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不需要傳播的文化?如果某人創造某個文化是為了精神上的需求,那你就不必跟別人說。你已經在精神上體驗到了,也就滿足了,何必費什麼口舌,去跟別人說呢?就拿傳教來說,世界上幾乎所有的宗教都在傳教,那都是因為宗教深處包裹著他們的利益。如果一個宗教不帶有利益訴求,那就不需要傳教了。說實話我這些年創立一個宗教,那是為了解決我個人精神問題的。前些年我老在尋找生命意義,找來找去終於有一種理解。所謂生命意義,就是人意識到個體生存的短暫,需要找一種方式超越這種短暫。人隻要將個體生存的短暫,與宇宙存在的永恒建立聯係,就會減少生存短暫的焦慮,和死亡的恐懼。那個永恒的生命,我名之曰宇宙大生命,我個人的生命,我名之曰個體小生命。所謂求道,就是找到一種為個體小生命與宇宙大生命建立聯係的方法,找到生命的這麼一點奧秘。所謂信仰,就是對於個體小生命與宇宙大生命本質關聯性的堅定信念。當我明白了這一點,我的生命的焦慮解除了,我不需要再去尋找任何一種宗教了。同時,我也不會去傳播我的信仰,因為我不需要借助我的信仰和宗教來獲得任何利益。
所以,我對於生命的這種理解,不算文化,為什麼不算文化?因為我雖然領悟到了,我從來不表述,不傳播,不跟人分享,它完全是個人化的,它就不是文化。有一次講座,談到信仰,有人問我有沒有信仰,我說有信仰,但是我不想說我的信仰是什麼。因為人家一談信仰,就談到基督教、佛教、道教、儒教之類,我什麼教也不是,我不想談。有人就說,你說自己有信仰,又說不出信仰什麼,你這不是在蒙我們嗎?他這樣激我,我還是不說。為什麼?信仰是我個人的精神生活,它完全是自足的,完全不需要說,一說反倒變形。如果一種文化,隻是精神上的需求,它完全沒必要傳播,甚至說不上是文化,它隻會在時間長河中自生自滅。文化之所以要傳播,是為了在傳播中實現功利目的。
還以賣矛者為例,說說這個道理。
賣矛者如果不是為了利益,他就不需要到市場上來。如果他創造他的矛,世界上最鋒利,他自我得意,坐在家裏孤芳自賞,不就行了嗎?就像我發現了我的信仰之後,精神上自我滿足,不就行了嗎?他拿到市場上來幹什麼?他跟顧客標榜他的矛幹什麼?說明他創造這個無堅不摧的矛,不是為了精神上的需求,而是為了利益的需求,他要告訴你,他的矛很好,是世界上最好的矛,你不但要買,還要用最高的價來買。給他100塊大洋,他才舍得給你,給少了他不賣。
所以,當他傳播“我的矛無堅不摧”這條知識,就是為了利益,否則這條知識可能不存在,即使存在也不需要傳播。文化之所以要傳播,就是為了謀求利益。
那些世世代代賡續不已的宗教,其創始人一般都是有信仰的。他的所謂信仰,就是通過反思、修煉、探尋、危機處理,打通了個體生命與宇宙大生命的聯係,證悟了人生的奧秘。但是,他們做到這一步還不夠,他們還必須把自己的信仰,跟他的族群的內心需求和現實需求結合起來,找到一些公共符號和口號,將大家的力量組織起來,在精神認同基礎上,形成某種民族認同和政治認同,並以此顯示族群的力量,謀求族群的利益。無論是摩西,還是耶穌,還是釋迦牟尼,還是周公,都是這樣創立宗教的。對於宗教領袖來說,是先有信仰,後有宗教,對於信徒來說,是先有宗教,通過對宗教的皈依來尋找、求證信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