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小華真的非常討厭父母給自己取的這個名字,這個名字讓自卑,甚至每次聽到別人喊她的名字都會害怕,這種厭惡就像刻在骨子裏一樣困擾,摔也摔不掉。後來懂事一點的時候鍾小華甚至問過父母,為什麼會取這樣的一個名字,聽起來像男孩子的名字。鍾小華永遠都記得他們回答時候的樣子,盡管已經過去很久。當時的爸爸滿臉不在意,甚至有些想不起來:“當時上戶口本的時候,人問叫啥名?我跟你媽都不知道,當時看別人登記的名字,所以也撿來給你用了。”看著父親玩笑話的說著這個名字的由來 ,心是難受的 ,是一種心底的荒涼與無助。
母親甚至在旁邊附和道“好像是有這麼回事,不過我記得是爪子取的吧?”
“那你們懷了我之後,為什麼就不開始想呢?為什麼?那麼隨便的撿別人的名字,跟撿垃圾有什麼區別!”鍾小華撕心裂肺的說著,她忍受不了父母的冷漠,衝了出去。
父母說的什麼鍾小華已經不在意了,那麼的草率、隨意,從來就沒有人真正的關心過她。就算是念了高中的爸爸,也沒有為她想出一個像女孩子一樣的名字。
在鍾小華心裏,對父母的感情是極淡的,父母生她的時候年齡都比較大了,跟姐姐都相差了12歲,老來得女,父親是極溺著他的,從鍾小華有記憶開始父親對她的哭鬧一向就百依百順,隻要哭就能解決所有事情。
在上幼兒園中班的時候媽媽的影子才慢慢浮現。媽媽在家的日子,鍾小年是難受的,媽媽不給她零用錢,不會送她去幼兒園,還要讓她幹農活。父親的寵愛讓她討厭極了這個突然回家的媽媽。
再後來母親也沒再出去打工,就跟父親兩人在家裏搞點小生意。兩人天天早出晚歸,很忙也很累。那時候的鍾小華還什麼都不懂,隻知道父親很有錢,每天吃早飯都會背著媽媽給她錢,就算晚上自己一個人很害怕,害怕的做噩夢,也沒跟父母說過。
這樣的日子沒過多久,鍾小華永遠記得那天,放學回家,住在隔壁的幺媽跟她說讓她把自己家曬的糧食收一收,她父母今天不回來了,讓她懂事一點。
直到後來鍾小華才知道當時的事情是那麼的嚴重,讓人想起心底都發涼。爸爸幹活的地方把一個工人給摔死了,賠了很多很多錢,爸爸到處去借,才把這個窟窿給填上,家裏麵也因此背上了巨債。從此家裏麵就像變了天一樣,父母永遠在吵架,媽媽的臉永遠是板著的,眼睛也永遠是瞪著爸爸的,家裏麵的氣息是沉重且壓抑的,讓人喘不過氣來。但爸爸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裏一樣,兩耳不聞窗外事,對家裏的事一點都不關心。
爸爸還是去幹他的老本行了想,不管媽媽罵了多少次,說了多少次,叫他不要待在老家幹了,去外麵去城裏找份工作也是好的,可父親就是一頭強驢,怎麼都不聽,一意孤行,繼續幹著他起早貪黑,早出晚歸的體力活。
後來母親跟村裏麵的同鄉又去外麵打工了,去哪裏不知道,母親沒跟她說過,隻聽旁人說她媽去打工了,不要她了。那時候鍾小華還什麼都不懂,也沒有人跟她說過。
一直到上三年級,鍾小華都是跟爸爸兩個人在家的,期間隻有過年的時候媽媽跟姐姐才回家,平時回沒回鍾小華也不知道,也沒影響了。
直到上四年級的時候,學校開始組織學生住校,所以鍾小華周末不用回家了,隻有周末回。父親也走了,跟母親一起。去打工了。周末回家鍾小華是自由的,沒有父母的約束,釋放了天性,生活過得沒有節奏,天天像個野孩子一樣。雖然還有個奶奶在家,但卻也是不管她的。就這樣稀裏糊塗的上完小學。
初中讀完一學期,放寒假的時候。鍾小華去姐姐家玩,姐姐畢業上了兩年班回家就被安排相親結婚生子了。那時候鍾小華才七八歲。嫁的不遠,就在隔壁的一個鎮上,爸媽不在家的時候,都是姐姐偶爾回家看看她,給她送一點零花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