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按照以往的經驗,是我最討厭的季節,沒有什麼特別的原因,隻是因為我這個人怕熱,怕得要命。
可是偏偏,今年的夏天要在另一個城市度過——一個更熱的城市。所以今年的夏天注定難熬。
我是一個宅女,學生時代最怕體測,但我熱衷於傍晚時分來河邊走一走,吹吹晚風,看天邊的晚星。文藝點來說,這種時刻我覺得自己像個遺世獨立的詩人。
河邊有三三兩兩的小攤,舉杯的人們赤紅著臉,哭哭笑笑。或許這是另一種遺世獨立吧,酒精讓人沉醉,我想。
不看這些渾渾噩噩的人了,我要繼續看我的星星。正欲轉頭,忽然,眼角閃進一個熟悉的身影,挺直的背,白皙的皮膚,還有那張在我夢裏出現過無數次的臉。
果然,酒精讓人糊塗,她怎麼會在這呢。
上次見到她是一年前了,我難以抗拒地陷入了回憶裏。
十六歲,我第一次見到她,那天的太陽真毒,我的小身板真弱,搬桌子也能搬得近乎暈倒。她怎麼早不來晚不來,偏偏在我最狼狽的時候來了呢。為什麼她是班長呢,如果不是的話她就不用送我回家了,她就不會在送我到家門口之後,用左手輕輕摟著我,拍拍我的胳膊,小聲地,耳語般,說了一句再平常不過的話,“照顧好自己”。
她走了,輕飄飄的帶著我的心走了。
我佇立在原地,心髒狂跳,臉頰燒疼,她的手碰過的地方像被烙鐵烙上了印記。
那天的小盧月沒有想到,這個眉眼如星,笑起來比花還好看的女孩子,會踏碎她的青春,會刺穿她的心肝肺。
還是再看一眼吧,看一眼又不要錢,百分之兩百不會是她的。
就在我偏過頭偷瞄的這麼千分之一秒裏,那個熟悉的身影好像在開口叫我的名字,我的腦子裏有一朵大禮花轟然炸裂。
這不是真的這不是真的。但是這就是真的,真的是她。
成年人的社交,不就是虛偽客套嘛,人家都喊我了我總不能假裝聾了,上天保佑,沒什麼意外的話,我暫時不會聾掉。
好不容易逼迫自己的腿動了起來,我身體裏像安了鋼架,僵硬的揮揮手打了招呼。
她說,“好久不見,月月。”
月月……別人也會這麼叫我,為什麼,她就是不一樣呢?好奇怪。
“好久不見啊,王子衿。”我笑的敞亮。
不知道喝了多少酒。
河邊晚風透著涼意,可吹不醒我已經燒的糊塗的大腦。我說,這次換我送你回去吧。
她微微笑了一下,點了點頭。
我看不懂那是什麼笑,都認識這麼久了,我還是看不懂她,是在笑我幼稚嗎。
她好香,我好像一隻小狗,鑽進她的懷裏,吸著鼻子聞。她的腰還是那麼細軟,像隨春風擺動的柳枝,任由著我的雙手摩挲。
“你在幹什麼”她低頭看我。
她看著我,像發光的神。她的眼裏有深不見底的廣袤宇宙,我聽不見任何聲響,看見了絢爛星雲,亙古恒星,早已在其中迷失自己。她隨意勾勒的眉毛,是蜿蜒的山脈,在我的心裏起起伏伏。她微微分開的兩片薄唇,口紅已被塗抹幹淨,像是接吻後的樣子。
她真的好香,奶香,清透的香。我想,電視劇裏的迷魂香也不過如此吧。
我已喪失理智,雙手像肆意生長的藤蔓,攀上了她的脖子。
我想,我看她的眼神一定已經迷離不清。
我的唇觸到了她的唇,滾燙的唇。
“想幹嘛?”這三個字從她的唇間溢出。
想要你,我在心裏默默回答。
我的手指輕劃過她的每一寸肌膚,我好似看到了四季更迭。我貪戀這具身體,因我起伏,我更貪戀她,看她眼眸深沉,為我沉淪。
我又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