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月初,陽光明媚。

在午後的陽光下,宋允卿悠然地嗑著瓜子。她的動作不緊不慢,一嗑一放,愜意又瀟灑。

“大哥,可以了,再擦就破皮了。”宋允卿吐出嘴裏瓜子殼,笑著揶揄道。

隻見,宋尚辭手裏捧著一雙黑色的皮鞋,拿著抹布不停地擦拭著。

那鞋,早已擦得鋥亮,仿佛能映出人的影子。

鞋跟堅實,鞋頭略尖。

是當下最流行的款式。

“唰-唰-唰”

宋尚辭依舊沒說話,手上的力道反而更重,頗有些手足無措的架勢,皮鞋與粗糙的麻布摩擦在一起,發出陣陣聲響。

靠在門框邊上,宋允卿微微聳著肩。

她的手指輕輕捏起一顆瓜子,放在牙齒中間,輕輕一嗑。隨著一聲脆響,瓜子殼應聲而開,露出裏麵的仁。

然後,她用舌頭輕輕一舔,將瓜子仁卷進口腔中,細細品味。

瓷碗裏的瓜子殼越堆越高,像簡易版的聖誕樹,高高堆起。

短短幾分鍾,口袋裏的一大把瓜子仁就落入肚中。

宋允卿右手端著瓷碗,左手拍走衣服上的殘渣,緩慢開口:“大哥,平日裏,你是最穩重的那個,和許姐姐也相處很久了,怎麼現在像個愣頭青,看著傻乎乎的。”

宋尚辭眼裏盛滿了清澈的目光,笑容淳樸:“後天就要結婚了,我這不是太緊張了嘛,才會這樣。”

話音剛落,他的手也不自主地抬了起來,手指靈活地穿過頭發,輕輕地撓著頭皮。

“卿卿,你就別笑了,快幫我看看,我這身衣服怎麼樣?是我特意去鎮上量身定製的,可貴了。”

“一個字,帥!”

宋允卿伸出大拇指,高高翹起。

終於,宋尚辭安了心。

小妹毫不吝嗇的誇獎,讓他身心舒暢。

***

彈指之間,就到了冬月初九。

舉行婚禮儀式的地點,毫無疑問,是在宋家大院。

婚禮的籌備對於這個物資相對匱乏的年代來說,格外的用心。

紅色的喜字,紅色的綢帶,紅色的窗花……院裏無一處不是喜慶的大紅色。

幹淨整潔地大院裏簡單擺上兩桌酒席,宴請親朋好友,樂嗬樂嗬。

這個時候,農村並不大辦酒席,隻有至親好友才留下吃飯。其餘的賓客,有一杯糖水或茶水,能拿到喜糖或喜煙,就算得上那家人闊氣大方了。

對於著裝,新郎新娘也不興穿西服和婚紗。

女士多穿手縫的紅色的上衣和黑色褲子;家裏條件好的,則會買一套像樣的大紅套裝。而男人們,能有一套中山裝,就很不錯了。

這天,天氣正好,熱情純樸的村民們都來湊熱鬧,想著沾沾喜氣,瞅一眼新嫁娘的麵貌。

屋裏屋外都擠滿了人,連個下腳地兒都沒有。

“新娘子來了嗎?讓我看一眼。”

“沒呢,應該快到了,都別擠啊!”

眾人你推我搡的,那樣子,能掀翻屋頂!

“來了,來了,新娘子接來咯!”

小孩們手拉手,歡呼聲一片。

婚禮當天,陽光灑滿整個小院。

如今天冷,人人都選擇穿厚實的衣裳來保暖。

因此,許長安外披紅色棉襖,內穿大紅色的套裝——上衣下裙,領口和袖口上帶有精致的繡花,柔軟的棉布材質看著很有質感。

一頭烏黑的長發被簡單挽起,簪著幾朵大紅花。花朵中間鑲嵌著細細的銀絲珠子,隨著她的轉頭擺動而微微顫抖。兩鬢垂下的幾縷發絲,恰到好處的修飾著她的鵝蛋臉。

淡淡的妝容,桃紅色的嘴唇,臉蛋微紅,猶如初熟的水蜜桃,襯得她愈發嬌美。

至於宋尚辭,挺拔的身姿配上棉麻質地的灰色中山裝,精神十足,朝氣蓬勃。

發型幹淨利落,短發略顯層次,給人一種朝氣蓬勃的感覺。寬闊的額頭,配上那雙深邃的眼睛,顯得沉穩而堅毅。

他的臉龐瘦削,因常年待在廠裏不見光,皮膚略顯白淨,活脫脫的白麵書生。

衣服的款式簡單大方,僅領口和袖口縫著白色的布料,簡潔而不失莊重。口袋上別著一枚紅色的徽章,上麵印著“為人民服務”的字樣,在陽光的照射下,閃閃發光。

黑色的皮鞋,深色的襪子,和灰色的中山裝相得益彰。

“吉時已到。”

兩人十指緊扣,許長安可以清晰地感受到他掌心薄薄的老繭。

那是一雙被歲月和勞動磨礪得粗糙的手,手指修長,指甲幹淨整齊,卻也顯得十分有力。

握緊,便不會再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