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歲之前,我一直以為自己和那個兔牙少年不會分開。
畢竟,我們倆打從娘胎裏就認識了。
緣分嘛,是個古怪又玄乎的詞彙。
具體來說,就好比我媽和對方的媽媽都因為癡迷同一個男人發展成了好閨蜜,進而兩個家庭開啟了莫名其妙的密切來往。
誒大家可千萬不要想歪,並不是什麼狗血的劇情走向。
那個男人,是當年憑一首歌俘獲萬千少女心的奶油小生馬天宇。
說到這應該也看出來了吧,我媽這人家庭條件不錯,最大的愛好就是追星了。
她考上大學後一沒課就扛著那什麼所謂的大炮追著偶像跑,絕美神圖分分鍾出片,因此在偶像的圈子裏成了頗有名氣的站姐。
本來以為我媽追星都已經夠瘋魔了,沒想到兔牙他媽媽更是壕無人性,長年守護多方支持,直接當選地區粉絲後援會的會長。
好了,兩個追星族的孩子自然是非比尋常的。
小兔牙大概還隻有三歲的時候就被他媽哄著上台給偶像獻禮並留下了一個香吻。
而四歲的我,坐在我爸的肩膀上擺弄著沉重的佳能相機,拍下一團又一團的糊影。
我媽,嗬,她全然不管她女兒手裏相機的死活,隻會在台上拚命的使眼色叫我給她和她偶像拍合影。
“天高任宇飛,羽毛永相隨……馬天宇雄起,成都霖霖愛↗死你!”
我認真地回憶起懵懂的追星曆程,不由地感歎,好險啊,還好當年被推上台追星的不是我。
“啊啊啊啊!!臭林小荷你關掉!不要放這個視頻了!!”
兔牙從沙發那頭羞憤地撲過來搶我的手機 ,六七歲的小孩正是好麵子的絕佳年紀。
但是,他的麵子關我林小荷什麼事。
“幹麼子幹麼子,多可愛啊!”我把手機捂在胸前,期間還故意把視頻的音量調大。
“啊啊啊啊!!!”他尖叫起來,嫩嘟嘟的小臉仿佛要氣炸嘍。
我咯咯地笑,不用回頭我也能知道他的表情有多五彩斑斕。
每次他惹我生氣,我都會祭出這一殺手鐧,而且屢試不爽。
最後嘛當然是我媽把我dia回家閉門教育,這場報複才落下帷幕。
是了,我打小賤兮兮的,我媽給我的評價是,我特別像那些個欺負小朋友為樂的搗蛋鬼。
這點我不完全認同,我是會欺負人,但我隻欺負賀峻霖。
哦,忘了說,賀峻霖就是那個兔牙小子。
賀、峻、霖,名字有山有水的,寓意極好。
不像我,單純因為我媽喜歡荷花,所以我的名字叫林小荷。
“可是你的名字裏也有山有水啊。”
這是某天我們兩個小學生窩在書房一塊寫作業,賀峻霖對我說的。
賀峻霖的字莫名寫得比我一個女孩子要好一些,所以一切封麵的名字我都丟給他來寫。
他舉著那個新的作業本上工整的字,認真開口:“你看林在山裏,荷在水裏,我們倆名字的寓意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