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是陽春三月,冰河開始解凍,萬物複蘇。這天,正是S市“8?13大案”第二次開庭的日子,大報、小報都在顯著的位置上刊載了這一消息。一大早,就有記者和市民趕到了法院門口,他們在互相傳播著馬路消息。8點整的時候,刑事審判廳的大門便打開了,莊嚴而又神聖的審判開始了。
旁聽席上已經坐滿了人,他們大都是龍家、董家、曾家的人,自然還有這幾家的親戚和朋友,他們都麵無表情地坐著,顯得十分安靜。一會兒,被告和律師、公訴人、法官就入席了。龍江山、董敬道、董書鶴、王黨嬰、董濤、莊生吉、崔達、陳忠敏、顧輝、童雪等一行人也被帶了上來,接著江鋒、向前進、祝老太、慧能、雲靜等也進來了。最後,審判長宣布帶被告出庭。
賀再宇、劉智慧就被帶了上來。人們的目光一齊向他們看過而去。
審判長宣布了法庭紀律後,由公訴方將上次沒有多少改動的起訴書又念了一遍,這自然沒引起人們多大的反響。待法庭進入辯護階段的時候,羅封塵十分自信地站了起來,首先,他向審判長鞠了一躬,然後說道:“審判長,我認為被告——我的當事人賀再宇和劉智慧並沒有同謀犯罪!理由有三。”
“允許辯護方陳述理由!”審判長說。
羅封塵就朝前走了兩步,然後回過頭來,十分自信地說了起來。
“一是,我的當事人沒有殺人動機。在此之前,我們已經調查了解到,龍文明和賀再宇是有矛盾的,但是他們之間的矛盾並沒有發展到你死我活的地步。事實上,龍文明與我的當事人賀再宇之間的矛盾,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麵:一是愛情方麵,二是經濟方麵。先說愛情方麵。根據我們調查了解,賀再宇一生當中真正愛過四個女人:第一個是劉智慧,第二個是董舒,第三個是李碧,第四個是龍靜。但就目前而言,我的當事人賀再宇仍然還愛著她們,雖然他對她們愛的性質和程度不同,但他畢竟還是愛著她們的。”
“而這四個女人當中,龍文明搶走了前麵兩個女人,而我的當事人賀再宇是為了感激龍家的再造之恩才作出放棄心愛的女人的選擇的。可以說,這是事實,是不可更改的事實!但這並不能說明,我的當事人賀再宇就有理由去殺害龍文明。在這一點上,賀再宇沒有必要拿自己輝煌的前程去為一個遙遠、破碎而又縹緲的愛情去做賭注!”
“當然,我也不否認,當我的當事人賀再宇的妻子龍靜女士發現他們之間的私情後,我的當事人賀再宇便懸崖勒馬了,而且還發生在劉智慧做龍文明的情人之前。而董舒,她雖然與賀再宇也曾相愛過,可是我的當事人賀再宇與她是在高中時代開始戀愛的,如今他們已在一個屋簷下生活了10多年,而且已經風平浪靜地生活了10多年,他又怎麼可能為了這份過去的愛情而去殺人呢?況且在我看來,在董舒女士的眼裏,她對我的當事人賀再宇有的隻是同情,至於愛情,我想所占比例最多不過30%左右!當少女的夢幻破滅之後,她已經成熟起來、現實起來,而且有了自己對這個社會的不一般的認識和思考。因為這時候她發現,她與賀再宇的感情隻是可以回憶的一杯冷開水,根本就不可能再次升溫,而後變成一杯滾燙的沸水!”
“對不起,請容許我作這樣冒失的比喻來表達他們之間的感情成分到底有多濃重。再說,董舒女士也已經有了自己的情人。”(董舒垂下了頭去。)
“那麼,至於我的當事人愛上的第三個女人,就更與本案無關了。我們姑且不談。但是我需要說明一點,就是我的當事人當年為了報答龍家的再造之恩,最終再一次背叛了自己的愛情,放棄了自己的所愛,而與龍靜小姐結婚了。我想我的當事人其實是因報恩而去結婚的。但他們夫妻之間的愛情,卻在日常生活中建立了起來,這份愛情才是不可動搖的真正的愛情,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愛情生活。因為他們同床共枕,繁衍生息,已經深深地相知、相愛了。因此可以這樣說,我的當事人賀再宇在情感上是沒有任何理由去殺害內兄龍文明的。”
這時,整個大廳裏響起了雷鳴般的掌聲。審判長拍著“驚堂木”,請大家肅靜,他要辯護律師再述第二條理由。於是羅封塵於是繼續說道:
“至於經濟問題,我不是反貪局的,不能作出最後的結論或是定論。但是我可以說,在這方麵我的當事人賀再宇是有問題的。正因為他有一定的經濟問題,所以他可以洗去他殺人的罪名。”
“為什麼這麼說?畢竟我的當事人是團省委書記,他掌握著一大筆希望工程款項。而龍文明作為龍華公司的董事長,他開始經營的房地產業需要大量的資金周轉。一次,因為資金短缺,他就以我當事人賀再宇的名義把款項提走了500萬,而且沒有按時歸還。要不是有人擔保,也許我的當事人今天就不可能坐在被告席上了,他早就去蹲監獄了。所以於情於理,我的當事人都是沒有理由去殺害龍家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