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臨曆964年8月30日,大到暴雨。陳梧向陳穎借一千聯邦幣整,限一月內還清……
注釋:債戶已償還五百聯邦幣,尚有五百聯邦幣未能償還,依照聯邦律法,債主有權追收本金的百分之五作為利息,連本帶利共計五百二十五聯邦幣。”
……
陳梧算是開了眼界了,厚厚的一大本筆記本,上麵竟然全部都是原主跟陳穎之間的借貸記錄。
一隻手翻著筆記本,另一隻手在計算器上都敲出殘影來了,算到最後,原主竟然欠了陳穎整整三千七百八十三聯邦幣。
還好,這個數字還不算大,陳梧一個月的零花錢也有一千聯邦幣,每個月咬咬牙省下一些來,熬他個半年左右的時間,差不多就能還幹淨了。
“這麼閑,那不如一起算了吧!”
正當陳梧以為這就已經是原主的極限之時,陳穎再度掏出了兩本一模一樣的筆記本。
陳梧的眼前頓時一黑,癱倒在沙發上半天沒有吭聲。
什麼意思?誰能跟我解釋一下這什麼意思?
我好不容易大老遠穿越過來一趟,還沒好好體驗一下高中生活呢,突然告訴我負了一大筆債,這跟誰說理去?
懵圈歸懵圈,陳梧還是硬著頭皮翻開了另外兩本筆記本,麻木地敲響了計算器上的按鍵。
然後,他就再度收獲了兩萬四千七百五十二聯邦幣的負債,加上第一本的,共計兩萬八千五百三十五聯邦幣。
而且更讓陳梧感到絕望的是,原主那個逼……那個混賬東西,竟然把自己的東西也抵押給了陳穎。
因為在第一本筆記本寫滿後,原主尚未能夠償還完全部的債務,所以陳穎本不打算繼續放貸給他。
然後,你們知道原主做了什麼嗎?
這家夥竟然選擇以資抵債,從一開始的書桌、衣櫃、床,到自己的房間,全部都抵押給了陳穎。
也就是說,一旦陳穎開始追債,陳梧要是掏不出錢來,分分鍾要被趕去睡大街。
剛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陳梧還覺得奇怪,為什麼明明是原主的房間,裏麵卻放著很多陳穎的東西,這下全都清楚了。
“另外你可不要忘了,你還欠我兩年的工資沒給呢!”
由於資不抵債,原主不僅失去了房屋的所有權,甚至還賠上了自己兩年的工資。
隻要陳梧步入社會,無論前兩年賺到了多少,全部都得無條件上交給陳穎。
很離譜,但這是原主自己簽訂的協議,具有法律效應……
有時候陳梧真的會懷疑,原主是不是能夠預知未來,知道在不久的將來,會有個老倒黴蛋來繼承他這一大筆負債,所以變得有恃無恐。
還沒好好享受第二次青春,沉重的債務便壓得陳梧喘不過氣來。
他也真的是徹底服氣了,實在是想不通,原主究竟是有多敗家,才能搞成這樣負得流油。
唉……負債歸負債,日子還是要過的。
不是有那麼一句話,叫“債多不壓身”嗎?
隻要我負債夠多,那就無所畏懼。
於是乎,筆記本上再度增添了新的一筆,陳梧的債務也增加了一千聯邦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