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一加一大於二的法則(1 / 1)

一個快樂加一個快樂結果等於大於二的快樂,這就是一加一大於二的快樂法則。

快樂地生活,不僅能讓你遠離悲傷和憂鬱,還能在無形中減輕各種各樣的壓力。任何時候都不要忘記快樂是人生的大主題。

首先,請你時刻提醒自己:我是無可取代。包含自己的父母、孩子、丈夫、妻子或是戀人,都是無可取代的個體,每一個人的存在都是獨一無二的。

其次,生命是無可替代,對自己而言確實是這麼一回事,但對社會和曆史來說,自己的生命除了自己以外,對其他大部分的人而言,不過是可取代的一個個體而已。有了這樣的基本認識之後,你才能快樂又有精神地過日子。

你可以有快樂生活的權利,也可以盡情去追逐自己的欲望,這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但你不能為了這而去勉強別人為你做些什麼。

例如,你可以有喜愛任何一個人的權利,要愛哪一個人基本上是你的自由。但不能因為這樣,就認定對方一定也要愛你,或者是強迫對方愛你。因為你對其他的人而言,並不是無可取代的存在。你雖然有權利愛別人,溫柔地待人,或是把別人當成傻瓜,但並沒有要求別人愛你、溫柔地待你或是別把你當傻瓜的權利。

如果沒有得到別人親切地對待或是奉承就沒辦法快樂生活下去的人,日子會很難過。相反的,不管如何依然能快樂生活的人,不愧是生活的高手。如果隨時再有別人的親切對待,那麼人生無疑是處處充滿快樂。

所謂快樂地生活,就是你在追求無可取代的自我,同時也要清楚地意識到,自己是可以替代的,這就是快樂生活最重要的竅門。想要快樂地生活,並不需要付出多大的努力,真正需要的,隻是一點點勇氣。

在整個社會大環境中,人並沒有辦法獨立生活,除了親人、孩子之外,你還得和別人有人際上的交流。

在與別人交往中,在你快樂的同時,如果別人同時也獲得快樂,那麼這是我們所追求的。

例如,你和某一個人認識,然後和這個人交往,不但你覺得快樂,對方也很快樂,那麼這樣的交往模式算是很好的。如果說交往之前的快樂指數是1,而交往之後的快樂指數在1以上,這樣的相處必然就是快樂的,而這種情形不僅是你有這樣的感受,對方也是相同的。

這種現象我們可以稱做“一加一大於二的快樂法則”,如果與這個法則相背道而馳的交往方式,還是不要接受比較好。當然,也有可能是你自己覺得快樂,但對方卻不快樂的情形,或許你的快樂指數有1.3,但對方卻隻有0.7而已。

雖然你覺得很快樂,但對方卻因為不快樂而覺得無聊,隻要過一陣子,對方很可能就會不想再繼續下去。如果打算長久相處,就必讓雙方的快樂指數都達到1以上。如果隻是你任性地為所欲為,或許你的快樂指數可以擁有1以上,但對方的快樂指數卻在1以下。相反的,假設都是對方在任性地決定一些事情,雖然他的快樂指數可以在1以上,但你的快樂指數可能就降到1以下了。

想要和別人相處融洽,最重要的是不僅要從自己做起,讓自己保持快樂,要讓所有的人都願意與快樂的人交往,而且要多聽對方的意見,讓對方感到被重視和尊重的快樂。最後達到一加一大於二的法則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