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盛世來客(1 / 2)

很多很多年以“後”,他是某個因為房價上漲速度太慢而被開除一線城市的城市的一名苦逼的上班族,某日他加班到深夜,坐末班車回某個因盛產“無影腳”而聞名天下的城市,班車在路上出了點小故障,在等待司機修理的時候,李默望見路邊草叢裏有東西閃閃發亮,在強烈好奇心的驅使下,他翻越路邊護欄,然後……

就沒有然後了。

他睜開眼時,發現手還是自己的手,腳也是自己的腳,四肢完整,心腦無傷,渾身找不出半點傷痕,連褲袋也係的好好的,不僅如此,臨水照顏,還是那張疲倦的臉。

但偏偏身邊的一切都改變了,汽車、高速公路、摩天大樓、霓虹閃爍,一切現代文明的氣息蕩然無存,他正身處一個山明水秀、沒有汙染、空氣好到爆的古代社會。

他用了整整一個白天來思考原因,直到斜陽西下,腦子裏還是一團漿糊,他大學一畢業就忙著打工養活自己,對時空、蟲洞之類的旁門左道一竅不通,甚至穿越小說也沒看過幾本,他根本無法從理論上解釋自己的處境。

天空剛剛出現幾顆星鬥,曠野裏就傳出狼的嚎叫,他才悚然驚醒,才明白這雖然是一個跟原來那個世界截然不同的新世界,但生存依然是第一要務。

過去他要跟人競爭生活,現在他的對手是狼。

活著,再苦再難也得活著,一定得活下去,唯有活下去才有希望,才有未來。

此後的一個月時間,他小心翼翼地探索著這個世界,他發現自己正置身於一個叫“隋”的朝代,皇帝姓楊,這八成就是中國曆史上的那個隋朝了,大隋的子民不講普通話,也不講廣府話,但使用的文字卻是地道的方塊字,中國字。

關於隋朝究竟是個怎麼樣的朝代,李默並非一無所知,隋朝有個隋煬帝,荒淫無道,最後被李世民領導的農民起義軍給鎮壓了;隋朝有個大運河,從北京通到杭州,澤被後世一千年;隋朝三打高麗國,程咬金實在受不了了就在長白山起義了;隋朝還有一位命運多舛,千嬌百媚的蕭皇後,輾轉幾位梟雄之手,最後入唐宮做了貴妃,不過老了老了卻不得善終,最後被武則天殺掉了,而且死的很慘,四肢被斬,雙目被刺瞎,耳朵被灌入水銀,身體被泡在酒壇子裏,都漚爛了……

對了,還有,隋煬帝楊勇有個哥哥叫楊廣,是隋堅帝楊文的長子,原本他是皇太子的,因為喜歡一件盔甲,常穿著顯擺,他父親認為此兒難成大器就把他給廢了。

李默所能知道的就是這些,散碎雜亂,粗疏無細節,且真假難辨。

……

他舉目望蒼穹,一臉的懵逼。

沒文化真可怕,真的好可怕呀。

這時候的嶺南荒蠻、落後,討生活太難,他打聽到這個時代全國最大的一線城市叫東都,在很遠很遠的北方。

李默恨一線城市,卻又離不開一線城市。

糾結了幾天後,他還是跟著一位進京述職的官員啟程北上了。

這個時代沒有高鐵、沒有飛機,連像樣的公路也沒有,千山萬水全憑兩隻腳走。

跟官員屁股後麵混的好處顯而易見,有人罩著沒人敢刁難你,吃住不愁,雖然條件惡劣。缺點是你得給人家當牛做馬,幹最髒最累最沒尊嚴的活。李默嚐試著跟人家套套近乎,想憑借自己的“才學”博取賞識混個幕僚幹幹,卻悲哀地發現這個時代的人是分三六九等的,你在什麼樣的社會位置,出生的那天就決定好了,奮鬥改變命運僅是一種可能,像他這種賤民就隻配給人家做苦力。

一路行來,一路心驚。這個隋朝看來並不平靖啊,百年未遇的大災難正橫掃東西南北。

水、旱、蝗災四麵開花,天下無處不遭殃,大災之後是瘟疫,然後各地饑民揭竿而起,然後邊境上也不太平,有個叫高麗的世界強國在遼東陳兵百萬揚言要攻滅大隋,逼得皇帝不得不禦駕親征。

當然,詭譎殘酷的朝堂內訌和宮廷爭鬥也是免不了的。

他的“老板”,那個回京述職的官員走到江陵郡的時候突然被朝廷來的使者給殺了,說他的女兒在宮裏策動謀反,老頭子人頭落地,隨行親眷也遭了秧,夫人小姐們被籍沒為奴,子侄們被充軍嶺南。好不容易才從那荒蠻之地逃出來,豈能再回去?李默一咬牙一跺腳就連夜跑路了,倉猝的連隨身的“百寶囊”都忘了拿,那裏麵裝著他的全部身家:手機、鑰匙、錢包和半包口香糖。沒了這些東西,他就成了地地道道的大隋子民,完全與現代文明隔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