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的夏天,我還隻是個在廠裏上班的社畜。
每天領著三千五的工資,在流水線上欲仙欲死。
但在當時,這樣的薪水已經很不錯了。
再加上那會兒才十七,家裏老爸也不需要我幫襯。
三千五於我而言,真算得上是頂薪了。
所以對這份工作,還是挺滿意的。
但我低估了大城市的繁華,在工友的帶領下,很快就開始沉迷於網吧。
每天下工後,就是去網吧裏玩遊戲。
那會兒最流行的就是CF跟DNF,但我跟他們不同,偶爾還會砍砍傳奇。
相比於前兩個遊戲,傳奇是真的坑錢。
當時年輕,又好麵子,在遊戲裏還組建了個幫會。
每個月各種發福利招人之類的,就要花不少,但我卻樂在其中。
諸位也別笑話我玩遊戲老,概因我喜歡跟上年紀的人交朋友。
他們的眼界學識,很多時候能讓自己少走幾步彎路。
在往後的一些年裏,我也時常會想起並感激他們曾經對我的教導。
原本以為日子會就這樣渾渾噩噩的過下去,但現實就好像那句老話一樣。
你永遠不知道,明天跟意外,哪一個會先來。
我這個人在生活中比較喜歡獨處,因此私下裏會每個月給宿管二百塊好處,讓他給我安排個單間。
但廠裏夏季招新,員工來得有些多,因此還是有一個人被分到了我宿舍。
既然沒法拒絕,那就隻好接受了。
我喜歡交朋友,因此既然以後都要在一個屋簷下討生活了,便想著跟他打好交道。
現在想來,當時的我跟個傻X沒什麼兩樣。
他沒飯吃我請他吃飯,沒煙抽我請他抽煙。
吃完飯後去網吧,我又不好意思一個人玩,又給他開了個機子。
但是第二天,當我下班回來後,卻發現自己的手機不見了。
因為上班不能帶手機,我手機一直是放在宿舍的。
所以除了他,我實在想不出還有誰。
理所當然的,我在他行李箱中翻出了手機。
當時年少氣盛,再加上自己昨天還請他吃喝抽煙上網,結果第二天對方就偷了我的東西。
這事兒是個人,恐怕都有些忍不住吧?
於是我拿了塊板磚,衝進車間當著車間主任的麵把人給拍了。
那會兒怒氣衝衝的我拎著還沾血的板磚,看向保安吼了句要抓也是警察來,你們誰不怕死的上來試試?
然後就這樣走出了車間,回到宿舍。
工廠肯定是待不下去了,況且打完人了,我也不知道對方有沒有事。
反正當時頭破血流的趴在地上一動不動,也不敢再回去看了。
現在想想,如果我不這樣做的話,或許也就沒有後來那麼多事兒了吧……
過後我回到宿舍帶著四五百塊錢和手機,行李都沒要就離開了廠…
然後在外麵找了家網吧,上號想著跟自己公會裏麵的兄弟們交代一下。
反正當時頭破血流的趴在地上一動不動,也不敢再回去看了。
現在想想,如果我不這樣做的話,或許也就沒有後來那麼多事兒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