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人們不再忌憚規則,他的權力也就等同於無了。
他最多能要求別人不幹什麼,卻無法指使別人去幹什麼。
事實上,他連要求人們不幹什麼都做不到。
他不是他們的上級,不能開除他們,不能免除他們的職位,不能克扣他們的工資,不能將犯法者繩之以法,不能獎罰分明,拿什麼來約束他們?
人們起初服從他的指揮,不過是懾於機長的權威,隻有跟著他,才能回到人類社會中去。
慢慢地,這種權威就逐漸減弱了,人們對他,隻剩下“給個麵子”而已。
當他不能給他們帶來切實利益時,這種權威也好,麵子也罷,就消失殆盡了。
所幸這段時間也沒發生什麼意外情況,他對那些偷懶怠工者,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隻是要求機組人員要以身作則,凡事發揮帶頭作用。
但現在,不能再這樣下去了。
一個微小的疏忽,就有可能導致全軍覆沒。
但他卻又沒有什麼可操作的辦法。
這時聽顧一方提議“關幾天小黑屋”、“斷幾天夥食”,倒確實是個實用的辦法,而他卻沒有執法權,更沒有執法隊伍。
所以,製定一切法律法規,也不過是一紙空文而已。
他沒從過政,沒有政治家的手腕,也不會他們的手段。
“顧市長,”陳平誠懇地看著顧一方,“能不能辛苦你一下,牽頭做這件事情?”
一直不參與巡邏,不參與任何集體勞動的顧一方,這次卻非常爽快地答應了。
“可以,我先列個提綱,咱們再討論。”
“謝謝你,顧市長!”
顧一方不愧是官場上的高手,第二天就將一份詳細的管理辦法交到陳平手中。
他讓秘書賈稅將陳平叫到他的住處,一起討論。
這可不是一份簡單的提綱,完全是一套執行性很強的臨時憲法,有統一綱領,有具體細則,方方麵麵,無所不包。
第一,組建一支十人執法隊,有權對不服從管理的人采取強製措施。
第二,成立一個管理小組,指揮和監督執法人員的工作情況。
第三,停止對所有人的糧食供應,人們若想獲得糧食,則須提供勞務,以記工分核算。
第四,除十八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和六十周歲以上的老人,所有的人,都需要參加工作,不工作則不能獲得糧食。
消積怠工者,以扣除糧食做為懲罰措施。
表現突出者,則獎勵糧食。
第五,對於惡意抗拒命令,或惡意煽動民情,或其他違法行為者,根據情節輕重,關小黑屋以示懲戒。
第六……
第七……
……
其後是各種獎懲細則,比如無故曠工一日,扣除三日糧食;因病不能工作,扣除半日糧食;騷擾女同誌者,關五日小黑屋……不可謂不詳盡。
在陳平閱讀這份“臨時憲法”時,顧一方在地上散著步,手做刀狀,劈著麵前的空氣。
“我們一定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有方案、有部署、有行動、有成效、有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