祭祀活動及社會活動的中心場所,宗族祭祀活動也越來越注重清明祠堂祭祖這一傳統儀式,因而,一年一度的清明祠堂祭祖就成為贛南客家最為重要的宗族活動內容。

這卷《清明簿》就是記錄晚清會昌縣霞族村吳氏宗祠曆年舉行的清明祭祖活動。它翔實地記錄了自晚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至光緒三十二年(1906)長達63年的吳氏族產收支的詳細項目,反映了晚清時期贛南客家地區宗族祠堂祭祀與祭產、族田管理的製度化和規範化,以及贛南鄉村姓氏宗族社會的權威、多元與立體的真實麵貌,具有很高的學術研究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