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強奸犯!還我荊江名聲!
嚴懲強奸犯!還我荊江名聲!
“教授用不用把窗戶關上?我怕外麵的聲音……”
“不用了,就讓它開著吧,他們應該到了吧。”
“教授,為什麼不再試試呢,萬一成功了呢。”
“楊三,你以為我沒研究過這個案子嗎?我在這個案子上看不到一絲希望。”
“我不相信這世界上會有做的天衣無縫的事情。”
“你不信也得信,這就是現實,不是你看的偵探小說!別再說這些了,去看看他們到了沒有。”
楊三走到窗戶前看了看說:“教授他們已經進辦公樓了。”
“是嗎,那現在應該到辦公室門外了。”
話剛落下辦公室的門就開了,進來五個警察。
“李明你涉嫌強奸罪,現依法對你施行逮捕,這是逮捕證請跟我們走吧。”
李明整理整理衣著伸出雙手,迎接他雙手的將是冰冷的手銬。李明被兩個警察架著即將走出門外時,楊三叫住了他並說道:“教授保重!”
李明隻是回頭笑了笑,好似這一切與他毫不相幹一樣。
當辦公樓外邊的人們看見李明被逮捕走出樓時,呐喊聲更加激烈了。
嚴懲強奸犯!還我荊江名聲!
頓時外邊的人都圍了上來,一雙雙手不斷地向李明襲來,就像一堆鬼魂想拉著他進入地獄。還有人扔各種雜物砸向李明,但大多都被身旁的兩個警察擋了下來。
這時一個為首的警察站到一個石頭上拿著喇叭喊道:“各位老師同學們,請聽我說。你們情緒不要激動,不要妨礙我們執行公務,罪犯的所犯的罪行我們會依法進行判決,絕對不會徇私枉法,請大家相信我們,相信法律,現在請為我們讓出一條路來,讓我們的執法人員通過。”
人們漸漸讓出一條路來,可眼神卻都是死死盯著李明,就這樣李明被帶上警車送往了公安局。
“在審訊時李明你有權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的訊問,有拒絕回答的權利。李明請陳述一下,你對閆巧巧施行強奸的過程。”
“還用我陳述嗎?人證物證俱全,就算我說了又能改變什麼呢?”
“李明我知道你的身份特殊,但還是請回答一下我剛才提出的問題。”
“好吧好吧,七月十二號下午五點半左右,我當時在圖書館看書,閆巧巧就跑過來向我請教法律上的一些問題。”
“那你們之後為什麼要去書架的後邊,而且那裏還是監控死角。”
“問題講解完後,我就帶閆巧巧去那邊拿一本有關於法律問題的書,也就是那個書架後邊,再之後發生的事就不用我多說了吧。”
“你以為那是監控死角,就可以做一些不法之事。可你沒想到會有學生在書架的側邊偷偷錄下了你實施強奸的視頻。”
“你說的都對,我無言以對。”
“那好在這上邊簽字吧,簽完字後你們倆個把罪犯帶走。”
被告人李明,男,34歲,犯強奸罪。證據均經庭審質證,事實清楚,足以認定。經過對案件的審理和辯論,法庭作出了如下的判決,判處被告人李明有期徒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