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街邊足足愣了十分鍾都沒能反應過來,還是一聲從遠至近的呐喊把我從恍惚中拉回現實。
“沈書言!盛連一!你們給老子站住!又吃霸王餐!”
“王叔,我們下次絕對帶錢!”
“這次先賒賬!哈哈哈哈……”
兩個穿著背心短褲的少年從我身邊疾馳而過,囂張的笑聲回蕩在街道上久久不能散去。
沈書言,盛連一,這是我昨天看過的黑道言情小說裏的男一男二。
可在那本書裏,沈書言是叱吒風雲的黑社會老大,盛連一是心狠手辣、忠心耿耿的二把手。
我連忙拉住氣喘籲籲的胖老板,問:“不好意思,請問現在是幾幾年?這裏……是哪裏?”
胖老板疑惑地上下打量我一番,不耐煩地說:“1999年!沛城!”說完便一把甩開我的手,氣呼呼地往回走。
1999年?!沛城?!
我終於不得不接受眼前的現實,我穿越了,穿越到一本黑道言情小說裏。
可時間點不對,1999年,是在小說裏被一筆帶過的劇情。
這一年的沈書言和盛連一十八歲,他們還不是沛城隻手遮天的黑社會頭目,現在的他們,不過是沛城琉璃街道上人人喊打的患難兄弟。
我看到旁邊玻璃中反射出的我的樣子,我還是我,蘇滿滿,我原封不動地來到了這個世界。
真是奇了怪了,穿書在我的那個時代並不奇怪,甚至已經成了一種流行,大家不是穿越到虐文女主身上,就是穿越到爽文女配身上,再不濟,也好歹是書中的某個人物。
可我,原封不動的來了,甚至連身上的衣服都沒有改變。
也就是說,我在這個世界是一個沒有身份的人,一個沒有源頭,也沒有結局的人。
真難辦啊,接下去我該做些什麼呢?
整理了一下情緒,我開始繼續回憶劇情。
小說裏的女主叫溫漾,出現在十年之後的2009。
那時的沈書言和盛連一已經完全繼承隆鑫集團,成了沛城呼風喚雨、無惡不作的黑社會老大。
溫漾做為警方臥底潛入隆鑫集團,以收集隆鑫集團的犯罪證據和擊潰以沈書言為首的黑社會組織為目標,展開了長達八年的臥底生涯。
最後盛連一被擊殺,沈書言被判死刑,強大的隆鑫集團終於在警方的不懈努力下冰散瓦解。
整個故事講述的是溫漾接近沈書言,並與他產生一係列愛恨糾葛,最後成功取得他的信任將他繩之以法的故事。
說白了,就是披著刑偵外衣的be言情小說。
故事的最後沈書言愛上了溫漾,可沒想到自己摯愛的女人卻親手把他送給了警察。
溫漾也說出了那句家喻戶曉的名言——
“我從未愛過你,我親愛的一等功。”
當時我幾乎是一目十行看完的,以我的習慣,這種文在看到第三章的時候就該放棄了,畢竟後麵的劇情都能猜到,可故事裏的盛連一卻讓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動容。
他是乞丐的養子,一個被乞丐撿走養大的孤兒。
十歲時,唯一算得上是親人的老乞丐也病死了,後來,他遇見了同樣孤身一人的沈書言。
無依無靠的兩個少年就這樣相依為命,非親勝親,這也就是故事的最後為什麼盛連一甘願為救沈書言而死。
我看這本書時的淚點和大家不同,我不為男女主刻骨銘心的愛情悲傷,我為盛連一而悲傷。
小說的主線故事發生在2009年到2017年。
盛連一做為隆鑫集團的總經理,沈書言的左膀右臂,做過太多十惡不赦的事。
他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壞人,他重情重義,對沈書言忠心耿耿,把他當成朋友、家人,愛屋及烏,他對溫漾也敬重有加。
可他也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好人,開賭場、放高利貸、組織賣淫、殺人放火……無惡不作,是個標準的反派。
三分江湖義氣,三分心狠手辣,卻也三分憨傻可愛。
明明沈書言是故事裏萬眾矚目的男主角,可我偏偏被站在他背後的盛連一給吸引了。
既然如此,那就去見見我喜歡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