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霧之內,沒有神國。(1 / 2)

50年前,迷霧小鎮的居民們並不居住在山腳下,相反,他們生活在海邊。

作為漁民,他們的生活並不富裕,日複一日的在海上討生活。

直到有一天,鎮長兒子的失聯,徹底打破了小鎮的平靜。

鎮長組織人手,一次次的出海皆是無功而返,就在大家都勸鎮長節哀的時候,鎮長兒子的船又出現在了碼頭。

在外工作的居民們全部聚攏了過去,他們登上這艘失而複得的小船,驚詫地發現船上堆放魚獲的地方溢滿了金銀珠寶,所有人都被眼前的財富奪去了理智。

他們堅信鎮長兒子是發現了海底遺跡。

唯有鎮長的妻子始終關注著兒子的狀態,她發現兒子脖子上戴著一枚印有六隻眼睛的金幣,而他方才還眼神渙散一副魂不附體的癡傻模樣,一聽到周圍的人開始討論金幣的歸屬時,突然恢複了精神,變得口齒清晰,他主張小鎮居民們偷偷分掉這筆錢。

按當時的規定,發現海底遺跡得要上報國家,遺跡裏的遺產自然也歸國家所有。

鎮長的兒子慷慨陳詞,什麼官員腐敗不堪,上交了也不過是便宜那些屍位素餐之人,與其他們交錢繼續受壓迫,不如他們用這筆錢來改善生活。

沒有人覺得以前老實訥言的人怎麼忽然能言善辯了起來。

也沒有人問鎮長兒子這些天是如何度過的,他是怎麼發現遺跡的,又是怎麼憑一己之力撈上這麼多金子。

所有的一切都是那麼的理所當然。

鎮長的妻子在兒子回來的當天晚上,宣稱那不是她的孩子,是附在她兒子身上的惡魔。

然而,第二天,當鎮長兒子帶領居民們帶回了成箱的金子後,關於惡魔的謠言便銷聲匿跡了。

五天後,鎮長的妻子病逝。

小鎮居民的生活水平突飛猛進,他們再也不捕魚了,甚至推任鎮長的兒子成為新一任的鎮長。

大手大腳的花錢,自然引起了上麵人的注意。

上層派了三批調查員,均是有去無回。

上麵震怒正要派出武裝力量時,打仗了。

打仗,就要錢。

為了保護自己的金子不被強行收繳,新任鎮長主張大家趁亂離開,躲避國家追捕。

有人讚同,有人反對。

最終,反對者葬身大海,讚同者隨著新鎮長在一個多國交彙的邊境地帶。

路上,奇異的沒有任何波折,如有神助一般,事事順利。

到達新的駐紮地後,新鎮長忽然宣布他要自立為國,他是神國的第一任執掌者,而所有追隨者都是聖徒。

腦子迷糊了將近了一年的居民們,好像突然清醒了過來,集體反對這荒唐的決定。

然而新鎮長他卻拿出了一份名單,那是離開時,所有追隨者的簽名。

他揚言:“你們已經與偉大存在簽訂了契約,將成為偉大存在的養料。”

驚恐萬分的居民們,推翻了簽名這個由他們親手推上台的新領袖,當眾殺掉了他,撕毀簽名。

可惜一切都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