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始謀劃,怎樣讓我將他殺死。我發現,他開始追求可可,可能是想給自己的暴行加上一個正當的理由。然後在大家麵前說,她是我的女朋友啊,太可笑了。
我告訴可可,讓她假裝同意和他在一起。但是不能讓他覺得很輕鬆的在一起,讓他追上個一個月。這樣才顯得比較合理,可可跟我達成了共識,她也知道我的計劃。我答應她,隻殺這一個人。
等完成學業,我有工作。就娶她回家,我們都是沒有家的孩子,我說了很久,她終於接受了。
這一個月,我沒有浪費。我在附近找了一份飯店的工作。跟所有人的關係打的都非常融洽,讓所有人都覺得我是一個沒有什麼脾氣的老好人,這後來成了我的偽裝。
那時候我上初二是2010年,當時監控還沒普及到學校。當時放學學校是沒什麼人管理,除了一個經常在保安亭裏的大爺之外,學校沒有任何人。
我讓可可,約他出來。並告訴可可跟他說,我已經明白你的心意了,其實我也挺喜歡你的。可是我不能這麼輕易的答應你,我需要朋友的見證。我隻有楊清和啞巴兩個朋友,他們必須在場。而且你要答應我,以後不能再欺負他們。你如果同意的話,你晚上就來,學校裏的那個小公園向我表白。而且不能告訴別人。十來歲的孩子,哪有那麼多的心機?到了晚上他真的赴約了。
可可正站在他麵前,他剛說出楊清兩字我直接從後麵草叢竄了出來。照著他的胸口連刺兩刀,沒有想象中的恐懼,隻有無與倫比興奮。我想到了無數種感覺,悲傷,懊悔見到血腥的恐懼。我都想過了,唯獨腎上腺素飆升的快感是我沒有想到的。
我在這一個月裏閱讀了不少醫學類書籍,知道人身上的要害在哪兒。顯然我剛才那兩刀刺中了他的心髒。我趕緊後退,跟他拉開距離。免得身上,留下搏鬥的傷痕,我穿上事先準備好的雨衣。這是我在孤兒院裏帶出來的,所以沒留下任何購買記錄。我手上還套著從,我打工飯店裏帶出的膠皮手套。沒有留下指紋,我四處觀察,夜裏寂靜無聲。 靜謐的夜裏,隻能聽到他的嗚咽聲。事發突然,他中刀的時候也沒發出叫聲。
我將事先打暈的啞巴拖了出來,把刀放在他的手上,並讓他留下指紋在上麵。這是以免他醒來之後逃跑。
做完這一切之後,我慢慢走向可可,可可已經嚇傻了。呆愣愣的看著我,我強迫自己冷靜下來。我去安慰可可,壞人已經死了。我們以後不用再擔心害怕了,然後我挪著沉重的步子,走向已經倒在地上,血流不止的他。聽說人在死亡之前聽覺會最後消失,聽好了,老子叫楊清,去死吧,沒人愛的東西。要不是怕DNA比對楊清一定會,對他吐一口濃痰。
今天剛好是清明節附近,我買了點兒紙。當然不是給我那兩個死鬼父母燒的,是因為把雨衣和手套混在裏麵一起燒掉,不會令人懷疑。做完這些我躺在床上,前所未有的輕鬆。殺人的所有負麵情緒在我身上絲毫沒有體現,我隻獲得了無與倫比的快感。
第二天清晨,我邁著輕快的步伐,去上了學。不出意外的,公園被封鎖了。警察一直沒有找上門,是在我的預料之中。我認為昨天的作案手法,根本不像是我這個年紀能做出來的。嫌疑人應該會被定為啞巴,或是某個成年的倒黴蛋,總之應該不會懷疑到我身上。至少這兩天應該是不會找我問話,偵破方向如果放在啞巴身上,他一定會帶著警方來指認我。
但我早有準備,大家是會相信一個,可能有受虐傾向的啞巴,還是會相信一個周圍人對他風評都很好,社會評價很高的好學生說的話呢?
同時所有證據都執行啞巴,我認為我沒有破綻。
就算他們審問我,我隻要一口咬死,我就是不知道。沉默,誰拿我也沒辦法。因為根本沒有直接證據可以證明我殺了人。
啞巴真把他們帶來了,但他不知道,所有事情都在我的算計之中。他們自然是,沒有任何收獲。
更不巧的是,天都在幫助。我落下了個小細節。我不確定現場是否留有我的腳印,但是真不好意思,天空不作美,天降大雨。
副局長大怒,公安局副局長的兒子。被人殺害,所有證據都指向啞巴。他動用了所有能動用的關係。讓啞巴獲刑30年,不出我所料的。在我上高中的第二年,啞巴死在獄中。我心中冷笑,真是一位好父親啊你替你的兒子報仇了。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