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回鄉
十天後,李剛傷口痊愈,他能拄雙拐下地走動了,人瘦的象骷髏。李剛說:“沒有沈花我們倆親如父子,這女人就是害人精。耿叔,你救我這麼個殘廢人有啥用,成了您的累贅。”耿林說:“好死不如賴活,你還年輕,才三十一歲,將來的路還長著呢,有殘疾也要活出個好樣來。”
吃完早飯,耿林出門打獵去了,這是出事後第一次出去,耿林走後,李剛想著自己幹的傷天害理的事,他覺得沒資格活著,想自殺,又考慮到,耿大叔會孤單:“如果,我在家把屋子燒熱,把飯菜做好,大叔會生活的很舒適,可是,我的過失是不能原諒的,走吧,沒有我,耿大叔自然有好日子過。”
中午,耿林回家一看,李剛割腕自殺了,屍體已經凍了,耿林沒有哭出來,隻是歎口氣說:“嗨,我好不容易把你救活,你卻不惜命,我也沒辦法,也許,我這房子不吉利,開春重新蓋一棟房。”耿林想重蓋房子,也並不容易,他已經是五十九的人了,他也好腰腿疼,有這麼個窩就不錯了,而且,老房子保溫,冬天暖和。耿林把李剛的屍體拖出去扔到房後,他知道,很快野狼會替他處理善後的。
當孤獨襲來的時候,耿林想起了沈花。是的,如果,沒有李剛這小子在中間攪合,沈花遲早會給耿林生下一兒半女了,那樣,即便有一天沈花走了,耿林還有自己的兒女在身邊,生活一樣幸福。耿林後悔當初收留了李剛。
耿林想:“要不,回鄉再騙來一個小姑娘,六十歲有兒子,到八十歲兒子也二十歲了……”耿林這麼胡思亂想,卻什麼也沒想明白,就昏昏沉沉地睡著了。
夢裏,耿林見到了沈花,沈花說:“你讓李剛活了幾個月,你那是讓他活受罪,他麵對你的時候,內心裏很痛苦的。”耿林說:“有什麼痛苦的,我啥事沒有,他活他的唄。”沈花說:“可是他和你爭過女人了呀。”
耿林半夜醒來,再也睡不著了,天一亮,他就出發了。
這一次,耿林沒敢回村,他拐彎抹角來到遼寧朝陽的一個貧困村。耿林以趕路天黑為由求宿。
這家姓張,男主人張生缺心眼兒。父母在世的時候,張家是富戶,所以,張生雖傻卻娶了個如花似玉的美人。父母過世後,張生沒能力,傻呼呼的還五毒俱全,日子過得一年不如一年,現在是家貧如洗,媳婦武巧嘮叨幾句,他還不服,動輒拳腳相加。武巧想過離開,可是,有了三歲的女兒,帶孩子改嫁也不容易,就這麼拖著,過一天算一天。
耿林說:“天黑了,也走累了,在你家住一夜行嗎?我不白住,看你們過得也不富裕,我多給點兒住宿錢。”武巧問:“你給多少?”耿林從懷裏掏出錢給武巧說:“就這些,行嗎?”武巧說:“太多了吧?”耿林說:“哎,不多,你收起來,你丈夫呢?”武巧說:“我們家那個不務正業的傻子又不知去哪玩了。”耿林從武巧的口氣中預感到自己投對了娘胎找對了地方了。耿林又說:“我們老倆口有個獨苗兒子,今年三十歲了,再不娶媳婦,該完了,兒子老說不著急,可我們急呀,我這次就是回河北老家,托個媒人給我兒子介紹對象。”武巧問:“你們家在哪兒?”耿林說:“我們家在大興安嶺,我們家以打獵為生,我兒子槍法可準了,那麼大的家業都是他掙來的,我看你也頂年輕,你丈夫也頂能幹的吧?”武巧說:“能幹啥,能幹,日子能過成這樣嗎,說一句實在話,耿大叔,我真想離開這個男人,可是,我帶個孩子出去不容易。”耿林說:“哎,孩子,不要有那種想法,日子過的緊吧點,你男人對你體貼就行。”武巧說:“體貼什麼呀,經常打我,你看。”說著武巧給耿林看胳膊,在微弱的油燈下,耿林看出武巧胳膊上青一塊紫一款的。武巧接著說:“我最擔心的是,他有一天輸紅眼了,也許會把我賣了。”耿林覺得火候到了,他說:“呀,他要有這種可能,那你還趕緊離開他,不然他把你賣給一個不是人的東西,你會遭罪的。”停了一會兒,耿林繼續說:“武巧,你給我做兒媳婦吧。”