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建立推動進步的變革理論(1)(1 / 2)

在每次社會變革中,無論是個體的人,還是對社會和文化,或是其他方麵,都必須有整體性理論。我一直對此深信不疑,社會的變革是整體性的,其中的各個事物之間都相互關聯,彼此結合成為一整體,任何的變革都是牽一發而動全身。你不能隻按一個按鈕,或是製定單一法規,或是改革單一機構或是撤換某個領導者,就期望社會有所變革。我從未看過單一事件的變革就能造成整體社會的變革。當然,就整體性思考而言,任何單一的變革都會對社會整體造成某種程度的影響。簡單地說,要改進社會必須針對所有的機構、事件、員工進行變革。顯然,這項改變是經過允許的、可行的,而非一項暴行。

社會變革是全麵性的,通過同時變更使得社會體內所有的機構和附屬機構同時改進。有人認為某些機構較為根本而重要。我也確信,在美國文化中最基礎、最重要的單一機構將是總體意義上的機構;在實質麵上是如此,但是理論上卻不是這樣。身為一位務實的政治家,我相信工業的變革比起其他機構,更能造成巨大的影響;而且,如果工業本身必須有所改變,也要有其他環境的配合。

舉例來說,除非社會、經理人、主管、員工、政治家和學校等所有的人、事、物都已準備好,否則工業界的開明管理無法真正到達社會的每個角落。在一個獨裁社會中不可能實行開明管理。獨裁主義本身必須經過適當的修正後,才有思考開明管理的可能性。這隻是其中的一個例子,還可以找到更多的例子。

接受漸進式變革的必要性與必然性。如果任何機構的變革都必須經由其他機構的徹底變革才能有所成效時,那麼這種整體性變革勢必要經過一段漸進式的緩慢改變,而非象過去的革命家所期望的快速變革。事實上,當我們想要改進社會時,我們就已經成為革命家,哪怕這個詞有些負麵的意義。但是從事社會變革的人不同於其他的革命家,他們必須完全接受、了解並同意漸進式變革的必要性。事實證明,無論是員工或組織,必須提升至某種層次之後,才有可能進行開明管理。

達到上述兩項目標後,接下來就是通過知識、意識控製、意識設計、規劃和科技的變革(這是唯一合理的可能)。我們在實行複雜的社會變革理論,而不是簡單的社會按鈕變革理論,以上的變革有其必要性。如果隻通過一項新法律或改變憲法中的某一項條款,對任何人來說都能很輕易地感受到社會將有所改變。按鈕改革理論之所以實施很多年,是由於其極易為愚蠢而未受教育的人所接受。比起更正確、更具整體性的複雜社會變革理論,按鈕理論較為受歡迎。

但實際上,社會變革必須是整體性的,實質上它也非常的複雜,不易為未受教育的人們所接受,即使受過高等教育的知識分子也無法快速地認同。也許它很難被所有人理解,也許必須有一群專家學者,依照專業知識分工合作,說明社會變革的必要性,以及漸進式的科學、研究、教育、學習和教學等變革的必要。這與傳統革命家準備好反抗和殺人的行為不同。在所有社會變革的過程中,如果隻是為了維護法律和秩序,有軍人就足夠了,但是科學家更能帶動直接而具意識性的社會變革。

毫無疑問,不同的社會有不同的情況,而同一個社會的不同年代,情況也千變萬化。最有效的變革方式,當然不是浪費一個人精力的,而是針對已經做好準備的機構或附屬機構進行變革或重組的工作。例如,在我們社會其實有一大部分機構渴望進行改革,有的即將進行或是正在進行改革。托兒所和專業的幼兒教師數目正逐漸增加,但是很多人並不知道這是一項革命性的改變。同樣的,幼兒園政策、理性和實際性的教育、母親訓練、幼兒診所的擴展等等,都是一種社會變革。人本管理的普遍性使得社會獲得整體性的改善,也是一種變革。我們由此得出結論:“所謂漸進式的改革,就是利用有意識的知識,從最脆弱或已準備好的地方開始著手,再擴大到整體的範圍。”

如果我們能對漸進變革的需要達成共識,並為此而驕傲。或者我們有足夠的智慧與洞察力,基於良好的技術能力采取漸進式變革,就能明白可以憑一己之力做出小小的改變,我們就不會因此而失望、沮喪、自卑或感到無助,個人是改變社會最根本的力量。也就是說,誰也無法做到超出一個人所能做的範圍。換句話說,一個人隻能做一個人的事,而無法負荷一個人以上的工作量。這樣的話,就可以使每個人都感覺得到他應該有的力量(而不是超出自己的力量),當然也就不會覺得自己很軟弱、很無助,不會認為自己象玩偶一般任人擺布,完全沒用,覺得自己在麵臨社會改革時一無是處,一點忙也幫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