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原主父母在郊區還有間泥瓦房,是原主父母在郊區開店鋪後建的。由於建的遠,沒有征收,原主父母搬到縣城新居後,郊區房子一直在風雨中飽受摧殘。

原主本應該和父母一起去縣城生活,但他性格木訥,又隻會幹活,家裏鄉下幾畝田地都是他種,家裏沒半個人幫他。

幹活滿身泥塵汗臭味,穿的衣服都是鄉下幹活衣服,沒多餘的。他就遭受家裏人嫌棄,縣城不讓他住,讓他回老家幹活居住鄉下老房子,不用下田地幹活就能偶爾回縣城居住。

後來他的大哥娶妻生子,父母他幹脆就讓他不用回回縣城裏,他的房間都給侄子魏大寶,或者做接待他大嫂家親戚過來居住時候用的客房。

原主沒意見,家裏說什麽他就聽什麽。

隻是原主也早到了成親了年齡,家裏安排給他娶親,他大嫂就打主意唆使大哥提出分家,他大哥開始不肯的,畢竟是自己親弟弟,可最後被說服是因為兒子。

畢竟弟弟娶親總不能讓他一直居住鄉下,沒分家,這樣會被說閑話。要是回來縣城居住又沒多餘房間,而且分家後,又不用承擔弟弟娶妻生子後的費用,分家還能有多餘錢財培養兒子讀書考科舉。

他父母也考慮了,決定把老二分出去。

還是未成婚就分出去。

分家也不公平,縣城的宅子是分給大哥,大哥孝養父母,分給大哥合情合理,鄉下房子才修整過,父母也偶爾回鄉下敘舊小住,房子就當父母的。家裏在郊區店鋪就二三十平方,是家裏經濟來源,那就分給身為長子的大哥。

鄉下八畝田地,分出兩畝給父母,剩下六畝兩兄弟平分,原主分到的房子就是當年父母在集市做生意時候,在靠近集市外圍建造房子,風雨摧殘沒人居住,那就成了間破落房子。

哦,還有十兩銀子分。

郊區的房子還是有幾間屋子。房子一堂廳兩個房間,外麵一個廚房,和一個院子,房子外邊有不到一畝的蔬菜種植地。

房子當初在父母在郊區市集剛做生意臨時建的,用的材料一般,經過這麽多年,又自從父母搬到縣城裏居住,就一直沒人居住,也不曾修葺過。

風雨摧殘,房子裏麵不僅老舊,而且又破落透風,院子裏雜草叢生,院子牆壁又損壞。

原主分出去後,搬到這個房子居住,整天又忙於回鄉下下地幹活,鄉下房子又不能居住,就兩邊來回,每天都很累,哪有功夫去整理,能居住都很好。

原主心裏也不是不難過,父母偏心他也懂,知道自己木訥還滿身泥塵,穿的又和父母格格不入,被嫌棄也是正常,能分到房子和田地銀兩也算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