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匿者規則”
作為“藏匿者”,請您遵守這份規則,不允違反
1、遊戲開始時,裁判會發號令槍,聽到槍聲後進入迷宮
2、“藏匿者”有20分鍾的時間在迷宮裏躲藏,遊戲結束前可自主結束躲藏。20分鍾後躲藏時間結束,所有“躲藏者”在規定時間內不允移動。
3、躲藏時間結束後2分鍾,所有“探尋者”進入迷宮
4、“探尋時間”共40分鍾,20分鍾時,所有“躲藏者”可以移動一次,進行5分鍾,所有“探尋者”不可移動,封閉視覺。移動結束進行後15分鍾的探尋
“藏匿者”積分製
1、如果遊戲結束無人發現,該“藏匿者”加20分
2、如果遊戲結束時僅被1名其他玩家發現,記5分,2名記15分,以上均記40分
3、如果遊戲中僅被隊友“探尋者”發現,記20分,僅被一名外隊玩家發現,記15分,僅被另外兩名外隊玩家發現,記30分
4、如果所有的玩家均發現了玩家,該玩家記-300分
5、所有的加分製均可疊加
吳寒暮看完了所有的規則,麵色不太好看
其他的規則都暫且不看,被所有玩家發現記-300分這一條與2是否衝突了?
那如果被所有玩家發現了,是記-260分嗎?如果是那樣的話,為什麼第2條還要寫“以上均記40分”?
“躲藏”一隊是吳寒暮,雲曉和瑪麗安特夫人
另一隊“探尋”都被蒙上了眼睛,坐在一邊的小桌上。一把不算大但是可以蓋住所有人的遮陽傘,桌上擺著各色茶點
管家並沒有給他們提問的機會,直接開口“開始遊戲”
吳寒暮記得,規則上讓他們聽到槍響再進去,“不允違反”規則
雲曉看另外兩人也沒有動,便也不敢動了
“哦,我忘記發號令槍了,真抱歉”雖然說是道歉,但管家的語氣了完全沒有歉意“那麼,遊戲開始”他發了號令槍
三人從三個入口進入了迷宮
迷宮的花叢約高三米,進去後不會麵是看不到其他人的。可以躲藏的地方也很多,天然的人造的
吳寒暮一直覺得奇怪,一般躲貓貓都是一直躲好才贏,哪有發現的人多反而拿分多的?而且積分製的話,也不會有被發現就出局的規則
他大概算了一下,如果沒有人發現自己,就隻有20分的加分,最低的話就是被其他3個人發現的-300或者-240,還有僅被一名外隊玩家發現的20分。最高的話應該是僅被另外兩名玩家發現,記45分
那個40分他暫時沒想清楚,不考慮
這麼說的話,躲一個人造的有點隱蔽性的地方才是最優解,畢竟直接擺爛可能會觸發那個-300分
他正準備躲起來,就看到了瑪麗安特夫人的身影。她也發現了吳寒暮,向這邊過來
“孩子,你準備躲在這裏嗎?”他並不敢直接向瑪麗安特夫人說自己將躲藏的地方,也不敢不回答
“大概吧,我還在想”
“那不妨一起找吧,還有17分鍾32秒呢。”
吳寒暮也想和boss相處,得些信息,便應下了
他們散步似的一邊做閑聊一邊尋找躲藏的地方,吳寒暮嚐試著搭話:“夫人,為什麼您這麼大的院子裏隻栽了紅玫瑰呢?”他可不能提起瑪麗安特夫人的先生,他不應該知道的
“啊,這個嗎…”她頓了頓“是我的先生載的,不過,他已經離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