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1911手槍(英文:M1911 Pistol),是20世紀初期美國研製的一型11.43毫米口徑半自動手槍。
M1911手槍是一種在1911年起生產的,由美國人約翰·勃朗寧設計,柯爾特公司生產的.45 ACP口徑半自動手槍,該槍采用槍管短行程後座原理,其11.43毫米大口徑槍彈殺傷力大,可靠、耐用、好維修,其特點也影響著其他在20世紀研製的手槍。
M1911手槍於1912年4月正式裝備美軍,並一直列裝使用達74年(從1911年至1985年),該槍作為美軍常備武器,經曆了第一次世界大戰、第二次世界大戰、朝鮮戰爭、越南戰爭以及波斯灣戰爭。M1911係列手槍在整個服役期間美國共生產了約270萬把M1911及M1911A1手槍(不包括盟國授權生產),是曆來累積產量最多的製式手槍之一。
中文名
M1911手槍
外文名
M1911 Pistol
前型/級
M1910手槍
次型/級
M1911A1手槍
研製單位
柯爾特公司
1889年,美國約翰·摩西·勃朗寧開始試驗自動裝填技術。
1895年,約翰.摩西.勃朗寧發明了一種槍管後坐式工作原理的新手槍結構設計
1896年,槍械設計師約翰.摩西.勃朗寧應美國柯爾特公司之約,利用其新發明的手槍結構為柯爾特公司設計了一種發射0.38英寸柯爾特手槍彈的半自動手槍
1898年,柯爾特公司將此槍交給美國軍方進行測試。結果軍方對該槍表現並不滿意,認為半自動手槍與左輪手槍相比較,可靠性太差,沒有將其列為製式裝備以代替美軍當時大量裝備的柯爾特.38英寸左輪手槍。
1899年到1902年間,美軍在鎮壓菲律賓民族起義時發現.38英寸左輪手槍威力太差,且再裝彈速度太慢。基於與菲律賓起義者戰鬥的經驗,並在動物和人類的屍體上進行了大量的試驗,美國陸軍軍械理事會的主管約翰·湯姆遜上校(湯姆遜衝鋒槍就是以其姓氏命名的)和路易斯·拉賈德上校認為美國陸軍需要一種.45(11.43毫米)口徑的槍彈才能提供足夠大的殺傷力
M1911手槍
研製曆程
1907年,美軍方開始招標研製0.45英寸大口徑左輪手槍及半自動手槍作為其新一代製式手槍。柯爾特公司也參加了此次招標,其提交的M1910式半自動手槍以結構簡單,堅固耐用及安全可靠等性能通過初選。勃朗寧利用15克全被甲彈頭把0.38英寸半突緣式手槍彈改裝成0.45英寸口徑的無突緣式手槍彈,並把該種口徑的自動手槍提交給美國陸軍進行評估。選型試驗進行時,多家公司參與競爭。最後柯爾特公司和薩維奇公司的樣槍被選中。但該兩種樣槍都不能完全滿足要求。軍械部要求廠方繼續改進功能和可靠性參加進一步的試驗
1911年3月3日,美國開始槍械有史以來第一次嚴格的試驗。試驗中每支槍都要射擊6000發,每射擊100發後手槍會被冷卻5分鍾,每射擊1000發後手槍會進行簡單的維護和上油。在打完該6000發後,該手槍再用一些裝配不良的槍彈進行測試。然後又把該槍浸在滲有酸液或沙子和汙泥的水中直至表麵生鏽,然後再進行更多的射擊試驗
在評審期間,勃朗寧繼續對原有的設計進行改進,例如改進了鉸鏈、手動保險、握把保險和空倉掛機,又加長了握把並將傾斜角加大。勃朗寧手槍通過了一係列的試驗,憑借其出色性能,贏得軍用製式手槍合同。
早期生產的柯爾特M1911手槍
1911年3月20日,評審委員會在發表的報告中寫道:“該兩支手槍,理事會認為柯爾特是最好的,因為它更可靠,更耐用,當有零件損壞時更容易分解並更換,而且更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