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不過,下飛機的時候,看見大家穿得好像也沒那麽多,愛美的小兔子想要把大毛的衣服脫下來, 卻被桑思逸阻止了。

“乖,好好穿著,有作用的。”

“有什麽作用?”林醞眨巴著眼睛。

男人一臉的高深莫測,把發言權交給了隊伍裏年紀最大的人。

裏奇清了清嗓子, 一本正經:“我們需要你假扮富商, 給當地人以假象, 以便探聽消息、搜集情報。”

說的跟真的一樣, 心裏卻在唾棄:不就是想看你老婆穿得跟個兔子一樣毛茸茸的麽, 也不知道是什麽惡趣味。

有著惡趣味的男人不說話,被打扮成大兔子的小兔子倒是點了點頭。

明白了,要他當臥底,迷惑敵人。

這個我行,就是……敵人是誰?

一路坐車到了鎮裏,卻沒見到任何接頭的人,一行人先找了間酒店住下,午飯後,裏奇說去找老情人打聽消息,裝模作樣在隊伍裏看了一圈,指著桑思逸道:“年紀大了,最好能帶個保鏢傍身,小夥子看起來高大結實,今天就陪我走一趟吧。”

桑思逸假作無奈點頭,囑咐了吉米他們好幾聲不要惹事,在林醞頭上和翻毛領上各揉了兩把,這才和裏奇一起離開。

剩下的四個人去了一間小酒吧。

世界上的酒吧幾乎都如出一轍,燈光、音樂、擁擠喧鬧的人群,還有數不清的糾葛。

老板大概是個懷舊的人,酒吧一角還擺著台球桌、點唱機,牆上掛著飛鏢的靶子,很有點老電影的味道。

吉米三人都是酒吧老油條,一進到人堆裏就不見了蹤影。

林醞去了吧台,看了一圈沒什麽想喝的,跑去飛鏢靶子前丟飛鏢玩。

沒人陪,自己和自己玩得不亦樂乎。

很快,他就引起了旁人的注意。

不同於當地人的高大魁梧,林醞纖細俊秀,麵容又精致乖巧,不少女生頻頻向他看過來。

“帥哥,”一個紅發女孩走了過來,麵帶誘惑,“飛鏢玩得真好。”

林醞瞧了眼自己的靶子。靶子上的飛鏢稀稀拉拉不成規律要掉不掉,掉在地上的倒比紮上去的更多些,心想,現在美女搭訕都直接彩虹屁的嗎?

他禮貌地說了聲謝謝,琢磨著是不是跟吉米他們說一聲,先回去算了。

美女這會兒又開了口:“你不喝酒嗎?我請你。”

他以前在巴黎時年紀小,但平時出門也不乏美女注意,對女孩的搭訕也算經驗豐富,微笑著開口:“不了,我和朋友一起來的,要開車。”

“那就讓他們走回去。”女孩看著他溫和的樣子更是大膽,伸出塗著大紅蔻丹的手指,就往他的手臂上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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