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又稱“賦稅”、“租稅”、“捐稅”,也簡稱“稅”,是國家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憑借政治權力,按照法律規定,參與國民收入中剩餘產品分配的一種規範形式。

稅收的職能就是稅收所具有的滿足國家需要的能力。稅收有四種職能,即:財政職能、經濟職能、社會職能和監督職能。稅收作用則是稅收職能具體運用所反映出來的效果,是稅收內在職能的外在表現。稅收作用,還必須借助於正確的稅收政策、優化的稅收製度以及嚴格執行稅法等具體措施才得以實現。

我國稅收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這是社會主義稅收的本質決定的。我國稅收職能、作用的發揮與全麵改善民生有著密切的內在聯係。體現在:一是全麵改善民生要有財力保障;二是全麵改善民生要依靠發展;三是全麵改善民生要合理分配收入,使全體社會成員共享經濟發展的成果。

全麵改善民生是中共浙江省委著眼於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著眼於全麵建設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會,著眼於實踐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而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紮實推進“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的又一具體步驟。為保證總戰略的貫徹實施,浙江省製定出台了一係列惠民的政策和規定。本手冊彙集了群眾普遍關心的11個方麵、135個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問題,供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廣大群眾閱讀參考。希望通過本手冊,能大力宣傳這一係列涉及改善民生的稅費優惠政策規定,促進廣大納稅人充分了解和掌握這一係列稅費優惠政策規定,並用準、用足、用好相關規定,為全麵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營造良好的稅收環境,為提前實現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發揮積極作用!

浙江省稅務學會

浙江省國際稅收研究會

二九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