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來有機會的話,這些創意皆將成為有利的工具。
知識這種東西,無論你學了多少,它都將在你的腦中累積,成為你自己的東西,再不會消失,別人也偷不走。
曾經有一位歌曲的作者,寫了一支歌,但得不到發表。柯亨買了它,並給它加上一點東西。
這種“更多的東西”使柯亨獲得了一筆財富。他僅僅加了三個很小的詞:“HIP,HIP,HOORAY!”(嗨!嗨!萬歲!)!
托馬斯·愛迪生做了一萬多次的實驗,在每次失敗之後,他都能不斷地去尋求更多的東西,直到找到了他要尋找的東西。
當他所不知的東西變成已知的東西時,鎢絲經受住了燃燒,無數的燈泡就被製造出來了。
在萊特兄弟之前,許多發明家已經非常接近發明飛機了。萊特兄弟除了用別人用過的同樣的原理外,還加上了更多的東西。
他們創造了一種新型的機體,在別人失敗了的地方,他們卻成功了。
那“更多的東西”是相當簡單的:
他們把特別設計的可動的襟翼附加到機翼邊緣,使得飛行員能控製機翼,保持飛機平衡。這些襟翼是現代飛機副翼的先驅。
你會注意到:這些成功的故事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在每個故事中,那隱秘的成分就是應用了先前未被應用的普遍規律。
這就是成功與失敗的差別之所在。所以,如果你站在成功的門檻上而不能超過去,你就努力加上更多的東西。
“更多的東西”並非需要很多。“嗨!嗨!萬歲!”這三個表示歡樂的詞就是使得無人問津的歌曲成為最風行的歌曲的全部東西。
在別人失敗後,就是使飛機得以起飛的東西。“更多的東西”的數量並不是重要的,而其“激勵人的質量”確是起作用的。
在貝爾之前,就有許多人聲稱他們發明了電話。
在那些取得了優先專利權的人中,有格雷、愛迪生、多爾拜爾、麥克多那夫、萬戴爾威和雷斯。
雷斯是唯一接近成功的人,造成巨大差別的微小差別是一個單獨的螺釘。
雷斯不知道如果他把一個螺釘轉動1\\\/4周,把間歇電流轉換為等幅電流,那麼他就早該成功了。
跟萊特兄弟的事例一樣,貝爾所增加的“更多的東西”是比較簡單的,他把間歇電流轉換成等幅電流。
這是能夠再生人類語言的唯一的電流形式,貝爾能保持電路暢通,而不象雷斯那樣間歇地中斷電流。
美國最高法院作出結論:
雷斯絕沒有想到這一點,未能用電信的方式轉換語言。貝爾做到了這一點,所以他成功了。
在這種情況下就不能堅持認為雷斯所做的東西是貝爾發明的前奏。
支持雷斯就是失敗,支持貝爾才是成功。這兩者的僅僅是失敗與成功的差別。如果雷斯堅持下去他就可能成功,但他停止而失敗了。
貝爾從事工作,並把工作一直進行到取得成功的結果。
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
加上最後的一點,就象把別人已擱置的99度的熱水再加上一度一樣。燒開了水的人是你,而不是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