薑糖的高中生活,平平無奇,但是有些奇妙。平常的是跟大多數的高中生都一樣。奇妙的是她喜歡上了一個人。一個有些奇怪但又很好很好的人。他足以驚豔薑糖的前半部分人生。
“你又去看他啊”這句話出自薑糖的好友薑思淇之口。至於“又”嘛,顧名思義,寫在字麵的意思啦。在這句吐槽之前,鄭念已經無數次陪著薑糖來看“他”。
“言齊,你們上節什麼課啊,我們上的英語課,那個英語老師講話我好想睡覺啊,”“言齊,你眼睛好漂亮啊”“言齊你為什麼不說話啊”我拉著薑思淇一直姐姐不休的跟言齊說話,一直走到了男廁所門口。哦,對,忘了說女廁所在男廁所的上麵。言齊跟我說:“我要去上廁所了。”薑思淇拉著我去樓上的廁所時,我還陷在言齊聲音好好聽,他跟我說話了,我好感動中。有種吾家有兒初成長的感覺。然而這種興奮卻是一時的,去完廁所下來,就沒再看到他了。
接下來的我,就是一整個悲劇大女主,淚眼汪汪,戀戀不舍的看著廁所的方向,被薑思淇拉著回班級,像是一對可憐的小情侶被棒打鴛鴦一樣。
下午的課程就在無聊中度過,還跑操了,不過沒見到他。
我是走讀生,下午放學要回去吃飯,然後再回學校上晚自習。晚飯過後,我走進校園的時候,看到了遠處洗完手的他(這個時候的我視力還是可以的,至少還能看到人),我做了好久的思想準備,我要不要去走在他旁邊,但是我有點點不敢,我的外置器官—薑思淇沒在啊,我不敢,但我又想去。在我的思想鬥爭和萬分糾結下,他走回了他們班的教室。
直到晚讀的時候,我依舊在懊悔,為什麼沒有去找他說話,為什麼!!!
言齊長的有點異域風情,就是睫毛很長,眼睛深邃,他的眼睛好像會說話(也可能是因為他近視吧,所以才會看誰都很深情),他很喜歡穿白襯衫。就是小說裏男主男主穿的那種,而且他學習很好,聲音也很好聽,就是不怎麼搭理我。
我對他的第一印象,應該就是他很好看,以及他是我姐的朋友。以及我們年級有個跟他名字很像的人,恰好我們都沒有參加軍訓。所以我對他的了解更多了。直到第一次見麵才會毫無目的的淪陷在他的眼神裏。由此便一發不可收拾。
他真的是我所見過的男生裏最好的,不誇張的說。他沒有談過戀愛,沒有複雜的心思,幫助同學,而且很長情,他的同桌一直都是那個男生,三年都沒有換過。當然,不排除那個男生有點傻傻的。
跟他聊天是那種會一直想聊下去,聊到哪裏他都能接上話。他不太擅長怎麼去處理感情上的事情。所以如果你不跟他聊喜歡他的話,那他就永遠不會不理你。你的每一句話他都會回複,逐字逐句認認真真的回複。
我覺得我在現在寫下這篇文字的時候依舊喜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